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小说人物作文400字(我欣赏的人物作文400字)

我喜欢的小说人物作文400字(我欣赏的人物作文400字)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2-03-05 15:22:53
我喜欢的小说人物作文400字(我欣赏的人物作文400字)

我喜欢的小说人物作文400字【一】

翻开历史的画卷,洗涤历史的尘埃。数千年了,无数的中华文明印迹在这里汇聚。撞击出古老而年轻的东方神曲,每个跳动的音符是你们的呼喊,是你们的歌唱,是你们诠释了生与死的意义,为中华的数千年的历史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乐章。

走进历史的长河里,那一场“春秋五霸”的熊熊战火还在然烧。当你困于会稽时,你也曾叹到:“吾终于此乎”?而当吴王赦免了你,回国以后,你亲身耕作,热情诚恳的招待客人,并常自言道:“女忘会稽之耻邪”?于是你每天浅尝苦胆,以此告诫自己勿忘曾经的耻辱,最后你灭掉了吴国,洗雪了会稽之耻。如果在你被困时选择了死,我想也就不会有“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的壮丽诗篇了。好一个勾践,是你用一份坚持和你的深谋远虑灭掉吴国,谁会说勾践不贤能呢?

你是否还记得作为爱国诗人的屈原,好一个屈原,当你面对怀王的不解,国家的灭亡,在那国破山河在之时,你不愿苟且偷生。泪罗江畔,你披散着长发,衣袂飘飘,你高呼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一跃江中,从此与鱼相伴,和水相依,你用死来证明自己对楚国的忠贞。一种高尚,独立的精神永存人间。为后人留下“龙舟竞发三千过,一缕失魂万古传”的悲壮乐章。

历史近了一些,你曾高呼“力拔山兮气盖世”。可楚汉之争,你悲壮的选择化为滚滚东流的乌江之水。当你在四面楚歌之时,面对亭长的规劝,你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因为你明白,渡江而过,历史的一角将会多一个郁郁不乐的小人物,于是你毅然的选择了乌江自刎,以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载入史册,你诠释了生与死的意义,那是一种“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英雄气概。

你呢,则是用一份毅力在忍辱负重中实现自己的理想,在面对汉武帝对你处以残酷的官刑后,你选择了生,最终完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的《史记》。

你在被俘以后,拒绝了高官厚禄,金钱美女,谱写了一曲“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汉青”的壮志凌云的民族精神壮歌。

你,则怀“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民族忠心,为唤醒麻木愚昧的国民,你毅然选择了弃医从文,以笔作枪,投身到文学革命中去,一篇篇反帝反封建的战斗檄文,激励了多少爱国的炎黄子孙。“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何等深广的大恨大爱的民族精神!

我们细数历史英雄,倾听历史的回音。喜欢着你们用那生与死的选择来诠释生命的意义,是卧薪尝胆的勾践,临江哀楚的屈原。乌江河畔,霸王逝言依旧荡气回肠。历史的痕迹带着岁月的变迁,史册上英雄们的高歌还在铮铮回响,往事越千年,真正的英雄是会在时间的长河中永刻人间的!

我喜欢的小说人物作文400字【二】

凡卡被一阵刺痛疼醒,起来时看见老板拿着皮鞭抡在空中,迅速的击打在凡卡的身上。

为了赚到更多的钱,凡卡被老板叫到一间小茅屋里,去修理一整房的皮靴,一刻也不准休息。就这样,一复一日,年复一年,一晃过去了三年。这三年里,凡卡长高了,长壮实了,有智慧了,他的工钱从三卢布增长到了九个卢布。这三年里,凡卡一直都没有忘记给爷爷寄信的事,凡卡一直都盼望着爷爷的回信,可是,爷爷一点音讯也没有。

突然,这天凡卡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开溜!凡卡趁老板他们去礼堂祷告上帝的机会,偷偷地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扳手撬开了窗户,急匆匆的前往鞋店和衣店,用花了两年的工钱买了一件衬衫和一双皮靴,有用了一年的工钱买了一把枪。饭卡做好了心理准备前往爷爷那儿,凡卡随着记忆里的路线向乡下跑了过去,一路狂奔下,凡卡来到了一座很高的悬崖脚下,凡卡凭着多年登山经验,一点一点的往上爬,到了半山腰,凡卡偶然发现自己有一点恐高,就在这艰难的环境中,凡卡心里一震,一种自信心便上来了。

