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仔细想想还是回过头来写下感受。初见这本书,心想肯定又是玛丽苏,书名也矫情,到现在这个年纪了,这类书还是敬而远之吧。但是几天之内遇到好多次,也绕过好多次,可能是今天室内温度太暖和人也太慵懒的缘故,还是无聊得翻开了。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这样安慰自己。才看了第一章,果然玛丽苏,还是秀恩爱。不过也一直对秀恩爱这种事不排斥,看到有些比较暖的小细节,还会忍不住笑一下。看着看着好像着了魔的停不下来,一大中午的时间把整本书翻完了。好吧,确实玛丽苏。
还特意去新浪上搜索公子乔一的微博来看,但是仔细想想,这并不是霸道总裁爱上小职员,或者王子邂逅灰姑娘的鸡汤或者yy文,我好像也并没有那么羡慕,也并没有花痴简直完美的F君。乔一的性格中那么多的闪光点,她温柔,幽默有趣,足够豁达乐观,坚强而且善良,虽然从小单亲家庭长大经历了很多磨难但任然心存善良,而且她工作也足够拼命和专业,她和F君的步调始终是并肩前进的。虽然在F君眼里她笨笨的。大概男主的完美也只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很多时候,我们眼睛看到的爱情里的美好,可能就是他们彼此互相包容体谅的`结果,他们能看到彼此性格里的闪光点,也能包容那些不完美,所以,也不用去羡慕谁谁谁,像书里说的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珍惜就好。虽然我也同样有咬指甲的习惯,但是我有了解我是一紧张就忍不住咬指甲的人就已经很温暖了。嗯,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是这样的。
一幅名叫《羡慕》的`漫画使我想了很多。两只鱼缸里的鱼一直在互相羡慕,永不满足自己所处的环境。其实,我们人也是一样。人们都羡慕亚运会得金牌最多的沈坚强,他每次下水前都至少打五针封闭,正是在痛苦中创造了奇迹;人们都羡慕一路辉煌的邓亚萍,她每天比别人多付出两个小时的训练时间,正是用汗水铺就了成功之路。从他们身上,我们能够看到奋斗的力量,从而产生超越。羡慕作为这样一种健康向上的精神活动,可以指导人的实际行动,让人们在彼与此的对比中永不自满不断向前,有力地推动社会的进步。因此,我们不能拒绝羡慕。
通常情况下,人们总是会羡慕比自己出色的人,渴望模仿,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羡慕的对象并不一定非伟人、科学家一类的巨星不可,也可以是在普通岗位上默默奉献的平凡人物,只要他的事迹对社会产生了积极意义,都可以成为我们羡慕学习的对象。
万事皆有度,羡慕也不例外。所谓“过犹不及”,因此这个限度至关重要,羡慕的限度以不丧失自己为最低限度。这就是说,不能不顾实际以别人为准,要在所选择的偶像的积极影响下产生一个飞跃。能够站在他的肩膀上展望更广阔的天地。而不是让他的光芒把自己的天空变得暗淡,活在他的脚下,永远仰视着他。千万不能像鱼缸里的鱼,什么都觉得是别人的好,从不自信地看看自己。如果它们能这么做了,那么它们能过得更好。所以,智者总是以羡慕为动力不断超越,愚者总是以羡慕作为停滞的理由。曾有人无限羡慕地说:“和卡尔·刘易斯生活在同一时代的跳远运动员是一个悲剧。”然而,在东京世界田径锦标赛上,新秀鲍威尔终于奋力一跃,打破了刘易斯天下无敌的神话,可又有谁知道,这成功的背后包含了鲍威尔多少羡慕和拼搏的汗水啊!如果羡慕别人只让你生活在偶像的背影里,自卑不能向前,那么不如不去羡慕,留一片广阔的天地供自己自由发挥。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古老的谚语一语道破了天机。羡慕终归是羡慕,只有加上不断的努力才能达到提高自我的目的。对选择的偶像也要辩证地对待,无论怎样的光芒四射,他毕竟不是圣人,只能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能不断完善自己。 羡慕的内容也应该是健康向上的。如果盲目羡慕不法之徒的以权谋私,钱权交易,也渴望着有一天自己也这么干一次,那么这羡慕就不是好事而是坏事了。一味羡慕别人去追求奢侈的物质享受,这样的羡慕也是一个不小的错误,终将不利于自己的提高。 《羡慕》作为一幅讽刺性漫画,重要的不是形式,而是人们能从中得到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的目的所在。作为人,我们是完全有能力正确处理“羡慕”这个问题的。不能没有羡慕,但也不能一味羡慕。给自己一份信心,再去拥有一份美丽的羡慕,就可以拥抱明天的太阳。
