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作文七百字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作文七百字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11-05 20:33:54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作文七百字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作文七百字【一】

有人和我说过,人的一生,会出现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暖了岁月。他们都出现了在我的生命中,可我不曾拥有过。我喜欢一个人,他有着帅气的脸庞,闪闪的眼睛,白嫩的皮肤,有着两个梨涡般的小酒窝,长长的睫毛。经常会发发呆。傻傻的像只小兔子。我喜欢一个人,他是热衷于创作的最高主舞,他的点子很多,而且非常出色,又因为情感丰富,所以能够做出很多引起人们心中共鸣,打动人心的旋律。他态度黑白分明,稳健众所渴求。迷茫若隐若现,笑涡深浅未定。游走,如风潇洒版自如。清醒,真实到卓尔不群。我喜欢一个人,他像天上的繁星,耀眼无穷。

他有着严重的腰伤,却能忍痛跳完一支舞蹈。他哪怕知道自己将要失败,也不会放弃,将手中的事情做完。他说他一般不搞笑,却总能在不经意间惹得大家哈哈大笑。他爱创作,他爱音乐,他爱舞蹈,爱这个舞台,但在他眼里,家人、兄弟、粉丝才是最重要的。

有一种喜欢叫一见钟情,有一种守护叫不离不弃。就是这样学会了什么叫爱,优美的音符夹杂着汗滴,你的辛苦我懂,你在舞台追寻着梦。愿意等待陪你一起去看海。愿意为你说出爱。就是长大了就会有未来,未来我承诺会一直在,让永恒的爱环绕在你我身旁。我喜欢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做张艺兴。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作文七百字【二】

我的妈妈今年三十四岁了,她长着中等的个子,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虽然妈妈没有电视上的模特好看,但在我心中,她是最美的。我最喜欢我的妈妈了。

如果我不惹妈妈生气,妈妈一向还是很温柔的,她给我说话的时候和声和气;可她一生气起来就不可收拾。她的声音像打雷一样响亮;她生气的样子像一只老虎,真吓人!所以我还是乖一点吧。

有时我听了她的批评,觉得很不服气,就想和她顶嘴;但又想,妈妈这样也是为我好呀!如果我做了坏事,妈妈也不管我,那么我长大以后就成了一个坏人,没有人喜欢给我玩,那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有时侯我也想和她顶嘴,但想想又怕她生气,所以大多数的时候我还是不和她发脾气的,这就叫“好男不和女斗”。

妈妈很辛苦,白天上班,下了班还得接我,晚上还得陪我写功课,我睡了她还在工作,弄得脸上长了很多痘痘。这都是因为工作太累的缘故,也是为我操心的结果啊。我以后一定要自己管好自己,不让妈妈再为我多操心,让妈妈每天心情愉快,笑口常开!

妈妈的厨艺也非常好,她会做很多菜,做菜也很辛苦。比如:我想吃糖醋排骨,妈妈就上网查找了做菜的资料,为我做好了这道菜。啊!那个味儿……我还觉得这个菜里有一种爱的味道!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

妈妈为我做了很多很多事,妈妈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我好,可我还总是做错事气妈妈,以后我要做一个好孩子,让妈妈每天都快乐!

最后,我想给妈妈说:妈妈我爱您!妈妈祝您永远幸福!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作文七百字【三】

我有一个喜欢的人,她叫王若琳。他长着一副胖嘟嘟的脸蛋。萌萌的眼睛,鼻子上还架着一副小眼镜,哦!忘了告诉你们,她还是个彻头彻尾的淑女。

我喜欢的原因就是他特别爱读书。尤其是这个优点,我应该向她学习这个好习惯。在下课的时候,只要不上厕所,只要没有作业,都会拿起自己的眼镜,埋头开读笑猫日记来。这一下子就是10分钟。都用在看书的时间了。有的时候他都是两节课上一次厕所。还有的时候……

反正我说来说去都是为了学习他这种热爱读书的精神,再说读书小明星的上面还刻着她的名字呢!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但我对这句话有点疑问,读很多的书不就是知识渊博,知道了直接各地的名胜古迹,了解世界各地著名的建筑,甚至他的资料都复印在脑海里。再去这个地方的时候,什么都知道了,还有什么要理解的呢?

我喜欢王若琳坚持读书的精神,并在这里表现出了他独特的一面——拥有毅力的同学。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作文七百字【四】

我妈妈的个子不高,身体还有一点胖,头发还有一点棕。虽然妈妈的皮肤有点黑,但是在我眼里,她却很漂亮。

每当我做错了什么事,她可不像有些家长不是打就是骂,而是心平气和地给我讲道理,告诉我这次哪错了,下一次应该怎么做。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听写英语单词,我有几个不会写。妈妈就让我把不会的单词写三遍,直到我会写为止。

妈妈还特别关心我的写字姿势,当我写作业眼睛离书本太近时,她就会提醒我:“儿子,把头抬高点,要不眼睛会坏的。”然后她又幽默地说:“现在不爱护眼睛,长大戴一幅眼镜,就不英俊了。”这句话可把我给逗乐了。从此我更加爱护自己的眼睛了。

怎么样,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我的妈妈。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作文七百字【五】

我最喜欢的人是和我住一个小区,他叫张正严。张正严长得身体瘦小,比我低半头呢,所以在他面前我有种“大哥大”的感觉。他耳朵也是很小但是灵着呢,他家在三楼,只要我叫一声,他就像兔子一样跑到楼下。他的手和胳膊细长,干什么事都轻手轻脚的,不像我是个粗莽的人。他眼睛小小的,说话的时候一眨一眨的,透着一种灵气。他爱跑步,我的爱好也是跑步,所以我们是铁哥们。

男孩子嘛也难免有些调皮捣蛋的时候,我们也不例外。记得有一次,张正严来找我玩,他手里拿着一盒图钉,我们一边走一边把图钉放在路上,放了许多图钉,而且是尖朝上面,目的嘛不用讲了……结果我们一不小心踩上去了,痛得我们直叫唤。从那以后我们俩再也不干如此坏事了,因为会自食其果的。有时候我们玩得也很开心,捉迷藏、玩滑板、骑自行车、打游戏牌等等。

人在童年的时候。有这样的童伴真是件幸运的事,我感到很快乐,我很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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