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众山中,无一处是断开的,船在江中行,看两岸青山,好似永远也涌不完的绿色波浪,而崇山峻岭能把日月全部遮住,人行山中,却是“暗无天日”,只有正午或晚上夜分才可以看到一丝光亮。
春水将至,江中是雪白的急流,似是要冲破了冬的.冰封,爆发出自己春天旺盛的生机,碧绿的潭水,回旋的清波,倒映出了周围万物的影子。极高山峰上,长着形态怪异的柏树。飞流瀑布,在山间冲荡。若独在山间幽步,才更是一曲大自然的《高山流水》。
夏至,江水漫上稍低一些的丘陵。这时,上、下行的水路全被阻断,这时,若早晨从三峡白帝城出发,傍晚便能到一千二百多里的江陵,就是骑上快马驾着疾风也没有这一叶小船快呀!
秋水渐凉,树林山涧清冷,寂静只有攀在高树之上的猿猴在悲鸣,好像“自然物语”中一首《乡愁》钩出人们各种忧愁,如渔者曰:猿鸣三声泪沾裳。
冬景与春景一般,水清,树荣,山高,草盛。
三峡为天下奇观,如站在高山之巅,俯视三峡,如一条曲折的长龙,奔向海洋!
炎热下午,在图书馆的一小角中,我翻开此书,古雅的封套,翻新后的纸页,里头竟是记传一个令我毛骨悚然的小说故事,对此,仍记忆犹新。
我特爱历史经传,正史、杂史等等,透过史家笔的记述,带领我穿梭古今,监往知来,如滔滔江水不停奔腾,也因此从中得知一些礼乐制度,理解到传统社会与现今的极大差异,有些让我惊异,但更多的是不满气愤。转念一想,或许是因为我身处於开放且自由风气的年代,无法体会到那时的保守守旧的潮流,想打破又会被冠上?叛贼?的名号,於是,甘於沉默。
到了民国初年,自认为是世界的中国不得不迈向真实的世界,国内改革风气盛行,人民撕掉封口的胶带勇於发声,不再显得死气沉沉。而鲁迅这本新时代社会的产物,向在走入新未来的中国狠狠刺穿道德迂腐思想的心脏,这也是中国第一篇白话小说,引起广泛热烈的讨论,如火如荼地流传至今,其中的讽刺和艺术技巧,是本书的精神所在。
文字浅显易懂,语句不时流露出主角的疯狂,但内容却存有更深的含意。在旁人眼中的狂人,不过只是个可怜的疯子,痴颠呆傻,净说些旁人无法听懂的话;在狂人眼中的人们,更是让他畏惧,张着嘴和满口利牙,把他当成垂涎三尺、香喷喷的人肉大餐。本书不断循环着一个主题,表面上的吃人,台面下却波涛汹涌,暗示传统礼教的陋习腐蚀人们的内心。
焦虑、挣扎、无力,这是鲁迅对旧社会不肯进步的失望,以笔下狂人日记里的狂人,药里的夏瑜,长明灯里的疯子,鲁迅笔下的主角一个个相互呼应,他们皆是别人眼中的异类,不愿被浪潮淹没的大石,与昏昧无知的群众形成明显的对比。但最终,这些角色的下场都不好过,例如:鲁迅在本书开头以文言文书写告诉读者,狂人的精神疾病而后已痊愈,作者貌似想要倾诉,微弱细小的批判意识敌不过如城墙般坚固的传统封建思想;在药一篇文章中,革命义士夏瑜的生命结束在众人指指点点当中,那断头台上,不晓得残***多少改革者的冤魂,溅上多少滴热血,与多少颗迷信的血馒头……
救救孩子!?书末作者藉狂人之口仍旧不放弃地把希望寄托未来,至少孩子得以保全,还有机会再为改革社会改革国家出一份心力,不被仁义道德当中错误的礼教观念所侵害,不再重蹈上一辈人?吃人的礼教?。
狂人在那个悲哀与苍凉的时代下是疯狂的,也是在那漩涡之中最清醒的一个狂人。
《狂人日记》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日记体小说,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写于1918年4月。
小说通过被迫害者“狂人”的形象以及“狂人”的自述式的`描写,揭示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这部作品以日记的形式,以第一人称行文,通过作者、叙述者、主人公的视角,在叙述中拉远了距离,又让读者方便带入。
日记开始的序言,是用文言文的形式写的,但日记是白话文,有人曾做过这样的分析。文言文是封建社会和传统文化的的代表性产物,所以文言文小序就象征当时旧社会文化秩序,作为狂人思想武器的白话文自然也就带上了反对旧社会的色彩。文言文小序的添加使得整个小说的叙事方式显示出一种复杂性,两重叙述视角构成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存在,构成了紧张、反讽的关系,形成序言与正文间的距离,从而使作品充满张力,使人形成远距离观照和阅读,具有形式上的意义,也创造出一种最能显示出其人生体验的独特文章结构。
文言与白话两种完全不同的文体出现在同一篇文章里,形成的对比就如同狂人这样的启蒙斗士与这“吃人”本质的旧社会的格格不入,这样鲜明的对比也预示着文言文为代表的旧社会与白话文为代表的新社会是对立的。
日记开始第一句话就很值得品味,“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这听起来似乎是胡话,细品下来又像是最清新的实话。三十年不见月光,是不是说生下来就是黑暗呢?那见过的月光,或许是还未学习时,字里行间写满的儿时。中国人对宗教的信仰或者对统治阶级权力的信仰比起对历史的信仰来是少一些的。而历史的信仰根植于宗族里的血脉里和周围的无物之阵里。心有不甘地想看清认清,是要付出极大代价的,那代价就是发狂和被发狂,然后被戕害。在狂人第一次认清事实的时候是感到精神分外爽快的,是感到全身通透的。可是随之而来他就感到需要无比的小心,连狗都要小心。然后狂人后面的日记里就细细写下了他小心的点点滴滴,写下了他看见的的月光下真真切切的一切。
结合序言,我们得知狂人后来痊愈了,他赴某地候补了,这里不得而知,他到底是真的被吃掉了,顺从了,也成了吃人的人,还是他知道要做一个真正的斗士,入世去救那些还没吃人的孩子。
《狂人日记》距今百年了,我也工作几年,年龄也正好三十,的的确确在某些深夜感到像狂人一样看见了月光,看见伤害人的无物之阵还依然存在,更看清这无物之阵是根植于人性的。看见月亮的我如狂人一般痛苦深思,一般心有不甘,特别是即将成为父亲母亲年纪,是选择“赴任”去改变现实拯救下一代,还是选择“赴任”让自己荣华富贵以保护自己的孩子,却有可能吃掉别人或别人的孩子。
