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将是和您分别的那一天,回想起来,从您和我们相遇到离别,只不过有四个月。这四个月,看似平淡无奇,但是却给我了快乐并且永难磨灭的回忆。
我清楚地记得,开学第三天时,我因没有预习而被罚站,家庭作业也是翻了十倍。从我一年级到四年级,没有一个老师对我这样凶过,都是笑脸相迎。而您却截然不同。那天晚上我整整抄了两个小时才抄完,手也磨了一个大红泡。真是疼啊!我心想。明明开学第一天您说您是不会打学生,布置的家庭作业也不会太“多”的。所以我,顿时觉得这个老师不但凶,还出尔反尔。就对您的'好感瞬间降到0度,甚至0度以下。并且开始讨厌英语课。
又一次在课堂上,您赞美我的字好看,并说喜欢我的字,这时我又开心极了。这又让我喜欢上了英语课。
还有一次,有些同学说背不下课文,课文太长之类的。您只说了一句话,就是:“你如果早读、课间操一直在背,还背不下来的话,你就可以不背。”我本来也是觉得课文太长,他按照您说的方法去做了以后,课文背得非常流利,再也不吞吞吐吐了,谢谢老师!
这个学期学校组织了一次英语大赛,名义上说是英语大赛,只不过是默写单词罢了,这可是我的强项。以及我不费吹灰之力就夺得了一等奖。但我们班其他同学就不一样了,比如陈深芫,她得了70分,哭了。您连忙跑去安慰她,她才止住了眼泪。您安慰她时,我就在想,假如我也考了差分,您是不是也会安慰我?我听见您安慰她时,说了这样的一句话:“一次考试证明不了什么。”这句话对现在的我很有帮助,因为临近期末考试了,我还沉浸在期中考语文考100分,数学100分,英语98分的喜悦里,无法自拔。如果这样下去的话,我期末考试的成绩就完蛋了。这句话给我敲响了警钟,我从这种荣誉感慢慢走出,全心全意备考。
您对我们说:“人的大脑的记忆力很强,你们现在手机的知识可能就是他的亿万之一,也可能亿万之一都不足。”我们感叹记忆力的强大。
黎老师,再见了,也不再见了。
您的学生
啊,要换座位了,我一点也不想换,可又有什么办法呢,不换也得换。
唉,老同桌啊,我们就要再见了,你虽然成天和我打闹在一起,有时吵吵架,有时再握手言和,有时互相伤害,有时再喜笑颜开。老同桌啊,我舍不得你走,我舍不得你离开。
从前,邱可佳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俩坐在一起,直到老师,把我和邱可佳分开和你坐,我和邱可佳的关系就淡下来,没有像从前那么开心了。
和你坐,我特别开心,你总能把我给逗笑,我每天都希望不放学,和你在一起的时间多一些。
你和邱可佳都走了,虽然下课能在一起玩,可是只有十分钟,短短的十分钟。
你们都去第三组了,把我一个人留在了第一组,你们走了,我就没有朋友了,我没有知心的朋友了,我一点都不想和你们分开。
事已至此,那就再见吧。虽然分开了,但是总会有机会再见的,又不是永别了。
时光是一条悠悠的长河,泛着七彩的记忆,荡着童年的笑声。12年的光,稍纵即逝,我不得不说声:“再见,小时候。”
再见,小时候。我已不再在妈妈的怀里蹒跚学步,道路上的阻碍已无法使我跌倒摔跤,前方的路途还很漫长,但我已学会自己大步奔跑。成长的足迹还遍布在校园中。运动会上我屡屡夺冠;采访会上我踊跃发言;周年庆上我尽情舞动。一路上,我畅快淋漓,成长的步伐也越迈越高。
再见,小时候。“哇哇!呜……”胆怯的哭声已成为回忆,但还依稀记得妈妈疼爱的怀抱。独自拉着行李,眼中满是对夏令营的憧憬,我已是只羽翼渐丰的小鸟!放眼辽阔的蓝天,心中早已起伏澎湃,我要让自己的身影遍布蓝天,在自由的阳光下,书写梦的诗篇!
