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沉闷的声音重锤于心上,黄色的小球黯然落地,随着他们的唏嘘与嘲弄一齐落地。球场令一边的那个女孩乜着眼,毫不掩饰唇边刻薄的冷笑,居高临下地瞥我一眼:“真弱,你的击球路线早已被我看穿。”他们的笑声冷冷地于空旷的球场中划开,不出所料,我一败涂地。她甚至不屑于与我握手——作为球赛结束的仪式,只留下一个高倨的背影,与这吹不尽的长风,还有散落的.片片冷笑。我转身,队友们几乎是蓦地瞥过脸去,只余得身后惨淡而黯然的夕阳,一团团地于灰幕上晕开绯红而淡漠的血色。
我不知走了多久,居然走到了大海边,夕阳将白沙万里镀上妖异的血色,海中浊浪直排青天,吞没日月星辰,薄暮冥冥,又听见杜鹃啼血。我歇斯底里地呐喊:“海……海……”潮浪翻涌,怒涛卷霜雪湮灭我撕心裂肺的呼喊。我不甘,更大声地吼道:“海……”那喑哑的残句被拍成了絮絮白沫,转瞬被灭了踪迹。如同我心中执着的那一缕梦,一同变得飘忽不定了。最后,只听得我喃喃自语:“海……”蓦地,一声低沉而有力的声音缓慢而悠长地涌上心头:“海……海……”我听见那声音久久徘徊于天地而不绝。回身,只见他随意地倚在一块礁石旁,发丝不羁地于风中拂动,发梢被浪花微微濡湿,几缕贴在颊边,称得一双明眸愈加深邃,似眼前的大海。
不知怎地,我与他渐渐熟识起来,与这素不相识的人诉说了我的苦闷。那海浪不尽地翻涌着,我愈加迷惘与不安,无论我多少次努力地尝试,那球拍与球之间单薄而无力地碰撞与眼前无尽的暮色,一如往日。曾经一次次地于别人的嘲笑声中坚强站起,曾经一次次地跌倒于球场,曾经一次次地于暗夜里偷偷拭去眼角的晶莹,曾经一次次地于无人的球场中挥汗如雨。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迟疑,更使那一缕本薄如蝉翼的梦想似乎顷时就将崩裂。我开口,声音在海风里颤抖:“你知道,海的那边是什么吗?”那浪涛咆哮怒吼着,遮天蔽日,似乎永远也无法跨越。他忽然一勾唇角,双眸似暗夜里的星辰:“我不知道。”我的心顿时坠入谷底。“但我知道,只要越过它就可以变强。”我无意识地将手紧握成拳,指节因过度用力而微微泛白,脑中轰鸣着他们漠然的面孔与冷冷的嘲讽。我不是没有挣扎过,只是如同大海里的浮木,瞬时间就被拍得灰飞烟灭。忽然,橘子的清香于唇齿间逸散,酸甜味儿刺疼了我的每一根神经。尔后,才有了依稀的甜味儿。只见他手中捧着一个橘子,缓缓起唇:“梦想如同这个橘子。起初是酸涩的苦楚,渐渐便有了沁甜的味儿。无论风吹雨打,这澄明的黄色永不褪去,甚至愈发绚烂了,不是吗?”不知为何,这明亮的颜色灼得我落下泪来。我从来不曾放弃的是我的梦想,无论它是如何饱受嘲笑与奚落,如论他们如何漠然,无论他们说什么,我也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手中的橘子缄默而坚定地遥望着海的那边的尽头的地平线……
我重新拾起球拍,依然一次次地于别人的嘲笑声中坚强站起,依然一次次地于球场跌倒,依然于暗夜里偷偷拭去眼角的晶莹,依然一次次地于无人的球场中挥汗如雨。只是,与四下无人之时,默默于背包里拾起一片橘子放入口中。
思绪渐收,面前的大海平静而宽广。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海的那一边缓缓升起一轮红日,似一个橘子,那样夺目而绚丽的梦想,我大喊:“大海……”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读完它感触颇深。它讽刺了我国古代封建恶势力独霸一方的丑态与它最终将会走向灭亡的必然命运。
