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流子王老五听说,背着铺盖卷走了几十里的山路投奔周易学校。没想到却被一条大狼狗和一道铁栅栏挡在门外。王老五嘻皮笑脸地给看门的老头点了棵烟,又交了二百五十两银子的学费,这才过了安检。
接下来是一年多不见天日地艰苦培训……
一年后,王老五以倒数第一的成绩光荣毕业。他先是一番乔装打扮,暗中观察了同行的前辈好几天。望着热闹的街市,王老五长出一口气:“终于轮到我上场了。”
随着一阵“噼噼啪啪”的炮竹声,王老五的卦摊在垃圾箱隔壁开张了。才过了一炷香的工夫,过来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头。老头满面愁容,说:“我得了癌症了。你帮我算算,我还能活多久?”王老五掐着手指头算了半天,然后非常肯定地说:“少则三五月,多则三五年。反正就这几年吧。”老头叹息着扔下十两银子走了。果然,不久他的话就应验了。
老头走后,又来了个小伙子,长吁短叹的。王老五问了问他的生辰八字,又看了看面相,道:“你是问姻缘吧?算这个比较贵,十两银子一个问题。”小伙子伤心地说:“我相了三回亲,都黄了。她们不是嫌我没钱,就是嫌我长得难看。你说像我这样的`,以后找的娘子会是什么样的人啊?”王老五很认真地答道:“女人。”小伙子给了十两银子,又问:“那她漂不漂亮?”王老五点了点头:“很漂亮。”小伙子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乐呵呵地又给了他十两银子,问道:“有多漂亮?”王老五:“比你漂亮。”小伙子只好再给他十两银子,给完撒腿就跑了。不久,王老五的话又应验了。
开张第一天,王老五挣了八十两银子。晚上做梦,他笑得合不拢嘴,心想:这么干下去,不发财都怪。
可是想不到,第二天他的卦摊一个人也没有。第三天、第四天还是如此。王老五上火,气得吃不下饭。这天就在他认为不会来人,准备收摊的时候,一个大胡子凑了过来,对着他的卦摊左看右看却不吱声。王老五终于忍不住了,打起精神,笑着站了起来:“你要算卦么?”大胡子显得犹豫不决:“你的卦灵吗?”王老五“咚咚”地拍胸脯:“你可以去打听打听,远近这块儿就我的卦最灵了。要是不灵,分文不取。”大胡子扫了他几眼,这才吞吞吐吐地说:“是这样,我这个人有个爱好,赌钱。可运气总不好。前天,刚输了一头牛;今天又把房子输掉了。别人天上掉得馅饼都捡得到,为什么我的运气就这么差呢?”王老五摇头晃脑了一阵,说:“你四十岁前犯太岁,我刚刚替你化解了。从此必定否极泰来,心想事成。”大胡子听了,连打恭带作揖:“一发求先生赐个发财的法子,事成后在下必有重谢。”王老五皱了皱眉:“这个,不是不可以。只是收费有点高,要五十两银子。”大胡子“啪”地甩出一锭大银子:“请先生笑纳。”王老五收入袖中,伏在他耳边道:“明天你早早守在清竹林的小路上,到时会有人遗失一包银子,你去捡就行了。”大胡子一听,将信将疑,心说:有这么神,你为什么不自己去?王老五看出了他的顾虑,把银子还给了他:“此乃天机,我本来不该泄露的。这钱你先拿回去,灵不灵,明天自有分晓。”说罢,收摊走了。
到了第二天,王老五去摆摊。大胡子已经早早等在那里。见了他,满面春风地连叫:“活神仙!”王老五就知道八九不离十了,不动声色地道:“怎么样,昨天的事应验了么?”大胡子连连道:“应验了,应验了!”照王老五说的地方,他平白无故地捡到了一百两银子,跟做梦似的。
大胡子现在对王老五佩服得五体投地。双手恭恭敬敬地捧着五十两银子,求:“请先生再指点小子一二。”王老五却不来接,说:“指点也可以,但这回要五百两银子。”大胡子一怔,想到:给他五十两,我白得了五十两;那给他五百两,我岂不是要白得五百两?念及此,大胡子满口答应:“我这就去弄钱。”
砸锅卖铁地忙到快天黑时,气喘吁吁地回来:“给你,五百两一分不少。”王老五收了银子,让他明天一大早,还是到清竹林去等,并且说:“此事万万不可对第二个人提起,否则便不灵了。”大胡子深信不疑。
磨拳擦掌地好容易熬到天蒙蒙亮,一骨碌爬起来,急急忙忙往林子里赶。大胡子一心找昨天发现钱袋的地方。走着走着,路中央果然白花花一包东西,和王老五说得一点不差。大胡子顿时乐开了花,三步并作二步上前捡起来。打开看时,他傻了眼:整整一包石头!石头上还有张字条,上面写道:朋友,你想钱想疯了吧?我要是能算出来,还轮得到你?实话告诉你吧,那一百两也是我故意丢在这的……