再见,小时候。沉浸在成长中,别忘了身后伴我长大的爸爸妈妈。我的成长是在吞噬他们的青春,每一缕自由的欢笑都会刻下一道深深的皱纹,我七彩的生活将是他们渐渐发白的双鬓,每一个老去的'瞬间都是为我的快乐所流逝。
再见,小时候,我不会再调皮,让父母担忧;不会生气,让父母伤心;不会厌学,让父母气愤。我会好好学习,用认真与努力回报父母对我的操劳,让家庭的温馨,永远荡漾在我心中。
再见,小时候,成长的列车已停靠在心中,往日美好的回忆重温心头,登上列车,去寻找前方未知的宇宙!
所以,我不得不说声——
再见,小时候。
坐了将近一个小时的车,带着满腹兴奋来到了科学中心,大是大但是很多的东东都坏了。一开始活动,许逸皓就带领我们直奔娃娃机,结果呢当然是——什么也没夹到啦。逸皓啊,你长得天真就不怪你了,结果思想也那么天真就是你的错了。既劳神又劳财浪费了二三十块钱和宝贵的时间后,总算来了个靠谱点的'了,吴楚林拿出了全家秘制——大口饭团。在我们补充完热量后去了一个既不符合我们这个年龄段去的地方——儿童乐园,不知为何,很多大哥哥大姐姐都来儿童乐园玩!这不科学!
在潦潦草草地看完那个车神马的馆后,又以光速走向重力馆,在旋转小屋前排队。前面是四个一年级的小女生。本来,一次可以进六个人,但她们实在是太不配合了,之前才进去四个人,她们就不肯进去了。我们决定,在她们之间插俩人。还好,这帮人算是比较公平的了,猜拳决定,有两个赢的赢的进,有两个输的输的进。最终决定由我与楚林进去,吴楚林通知了一下那帮一年级的。谁知,那帮一年级的脸皮比猪皮还厚,竟然大叫“色狼”——还是异口同声!“就你们这货色,老子看都不看!”吴楚林忍不住不削地说。吴楚林和我出来后,还是忍不住说:“你知道吗,那帮小屁孩太自恋了!又黑又丑,谁看得上她们啊?”
我们又参观几个馆,他们各有千秋,各司其职。
最后一次秋游虽然是有点儿不悦,但大体上讲,还是满载而归的。
再见小时候,我把20岁以前统称为小时候。
再见小时候——小时候天真的想法幼稚的幻想
再见小时候——痛了喊疼饿了叫饿伤了就哭爱了却只说喜欢的羞涩纯真年代。
再见小时候——做了很多决定却从来不彻底做到。
再见小时候——某年某月某日下决定,说从此以后再也不说脏话,坚持了八年,而现在,依旧偶尔为之,放任自己。只是每次说完后都会反省,都会想起曾经的那个不大不小的誓言。
再见小时候——很多我怀念的朋友,记忆之初的朋友。
全燕华,谢娜,周霜,周蔓妮,张飞。这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说出他们的名字,这是我这辈子记忆之初最开始有痕迹的地方曾经存在的一些人,而今与以后都将与我无关。
唐丽,曾艳梅,谢雪辉,周淑云,谢芝,周燕,黄亚丽,胡伊莉……或许我已经遗忘了谁。后来出现的人我也将一并塞进小时候记忆里,打包 ,尘封。何时开启,何曾知道。过了许久,也许被老鼠啃噬,时间漂白,或许什么也不剩下了吧。
再见小时候——曾经有幼稚带点赌气的十年之约。我们在跟彼此生气,在跟我们彼此之间的友情较近我不相信我们之间的友情就只有那么一点点,经受那么一点挫折就惨遭结束,于是,打赌十年后天涯海角见。前提是十年后我们还记得彼此。可是好长一段时间我都不知道天涯海角在哪儿?是否真有这样一个地方?只因了英语书上那句“The eage of the sky,the rim of the sea”便以此约定为十年后相见的地方。现在我已经确定这样一个地方,这离当初已经过去了7年。可是我却发现我们约定的日期是4月1日,这是个在后来的这些成长的日子越来越觉得这是一个让人受欺骗的日子。于是我们似乎也应该尴尬起来呢?然后对彼此说一句,这只是我们开的玩笑,看谁先上当,谁会上当。