《红楼梦》刻画了两百多个人物,他们各具特色。给我印象深刻的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
贾宝玉这个人由于从小被祖母与母亲溺爱而造成每日与女孩儿们玩乐,不顾学业,而且多愁善感的性格特点,但也是因为这样,他的父亲贾政才会不喜欢他,宝玉也很惧怕他的父亲。虽然大观园里的人尽是心灵肮脏,不过也有真情在,贾宝玉与林黛玉真心相爱,最终却套不过封建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命运。
林黛玉也是多愁善感、经常落泪,都说她心眼小,可是只有她才拥有贾宝玉这个知己。薛宝钗在大观园里可算是最有心机的一个了。她为人处事很能干,蒙住了很多单纯人的眼睛,她人缘极好,却得不到宝玉对她的真爱,她极力讨好没一个人连贾母也不在话下。
王熙凤是最泼辣的一个了,不仅办事干练,而且心直口快,常噎得人说不上话来,她处处不吃亏,人们称她“凤辣子”,却逃不过早逝的命运。
大观园里的人物我喜欢的要数探春了,他心机不如宝钗,文学功底不如黛玉,可是她为人爽朗,而且冷眼看一切,或许她有一点孤高自诩,可是能在混浊的世界里冷眼看一切的又有几个呢?但她的命运同样也是远嫁,离开家乡,离开父母。
贾母可算是仁慈的了,她疼爱孙子孙女们,甚至连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孩子也疼爱,可是她的话何尝不暗藏玄机呢!黛玉刚进荣国府时,贾母让她做上座,她不肯,贾母说了句“你是客,本应如此。”暗示了她从来没有把黛玉当成是自家人,虽然表面上和谁都很亲切,可是她不过是假慈悲罢了。
读完《红楼梦》让我见识了人间的美与丑、善与恶,让我懂得人们之间并不只有美好的事物,也有肮脏与丑陋的灵魂。
一年四季,景色各不相同。冬,带给你银白的世界;春,带给你新生的希望;夏,带给你热情的阳光。而我,独钟情于秋。
秋天,虽不像百花盛开的春天那样富有生气,也不像绿树成荫的夏天处处充满生机,但它却以那瑰丽夺目的秋景、诱人的金黄果实和收获的喜悦吸引人们。
还记得那句诗吗?“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到了秋天,漫山的枫叶红了,极目远眺,远山近坡,鲜红、粉红、猩红、桃红,层次分明,瑟瑟秋风中,似红霞排山倒海而来,又有松柏点缀其间,红绿相间,瑰奇绚丽,仿佛是一幅艳丽无比的画卷。
中秋节的月饼冒着幸福的气泡,“嗞嗞”,那是家人团聚的信号。一家人团聚在桌旁,一边啃着大苹果,一边吃着美味的月饼,沐浴在那轮明月的光辉下,谈笑风生,其乐无穷。这也是孩子们最爱的时刻,我不禁以水当酒,摇头晃脑地故作深沉:“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当秋风吹起,一些鲜艳的花朵枯萎凋谢了,但菊花却傲对秋霜,盛开怒放。有黄的、白的、紫的,像龙飞,像凤舞,像节日的焰火,在微风中亭亭玉立,婀娜多姿,五彩缤纷,英姿飒爽,正如陈毅诗中所赞:“本性能耐寒,风霜其奈何?”
田野像金色的海洋,哗!哗!翻起了金浪:梨树上的果实,很像小铃铛,似乎风一吹,就能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树上的苹果,就像一个个小姑娘的脸蛋,也像一个个小红灯笼;田地里,火红的高粱,沉甸甸的谷子,雪白的棉花都承载农民那丰收的喜悦。
我爱秋天。我爱那满山遍野的枫叶,我爱中秋节夜晚那皎洁的月光,我爱公园里争奇斗艳的秋菊,我爱看排着整齐队伍的大雁南去,我更爱珍珠般的谷粒堆满粮仓,沉甸甸的大苹果缀满枝头。
秋天是如此美丽,我怎能不爱这丰硕的秋天!
