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决定行动。贫困大学生由于给家里带来的较大的经济负担甚至是债务,导致其对就业地域和待遇看得过重,往往抱着希望去大城市、大企业、大机关工作,希望去收入高一点、工作轻松一点、生活舒适一点的单位工作。“三大”“三个一点”的观念,使得他们不愿意到西部、基层和中小企业去就业。
贫困大学生的职业选择呈现此特点,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首先,市场经济社会的世俗化倾向。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现代人希望名利双收,即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都想获得更多的东西。其次,来自家庭不合理的期望值。许多贫困家庭把培养一名大学生作为改变家庭现状的重要投资,导致贫困大学生把薪酬待遇作为就业考虑的首要因素。再次,个人虚荣心作祟。部分贫困大学生认为自己是“草窝里飞出的金凤凰”,从欠发达地区考出来就是为了就业时找个“体面”的好去处。
作为心理障碍高发人群的贫困大学生,在择业阶段爆发心理问题的概率大大增加。因而,我们必须加强对贫困大学生的就业心理辅导工作:其一,建立健全完备的心理问题研究与反馈制度,加强对当代贫困大学生的就业心理调查研究。通过行为观察、个人访谈和调查问卷等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心理困扰表现和原因,针对不同类型的心理问题拟定相对应的辅导计划。其二,注意提高贫困大学生与就业心理辅导的互动性。丰富心理辅导的内容与方式,避免说教,提高辅导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调动贫困生参与心理辅导的积极性,增强他们对心理辅导的信任感,启发他们说出自己的困惑和想法,鼓励他们战胜自我,积极应对挑战。其三,帮助贫困大学生掌握积极的心理自卫方法。要正确运用激励原理,帮助他们正确认识求职挫折,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并教会他们掌握基本的自我调节方法,增强自身的社会心理承受力。其四,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制度。我们要对辅导后大学生的表现进行追踪,并据此及时调整辅导方式和方法,增强辅导工作的时效性,提高辅导的效果。
学校及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教育,帮助学生解决择业思想矛盾,引导他们改变以往不正确的“三大”“三个一点”的择业观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贫困大学生应该着眼于能够发挥自身才华,能对社会有益的工作,国家早已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各省市自治区近几年开始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均给大学生就业带来新的机遇。各类专业人才的匮乏为祖国西部、各基层地区的`开发和发展造成了极大的阻碍,那里正需要我们的大学毕业生去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同时,还应当明确大学生成长的价值必须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贫困大学生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把个人需要与社会需求紧密地结合起来,自觉地服从社会的需要,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要学会正确地看待社会主流和阴暗面,全面认识和理解就业政策、就业形势,明确自身定位,积极参与到社会竞争中,从而实现真正的人生价值。
近年来,因为高校的收费制度变革,学生多是交费上学,因此家庭经济负担更重,这也是高校贫困生情况加剧的重要原因。虽然在国家政策的关心下,通过完备的“奖、贷、补、助、免、减”体系帮扶,家长和学生已经不必为入学难、读书难担心。但是,即便如此,很多贫困生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已经达到极限,不能再承受任何风险。害怕经济上受挫,在择业心态上就表现为求地位、保稳定,在择业范围、择业方向上就必然受到这个束缚。求职成本的高昂,也加大了他们的就业难度,有些贫困生为考虑费用的支出只能坐失良机,望职兴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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