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真对待权利》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观点和一个命令的反差——一个命令的适切性取决于命令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关系,一个观点对于任何人的适切性取决于对该观点所基于的基本价值观的接受程度。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基本价值观的检验”。
怀疑论者和这些美国法学家们都认为法律与政治道德的命令有着基本的紧张关系。唯一的区别是,这些美国法学家们把他们的宝押在法律上,而怀疑论者在把他们的宝押在道德上。
一个政府通过尊重权利表明,它承认法律的真正权威来自于这样的事实,即对于所有人来说,法律确实代表了正确和公平。只有一个人看到他的政府和公共官员尊敬法律为道德权威的时候,即使这样做会给他们带来诸多不便,这个人才会在守法并不是他的利益所在的时候,也自愿地按法律标准行事。在所有承认理性的政治道德的社会里,权利是使法律成为法律的东西。
知识的特点是,它的发展是一个发现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建筑的过程。换句话说,和我们新建的铁路系统不同,我们认为一个新发现的知识是在我们发现之前就存在的。例如,地球引力是在依萨克·牛顿发现之前就存在的一种力量。道德发现也是如此。一个人突然发现种族压迫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并不说明虽然现在不能接受种族压迫,但是在过去,种族压迫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相反,他的意思是,虽然以前他认为种族压迫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现在他发现事实上他过去错了;种族压迫永远都是不可接受的,只是他以前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知识的发展,首先是由促进参与发展的人们之间的观念交流来推动的。我们可能事先不知道将有什么发现,或由谁来发现,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保证与这一知识有关的所有思想的迅速和彻底的、尽可能广泛的传播来推动发现的过程。知识的发展是一种思想、一个新的原则导向另外的思想和原则的过程。所有相关的思想都可以促进这一过程——包括那些所产生的环境与我们的环境不同的思想;以及那些最初看起来不合理的思想。例如,所针对的背景与我们的背景不同的思想仍然可以刺激我们对于不同状况的思考;很多重要的思想在发现的最初都被认为是不合理的。即使最终由事实证明是不正确的思想,有时候也可以为重要的发现提供灵感,从而促进真实的知识的发展。为了效率起见,这样的交流应该尽可能地包括所有参与这一知识发展的人们。参与交流的人越少,就越可能丢掉有用的思想和重要的发现,从而使知识的进一步发展受到阻碍。
大部分现代孩子的权利少得可怜,甚至限制了应该喜欢什么兴趣。生活在到处受到限制的.生活中,和笼子里的家禽有什么区别?我们的青少年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希望能为自己期待的未来而努力,但最终还是被迫选择自己讨厌的道路。父母的意愿不能违背。就像拥有否决权的俄罗斯一样,一票否决了乌克兰的抗议。
那么问题来了,为了创造好的未来,逼迫孩子选择自己不喜欢的学业真的好吗?
我好事。从最根本的角度来看,会伤害孩子对未来的憧憬和对学习的兴趣,对监护人产生抵抗心理。其次,父母认为给孩子的美好未来真的能让孩子接受并享受吗?看过这样的对话,记者在采访有钱人时问:“你很幸福吗?”富人摇头说:“不幸福。”记者又问:“为什么?你这么富有,生活那么羡慕”富人回答:“但是我不开心!从小,我的父母为我规划了一切,我一直生活在他们的控制中,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为什么要努力学习?我相信许多人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为了更好的未来。”但是,这种不愉快的生活真的是我们想要的吗?因此,我希望青少年有权规划自己的未来。我们想要的是“自己的美好未来”不是“公认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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