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因讲《论语》所体现出知性气质而被众人所熟知的于丹女士的专访,她这样描述孔子:我不主张从性别的角度去看孔子。在我的心目中:孔子只有温度,没有色彩。专访在笑声中结束,而随之而来的是一个巨大的困惑。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孔子?换言之,孔子及《论语》究竟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古人云:五色令人目盲。
五色在现实中的意义重点在于作为诱惑出现。眼睛作为对外界认知的一个通道,似乎更易被现实所乱,从而蒙蔽内心。色彩是斑斓无常的,正如每一种诱惑与***,而能够抵之御之的唯一办法即是强大、坚定自己的内心。而温度,正是内心的良药。《论语》教与人天地和谐共处之道为先,其意很是明确:一个人可以闭世隐居(而这点确实由许多人难以揣测的社会因素造成),但他必须活在世上——意味必须先学会与自然相处,儒家所讲的类似与道家的“天人合一”便在此有所体现。
而第二要务即为心灵之道,我觉得这足以体现孔子这个圣贤对人生把握太到位了,只要心灵足够强壮,那么便可以做到宠辱不惊,在人生的风口浪尖上依然神定气平;同样,是要给心灵找到正确的归途,那么仁、义、礼、智、信自然成为其准则,黑白清浊也就自然分明。国外的情诗中总说:WESHOULD BE STRONG ENOUGH TO FIGHT FOR THISLOVE。虽然情感亦属错综复杂,充斥人性境遇的,但一个“足够强壮”也与孔夫子所倡的心灵之道不谋而合。明白这两点后,理想、交友、人生都已不是问题。
“为大事者不拘小节”主要的路径已确定,自然就难堕迷途。我们确实能从《论语》中看到一个真实的孔子,他拥有一个常人应有的率性,也拥有一个圣哲的豁朗与通彻;也会对天发誓,也会“知天命”而慨叹。——这就是孔子所提的人生,严格要求心灵,放松生活状态。在现代社会纷杂之中,人生需要一个自己心灵的乐土,而《论语》的意义在于“道不远人,让我们在圣贤的照耀下踏上归途。”
我叫戴煜涵,今年9岁,我的身高是1.42米,体重33千克。我又高又瘦,无论是排队还是做操都在最后的位置。我经常梳着两个麻花辫,走路一甩一甩的,可神气了!你们要和我保持距离,不要被我的麻花辫打到啊!不然的话,很疼!
我喜欢穿粉红色的衣服。我有点胆小,上课时都不敢举手发言,生怕答错了被老师批评。我的优点是不挑食,缺点是粗心大意,但是我以后一定吧缺点都改掉,争取有更多的优点。我喜欢打羽毛球、排球、读英语、骑自行车、看书等。
你们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我名叫袁思扬,今年9岁扎着个马尾辫,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我戴着一副粉红色的小眼镜,肉嘟嘟的嘴巴,一看就很可爱。
我是个活泼的孩子,很喜欢打羽毛球,有时候,为了争一个赛点,我会拼尽全力,在球场上奔跑,那种大汗淋漓的感觉,让我很爽。
我也是个安静的孩子,我喜欢读书。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套《查理九世》,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一看,惊险、恐怖地故事情节吸引了我的眼球,让我忘记了吃饭,奶奶催了我好几次,我都没听见。奶奶说我钻到书里去了,不用吃饭了。
我还是个认真的孩子,我喜欢弹钢琴,老师教的曲谱,我会不厌其烦的一遍一遍去练习,直到弹对每一个音符为止。
我更是个调皮的孩子,捣蛋是我的拿手好戏.有一次我趁爷爷睡着了,在他的脸上画了眼镜和“八字胡”,正当我笑得前仰后合的时候,爷爷突然醒了,莫名其妙的看着我说:”你又干了什么坏事?”
这就是我,一个时而活泼,时而安静,时而认真,时而调皮的女孩。
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过则勿惮改。
【译文】孔子说:“君子,不庄重就没有威严;学习可以使人不闭塞;要以忠信为主,不要同与自己不同道德人交朋友;有了过错,就不要怕改正。”
【按】这段孔子主要从四个细节方面综合阐述了儒家的修身为人之道.