再见小时候——12岁时,说要折1000只纸鹤送给全燕华,可是人走了纸鹤还是没送,以至于现在还用月饼盒装着满满一盒,可是不知道还有没有1000只。
再见小时候——大概10岁时,拔了邻居老奶奶水渠边一棵野生的枇杷树种在自家门口,被骂的要死,但还是倔强要把它栽下去。现在那棵树已经长成大树,每年都会结厚厚的一树果子。
再见小时候——某年某月某日在家后面的山上的某块大石头上刻下了那时还是好朋友后来却喜欢上的那个人名字,以为真的可以地老天荒,结果,那块山地要建某个工程石头被炸碎了,也许石骨无存。后来,我又把那个名字刻在了家门左边那个别人家的竹园里,16岁,有一次回家,发现再也找不到那个棵树了,被人砍掉了。没有哭,因为知道了,这是必然亦是自然。后来后来过了好久好久我居然发现在自己家里,原来是爸爸砍掉的,用来晒打鱼的网子。因为不经常用因为竹子的耐用,所以现在它好好的放在那里,那个名字也一直还在。
再见小时候——上小学的时候,在作文本上一笔一划地写“我长大后要当老师”当时原因忘记了,所以注定这个愿望不能让我坚守,以至于后来的论调是“这辈子我最讨厌的最不想***就是老师和医生”原因是初中当时每一位老师要同时任教三到四个班,这就是意味着同一课题,每天至少要讲两遍以上,每周这样重复,年年如此重复,这对于喜欢新鲜,好奇心强的我来说,无疑无法接受。
初中呢,初中的梦想是什么,大概是当个作家,但已经无法确切考究。
高一的梦想是当一名邮递员。因为可以第一时间拿到朋友写给我的信。因为看到从各地寄来的信经过我的手到达它的目的地,像是帮助别人实现了一个美好的愿望,这个梦想到最后因为没有人给我写信而渐渐熄灭了。
高二的梦想是做电台播音员。因为痴迷于电台里美妙的歌声和那些好听的主持人的声音。
高三的梦想模糊不清,究竟是自由写手还是作家,是无业游民还是只是想继续学习,搞不清楚。只是想与文字有关而已。无论是什么最终我还是走向了现在的地方。
再见小时候那么多变化的梦想。如果我算个乖孩子,如果我还能信守承诺,我也希望实现小时候的梦想。现在大概已经没有梦想了,是不是长大了就不需要梦想了?
再见小时候,那个叫周标的男生,还会记得我这个曾经他想要揍一顿的女生吗?如果再见,他还会记得经常记他迟到,讲小话的我吗?还会想要继续那次没有成功的狠狠教训我的计划吗?
再见小时候,那封信,应该是没有到达它该去的人手里,我希望不要。没有经过邮递员却直接放在了取信的窗台上,几天依然还在,后来不见了。我希望是某个好奇心的孩子拿去玩去了,而不是你拿去了,因为我没有收到回信。
再见小时候。
在小学阶段中,我换过无数次座位,也换过无数个同桌,每次换座位,都会和自己的老同桌再见,见到一个新面孔。
今天,我们全班换了一次座位,这应该是小学阶段的最后一次换座位了吧!我的老同桌,叫做凌文靖,差不多和我坐了两个多学期了。
凌文靖有黝黑的皮肤,大大的眼睛。
记得平时她学习不怎么好,作业有时也没有写完,再加上老师有时会因为作业没有写完的同学,而连累所在的小组,说实话,我真的有点恨她。平时,我交作业的时候,最后基本上整租只剩下她没有交了,老师催我快点交,我又催她,但她又没写完,那种被老师催了又催的感觉,真是很不好,因此,我又有一点恨她。
记得开学初的一个傍晚,科技队训练完回教室的时候。因为这是那学期科技队第一次训练,应该没有一个人叫同桌帮忙抄作业,包括我在内。一开始,我以为我同桌或者其他人怎么可能会这么好心,帮我抄作业呢?可当我翻开家校本的时候,令我大吃一惊,每一栏都写了作业,我一看字就知道是我同桌帮我抄的作业,再看看其他人的家校本,似乎都空空如也。那一刻,我感动极了!
再见了,我的老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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