民国乱世的作文

民国乱世的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11-19 22:37:45
民国乱世的作文

民国乱世的作文【一】

看完《乱世佳人》这部电影,真的让人回味无穷。看完一遍之后还想看,更想买原着看一遍。

这部电影的演员的精湛演技真的让人佩服到五体投地,特别是女主费雯·丽演的郝思嘉,将郝思嘉个性特点表现得淋漓尽致。在美国南北战争前,思嘉只是个任性调皮不懂世事的富家姑娘。她爱上有妻男人阿希礼,她无视兰妮,多次向阿希礼表达自己对他的爱慕之意。但他却悠游寡断不直接告诉思嘉,他爱的是兰妮,并不爱思嘉。但是思嘉,猫一样的女人,拥有着迷人的外貌,没有哪个男人不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上。所以也不能说阿希礼完全不爱思嘉。我个人真的不喜欢阿希礼,既然有妻之人,就应果断拒绝别的女人,不要再给人留有希望。再说说他的妻子,玫兰妮。她有文化有智慧有修养,相信丈夫,是这部电影中最善良最仁慈的人,这么一个近乎完美的女子。当别人在辱骂思嘉时,她都会站在思嘉一边为她辩解。思嘉从讨厌她渐渐被她的善良仁慈所感动,而且不讨厌她,为她的死悲伤痛哭。

思嘉经过战争后,她彻底把过去任性不懂事的自己抛弃掉了。她变得坚强,为了生存她甚至不择手段,抢了自己亲妹妹的未婚夫。她发生贫困是那么的狰狞恐怖,战争是那么的残酷冷漠。她变得贪婪,虚荣,自私,我觉得这都是情有可原的,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但是她的刚强坚韧是无人能比的。她失去父母,温饱都成为问题,她为兰妮接生,养起一头家,用尽一切办法使大家不至于无家可归不至于饿死在街头。她甚至卖了自己,终于她成功经营 了木场工厂,成为商业界女强人。她的勇气坚强,白手起家值得我们为之敬仰,向她学习。

说到思嘉的爱情,那真的是太虐了。结婚3次,最后都没有好结果。第一次为了气阿希礼冲动不加思考的一次婚姻,战争使年轻的思嘉成为了寡妇。第二次,她为了保住塔拉庄园,为了不挨饿,为了生存,不惜抢了妹妹的未婚夫,卖了自己,最后她第二个丈夫也死了。第三次婚姻是与白瑞德。这一次婚姻是彼此的真爱。在思嘉认为自己一直喜欢阿希礼的过程中,瑞德一直都帮助思嘉渡过一个个困难,同时他也和思嘉一样,会自私,贪婪。他潇洒倜傥,自信过人,相信付出一定有回报。他对思嘉的用情无不使人感到落泪,包括我在内。但在思嘉一次次伤害下,在疯狂嫉妒思嘉爱着阿希礼下,在他们女儿邦妮死后,在兰妮死后,他对一切都灰心失望之极,最终他选择离开。愚蠢的思嘉在兰妮死后才觉悟,发觉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可惜一切都太晚了。但坚强刚毅的思嘉怎么会放弃他,她觉得回到自己的庄园想办法让他回心转意。

民国乱世的作文【二】

作者野夫生于1962年。曾以泄露国家机密罪获刑。服刑期间,父亲癌症去世;出狱之后,母亲投江自***,尸骨无存。他常年漂泊,但是即使“把天下道路走成了拖鞋”,也不曾忘记少年时代乡人的嘱托:“如果你长大后不能让家乡扬名的话,那你就没有资格埋葬在家乡。”当然,扬名只是个说法,穷乡僻野中那些默默无闻而又可歌可泣的地名和人事,那些真切的荣辱悲欢,于情于理都不该被遗忘。

我也在乡村中长大,尽管不在同一个时代,书中的乡土人情还是常常能够勾起自己的记忆,产生许多共鸣。篇幅有限,就《大伯的革命和爱情》与《别梦依稀咒逝川——悼故友如波》两章谈谈自己的想法吧。