“爷爷”!……

我喜欢的小说人物作文400字【三】

有一个人,他身长十尺,腰阔十围,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络腮胡须,手持62斤重的禅杖。为人性烈如火,好打抱不平。大家猜猜这是水浒中的哪个人物呢?对,他就是鲁智深——我最敬佩的一位英雄。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是一个正义的你。单凭你与金翠莲父女的萍水相逢,就能让你义无反顾地帮助他们。我相信,你一定知道,你救了他们你无利可图;我相信,你一定知道救她会因此得罪镇关西;我相信,你一定知道打抱不平反而会让自己处于不利的环境中;但我更相信,你宁可放弃所有利益,执著地帮助这对孤苦无依的父女。

当你三拳打死镇关西后,就注定了你将失去丰衣足食的生活;就注定了你今后被迫逃逸与躲藏的生活,也就注定了你从此开始浪迹天涯,颠沛流离的生活。当我看见你“逃生不避路,到处便为家。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贫不择妻”时我的心中很不是滋味。这样做,对你来说到底值吗?

“***人须见血,救人须救彻。”这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你。你与林冲结拜为兄弟,当听到林冲被害的消息,你二话不说就去野猪林,还送他到沧州。如果不是你的英勇果敢,还会有今天的林教头吗?

在我看来:江湖之上,也就只有你能称的上一个“义”字吧!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是一个爱喝酒吃肉的你。有人说你“假僧真佛”,不错,你是爱喝酒。但只要心中向佛,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尽管你因为三拳打死镇关西而背上人命官司;尽管你因为大闹五台山而被赶出寺庙;尽管你大闹桃花村只为了帮助一个被逼婚的女子;尽管你倒拔垂杨柳只为了耳根清净。你才大心细,雄猛沉稳,率性而行,豪放不羁。

我喜欢的小说人物作文400字【四】

??说《穷人》的续写

第二天,外面不再是狂风怒号,波涛汹涌,仿佛昨晚的事情是一场梦。桑娜早早的起来,看了看四周:丈夫的位置空着,她面带微笑,但从她眼中可以看出她心中的那份忧虑:虽然昨晚渔夫同意收养这两个小家伙,但是五个孩子已经够他和自己受的了,如今又添上西蒙的两个孩子……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桑娜拉开白色帐子,不禁沉思着。这时,她发现孩子们醒了。

首先醒的是桑娜的五个孩子中最大的那个孩子:维克斯。维克斯发现床上还有两个人再睡。“嘿!你们两个怎么又躺回去了?”维克斯想把他们拉起来。“我们在这里,才没有睡呢!”维克斯后面响起了颇为不满的声音。差点没使他跳起来,脸上带着惊恐的表情,结结巴巴的说:“你……你们在这?那他……他们是谁?”桑娜站在一旁——我就知道!她心里笑着。

维克斯看见妈妈醒了,急忙问桑娜:“妈妈,他们是谁?怎么在我们家里?”哦,要跟他们说吗?桑娜想了一下,对维克斯说:“哦,他们?嗯,他们是我们的邻居——西蒙阿姨的儿子。”一听此话,孩子们就叫开来了:“为什么西蒙阿姨的儿子要来这而不在他们家?”“他们为什么要来这儿?”“妈妈,快送他们回去吧……我们怎么能把他们放在自己家里呢?西蒙阿姨会着急的!”

桑娜思考了一下,对她的孩子说:“嗯……西蒙阿姨去了很远的地方,可能会很久才能回来,因为她的孩子没人照顾,所以我们就要来帮帮忙……嘘,你们安静,他们醒了!”孩子们回头一看,果然,那两个粉嫩的小肉团动了动。

两个小家伙醒来后,发现四周有许多人和陌生的东西,却偏偏没有妈妈,不禁哭了起来。(原创投稿

这不哭可不要紧,一哭才把桑娜从“以为就这样过去”的想法拉回来:他们吃什么?以后穿什么?穿的问题,桑娜从仅剩的'布上剪下一大块,对着一个小孩比划一下,小心翼翼的剪下一小块,左补右缝,总算做出了一件合身的小衣服。可是桑娜却发现,剩下的布不够了。于是桑娜便把小衣服剩下的一小块布缝缝补补,问题终于解决了。可是他们该吃什么呢?桑娜又犯愁了。

这时,当桑娜在哄孩子们时,一股海风迎面扑来:渔夫回来了!他笑嘻嘻的问道:“嘿!桑娜,我回来啦!”“哦!正好,西蒙的两个孩子正饿着呢,你说,他们吃什么呢?”渔夫面带微笑,这时,桑娜才发现丈夫怀里有什么东西。“咦?”桑娜问渔夫,“你怀里有什么宝贝呢?笑得这么开心?”“我刚还想吊个胃口,结果被你抢先问出来了。”渔夫耸了耸肩,露出怀里的东西——那是一袋白里带黄的面粉。小木屋里安静了下来。桑娜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了。