羡慕是不曾拥有,羡慕是想要拥有,羡慕让我将会拥有。 ——题记 羡慕作家,羡慕他们细腻的心灵: 闻到一缕香,他们思忖,这是蝶儿刚飞过牡丹园,还是蜂儿舞过丁香丛?是“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荷香,还是“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的苹香? 听到一声笛,他们浮想,这里有远古弃妇的幽怨,白头宫女的喟叹,有六朝粉黛在秦淮河畔的浅吟低唱,有伯牙与子期的高山流水,有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千古悲愁。 漫画作文羡慕(3篇话题作文 漫画作文羡慕(3篇有细腻的心灵,作家们在一粒沙中看世界,半瓣花上说人情。 羡慕成功者,羡慕他们成熟的心志: 他们即使是灾难降临也勇于咀嚼苦果,即便成为命运的宠儿也不会忘乎所以;惨遭失败也敢于从头再来,功成名就也能够从零开始。 在他们的世界里,更多的是爱、宽容和淡泊,更少的是恨、狭隘和张扬。 有成熟的心志,成功者与任何人为伍都能卓然独立。 羡慕老人,羡慕他们恬淡的心趣: 再不必匆忙赶路,注意到一路花香满径,繁星点点,鸟语虫鸣。 有恬淡的心趣,老人在风轻云淡里回味人生。 羡慕自己,羡慕自己依然年轻: 因为年轻,我们还可以踏上月光,继续前进;还可以携手大阳,开始征程;还可以披上星辰,一路向东。 因为年轻,我们可以在一首百行的诗里飞翔,可以在一阕无字的词里高歌,可以在一卷斑驳的画里狂舞。背着历史的铜镜,举着光明的火炬,带着青春的梦想,我们前进,去往那个太阳升起的地方。于是高山印证了我们的足迹,平原留下了我们的身影,河流铭记了我们的汗水,天空记录了我们的飞翔。
有着年轻的生命,我可以让自己不再羡慕:生活会打磨我粗糙的心灵,挫折会历练我幼稚的心志,岁月会抚平我喧嚣的心趣。
这人间一切的美丽,让我在羡慕中追逐美丽人生。
我不喜欢猫,总觉得“猫”这个字眼带着些柔媚与矫作,故我从来不养猫。
乡下奶奶家曾养过一只猫,那是爷爷在山上捡到的一只快要饿死的小猫崽儿,奶奶看着不忍心,便收留喂养,没几天,小猫便恢复了活力,一双眼有了光彩,而我仍是不喜欢猫的,尤其是,毫无野性的家猫。小猫渐渐长大,滚圆滚圆的,因为特别乖顺,所以也很讨喜,它喜欢趴在人膝间睡觉,懒懒地在太阳底下睡觉,已没有丝毫作为野猫的气性,我知道动物野外生存的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而一旦被淘汰,付出的便是生命的代价。而它,本应是被淘汰者的一员,但它却存活下来,学会迎合人类。
之所以不喜欢猫,大概是看不惯它们的乖顺与媚态,它们用自己可爱的\'姿态去迎合人类,以博好感。我觉得,作为宠物的,大抵都有些可怜。虽然我没有权利也没有必要发表对动物们的看法,但由此及彼,人亦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伪装,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虚伪的一面,这点毋庸置疑。生而为人,便免不了阿谀奉承,生于尘世,便免不了做个俗人。但伪装总要有个限度,不然,连真实的自我都迷失了,即使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又有何乐趣可言?我不喜欢迎合,也不喜欢被迎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我们何必屈就自己去迎合别人的喜欢,又何必接受他人的假意迎合。逢场作戏,上下敷衍,也许在俗世生活便能如鱼得水,但却是失了本真与自我,活在别人的世界。失了个性的人亦如同那失了野性的猫,太过屈膝卑颜地活着,一生走尽,负的还是自己。我不喜欢猫,自然,我承认怀着些偏见;我不喜欢一些人,自然,我承认我不过也俗人一个,但毕竟入世生活,也就自己原谅自己了。
想李白一代诗酒谪仙,也曾迎合皇帝的乐趣,为皇家的绮靡欢乐作诗写文,但他内心又何尝不会痛苦?直到最后大呼“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潇洒离去,做回自我时,才觉身心舒畅,逍遥自在。与其一味以迎合荣华富贵。不如坚持自我而清平自得。有人曾言:“功夫在书外,这学问那学问,敷衍人事才是一门真学问。”但我认为,敷衍不等同于处事,敷衍人事,屈迎他人,退而求其次,将就的是自己的人生。
