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感受很大,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了,下面我就讲讲吧!
温妮是这故事的主人公。有一天,天气很热,闷得受不了,有一只蟾蜍蹲在那儿,用悲伤的眼神看着温妮,她喜欢上了那只蟾蜍,天天给他喂水。有一天,她突然觉得家里太无聊了,就离家出走了。可是,她迷路了,就躲在灌木丛里监视一个男孩,那个男孩叫杰西,和他的哥哥迈尔斯在一起游戏说笑。有时喝一些一个小洞里喷出的水,当他们转过头来的时候,看见了温妮,温妮吓了一大跳,非要喝那水,杰西和迈尔斯连连摇头,一起说:这水很脏,你不能喝!温妮她非要喝,这时候,梅来了。把杰西、迈尔斯、温妮扶上马,就去一座破旧的小屋了,一个穿黄风衣的人紧紧跟着他们。
到了一条小溪边,温妮大声的哭了起来,梅连想也不想,就用手掏出音乐盒子,播放音乐。温妮这才不哭了,说:昨晚姥姥说这是小精灵,这却不是。音乐盒子让这气氛融洽多了,杰西和迈尔斯告诉了温妮不老泉的秘密,这全让穿黄风衣的人听见了。
穿黄风衣的人就要告他父母,用这片林子换女儿,他们为了女儿,送了这片林子,穿黄风衣的人就走了。
梅无意间打死了穿黄风衣的人,警察很气愤,就要把梅***死,反正梅也死不了。温妮想出了一个办法,自己爬进去,她来代替梅,就可以了。杰西奖给温妮一个瓶子,里面装着泉水,杰西说: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它,你就找我,咱们总能碰面的。
温妮把这些珍贵的泉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到80岁的时候死了。
《不老泉》这本书真好!
今天,我读了《水孩子》这本书,它是由英国作家查尔斯。金斯利写得。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汤姆,它讲了汤姆——一个扫烟囱的男孩是怎样变成水孩子的。
有一次,汤姆去了哈索尔庄园的约翰爵爷那里去扫烟囱,他在房间里见到了一位洁白的小姐。他从镜子里看见自己很丑,羞愧极了,立马从房间里爬出了窗外。在房子里,所有人都注意到了汤姆,并追过去了。但还是把机灵的汤姆跟丢了。而汤姆穿过一片森林,正好来到一条小河旁,他立马把衣服脱了个精光,开始洗起自己来。汤姆睡了一觉,醒来后,他的脖子旁长了一圈鳃,汤姆以为这是衣服旁的领子,就使劲扯,但非但没扯下来,还弄痛了自己,很快他意识到这是身体的一部分。
在河的上游,他碰巧遇到了一个水孩子,当汤姆见到几乎数不清的水孩子的时候,他兴奋的无法形容了。但虽然汤姆成了水孩子,但它依然很调皮,他一直逗弄动物,他还把冰冷的石头放进海葵的嘴里。其他水孩子都警告他说你不能在这样下去了,但汤姆不听,继续嘻嘻哈哈,星期5,惩罚仙女来了,他给其他孩子一粒糖,却给汤姆吃了一个又冰冷又硬又难吃的石头,汤姆很讨厌惩罚仙女,但也只能憋在心里。他决定要做一个好孩子,这样就不会被惩罚了。星期天,福善仙女也来了,他把汤姆抱在怀里,讲了好几个故事,汤姆都睡着了……
汤姆还遇到了之前看到的那个小姐,那个小姐还教汤姆学习,但汤姆却为了不能到“艾丽”的家而不开心,仙女说,只要去不想去的地方,帮不想帮的人,就可到“艾丽”小姐的家,于是汤姆就不顾路途遥远去光辉之城的护城婆婆的地方问怎么到天外仙境的路,去帮格林姆先生。汤姆到了格林姆被扣押的地方,他想搬几块砖头,让格林姆松松身,但实际却不容易,当格林姆的眼泪落下来时,砖头竟然垮了。
当汤姆再次回到水孩子的天地的时候,艾丽已近变成一个婀娜的少女,而汤姆变成了一个帅气的的小伙。仙女说,汤姆可以到艾丽家去了,他已经是个男子汉了。
我觉得水孩子这本书是一本让小读者知道什么样是善,什么样是恶的一本书,告诉小读者怎样做一个勇敢的孩子,勇于面对自己的缺点,敢于承担责任,从生活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作者还在言语间透露着几分忧愁,虽然他叫水孩子来清理,但他还是看到了环境的脏乱:黑乎乎的烟囱、烟雾弥漫的镇子、臭烘烘的下水道、满是垃圾的海洋。这些都是对工业发展的破坏。我们要保护环境。
如果有个让你长生不老的秘方,恰巧被你得到了,你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可能,你会选择长生不老,但是,看了这本书,你会知道,长生不老的坏处,你可能就不这么想了。
在这件事上,塔克一家是受尽了苦头,他们无意中发现了这股神秘、神奇的泉水,无知的他们喝下了水,变得刀枪不入、长生不老。经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他们一直不变。最后,塔克失去了温妮,陷在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看了这本书,我对长生不老这个词有了重新的了解,以前,它是幸福、是梦想;现在,它是痛苦,是永恒。羡慕的汉武帝也不过如此,长生不老会给他带了多少麻烦?