良久,桑娜两眼泛花,略微激动地问渔夫:“这是哪来的?我从未见过如此洁白的,面,面粉!”渔夫这才说出这袋面粉的来历:原来,渔夫去集市时,遇到一位在这附近的庄主。庄主正好缺一些帮忙打扫马场的人手。魁梧黧黑的渔夫会缺力气吗?渔夫为了自己的妻儿,以及刚刚收养的西蒙的两个遗孤,便毫不犹豫的去报名当帮工去了。

“至于工钱嘛,我就要了几个子儿和这袋面粉咯!”渔夫微笑着说。“哦,天啊!”桑娜惊喜地叫着,“我想,今天的早饭就改一下了:我,维克斯他们吃黑面包,当然现在可以加进一点白面粉了!而西蒙的那两个孩子,就吃面粥吧!哦,对了,你吃了吗?”“当然啦,我吃得饱饱的。”渔夫一边说,一边下意识的摸了摸扁扁的肚子。做好饭了。大家就在一个小凳子上轮流吃,。而西蒙那两个可爱的儿子则在床上由桑娜和渔夫一个一个喂。在他们的嘴角边,可以看见属于他们的纯真笑容。

我喜欢的小说人物作文400字【五】

凡卡正发着美梦,这时老板回来了。“嘭”一声响亮的关门声响起,凡卡被这关门声吓醒了,连忙说:“老板,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老板听了火冒三丈:“什么!这不叫故意的?说,你到底想干什么?”“我,我只是想写封信给我的爷爷。”饭卡委屈地说,“我来您这都那么久了都没给爷爷报过平安,写封信让爷爷知道我在这过得很‘好’。”凡卡特别把“好”字念重一点。

“这是真的吗?”老板坐在椅子上居高临下地问。凡卡连忙说:“千真万确,不信的话,您可以去问肉店的伙计——我有问过他们信应该在哪里投放的`。”老板娘在旁边讽刺说:“切,你还会写信,连笔也不会握吧。”凡卡虽然低着头,可那些滑落的“金豆豆”就像断线的珠子一样不断掉在地上。

老板见了说:“哭什么哭,去,去把地拖拿来,把这擦干净了。"凡卡认命地去厨房拿拖把,出来就看见老板娘把一杯牛奶倒在地上。凡卡目瞪口呆地看着,老板娘说:“把这里弄干净了,不弄干净,你就别想睡觉,我会来检查的。”就回房里去了。老板也把一些饼干捏碎了,撒在地上,霎时间,地上全是零七八碎的饼干屑。凡卡只好乖乖听话的份了……

我喜欢的小说人物作文400字【六】

“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浓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这就是来自《水浒》的他——武松。

武松自小行武,武艺高强,嫉恶如仇,行侠仗义,爱打抱不平。刚猛不屈是他刚烈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他的英雄本色;满腔热血构成了一个传奇英雄人物。如果用三个字概括武松的性格,那就是力、勇、智。这三个字既是武松行侠仗义的特点,又是武松打抱不平的写照,力、勇、智使武松的形象栩栩如生、有血有肉、深入人心。

武松力大无穷。在景阳冈,他独自一人赤手空拳对战一只老虎。只见武松先是一闪,再是一躲,摸清老虎“一掀,一扑,一剪”的套路。等那老虎复翻身回来,武松一棒,二跳,三拎,把那老虎按将下来。见那老虎挣扎,他便往老虎脸上乱踢。又见那老虎咆哮,一边用左手揪住顶花皮,一边用铁锤般的右拳击向老虎,打得老虎眼鼻口中鲜血四溅。

武松勇敢无畏。为了亲情不顾三七二十一闯入酒楼,左手拎着人头,右手拔出尖刀,往那西门庆脸上一扔,吓得西门庆魂飞魄散。***兄之仇,不共戴天,武松怎会饶过西门庆,他一钻,一带,一提,一抓,便把西门庆扔下楼去,又纵身一跃,跳下楼,手起刀落,剁下西门庆的头。

别看武松只是一介武夫,他的智却不容小觑,在十字坡孙二娘的黑店,他从馒头中便看出异样,当其他两人因为饥渴喝了放入的酒时,武松却临危不乱,偷偷把酒往角落一倒,假装晕倒,等孙二娘一过来,就立即翻身而起,将孙二娘绊倒在地。

从景阳冈打虎,我们见识了一个力大如牛的武松;从斗***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到血溅鸳鸯楼,我们见识了一个嫉恶如仇、秉性刚烈、勇敢无畏的武松;从大闹飞云浦到智打孙二娘黑店,我们更见识了一个有勇有谋的武松。

这就是武松,一个武艺高强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智勇双全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嫉恶如仇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敢作敢当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我心中的英雄好汉。

