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一年级的时候,有一位形影不离的朋友──马进聪。她很漂亮,脸腮绯红,像月季花瓣,上面还有一对深深的酒窝随着她那从不歇止的笑容跳动。她的柳叶眉细而长,一对明亮的大眼睛像能说话一样地闪射着快乐的光亮。她的头发乌黑发亮,梳两条粗细一样却不长的辫子,垂挂在耳旁,上面还系着两个大红色的蝴蝶结,好像两只漂亮的蝴蝶在花丛中飞舞。她能歌善舞,舞起来身轻似燕,唱起来委婉如琴。这就是我的同学马进聪。
我们两人的家离得非常近,我们常常在一起复习功课,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思考难题……有一次我和她做作业的时候,我无意中发现了她在美术小组画的彩画,便顺手拿过来,仔细端详起来:只见画面上有一只龙头,张着嘴,瞪着眼,伸出犄角,吐着舌头,威风凛凛,***气腾腾,好厉害。画得栩栩如生,真棒!
马进聪发现我在看她的画,大概是有些害羞,便伸手来拿。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手还紧紧地抓着画,只听“哧啦”一声,画被扯烂了。我看见撕烂的.画,非常抱歉地说:“哎呀,真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再画一张行吗?”她的脸一沉,嘴噘得像个橛子,又像水缸里翻了瓢。生气地说:“说的倒容易,这画是我好不容易画出来的,你画,还不晓得你画的是什么!”说着,马进聪一把抓起书包,头也不回地走了。我看着她的身影,我也气得把嘴鼓起来,说不出话来。从此,我俩上学谁也不叫谁,到了学校谁也不理谁。
不久,学校开运动会,上午有我参加的项目,可我竟然忘了穿球鞋,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哎,对了,马进聪的脚和我的差不多大,向她借吧?可又一想,我才不呢!这时一个熟悉的面庞出现在我面前,是她!只见马进聪轻轻地说:“喂,我……我和你换 鞋。”“和你换鞋?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我固执地说。她听了我的话,忙对我说:“上次是我不好,不应该说那些话,请你原谅我吧,还是快点换上鞋,好给咱们班跑个好成绩。”想想那天发生的事,本来是我的不对,我是一个班干部,处处应该比别人强,可是论这点我真不如她呀!我看着那双真诚的眼睛,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跑在银白色的跑道上,心想:我一定要跑出好成绩!因为我品尝到了同学之间团结友爱的甜滋味。最后,我取得了一年级组跑步第一名,我和她又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他有着短短的小平头,两只小眼睛一眨一眨的,像天上的小星星在闪烁。他很瘦,瘦的只剩下皮包骨头了。他还爱和一帮女生一起玩。他就是我的.同学——徐子楠。
徐子楠可是一个两面派。上课时他很文静,平时很少举手。其实,她心里想举,可手臂像挂上了千斤重的砝码似的,怎么也举不起来,嘴巴想挂上了锁似的,怎么也张不开来。要是老师叫他,他也是磨磨蹭蹭地站起来,吞吞吐吐地说出正确答案,然后再缓缓地坐下来。
“叮铃铃”!下课铃响了,这时的徐子楠从座位上一跃而起,像出笼的小鸟似的,奔出教室。操场上的他蹦跳。个不停,一会儿跳绳,一会儿踢毽子,比上课麻利多了,跟上课时的他完全是判若两人。
别看他上课时那么沉默,其实他的话可多了!有一次,我盛好菜回来,只见他一脸嬉笑,边指手画脚边叽里呱啦说个没完,边上的同学都忙着吃饭,但他依然谈兴浓郁,眉飞色舞,拿话比饭还多,惹得同学们忍不住都捂住耳朵,求他别说了!他才嘟哝着慢悠悠地停了下来!
这就是我的同学徐子楠,你说他可爱吗?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是《三国演义》开头写的,人生也是有相聚的欢愉,也有离别的感伤。我稚嫩的心也曾品味过那一份人生的阵痛……
就在去学校开毕业典礼的最后一天,天阴阴的,似乎还伴着小雨。到了学校,同班同学们都各怀心事,有的想:总算到了一个没有暑假作业的暑假,可以好好地放松了。有的则表现出依依不舍的样子,抓紧时间和别的同学聊天,再不聊,以后就再没有时间聊天了。我呢,又盼望着暑假,又与几个铁哥们不忍分开。
这时,几个教过我们的老师走了进来,和我们作了告别,有的老师留了下来,与我们的同学鼓励和互相祝福,而且,我们也和老师说了几句悄悄话呢。
是离别拉开了记忆的闸门。曾记得四年级时,曾经进行过一次军训,我们到了贵门训练基地。在那个时候,我们都很开心,很快乐,都根本想不到我们会有分别的时候。那次军训,我们一起动手,都在合作,都很高兴,而现在,我蓦然明白,那一幕已经永远过去了,我们只能无奈接受这个现实。
曾记得,还是在四年级时,曾经一起去过一个农林基地,一起收过稻谷,一起摘过西瓜,一起烧烤。
一起看戏,一起看电影,一起比赛,一起跑步,一起下棋,还一起……那丰富多彩的小学生活将要渐渐离我们远去了,渐渐消失在我们的记忆里,消失在人生的道路上。
但我们迎来的是一个新的集体,新的班级,我们要迈向初中的大门了!
我们班来了一名新同学,他叫师煜明。
他的个子比我高,身穿红马夹黄衬衣,也许是穿这套衣服的原因,所以给人的感觉很帅气。他有一双明亮的眼睛,说话时声音很小,好像有点害羞,他很可爱。
下课后,同学们都围着他,和他说话,想和他交朋友。我相信我们一定能成为好朋友。
看,走廊上那个和一帮男生在疯跑的小胖墩是谁?哦,原来是我的同学——吴琛。
吴琛是一个又高又胖的大男孩。他一张可爱的包子脸,他的脸嫩嫩的,软软的,让人忍不住要去捏一下。他的脸上嵌着一双迷人的小眼睛,一闪一闪的。塌塌的鼻子下面有一张讨巧的樱桃小嘴,别看他的嘴小,但他也是很能吃的。他很喜欢笑,所以常常会露出两颗小白牙。他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像只大企鹅,可爱极了!
提起吴琛,大家都知道他小时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贪吃鬼”,只要一放学,吴琛就会冲到妈妈怀里,撒娇的说:“好妈妈,你带我去炸鸡店吃东西好吃的好不好?"看到吴琛这样的请求,阿姨只好答应,吴琛高兴极了,他二话没说,拉着妈妈飞奔到炸鸡店前,对着妈妈说:“我要吃汉堡、鸡翅、可乐、薯条……我都要。”这些好吃都上齐了,他盯着桌上美味的食物
舔了舔嘴唇,咽了咽口水。便迫不及待地把鸡块送到嘴里,三下五除二就把所有的炸鸡都“干掉了”,可他还不满意,就连汉堡纸上的小碎渣也不放过,也要把它舔干净。怪不得他现在这么胖!
他虽然胖,但他这么胖可不是没有用,他可是我们班有名的大力士。下课时看见一些自不量力的男生在和吴琛比力气,他们比扳手腕,吴琛用一个手和他两个手扳,可我还是觉得吴琛毫不费力的把他们一个个打败,他们都向吴琛竖起了大拇指,说吴琛了不起,我猜吴琛心里肯定美滋滋的。
这就是我们班上又贪吃,但力气又大的可爱的吴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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