那只小猫最后的结局是被一只山猫咬死,那一刻也有些忧伤。若它不溺于安乐的生活,还有属于野猫的利爪,也许结局会完全不一样,即使它再得人类喜爱,在生命的危急关头,人类终是顾不了它的性命存亡。生命不完全等同于生存,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总有人想要用种种理由消灭幸福所需要的参差多态。我们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可以决定自己以怎样的方式生活,既然如此,那何不撕下假意虚伪的面具,跳开左右逢源的大圈,为自己,个性张扬地活着。
第二次读某些段落更受触动,很赞成乔一和F君的爱情观,一辈子选了很多个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与花很多年跟同一个人磨合的风险是一样的,而且后者更具有成就感。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个人就够了。同时,在爱情里,双方都是平等的,再强势的人也会有软弱,害怕,不知道如何去爱的时候,而好的感情就是不仅可以共同分享生活中的乐也能一起承担生活的苦,共同成长。
一辈子太长,一定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细数世间的风景;一辈子又太短,因为有太多的来不及。
不久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你要自诩五花肉小姐,其实没有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这样写道“我理想中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外面阴雨连绵,我俩一起房间里电影配薯片吧。也不需要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就是一起眨眨眼,聊聊荤段子,捏捏肚子。在外面打拼太久,表演的太完美,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安心的五花肉”。这段话其实很朴实和简单但描述的画面却和我的经历有高度的重合,瞬间戳中泪点,确实如此,就像乔一在书中描述的,爱情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忙的天昏地暗的时候,只要想到彼此就会安心和幸福,只要站在彼此面前,就可以卸下一切武装,变成一团软软的、温柔的五花肉。
这本书容易引起回忆***,但同时也能教会我们更好地去爱、去包容、去相处、去成长。一个人的时候,那就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更好的你;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更加体贴包容一起走到美满的九十九岁。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世界有你,有我,有回忆。
天天叫他坐在我的旁边,很不舒服。我感觉他是令我讨厌的`人,因为他不诚实,明明是自己错了却不承认。
有一天,我带了几颗糖上学校,被他看见了。他就迫不及待地说:“陈慧贤,能给我吃一颗吗?”我笑着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摸摸衣兜,发现自己什么也没带,就说:“我把我的练习册给你抄,行不行?”可是,我知道:抄人家的作业是不对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答应他了。
很快地,他的那颗糖就吃完了。可我的练习册还没抄几个字呢,他就要拿回去了。我说还没抄完哩,他说:“你的报酬不够!”听了这话,我顿时火冒三丈,毫不客气地说:“是你找我要糖的。更何况,你现在已经把我的糖吃了。你要是早说少了,我还不同意呢!哼!!”
还有一次,就在今天,他买了两块吸铁石,借给我玩。过后,我还给了他。
一会儿,他对我说:“陈慧贤,你把我的吸铁石还给我。”我很纳闷,不解地说:“我不是还给你了吗?”他不信,立即在我的位肚里翻找起来,没找着。他又趴在地上找,活像一只饥饿的小狗。又找了半天,还没找着。他爬了起来,不好意思地笑了。
哎,这就是我的同桌季小浩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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