我看的书目是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看了第一部第一章就被唤醒了很多的回忆,作为在农村长大的学生,梅州市,广东省经济倒数几名的市,梅州市十几年前的农村,物质生活当然是很不发达的,虽然比书中描述的生活状况好多了,可是还是会有类似的感觉,因为小学的时候,中午有时是自己带饭去吃的,印象最深的就是咸菜,梅州的咸菜也是比较出名的。
8岁的时候从老家到城里读小学,爸妈都不在身边,居住在姑妈家,也是属于生活不富裕的那种,应该说整个小学,在城里读书,心里都会有孙少平的那种卑微的心理,不过我是比较细微的这种心理,每当下午放学之后,当大家欢呼着要去街边吃好吃的时候,因为口袋里没有一分钱,所以我只能先一个人走回家。
因为本身性格比较内向,不善于跟不熟悉的人交流,所以刚到城里也是跟孙少平一样会有孤独寂寞的感觉,没有了村里面的同龄人一起玩,感觉很寂寞。有一个共同点特点就是,书里面的主人公,大哥当年为了让他和妹妹上学,十三岁高小毕业,连初中也没考,就回家务了农。至于大姐,从小到大连一天书也没有念过。
家里能让他这样一个大后生不挣工分白吃饭,让他到县城来上高中,就实在不容易了。这些,都是说明他的家人都很爱他,同样的是,我的家人都很爱我,虽然我只是姑妈的侄子,她待我就像是亲生儿子一样,除了爸妈,我最感谢的就是我姑妈了。
虽然我爸妈没有在我身边,可是有时我妈会千里迢迢地搭车到城里来看我,就为了帮我洗脸洗干净点。爸爸有时也会到城里来帮我修改作文。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变坏了,我觉得现在我还能在广东商学院读大学,很重要的原因是我的家人对我无与伦比的爱。感谢亲人!!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今年暑假,经好友介绍,我阅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退休的老男人哈德罗,有一天突然收到多年不曾联系的一个朋友寄来的一封告别信,因为癌症已经到了生死的边缘。老人回完信,在寄信的时候,没有果断的塞进邮筒,而是往下一个邮局走去,在这个过程中,他萌生了走路去看那位朋友的想法,于是他就真的这么做了。图书记录了老人行走的87天,穿越627里(不知道是英里还是华里,译者没注)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走到了苏格兰东北的布里克。
图书的前半部份,有点乏善可陈,只是讲述了老人纠结于是不是该走下去,纠结于这么做对还是不对,从周围的人对于他要长途跋涉的不同看法,展示了他心理变化的一个过程。当读到老人在自责“为什么唯一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还停下来解鞋带?”的时候,他说是因为害怕用光了所有借口以后,他最终还是没有办法成功把孩子救回来。隐约的感受到他对儿子不想活下去却又不知道如何挽留的无奈。因为文中经常出现老人的太太和他儿子的对话,于是在读到老人想到“孩子成长的过程就是不断的推开父母,离他们越来越远。当他们的儿子终于永远的拒绝了他们的照顾,他们就要艰难地去适应”的时候,我以为只是父母与孩子的沟通出现了问题,还想到了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离父母越来越远。直到书的末尾,才知道原来事实不是想像的那样简单。于是原本枯燥的故事变得丰厚起来,原本留存的种种疑惑被解开。
老人在二十年前就失去了儿子,他的儿子有抑郁症和酒精上瘾,在自家花园的棚架上上吊自***了,老人亲手掩埋了他的儿子。而他的太太觉得他原本可以做一个更好的父亲,因为孩子的去世,两个人的感情走到了破裂的边缘,婚姻名存实亡了二十年。老人的太太一直无法面对失去儿子的的事实,于是每天和孩子的对话变成了自言自语,在她看来那不是鬼魂,而是一种存在,因为她能感受到儿子,那是他唯一的安慰。
在读到后面的故事之前,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人一样,觉得一个老男人在未经商量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妻子,不远千里的徒步去看另外一个女人(虽然那是一个即将离世的人)肯定是因为爱情,很可能是婚外情。因为这样很容易解释他和他的太太之间感情不合,很容易把他的这种执著与坚持理解为是爱所赋予的动力。直到谜底被逐一揭晓的时候,才发现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路人一样很俗。
