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人间四月天,夫子把今天的课程安排在了午后的杏坛,点点杏花可真够亮眼。这簇赶着潮儿吐蕊,怒放的生命正应了春景;那枝却更有公主风范,红嘟嘟的小嘴久久不舍咧开。“道白非真白,言红不若红,请君红白外,别眼看天工。”手捧的书签就有文化多了,一首杨诚斋五绝不知何时装点了人家的气场。
“夫子,您觉得这满树繁花,哪株开得最美呢?”夫子也正赏花,“我偏爱这株。每一朵都开得富有个性,每一朵都开出了自己的韵味。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笃定了自己绽放的目标,与身边花朵构成迎春图,从未花云亦云,盲目追寻。花之君子也!”
我正感叹夫子对生活认识之绝,长袖里的书签一震,三秒钟后眼前景象便穿越两千多年来到了二十一世纪。别担心我精神分裂哈,谁叫我跟幸运之神关系好,人送给我这么一个神奇的书签呢。我把它插在书页间,只需稍候几分钟墨香的浸染,我和书签便可以化身爱丽丝2.0版,尽情梦游书中的那个章节啦!
“怎么样,有没有被古人的智慧震撼到?”“这还用问?怪不得说孔老夫子是咱一等一的中国好老师呢!我只能对孔老夫子的学问表示顶礼膜拜!”书签虽然发现我对刚刚的私塾游学意犹未尽,但我也发现又有一丝古灵精怪的气息游走于书签的脸颊上。“世界那么大,那接下来咱按照计划去老人圣地亚哥的英雄之海看看?”“走着!”
转眼,我就已经化身成一个菜鸟级的古巴渔夫了,在一艘很复古精致的小船上,在九月傍晚清新的海洋气息中。“看左边儿!”书签这叫一语点醒梦中人了吧,不然我还想操练一下船上的鱼叉鱼枪呢。把目光投在海湾西南方,我果然看见了一条身长将近四米的大马林鱼伏在船板上——船头还坐着一位老人,我想他的眼睛一定像海水一样蓝。
我于是想要带着书签划船过去,来近距离地感受一下老人身上如海风初起般强劲的魄力。可突然瞥见在老人的渔船前方,有个蓝色的背鳍刀子般划水而来——这是条无所畏惧的鲨鱼,它想要掠走老人的战利品。我和书签有点儿害怕,却又想捕捉老人的铁血回击。眼看鲨鱼迅速接近船尾,凶猛的大嘴朝向大马林鱼,可老人也已做好了打败鲨鱼的准备,鱼枪同时猛地刺中鲨鱼。胜负已见分晓。
书签哪管周围的血腥味,在这场战斗之后便催着我把小船靠拢了圣地亚哥。“老先生,您好!我是镇上新来的渔夫,今个儿来海上探探路。您捕到的大鱼可是真漂亮,刚刚跟鲨鱼的比试也尽显豪迈呀!”书签即兴杜撰出这样的自我介绍,我于是欣欣然让它做我的配音。“哦,你好!我没想到除了马诺林这孩子,还会有人跟我这个老头子打招呼呢。不过我这条鱼倒是真不错,两天两夜才捕到的!可惜了刚刚那只利齿鲨的糟蹋!一路上,还会有更多鲨鱼的肆虐呀。”老人顿了顿,“但好汉不是为失败而生的,”我和书签都知道他要说什么,于是跟着附和,“好汉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老人惊奇地望向我,书签却把我召唤了回来,或许是他想让老人以为刚刚的交谈只是一场梦罢。
午后,翻书,拿起书签。
书签很简单,一张黄底纸片,水染的印迹,就是岁月的写证。上面有自己写上的卧龙先生的话——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不把眼前的名利看得清淡就不会有明确的志向,不能平静安详全神贯注地学习就不能实现远大的目标。
若我们过分地热衷于眼前的功名利禄,亦不思考他人感受,忽视掉长远打算,只为逞一时之快,那么短暂的愉悦将会蜕变成断线纸鸢,迎来无尽的反噬。
继续凝视着书签,沉思。
想想刚刚做成时的欣悦,再转观今日这破烂不堪欲丢之的窘态,难道,时间流逝的那么快吗?
书签上一个大大的指纹油印,如同墨汁一般颜色的文字,仍泛着点点光芒。
每每学习无力,心情郁闷之时,翻开书,看到你,心血便沸腾起来,一股奋发向上的勇气向四周迸射!
眼神中冒着火,激动!
书签,你承载了我太多太多的回忆啊!
你甚至快成了我人生的知己!