我前些天散步的时候还与人说到,我是愿意做一个先行者的,并列举了几样可以由我支配但还不是现在风俗的事情,可是与我同行的人真的就是狂人日记里的医生、兄弟一般,紧张之极。他的紧张让我感到孤独,孤独得从一百年前的书里才找到些安慰和勇气。
还好,看见今天这一百年来的改变,我更有勇气去看清那月光下真真切切的一切。
鲁迅的《狂人日记》具有鲜明的现代特征,具体表现为省察历史与现实的理性精神,解剖自我灵魂的自审精神,以及关注生存和发展的忧患意识,远远超出了一般知识分子顾影自怜式的自我安慰,显示了“五四”时期思想启蒙的高度。
在《狂人日记》表现“礼教吃人”的同时,还表现出了强烈的反叛和变革的精神。就像狂人面对因循数千年之久的传统思想,大胆地提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质疑,这集中体现了大胆怀疑和否定一切的五四时代精神;狂人还面对面地向吃人者发出了警告:“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狂人还渴望将来有不再吃人的更高级的“真人”出现,这表现了一种改变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朦胧理想。最后,狂人期望未来、瞩目下一代,希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喊,这更是一种向封建主义抗争的号召,同时也向世人昭示了一条变革社会的途径。
鲁迅明写的是狂人的狂态,实际上笔笔触动的都是读者思考时代、社会、人生真谛的心弦。狂人并不是一般的典型性格,他是象征性的,是整个五四时代先驱者愤激思潮的艺术象征,我们从狂人的日记中,感受到的是充满着批判和追求、深思和战取的一首气魄宏大、热情奔放的时代思潮交响乐。所以,它一经发表,就在思想界和文学界引起了广泛的反响,《新潮》杂志着文称誉“疯子是我们的老师”,“我们带着孩子,跟着疯子走——走向光明去”。
今年暑假,我在补习班看了许多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笑猫日记绿狗山庄》了。
里面的内容是这样的:笑猫与球球老老鼠,还有地包天一起去寻找朋友小白。但到了那里他们却发现那里的狗都是绿色的。就在他们沮丧不已的时候,一瓶有魔力的红酒让球球老老鼠有了不可思议的能力。于是,在一个深夜,他们俩展开了一次危险的拯救行动。历经艰险,他们终于成功救出被困的小狗。
文中的笑猫非常勇敢,他为了帮助他人,甚至不惜牺牲自己,遇到困难还能想尽办法解决。再回想自己从前,感觉自己太渺小了,太自私了。一次美术课上,同桌没带水彩笔,而我刚好有一盒新的',但我怕被她用完,就低着头一声不吭地画着自己的画,心里还不时的想着如何去拒绝她向我借水彩笔。现在在回想起来,我真是无地自容。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善待他人,就是善待自己”。
再看看电视中一幕幕感人的瞬间,最美妈妈,最美司机,最美教师……,他们都有着一股敢于救助别人的勇气,而我连“借笔”的勇气都没有,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
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向笑猫学习,向身边的最美的人学习,学习他们的救助他人的勇气。因为只有那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班长,让大家值得信赖的朋友。
教师点评:虽然字数不多,但我能从你的字里行间感受到自己曾经的诸多不是,能充分认识自己的不足,这是非常宝贵的经验。因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只要能“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能从一本书中,渐渐引入到自己的事情中来,再联系身边的《最美的人》,也是难能可贵的。所以我推荐此文。
最近,我看完了一本《笑猫日记之幸福的鸭子》,是我喜欢上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幸福的鸭子。讲的是在一个暑假,笑猫和马小跳他们一道,来到了乡下张达外婆的家。他们见到了巨人阿空、腊肠狗拖拖,和一只名叫麻花儿的女鸭子。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的除了那只会笑的猫之外,就是这只名叫麻花儿的幸福鸭子和一只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
麻花儿之所以令我印象深刻,是因为她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和一颗容易被感动的心,她心中的幸福好像没有边际。她所有的幸福都来自她对生活智慧的态度。在我心中,认为门门功课都能考到100分时,才是最大的幸福。看完了这本书,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幸福“时时刻刻都伴随着我们。
还有一只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他经常一路闻着马小跳他们的孩子味儿找到小猫的。它和麻花一样,经常乐于助人,我真想学一学他的本领!在这本书里,我发现了幸福,学到了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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