“王老五,我和你没完!”大胡子醒悟过来,气急败坏地去找王老五算账。结果他的摊子早已人去楼空。
此时,在另一座城里,王老五又找了个和垃圾箱隔壁的风水宝地,正式开张营业了……
总有那么一刻,我总觉得,冥冥之中,我与写作有种奇妙的缘。写作真的不同其它,它是一种情感很丰富的东西,它是一个吞噬空虚的东西,它是一个奇怪的生物,为什么是生物?因为它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思想,有灵魂的东西,是一个阴性生物,它是一个极其细腻的女人。美文就是一个柔美的女孩,朴实的文章就是一个干练的女性,议论文就是一个思想高尚的女学者,粗犷的文章就是当之无愧的女汉子了……不管怎样,作文在我心里,就是一个鲜明,有血有肉的人,决非一张苍白的纸张。
不知道不什么,我酷爱作文,至今为止,我还记得第一次写文章是日记,写的是我家的猫。现在已过去六年了,猫早已不在,但我还记得当初这篇日记,在书桌前绞尽脑汁的样子至今历历在目。而如今,我可以洋洋洒洒几百甚至上千的文字。其实我真的没有完整地看过十本小说,我总喜欢看一些散文,诗歌之类。我发现局限的阅读对自已没有一丝好处,我开始尝试阅读各类书刊,当初其实是很难接受,但逐渐,这尝试慢慢变化,成为了一种习惯,现在什么书刊,只要有益,来者不拒。
我善于修改,我没有办法像王尔德一样把一个逗号拿捏很久,我会很仔细地读我的文章,这不是自恋,而是一种尊重。我把我最好的,呈献给读者是对老师的尊重,我认真修改自已的文章,只要不妥,重写,这不是完美主义,而是对自已的尊重,因为我是自已文章的第一读者,这也是对文字及文章本身的尊重。我一直坚守着自已立下的这一规则--修改,希望这不是一种错误。
去年底,我完成了人生的第一部小说,我且称她为“小说”,字数三万八千字,仅仅三万字,对于小说,真是太少了,应该说还很青涩,但这是我人生的第一次,是我用心血浇灌的,它成为我迈向更高峰的起点,成为我在人生这个时期的记念,她于我,真的是一个值得用生命珍藏的珍宝。
“浅文学,心深处”,是我文章中的一句话,写作,写作,作文,写心,有时,我口说不了我心,但我手一定能写我心!
你还好吗?我想你了。分开两年了,有一年没有见面了,你过得怎么样?希望你快乐,又害怕你没有我还过的很快乐,我是不是很奇怪啊。记得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每天早上去了学校你会不顾别人的眼光大声跟我说“媳妇儿早安”;记得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每天中午你会给我卖饮料,因为我喜欢bigbang,所以你在bigbang代言茶π刚出的时候给我买了所有口味的茶π摆在我的`桌子上;记得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每天下午放学你都会绕路送我回家……
你是我的初恋,因为我害羞的缘故,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没有亲亲抱抱举高高,只是一下课你就会跑到我的座位附近找我聊天,会在你擅长的物理课故意找老师问简单的问题只为离我近一些,会在上课的时候一直看着我,有时老师不在偷偷叫我“媳妇儿”。那时候的我也是那么喜欢你,记得有一次上课提问政治你没有背过,被罚抄知识点,然后我就在政治老师讲课时悄悄的在下边帮你抄知识点,在下课铃响的一瞬间抄完交给你,很多关系好的同学起哄让你亲我,我由于害羞跑掉了。后来***妈发现我们在一起了,让你跟我分开,那个时候你跟我说,你永远不会不要我的,我这个小朋友只能交给你照顾。
终于有一天因为我的任性我们分开了,我们现在也没有再联系了,可是我是真的真的好想你啊!希望有一天,先生可以对我说,“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我来接我的小朋友回家了”。我会等你,一直,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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