看着你,我有时想换掉你,不再用了,可是,我换不掉啊!谁能够将一个人生的知己抛弃?谁能够将这么多年的信仰毁弃?谁能够将这岁月的沉积遗弃?没有人。
……
午后,合书,放下书签。
我有很多个书签,但我把它们都弄丢了。因为它们实在是太丑了。
其实它们不算很丑,我刚得到它们的时候,也像小时候喜欢洋娃娃一样,对它们爱不释手。
书签是做什么用的?当然是在读书的时候做个标记。每当我要用到它们的时候,它们就会被我卡在书里。有的人习惯把书签别在书的扉页,用到的时候直接将它换个位置。而我的习惯不是这样的,我原本有一盒漂亮、小巧的书签。
读书读到了第十三页,突然我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于是我从书签盒中精挑细选出最喜欢的那一个,小心翼翼的夹在十二页与十三页之间。
等我忙完,回到书房的时候,我看到了另外一本书。书名吸引我走到它跟前,看完简介我就更加迫不及待将它翻开,想要沉浸其中。
“嗡——”水开了,是刚刚烧好的热水,要赶紧去关掉,不然该出事儿了!嗯,顺便再沏杯茶吧。于是我再一次地重复了我的“精挑细选”与“小心翼翼”。
我就这样循环往复,终于书签盒空了。
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我的那些精致、小巧的书签落在了哪里。也忘记了,我那些没来得及看完的书,究竟有多少。
但是我还记得,当初在集市上,看到这些精致的书签,想着要配我那些精致的书时,迫不及待的心情。
我感叹着,这还真是神奇啊!
总是在莫名其妙地丢东西。真是神奇的书签。就像那些发卡和皮筋儿,总是神奇的消失一样。现在我又tm有了神奇的书签。
总是想着丢失的神奇的书签,都让我忘记了读过的那些半途而废的书了。
我们总是在盲目的选择着自己喜欢的东西。
其实我们真的喜欢它们吗?不一定。
我们只听到了一面之词,关于它的美好。我们误以为,那就是我们想要的。于是我们向前奔跑,想要抓住想象里的美好。可是我们却忘记了自己的懒惰。也忘记了那种美好,只是我们想象出来的。忘记了凡事,最应该面对的不是它的美好而是可能的困难。
没了这些神奇的书签,读书的时候我只好一口气读完。我发现原来书中的故事并不像简介的那样单纯,却有着另一番吸引力。
最后我认真读过了每一本书,将夹在书中那些神奇的书签扔掉了。
原来真正热爱一个东西,是不需要书签的。
“特别声明:近来,市场上发现本人的作品被恶意盗版,本人郑重声明,本人会协同相关部门对盗版者依法打击,并提醒各位读者,注意分辨正版、盗版,以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我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平时就喜欢阅读与写作,高一时就出版了自己的处女作《青春不是梦》,此后一发而不可收,连续出版了几部小说集。
出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每天,我都能收到读者给我寄来的信件和其他物品。其中,我最高兴的就是收到了好多好多精美的书签。
不过,我也有烦恼的事,就是盗版书屡禁不止。我之所以对盗版书深恶痛绝,倒不是因为盗版书让我的版权收入蒙受了巨大损失。因为我写书、出书本就不是为了赚钱,实际上,我的版权收入,绝大部分都已经捐给希望工程了。真正让我对盗版书反感的,是盗版书的质量,不仅装帧马虎,看不了几天,就皮之不存、支离破碎;而且内容也是错误百出,掉字、漏字,甚至还有漏行、漏页。你说,花了钱,拿到的却是这样的低劣的书,谁能心平气和呢?每每在一些书摊上看到我的书出现了盗版,我几天都寝食难安。所以,我在新书出版或旧书再版时,都会在扉页上用黑体字印上“特别声明”。
然而,情况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正当我为此事伤透脑筋的时候,我收到了中国社科院外籍院士约翰博士的一封电子邮件。邮件中,约翰博士对我的书大加赞赏,说他们国家已经计划组织人员着手翻译,准备将我的几本书推荐给他们国家的中学生。约翰博士还说,他看了我关于盗版问题的声明后,突发奇想,开始研制一种具有防盗版功能的书签,目前,该书签已经初现雏形,想让我过目一下,看看还有什么可以改进的意见或建议。邮件中说,样品书签已经通过快递寄出,让我注意查收。
可谓无巧不成书,这时,快递小哥送来了快递。我迫不及待打开了快递。里面真的有一张书签,上面有一长串的字符。
望着这书签,我疑窦重重:这张书签怎么防盗版呢?
