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拿起《丁克舅舅》这本书,我百思不得其解,什么叫丁克呢?妈妈告诉我丁克就是不要孩子的一种新的观念。
书中的丁克舅舅三十岁了。但是他却喜欢看卡通书,他成天泡在《蜡笔小新》、《樱桃小丸子》、《大力水手》等儿童读物中。他甚至能把《蜡笔小新》倒背如流。丁克舅舅经常做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让他喜欢林老师,它却偏偏喜欢大嘴美人张,还说太美的女人记不住。爷爷奶奶让他住家里,它却非要住公司为他租的房子里。
不过平时漫不经心的丁克舅舅,有些事情却特别较真。和朋友一起开车时,不小心撞坏了路边的牌子,就算没人看见,他也一定要赔偿。另外他还是个坚定的环保者。在一次去大山里的徒步旅行中,马小跳亲眼看见他一路捡着矿泉水瓶和白色的塑料袋。这不由让喜欢他的我又增添了几分崇敬之情。读了这本书,我觉得不管持有什么样的观念生活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事业、生活理念和人生追求。
今天,我看了《丁克舅舅》这本书,它讲的是:丁克是马小跳妈妈的亲弟弟,过着像谜一样的生活。他是一个新新人类,身上有一种新的气氛。他把头发涂成彩色的,穿有洞洞的空调裤。所以马小跳总觉得他有点不对劲,于是,就决定跟踪他。哇!他在咖啡馆办公、他中午只吃一个三文治、他特别爱看书。
有一次,马小跳犯大错了。他把口香糖吐在老师的衣服上,老师让他叫家长,可是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只好让丁克冒充家长。
丁克有一个朋友姓黄,他老是开车就跟没长眼似的,总是撞车,大家只好让丁克来开。
我知道现在的科学技术很发达,电脑、手机等等智能产品有许多。丁克也不例外,他发明了可以反穿的马甲,现在的科学真了不起!
人的天才只是火花,要想使它成熊熊火焰,那就只有学习!学习!而我最喜欢上的一堂课,莫过于是舅舅所带给我的多元化课程了。
每当我到外公家时,舅舅总会带我四处游玩,在游玩的行程中,他总会利用各种事物来个机会教育,例如:看到了蚂蚁,就会告诉我它们是如何与同伴沟通,如何分工把食物搬回家,借着蚂蚁告诉我“团结力量大”的道理。
下雨天时,他告诉我说“我们常把闪电和打雷当作兄弟一样来称呼,似乎有闪电就会有雷声,一定是大哥闪电发出骇人的强光,小弟雷声才跟着大声吶喊。其实, 这是因为光的速度比声音的速度还要快,所以雷声小弟总是比闪电大哥慢上一呢!”接着又带我上高楼介绍避雷针的原理,原来避雷针的特性,就是不让雷雨云里的 电子和地上的电子有接触的机会,这样他们之间就不会产生可怕的“爱的火花”了。
有一回他带我到茶区,在一大片茶园中对我说了一个三国演义“草船借箭”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孔明和周瑜打赌,若无法在三天内造出十万支箭,愿受周瑜重罚。奇怪的是,前两天孔明都没有动静,一直等到第三 天半夜,他命士兵将布满用稻草扎成人形的船只划到漫天大雾的江心,要士兵们击鼓吶喊,利用“雾”的特性来巧取十万支箭,等曹操发现上了大当,已经后悔莫及了。舅舅问我乌龙茶是全世界最好喝的一种半酦酵茶,既清香又耐泡。为什么呢?原来,除了要靠制茶师傅的一双巧手外,它还有一个很大的帮手,那就是来自大自然的雾。山区很容易起雾,雾提供茶树所需的湿度,而茶树就特别喜欢生长在这样的环境,所以才会特别清香好喝。
“为学有如金字塔,要能广大、要能高,”学习并不单由课堂上而来,只要你细心的去探索、用心的去研究,您便会发现处处皆学问,像舅舅的这种机会教育课程,便成为我最期待、最喜欢的一堂课了。
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我的舅舅,他的姓名叫做:李照翔。他的专长有开车技术非常的好、用电脑打字的速度快到吓人,而且他不只会做这些事,就连力气也快跟搬家公司的人一样大了呢!但是,最最厉害的事情就他也很会修理家中的物品,例如:修看起来非常旧的收音机、还有修理小小的玩具车等……,他都会唷!
