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教育中,多给孩子选择的机会,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孩子掌握选择、判断和取舍的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我们能多给孩子选择的.机会,孩子会感受到他们被尊重、被信任,从而带给他们自信和成就感,使他们感受到自己能把握生活。
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可以多提供给他们选择的机会很多,如今日穿哪件衣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由他们自己安排自己的活动等等。在没有原则性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尽量按照孩子的安排来处理他自己的生活。而且,选择性的问题常常可以使家长避开处于反抗期的孩子以“不”来回答所有问题带来的难堪:在这一阶段,对于开放性的问题。家长很难得到满意的回答,孩子往往以“不”来作为标准答案。而“选择题”对于孩子来讲,一般会进行认真地思考和答复。
在让孩子自己作出选择的时候,做家长的要有耐心,因为孩子的反应能力是和成人不同的。不能自己一发问,孩子就能回答,一定要给孩子反应和思考的时间。而耐心的等待,更会表示出尊重孩子的兴趣和选择。有时候,我们还需要适当地重复我们提供的选项,因为孩子开始学习思考的时候可能在过程中忘记自己在干什么了:孩子的注意力持续还是短暂的。另外,明确地说明和处理一件事的同时,仍然包含选择是完全能做到的。比如某件必须要做而孩子并不想做的事情,如果我们在它的处理过程中设置一些方式方法上的选择机会,孩子往往会较愉快地进行选择从而完成了这项工作。
总之,从小给孩子机会选择做什么事情并承担由此而来的后果,有助于他们建立起良好的自信和自我负责的品质。
星期一下午第二节课,同学们端着椅子来到操场上听夏科长的法制讲座。
在我们的一生中会面临很多选择,当你正在为他而不知道怎么办时,你会怎么做?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因为不能判断是非而选错了路。
首先,夏科长给我们讲了举行“法制讲座”的原因是最近几年未成年儿童犯法的人数正在不断增多,导致这些人犯法的原因是他们还不知道那些事是犯法的,其他人看见了也不制止他们。
接着,夏科长开始讲述一些案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案例是这样的:有一个人因为摔了一跤,脑子出了点毛病,到了十六岁便不去上学,也不出门,整天呆在家里看电视。有一次,他从电视上看见了消防车灭火,他非常喜欢消防车,但是电视里又不经常放,他就想要亲眼看见消防车。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了,就走出家门,那时候每户人家门前都堆着很多干草,他就点燃了那些干草,但是村里的人自己把火扑灭了,他没能看见消防车。第二次,他把火放的更大了,还烧爆炸了一台洗衣机,他如愿以偿地看见了消防车。警察来抓了他,其中的一位就问他:“你为什么不跟父母说你想看消防车呢?或许他们会带你去消防大队看的。”他说:“我平时从来不和父母沟通,所以不会跟他们说。”听完了这个案例,我想:我们一定要多和父母交流、沟通,有什么事不能埋藏在心里,要跟父母说,或许父母能够帮助你解决。
最后,夏警长又讲了未成年人要做到的十点要求和三要、三不要,便结束了“法制讲座”。听完了这次法制讲座,我思绪万千,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我们不能从小就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那样长大了便改不了了,遇到什么事情要跟父母商量,不能用偷抢等犯法的事情解决。看到有人做犯法的事情要及时制止并告诉他们那样做的后果,做事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不能进入非法经营的场所,多宣传法律知识,使我们的社会更和谐。
光盘中的很多很多的青少年,他们犯了法。他们现在被关入大墙之中,后悔莫及。当他们见到自己的亲人后,一直在听他们的教育。当然现在听已经太晚了,如果当时听一下他们的劝告,也就不会落在这个泥潭之中。他们没有一个人不关心家里的,没有一个人不后悔的',没有一个人不想好好改造后到大墙外面去,获得自由的。如果再给他们最后一次机会,他们一定不会再犯罪的。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的例子,比如:一个同学把另一个同学的橡皮弄没了,那个同学肯定会去找他算帐,就难免打架。在玩的时候,有人只是开个玩笑,拿一下别人的东西,而那个人以为他是故意的,就上去打架。现在很多少年罪犯都有一个规律是:辍学──流失──染上恶习──犯罪。往往也有很多人都不想***人,而是在自卫时都误***了他人。很多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他们没有把精力放在学习上,而是在社会上闲逛或去上网吧结识一些坏人。
我们平时要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不但要把数学、语文学好,更要把思想品德学好,要从现在开始,从我开始,和人相处要团结友爱,相敬如宾,做到宽宏大量,不要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要有正确的思想观,不但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更要做一个有很好心理素质的新新人才,心理的健康,能使青少年犯罪降低到零。
让我们都重视起来吧,杜绝犯罪,特别是青少年犯罪!争做一个优秀的少先队员。
诚然,这位驾驶人有一位爱他的好母亲,可以当众为了帮助他而下跪求情,这位母亲的做法,站在人性的角度上看,她的行为是正确的,是对孩子无私而又伟大的爱,但她的爱的方式是正确的么?盲目的偏袒包庇孩子只会造成对孩子更大的伤害。并且在法治面前,这显得苍白而又无力,我们深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高官也有落马的时候,何能为温情而不顾法,不守法呢?因此,我规劝人民莫要做“无谓的温情”来试图动摇法律、莫要企图撼动权威。
在这样的法治时代下,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美好,道路上少了闯红灯的现象,打架伤人的事件少有发生,这一切都是在“法力”努力下的共同成果。如果这位民警单单是因为那驾驶的母亲儿求情而不严于法,那如果社会上只以“温情”执法,社会将会如何发展?就如老人倚老卖老般,社会将会乱成一套,法律会遭到人们的肆意践踏,人们心中那还有法?所以法治大于温情,有法才有国,国。才能施以温情,而不是让无谓的“温情”捆绑了法。
网上也有相关记载:成龙的儿子——房祖名由于吸毒危害社会,被强制送去拘留所、戒毒所,成龙作为父亲,不但没有为其求情,反而赞成这一处理结果。这样的举动令人大吃一惊的同时,何尝不是守法的`另一种表现呢?又如税收部门因个人小惠小利而让企业偷税、***。甚至不惜代价造假账,这使我国国家财政赤字严重,这样的温情难道是人们想要的吗?在法治社会下,每个人都逃不了被法约束的命运,遵守法纪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的事情,是人们应尽的义务。没有法治,就不会有中国的强大!
那位民警面对突发情况,忠于职守。不惜降膝,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如果方式粗暴执法执意罚款,可能会激发矛盾和带来严重的后果。材料中所述母亲的做法,这反应了她法治意识的缺失,每个人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法不可违,执法必严”,若想要发展,就必须严格守法,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切勿因“温情”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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