正在这时,约翰博士的第二封邮件发了过来,里面详细地介绍了该书签的防盗版功能,并告诉我说,这是目前国际最先进的防盗版技术,千万不要将其工作原理披露出来,否则,恐怕又会有盗版者打书签的鬼主意。
朋友,在本文中,我也不便介绍这种神奇的防盗版书签的工作原理了。不过我相信,一旦这种书签问世,寝食难安的恐怕就是盗版者了。
我盼望着,这种神奇书签的早日面世!
离开高考的日子已经整整15年零11个月了。回想当年,咱也是上知天体运行原理,下知化学反应神奇,内修古文犹如先人附体,外讲英语好似英伦后裔!可现在,除了会在自媒体号里扯扯淡……啥都不会了!
昨天,拿到北京作文题目的.那一刻,瞬间觉得自己就像文盲,接下来的一小时,我居然一点思路都没有!如果说去年那篇《深入灵魂的热爱》是花了半小时在公交车上写完的,那么《老腔》我是彻底没有了注意,所以决定聊聊《神奇的书签》。不过,这记叙文,已经不会写了……
清明,搬家……(别误会,正常举动,与亡者无关收拾屋子后卖废旧图书,仅杂志一项,摞起来三米有余。母亲大人问之:“这么多,扔了不可惜?”我点头:“这是那个时代的记忆。”随手翻开几本,无论是泛黄的《读者》,还是发霉的《科幻世界》,亦或是那琳琅满目的IT杂志,似乎都在和我做着最后的道别。不经意的翻开一本:《写在杂志边上——-大众软件五周年》,16元!看到这熟悉的红色封皮,我不由得一笑,为了省钱买到她,当年愣是吃了两周的烧饼代替午餐。轻轻地翻开已经磨损的书脊,一张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书签轻轻掉落,我弯腰拾起,一行小字映入眼帘:
童年
那是一段没有雾霾,没有手机,没有互联网的日子。那时,盛夏的雨后,到处都是蜻蜓,草丛中也尽是蟋蟀的叫声,蝉鸣伴着长辈的蒲扇成为了挥之不去的咏叹调;那时,三九隆冬,空气中混合着蜂窝煤的烟味,平房屋檐上垂下的冰锥足足有20厘米长,打雪仗成为了冬季最快乐的集体活动;那时,家家都没有电视,放学后除了和小伙伴一起砍包儿、踢毽,剩下的就是坐在话匣子前听田连元的“杨家将”;那时,父母的经济十分拮据,但就是这样仍会花5元钱给我买到几本心仪的书籍,而我也会精心的用废旧挂历纸给新书包上书皮儿,翻来覆去的字里行间的意义。
而今
时过境迁。盛夏,除了一身的空调病,最常见的就是夜幕降临时,高楼大厦的酒绿与灯红;隆冬,当雾霾成为了新兴的主流词语,意味着口罩也多了一份全新的健康意义。如今,家家都有电脑和手机,下班后除了宅在家中,还有就是“畅游”在各种虚拟的网络游戏里,渐渐地,颈椎病也成为了“低头一族”早晚都要面对的严重问题;如今,自己的工资已经是父辈们难以企及的高度,但为什么放在书柜中成套的管理书籍却难以勾起我阅读的兴趣?
一张神奇的书签,让我的思绪穿梭于三十年的光阴记忆,也从世事的变迁中体会生活的五味杂陈。互联网+时代的今天,我们是否还在为儿时的梦想打拼?也是否在残酷的现实中一声叹息?无论如何,请将曾经美好的记忆风干,年老时再去慢慢品尝,请将那些痛苦悉数接纳,因为坎坷才是成长路上的“大酱汤”。
一本好书,可以针砭时弊,为我们开启一隅新的视野,一只朴素的书签,也可以穿越时空,让我们在纷繁复杂的今天,重拾儿时的记忆!