1不重不威,庄重沉稳这是君子的为人处事的气度目标.尤其是在企业团队管理实践中,部分团队成员里“远之则怨,近之则不恭”,精力一味放在窥探领导隐私及爱好,以便投其所好走终南捷径(无数的中国历史充分证明这些人在所有团队中都存在)。保持距离感的度,是LEADER亲贤远小人的必须。
2学习力,人与人的差别就在终身学习、格物致知上。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又反过来修正理论。日格一物,日致一知,累计起来,通过3万、5万、8万小时的积累后,人与人的差别就是天壤之别了。
3道不同不相为谋。人与人之间的协作与分歧,表象上是利益分歧,本质上实际上是不同出身背景、家庭成长环境、受教育程度、人生经历与阅历、认知模式所决定的价值观的分歧(对人、事、物、金钱的看法)。所以我们在关键团队成员和合作伙伴的选择过程,一定要慎之又慎,宁愿慢点来慎重选择也不要贪快求全!
4知错能改,不讳言忌医。反省及自我纠正是伟大企业家与一般企业家的根本区别。
我今年九岁了,是一个平平常常的男孩子。身材中等,乌黑油亮的头发,经常梳着一个小平头。浓黑浓黑的眉毛,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鼻子端正,红润的嘴巴。最大的特点是皮肤白净柔嫩,别人给起一个外号“小白”。
我——性格内向,平时沉默寡言,这就是老师和同学们对我的评价。我不否认,我的确是一个这样的人。面对挫折和批评的时候总是情不自禁地流下了泪水,在我做对的时候我又会乱蹦乱跳的来表达我内心的喜悦。妈妈都说我这是双重性格。
我的爱好特别广泛,喜欢踢足球、打羽毛球、滑旱冰,但是我最喜欢的就是看书,爱到什么程度呢?这么说吧!每当我看到一本好书,妈妈买回来的时候,我就爱不释手,轻轻的、小心翼翼地翻开书,仔细品味每一个故事蕴含的道理。
我的优点是记忆力很好,背诵课文很快,每看过的课文我读几遍几乎背了下来。缺点是有的时候在上课的时候不认真听老师讲课,总是想着别的事情。
我有优点也有缺点,面对优点我不会骄傲,面对缺点我要努力改正,这就是我的自画像,你们喜欢我吗?
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扎着一对小辫子,一双明亮的眼睛(戴着眼镜哦),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樱桃似的小嘴,直挺的鼻梁,笑起来就会露出两颗大门牙。你们知道吗?这就是我。
我活泼好动,走路又蹦又跳,为此,老妈没少责怪我;平时,我不太爱叫人,就为这,老爸也经常批评我;我喜欢吃零食,但不喜欢吃水果,因此奶奶没少唠叨;上课的时候,我不太爱举手发言,老师还以为我胆小呢。
我特别喜欢看书。周末,老爸老妈想去买衣服都买不成了,因为我总是把老爸老妈像拖把似的“拖”去书店(不好意思啦)。下课时,同学们都在外面开心地玩,而我呢?呆在教室里看书,难怪同学们说我是个“书虫子”。
我还喜欢讲笑话。我走到哪里,哪里就充满了笑声。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在路上,我正准备讲一件事情,我们班的一位同学胡展晴立刻往前跑。后来我问她为什么跑,原来她怕笑破肚皮啊!
你们猜猜我是谁?
作为一个略知一点中国历史的中国人,我认为,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很少有著作能够像《论语》这样长久而深远地影响着中国的历史。也正因为这样,我对《论语》的态度一向是只敢仰视而不敢触及。即使以前零零碎碎地读,也从不敢随便发表什么评论。毕竟我对其了解的深入程度还远没有达到可以对其历史地位或性质妄加评论的程度。这个学期,思修课布置写《论语》的读书笔记作为平时作业,于是我只有硬着头皮写一点点我的想法。其中肯定有很多错误,请老师给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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