我崇拜他的第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不管什么做事,他只要花一些时间,他就会尽力完成到最好。我第二个崇拜他的原因是,因为他运动精神也很好,他会做多运动例如:跑步、跳绳、打球等,我崇拜他的第三个原因,就是因为他有时候,一下心血来潮就把遥控直升机的模型组装完成了呢!而且它只花了一个小时又三十分钟而已哦!
他对家人和社会的贡献可大了,她对社会做了一个很大的贡献,就是他为公司带下了许多业绩哦!他也会教我做一些功课,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他记帐的速度也非常的快唷!
我要长时间的观察舅舅所做的事情,并且学习他做事情的精神,让我自己变的更好!也更进一步的学习!所以我最崇拜的人舅舅,永远的幸福快乐!长命百岁!
“呼——”终于把《淘气包马小跳:丁克舅舅》读完了,这本书很好看,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下。
马小跳有一个像谜一样的舅舅,被称为“新新人类”:他四海为家,飘来飘去。他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穿有洞洞的空调裤,每天带着手提电脑去咖啡馆上班,喜欢看动画片,喜欢玩蹦极游戏······平时漫不经心、三心二意的他,有些事却做得特别较真,他开车时不小心撞坏了公路牌,就算没人看见,他也一定要赔偿。他还是一个环保主义者,在一次去大山徒步旅行中,马小跳亲眼看见他一路捡塑料袋和矿泉水瓶,这让马小跳崇拜不已。
我很崇拜马小跳的舅舅,因为他遵守交通规则,犯了错误敢承认,是一个负责的舅舅,他还是个环保主义者,看见有垃圾主动捡起来,所以我很敬佩马小跳的舅舅。如果全世界都是像马小跳的舅舅那样是环保主义者,那世界就会更加明亮!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丁克舅舅。书中写到马小跳对于新新人类说的新新语言感到非常新奇。马小跳和几个好朋友也对此发表了感言:“新新人类,就是在咖啡馆里办公。”“新新人类的午饭是一块三明治。”新新人类穿的毛衣,要打上几块大补丁。“”新新人类的头发,今天是这种颜色,明天不知道就会变成哪种颜色。“这本书很有意思,里面写到有一次丁克舅舅、马小跳和MISS张(马小跳的前任英语老师)去爬山,结果把装干粮的包丢了,所以他们只好吃了一顿核桃餐。
我非常喜欢杨红樱阿姨写的书,尤其是马小跳系列的书,马小跳非常有童心,我要做一个象马小跳那样的人,要永远保持有一颗活泼的童心。
我最近迷上了一本书《丁克舅舅》。
丁克舅舅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他把头发染来染去,头上常常是五彩缤纷;他手里提着笔记本,有空就捣鼓两下;他上班的地方也和别人不同,在咖啡馆上班,丁克舅舅是“新新人类”,对对马小跳来说,他简直就是个谜。丁克舅舅喜欢晚蹦级、玩赛车,还喜欢泡吧,什么书吧、陶吧、水吧……他都爱去。丁克舅舅三十多岁了,还没结婚,马小跳决定给自己找个舅妈……
读了这本书后,我有不少问题:丁克舅舅为什么喜欢缺陷美的人,他喜欢miss张,忘了林老师。丁克舅舅的怪让我感到好奇,丁克舅舅为什么这么怪?
我十分欣赏这本书,第一,它的好词好句十分多。例如:
一丝不苟、一尘不染、过目不忘、明知故问、五颜六色、心满意足、西装革履、横眉冷对、天经地义、岂有此理、自知之明……真是数不胜数。第二,读完这本书它能让我获得快乐,同时也能思考一些问题。第三,它美丽的图片把我深深的吸引住了。第四,它能让我仿佛身临其近。
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了吧。我相信,你也一定喜欢上这本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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