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人――妈妈。
妈妈高高的个子,白白的皮肤,长得不胖也不瘦。妈妈长着浓浓的弯眉毛,大大的眼睛,从眼睛里透智慧的光芒。这就是我的妈妈,怎么样,长得漂亮吧。
妈妈是我的第一个老师。记得我第一次写作文的时候,我不知道如何下笔,是妈妈带我走出家门,来到野外,走到田边,让我写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每逢星期日,妈妈就会带我去人民公园,观察景物和动物的特点;回到家妈妈让我把所观察到的写下来。就这样我在妈妈的精心呵护下,像一只学飞的小鸟,羽毛一天天丰满了。
每当我写完,妈妈总是我的第一个读者,读完后,总是夸我几句。即使我的词句写错了,妈妈也会和蔼的说:“如果这句话这样写就更好了。”我总是做着鬼脸把错误改正过来,感觉轻松又愉快。
在妈妈的赏识和认可的目光下,我蹒跚的走出了第一步。我心里是那样的高兴,那样的自豪!
妈妈也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有什么事我就给妈妈说,因为我不用担心我错了妈妈会指责我。当我苦恼的时候,妈妈毫不吝啬的为我解忧;当我迷茫的时候,妈妈给我指明了方向;当我垂头丧气的时候,妈妈们会为我大足气;当我失败的时候,妈妈给我信心和勇气。
妈妈就是一种神奇的力量,让我健康快乐的成长。妈妈,我爱你,我要告诉全世界:“妈妈,我最喜欢你!”
我最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尼尔斯了。本来的尼尔斯是一个爱吃零食、爱胡说、爱傻睡、爱干调皮捣蛋的事情的小孩子。可自从他被一个小精灵施了妖术,也变成了一个小精灵,他就不再像以前调皮捣蛋了,而是变成了一个聪明、懂事、勤劳……的孩子了。
为什么尼尔斯会突然变得懂事呢?原来,尼尔斯变小后,和一只雄鹅跟着大雁群去旅行。一路上,他们遇到许多困难,有的时候在冰上过夜,有的时候遇到坏蛋狐狸,有的时候遇到可怕的熊……但他们一点儿都不害怕,是因为他们团结一致、互相帮助,战胜了困难。
回家变大以后,他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连他的爸爸、妈妈都有点不认识他了,因为他经过这一件事,懂了很多大道理。我喜欢他,就是他现在已经是一名听话、帮助别人、惹人喜爱、懂大道理的小大人啦。我觉得那个小精灵也是希望他变成一个好人,才使他变小的。
我喜欢的人很多: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的妈妈。
熟悉妈妈的人都知道妈妈特别爱干净、勤劳。奶奶不在昆山的日子总是妈妈每一个起床为我们精心准备早餐;晚上也总是妈妈最晚睡,总是先检查完我的作业后她才开始洗碗、拖地和洗衣服。每到周末除了这些以外还会把楼梯从三楼打扫到一楼,住我们这幢的人家都知道是我妈妈义务扫楼梯。
妈妈不仅勤劳对自己的工作也很认真。连爸爸接到妈妈公司货运的生意也是沾了妈妈的光,听爸爸回来说到妈妈公司的副总告诉他:公司有个美国的客户一过来就在他们副总面前夸妈妈工作如何认真负责。
妈妈对我的学习要求也很严格。每天的作业一定会给我认真检查,发现错误让我及时改正,即使题目有时她也不确定答案总是会让我查电脑找出正确答案。英语老师还问我:“陶骏杰,为什么你的英语作业从没有错的?”我说:“妈妈都帮我检查过了。”
我爱我的妈妈!
我喜欢的人的名字叫刘子通,他是我的同桌。我和他再一起当了三大周的同桌了,我和他非常友好,我有不会的难题,他就叫我做这道难题。我和他最开心的是说话,有的时候说到有趣的地方的时候都会哈哈大笑。
外貌,他长的很顺眼,眉毛和我的眉毛一样,都非常稀少。眼眉短短的。头发的前面挺长,后面有一些短。眼睛大大的。鼻子小小的。闭上嘴巴的时候嘴巴是小的,张开嘴巴的时候嘴巴是大的。耳朵大大的。
又一次,上数学课的时候老师让改报纸,我的最后一道难题闯关不会做,想了半天都没想出来。后来刘子通看到我在发愁,他一看就知道我有一道提不会做,他还没等我向他他出求救信号的时候,他就主动过来叫我这到题,他教我地时候,我发现他就我题的时候非常有耐心,他教完我后,我把报纸交了,这个个时候我在想如果他没有教我着到题的话我什么时候合一做完着长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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