最后,借用刘慈欣先生在《三体》中的一句话结束这篇高考作文随笔: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以前一向不喜用书签,读到哪停下,就轻轻折上一个角,像一只欲飞的纸鸢。但一次得了一本自我格外心爱的好书,并且有作者的亲笔签名,我翻阅时就显得格外地细心翼翼,生怕扰动了书中沉睡的文字。折,自然更是舍不得的了,于是便有了我的第一枚书签,也是我唯一的一枚书签。
用“枚”似乎过于精巧了些,其实那只可是是张淡棕色的硬质卡纸,未来避免过于单调,就简单而随意地勾勒了古朴的花边,并写上一句我最爱的诗句“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喜欢这句话的美,正如我读书时的心境“宁静闲适,轻盈舒畅”。
细细想来,这书签已然伴我走过许多有书相伴的日日夜夜,或许仅有它见证了我的成长。
依稀记得中学时疯狂痴迷于《西游》的妖魔鬼怪和《水浒》的行侠仗义,以至于成天手不释卷,连入了被窝还偷偷用手电专心致志地读。为此,挨骂是免不了的。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学会了在听见妈妈靠近的脚步声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书签卡入正在读的那页,再把书藏进枕头下,闭上眼睛佯装入睡。就这样,我成功地逃脱了“追查”,但这枚书签也因我的惊慌和频繁使用,被“蹂躏”得皱皱巴巴,简直能够说惨不忍睹。这枚书签,承载的是我童年的纯真欢乐与无限的好奇心。
渐渐大了,爱上了诗词中别样的美,爱那“叶上初阳乾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的清新柔美,爱那易安“绣面芙蓉一笑开”的风情万种和“花自飘零水自流”的惆怅落寞,爱那“提携玉龙为君死”的忠诚决绝,更爱那“留取丹心照汗青”的铮铮铁骨。还有那青莲的豪放,李煜的无奈悲苦,容若的清丽哀怨……待一个澄澈的午后,携上一身轻盈,撷一份诗词的清新隽永,余辉殆尽时,把那签轻轻嵌在书中,也嵌在如画的风景里。
慢慢地,自我仅存的那些完美的阅读时光似乎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逝去。浪漫的诗意不再,读书也不再是我闲暇时的唯一选择。那书签,就这样夹在某一本书中,静静地封尘进房间的某一角落,沉淀进记忆的最深处。直到一天,打扫房间时,无意中看见自我以往最爱的那本《雨季不再来》,仿佛又触到了心底的那一块柔软。拂去表面的尘,怀着庄重的心境缓缓翻开,熟悉的淡棕色与清秀的笔迹又一次映入眼帘:“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缓缓的心境,缓缓的生活态度,真好!其实心中的那张签不曾远去,它只是有待开启……
昨天,有点累。
应邀采访鲍尔金娜。我们聊了整整一个下午。晚上,去母亲那边,陪着老人唠了一会嗑。
回来的时候,流览了一下新闻网,都是些大惊小怪的无趣的把戏。摇摇头,也就急急地上床睡了。
半夜忽然醒来,睡不踏实了。
于是,走进北书房。窗外有没有月不知道,虽有光呈银辉色,但我怀疑也许是路灯。当然,如确为月光,那自是好了。照窗前的我,也照窗前同样难眠的友人。那倒真像是诗了。我看到了窗前树上的阔叶,但一律无声,竖着大耳朵倾听静夜。我猜想,鸟儿们伏在其间,正梦着它们的前世今生,不然何以如此地悄然?
是的,这就是今夜,无论是阔叶,也无论是鸟儿,谁都不肯告诉我月是否悬在深空,饱满还是半圆,或者竟是一钩?
我微笑一下,冲着窗外,似乎想表示我的无所谓。并顺手从书架上拿出奕绘的《妙莲集》听老辈人说,这位先生是我们的姻亲。我也在他的一篇文章里看到了他对这一层依稀的叙述。
所以在书橱里放着这本书,是因为这《妙莲集》是家里的仅存的老版书,道光二年抄本,很珍贵。还因为奕绘的诗写得空灵清妙,哪怕是偶看一首半首,心便很快“云淡风轻”如药,主管宁静的。这本书看了多少遍,不知道了。属于闲来就看几眼的那种。
今夜这样闲翻着,不觉就翻到了《清妙》这一页,忽有一细小的纸条飘落下来。好奇地拾起,只见上面用蝇头小楷写道:尔终嚼至《清妙》,小子,清晨出户百余步,或可见一池美莲。恭安题。
太神妙了。
我知道这位先人是谁了。每次走到通天街,我都要想象他坐轿去户部上班的情形。看来,这本《妙莲集》是他收藏的。他是我的曾祖父。
那么,他题写的这个小签,是想到有一天我会读到这一页吗?是专门为我题的吗?
这太有趣了。
他还以为我们家住在六合殿胡同呢,所以,他写“出户百余步,或可见一池美莲”我们家早搬了,那有“一池美莲”的地方,早变成闻名天下的大市场了。
可是,不对呀,他说得有理呀。我现在住的地方,出户百余步,也有一池美莲呀。这就仍是神妙,并且仍是有趣。
决定,早餐后散步,先看望东面那一池美莲,并且带上那本《妙莲集》,坐在池边的石上,尽情地出一会儿的神。
写到这里,早餐开始了,我将那神奇的书签小心地捧起来放进祖宗匣里,供奉起来。然后,瞅一眼《妙莲集》,又将目光移向窗外,一路放过去,投向那拥有一池美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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