我宁愿做个普通人……
在假期里我读了一部英文原版书《不老泉》。
小女孩温妮·福斯特无意中遇到了杰西·塔克,最后梅、迈尔斯和杰西把温妮带回家了,结果她知道了不老泉的秘密,可她万万没有想到,那个穿黄衣服的陌生人就在附近偷听着,于是他也知道了那个秘密,并且得意地笑了。
渐渐的,温妮和塔克一家熟了,恐惧感自然也就消失了,他觉得他们家生活得很幸福,大家都对她很友善,他们并没有什么规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连吃饭也可以不用在饭桌上吃。她感到很温暖,所以不想回家。
过了几天,福斯特一家找不到温妮,于是着急了,正在着急时,那个陌生人出现了,他说他知道,但必须做一笔交易,用这片林子换小温妮,福斯特答应了。于是陌生人和警察一起去塔克家了,陌生人比警察快,所以先到了塔克家,他说了自己要利用温妮去卖不老泉的泉水,梅忍不住了,于是拿出枪,结果打到了陌生人的后脑门上。这时,警察到了,他看到了这个景象,于是就要把梅关到监狱里去,过了几天,他们准备去救梅。迈尔斯是个工匠,他会拆窗户,温妮要替梅。一天晚上,他们去救梅了,结果塔克一家逃跑了。第二天早晨,警察发现是个小女孩,但年纪太小,所以只好把她放了,她回到了自己家,她还去看了看蟾蜍,最后把杰西给的不老泉水浇到了蟾蜍身上,自己却没有喝。
几十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这里来,结果他们看到了温妮的坟墓,大家都非常伤心。
我读了这本书,我真的很感动。温妮不想破坏生命的顺序,于是没有喝不老泉的泉水,我很佩服他的这种精神。
上个星期六,妈妈带我去了陈砦花卉市场。在那里看到有一个店铺里挂着“含羞草”的招牌。我走进去一看,只见几个小花盆里栽着几棵瘦弱的小草,这不就是平常的小草吗?可卖花的阿姨却说这就是含羞草,于是我便请求妈妈给我买了一盆。
这棵含羞草可真弱小,它的茎特别细,象铅笔芯一样,茎的上面只长着三片小叶子,我用手轻轻碰了下小叶子,叶子马上合在了一起,我又碰了一下,它就像睡觉似地理都不理我就耷拉下了头,太不可思议了。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查了下《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原来含羞草对外界的刺激十分敏感,它的叶子里含有一种叫叶褥的细胞组织,里面充满水分。只要一受振动,叶褥里的水马上向上和两边流动。这样一来,叶褥下面的水没了,就会瘪下去,上面因充满水而鼓起,整个叶子于是就合拢折叠起来了。含羞草的老家在巴西,那里经常有狂风暴雨,有了这种本领,它就可以避免风雨的无情摧残了。
哦,我明白了,含羞草会害羞,其实是在保护自己呀。
《不老泉》这本书讲述了温妮在自己家族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喝了这泉水竟能长生不老。在经历塔克一家误喝了不老泉后的遭到种种磨难,温妮最终选择了生命的自然规律。
生与死都是人生旅途的一个站点,生命在生与死中轮回。面对死亡,人们总是感到恐惧、痛苦而总想逃避。死了就看不到这美丽的世界,就不能跟好朋友说话,死亡带走了我们的希望、爱、快乐、健康。人们都不想面对死亡,试想一下,全世界人民都长生不老,多么可怕呀,已经超负荷的世界会越来越多人,拥挤的可怕,路上全是车,车上挤满了人,学校操作上站满了同学,跟本不能踢球。大家还会有好心情吗?还能正常工作、学习吗?还会分秒必争吗?还会珍惜现在的拥有吗?想到这你还会喝不老泉吗?
没有死亡也就没有新生。花儿也有生命,经历最灿烂的盛开后,就会经历枯萎、凋谢。生命就是这样伴着花开花落,每一朵花都是不一样的。不同的颜色,不同的品种,不同的季节,不同的香味,因为不同而美丽,因为变化而精彩。有不会死的的花假花,假花没有香味,整天、整年、一生都是一个样,没有生机。如果万事万物都因为没有生长、变化,没有生死轮回而成为畸形和怪胎。世界多么可怕呀。
从这本书中,我领悟到一切都要遵从事物的规律发展,要回归于自然。死亡是生命的必修课,只有把这一门课学好了,生命才会变豁达。
狼来了,狼来了,有个小朋友大喊呼救,大人们听到后,放下农活,急忙赶来,结果只见小朋友在笑,一次,两次,最后狼真的来了,小朋友大声的呼喊,可是没有人理他了。
所以我们不能说谎,如果你屡次骗人,那么就没有人相信你了。做人要诚实。
今天读了不老泉这本书,我觉得这是一本非常哲学的书,应为他写的故事章节都是围绕这一眼不老泉写的。
这个故事里的主人公温妮,拿到了杰西装的不老泉水。可她最终没喝。
关于这本书的一个问题:如果真的有喝了就能长生不老的泉水,你会喝吗?我当然会说:不,我不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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