在老人行走的一路上,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这些人和事赋予了他的旅途许多别样的意义。老人从这些人身上的故事中,看到了许多自己的影子,于是老人做了很多的思考。包括对自已的思考,在书的内芯封面上是一双帆布鞋和五个字“那么,我是谁?”在旅途中思考自我的过程,无疑是一个自我成长和自我疗愈的过程,这一点我有深切的体会。老人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了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对于将死的人,如果心里有牵挂,是不太容易撒手人间的,除非是突如其来的事件。小时候,经常听老人说,对于一个年长即将仙逝的老人,能在走之前看一眼自己的孩子就满意了。我曾亲历过一位老奶奶,在神智不清之后仍然坚持了两三天,就为了等女儿从远方回来看她一眼,虽然已经不省人世,但气息就刚好保留到女儿回来道别。所以书中说到老人让他那死亡边缘的朋友一定要等他走路过去的时候,我也相信这样的牵挂可以让她的生命得到延续。然而,当老人见到他那即将去世的朋友时,他的内心却有些犹豫了,因为这个等待的过程太过痛苦,如果不是走路走了那么久。只是给她回了一封信,也许她早就到天堂了。
老人通过行走的过程疗愈了自己,打开了尘封太久太久的心门,而通过这样的行程也疗愈了他的`家庭,让两夫妻能够重归于好。只是这个过程太过漫长了。因为行走,老人回忆起了许多往事。老人说“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份都很美。我很害怕,怕有一天,或许很快,就会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这是一种对年老失忆的恐惧。读到这里,我在想,或许我们真的应该多关心一下自己年迈的父母了,因为父母恩情难忘。
读完这本书,感觉像是看了一部电影,一部很写实很饱满的电影。读完以后,让我意识到了需要更加地珍惜当下,需要保持一份执著的信念。于是我觉得这是一本蛮不错的书。
“哇噻,太美了!”“好多雪,我们打雪仗吧!”“哇,连叶子上也有雪,扶手上也有,连石头上也有,太美了!”纯净的雪,漫山遍野,让我感觉落入人间仙境。
在龙湾田岙山,雪,落在树上,掉在墓地上。我们一大家前往山上扫墓,可是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风,轻轻吹动树枝,白雪,缓缓落在大家头上。大家眼中只有雪,洁白的雪,美丽的雪,覆盖在那苍翠欲滴的松树上,堆积在那灰色的,一层一层的瓦片上。经过一秒钟的时间后,大家顿时欢呼起来。
漫山遍野的雪,被我们堆起,成为一个个雪人、雪球。我抓起一把雪,用双手把雪按成球形,再用许多的雪,将它们融合成一个大雪球。等待爸爸前来受“雪球之刑”。可没想到,雪球非但没有“爆炸”,反而回到了我的脚上。我不服输,捡起雪球再次“进攻”,爸爸毫不惧怕,竟伸手接住雪球,反过来打我。我四处逃窜,一脸悲催,只好边逃跑边做雪球,不出两分钟,又一个雪球“出炉”了。我转过身一看,两个雪球正朝着我飞来。我弯下腰,一躲,两个雪球擦着我的眼睛划过。正是我反击的时候,雪球大战开始了……
我经过妈妈身边时,发现她正在堆雪人,我大喊道:“我投降!”然后就不管他们,看妈妈做雪人。只见妈妈这捏捏那按按,再将两粒小煤块按上“脸部”,一对活灵活现的小眼睛望着我,好像在“卖萌”。妈妈又将一根小树枝当做雪人的嘴巴。还用几片小叶子给小雪人做了头饰和围巾。构成了一个惟妙惟肖的小雪人。妈妈一脸兴奋,拿出手机忙着照相。
就在这时,太阳出来了,雪,慢慢化掉了,小雪人也消失了。大家没雪玩了,可大家并没有伤心,反而开心的笑了起来。雪化了,大家也得回去的。雪,下个冬天,再来吧!
也许,看过《红楼梦》的大多数人都不理解黛玉,她也无需别人理解,因为不懂得她的人是不会了解她内心深处的向往的。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
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
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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