我喜欢的小说人物作文400字【七】

在《水浒传》这么一本讲述江湖好汉、手足情义的书中,正义、武艺高强的女性便成了稀物。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女汉子”仅仅只有三位而已。而我认为真正能配得上“女汉子”这一称号的只有“母夜叉”孙二娘。

梁山好汉中的三位女将可以说结局都并不怎么好。扈三娘红颜薄命,她要忍着***父、***夫之仇,被宋江乱点鸳鸯谱,使其行尸走肉般活着,她的心早已死去。顾大嫂虽然最后走上了经商之路,但施老并未交代她的生死命运,而且在梁山泊默默无闻的淡笔调描写也暗示了她并不出彩的一生。三女中我最欣赏的是孙二娘,在征方腊时的混乱***戮天堂中不慎被杜微的.飞刀取其首级,令不少读者扼腕叹息。可我认为她的命运比扈三娘的“心死”和顾大嫂的“死不了”要强。至少,她是死在了自己选择的征战***戳的道路上。她地壮星替阎王老儿收了这么多的性命,终究还是要“偿还”的吧。

为什么说孙二娘是三女中我最欣赏的一个呢?因为她不会隐忍!虽然一时的隐忍不能算坏事,说不定还能使其大获成功,但一旦隐忍成一种习惯、一种性格,那么这个人会是失败的,譬如逆来顺受的林冲。孙二娘说话做事从来都是一吐为快、干脆利落。太直爽的性格也会有很大的缺点,譬如做事鲁莽的李逵。但孙二娘的性格当中不失精明,而正是这一点精明让她不失谨慎。可惜的是,在长期***戮之中,她丢失了理性与谨慎,失去了谨慎,她就只是一台***人的机器,变得毫无女性之长。而再勇猛也猛不过男人,这时她就要被阎王老儿或说是施老给召回了。

如果说不隐忍、谨慎是她的本性使然,那她的一身义气就给她的个性魅力锦上添花了,即有“男子汉气概”,又不失“女人味”。她和张青因为拜把子兄弟武松的一句话就放弃祖辈家业,落草去了,真是干净利落,这一点也是我欣赏她的原因之一。她行事果断,从不犹豫不决,更不会被各种利益所左右,这是我十分佩服却做不到的地方。而“义气”是什么?义气很概念、很缥缈,很难用语言解释清楚,可是从孙二娘的实际例子就能感受到所谓“义气”的存在:其他好汉上梁山可以用四个字形容——“逼上梁山”,而孙二娘、张青夫妇却是“自上梁山”,是心甘情愿的。当时的武松也从没逼他俩一定要上山为寇,就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孙二娘自然是当机立断选择了前者。这种义气,即使作者不点明,相信读者心中一定也感受到了吧。

试着比较一下孙二娘和潘金莲,她们同为行者武松的嫂嫂(一位亲哥哥,一位结拜),两女年纪也相仿,也都有不逊常人的姿色。可两人的作为可以说是云泥之别了。如果说潘金莲是小家碧玉,那孙二娘就是大家闺秀。孙二娘的父亲是江湖老前辈,自

幼将她当作男儿来养,并没有像世俗家庭一样把女子锁进深闺,在那种年代培养出了一位女中豪杰。而潘金莲的父亲也不知为何把金莲指嫁给了武大郎。从某种意义上说,潘金莲从一出场就注定是一个悲剧。孙二娘性格泼辣,讲义气,注重的是精神;而潘金莲与之相反,注重的则是物质。如果潘金莲也像孙二娘一样懂义气为何、精神为何,那也就不会有之后的一系列事故,并成为女性耻辱的代名词了。

先不说孙二娘武艺过人,就她那做的人肉包子配上她那清脆又豪放不羁的话语足以让她成为经典。孙二娘嗜***成性,做人肉包子也只是小试牛刀,在沙场上才有她真正的用武之地。在梁山泊上,孙二娘夫妇二人在西山开着酒店迎宾打探消息,日子过得也十分惬意。然而,宋江招安后,好汉们被迫奔赴沙场,化身***戮机器,也满足了孙二娘的***人***。在战场上,孙二娘的人物个性得到了最大的张扬,但是如烟花般很快由灿烂归为死寂,地壮星陨落了……

孙二娘出现的回目远远不足宋江等人,但给世人的印象却很深。江湖上人称“母夜叉”,也就成了她独特的标识。“夜叉”其实在佛教中是一种能吃人的恶魔。一位女子就像能吃人的恶魔一般,在那个动荡的时代着实很有威慑力,光是名号就这么威风的一个女人在为人处事方面自然是“霸气”的代名词啊!她宛若一株带着尖刺的血色玫瑰,别样的魅力更使整个人物的形象深入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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