1919年,大伯张志超生于当时罕有的西医之家,接受最新式的教育,19岁入党,同年夏天,与同样才貌出众的王冰松相恋。

战时王冰松跟随家人逃难,而大伯誓要完成组织赋予的使命,二人分别。五年后有幸相见,王却由于追求者罗某的挑拨离间对大伯态度大变,大伯以为她嫌弃自己落魄,自尊心使得他不问及原因便黯然离去,一别就是一生。

后来大伯被胡某陷害脱党,经历“反胡风运动”,被打成右派,熬过大饥荒,孑然一身,命途多舛;而王冰松嫁做人妇,四年后丈夫自***,她独自带着两个孩子度过余生。

为什么大伯会为了组织与恋人分别呢?如他自己所言:“人除开生命本能之外,还有更高的精神本能,这种本能就是追求自由。”因为党组织的理念符合他对自由的期望,所以他选择服从,以寻求自由的名义将个人自由交付给了组织。这是怎样一番令人无奈的逻辑啊。

半个世纪后重逢,大伯“换上整洁的服装”,激动不已,当她真的站在面前,他却“陡然像石雕一样呆望着对方的容颜”,他们“几乎对峙了一分钟,才轻轻地彼此唤一声名字,然后把苍老的手紧握在一起。我看见他们依旧是无言哽咽,泪光在历尽沧桑的眼眸中闪烁。没有拥抱,没有热吻,他们非常自持地颤抖对视,最后把漫长一生的悲凉,化做了几声如泣般的苦涩。”

大伯与资本家小姐王冰松之间的爱情,让我联想到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公主般的菲尔明娜与穷小子阿里萨年轻时有过一段懵懂的爱情,但她最终还是嫁给与自己家境相符的乌尔比诺医生。半个多世纪里,菲尔明娜与乌尔比诺过着平静有序的.体面生活,阿里萨则从别的女人那里寻求安慰。直到乌尔比诺去世,阿里萨才与菲尔明娜重拾旧情。

读到菲尔明娜和阿里萨决定以霍乱之名留在船上守卫爱情时,我不为所动,因为他们两个人一生过得都不算孤独凄苦,老来重逢只是因为乌尔比诺医生死了。

而大伯和王冰松不一样,大伯不是出身低下又自我放纵的阿里萨,他一生未娶,骄傲又寂寞的一生是真实的,王冰松也不是活在幻想中的菲尔明娜,她的感情不会轻易因恋人的窘迫外表改变,革命、爱情,都是真实的,悲剧也是真实的,每次想到这一切的真实,都让人唏嘘不已。

即便没有罗某的阴谋阻碍,大伯的命运就会更好吗?看完《别梦依稀咒逝川——悼故友如波》一章,我明白了:生在乱世,无论入世还是避世,都难逃悲剧命运。

每个时代都有李如波这样的人:多情而固守自我,苦于孤独也甘于孤独。

穷学生李如波,爱书爱烟酒而生活节制,通艺术而不卖弄,懂政治而轻官场,爱人而不索求,所谓“举世皆浊我独清”,在一个书生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夜半难眠,思白日琐事而笑,遭楼上妇人责骂,他“磨牙呓语装睡,复思看书受责,看电影也受责,渐有睡意,却自垂泪,和泪入梦乡也。”这样一个无名之人,最终赴了先贤屈原的后尘,归于无名之河。

“我们似乎打小就反叛,我们却永远留在某个队伍中”,大伯和王冰松属于队伍,被队伍编织了命运。李如波这个最彻底的反叛者,单枪匹马敌不过队伍,则被队伍网住了命运。

乱世啊,队伍啊,没有最痛苦只有更痛苦,每一条路都通往悲凉,个人的自由,就是选择一种自己相对更愿承受的悲凉,人性的美丑,都在这选择与取舍中了,这就是作者要讲述的,这就是我们要纪念的。

书中讲述的故事并不都发生在故乡:外婆长眠于他乡,母亲失踪于他乡,大伯辗转无依,幺叔家族后人分散世界各地,故友如波始终与人世疏离……没有流离何来乡愁?乱世之中,故乡与精神原乡的失落或坚守,都弥漫着愁绪。乡愁,就是作者投入整本书的情感之源。掩卷深思,愿乱世不再,乡愁不苦,一个人的队伍不遇硝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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