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与亲人的作文

初三与亲人的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11-30 06:31:17
初三与亲人的作文

初三与亲人的作文【一】

看这本书的前半段,一直很不理解斯朱兰抛弃家庭,不是说不理解他抛弃安逸的.环境追求自己的内心,而是不理解他对和自己朝夕相处甚至有血缘关系的人可以抛下责任置之不理。不理解他一面享受着别人的关怀,一面对这关怀无所动容反而一副心安理得的样子。

到后来,看到那段关于有人生来就生错了位置的描述,竟觉得一切都可以理解了。当内心迸发出最原始的力量时,不是人自身不想去多多关注和热爱周遭事物,而是这周遭本就从未走进自己的内心,而那力量却一直叫嚣着要摆脱现状所有的桎梏。

我们没有任何权利去评判别人的人生与追求,因为你所谓成功幸福的标准不过是建构在自己的价值体系之上的。

所渴望的,所极力想要争取的,所认为是世间唯一珠宝的,也许在另一个人看来不过是街边的石子微不足道反而还会嫌它硌脚。

所以,在去批评他人不求上进时,有没有先思考过自己内心到底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我想我想要的不过是有人爱有书读有字写,也许在你看来最为俗气,但在我这里若永久达到这三样就会很满足,就会感到不虚此行了。

书中还有让我不理解的是作者关于对女性的一些看法,但这得等我了解作者以及看过作者其他书之后再来进行整合。

初三与亲人的作文【二】

最近,我读了《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感触颇多!

月亮是梦想与信仰,六便士是安逸与舒坦,纵然脚下铺满了便士,而他的眼里却只有月亮。我为斯特里克兰欢呼!对于故事中主人公抛弃妻子的行为,我没有太多想法,甚至能宽容,但对他能有勇气活出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生,却表示无限敬佩。梦想与信仰,从我们呱呱落地起,就与我们相随,本是灵魂一部分,但在俗世不断浸染中被磨灭。斯特里克兰,在他活到四十岁,浑身已沾染了俗气时,能毫不回头,抛弃一切,内心的坚毅已彻底的震撼了我。

拉近点,我想起中国第一位女舰长韦晓慧,35岁前她是华为企业的一名高管,有非常优秀业绩,拿着可观的年薪,有着令大家都羡慕的社会地位。35岁后,她却弃笔从戎,成为一名军人。39岁时,更成为中国海军第一位女副舰长。我时常在想,当她抛弃原来优越生活,决定追寻梦想,成为一名军人时,她的内心要经历多少次博弈,有多少个久久不能入眠夜晚,多少次幻想自己人生道路选择的后果。她所受到的挑战与压力并不比斯特里克兰少。但是她做到了,前半生和后半生,她过了两种截然不同生活,以勇气和智慧,活出人生中的高度和宽度。

不知道,大家有感觉不?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点业余爱好,孜孜不倦,从不懈怠,比工作更有趣!写作,做木工,剪纸,唱歌,或是游戏业余玩家,或是电影发烧友。曾几何时,这些业余爱好在我们还是孩童或者青少年时,是我们梦想和信仰。就如我,也曾想过成为一名舞蹈演员,但在生活道路上,我却离梦想越来越远。当我们有了家庭,有了孩子,有了活口的工作,有了安逸与舒坦,我们便有了更多借口告诉自己,要甘于现状,要把过去幼稚想法好好的藏起来。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地铁口,同一趟列车,同一个表情,同一种匆忙,我们生命就这样,被偷偷的撷取,静静的,甚至都忘记时间存在。皱纹悄悄爬到脸庞,我们从别人口中的孩子,变成孩子口中的阿姨甚至奶奶。我们的生命,真实的来过人间,但却从来没有感到过灿烂。我们还没有告诉世界,我来了!世界却让我离开了!

读了《月亮与六便士》,我的心底产生了一丝勇气和希望。纵然,我们缺乏足够勇气做翻转,但至少在弯腰捡便士时,努力抬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

初三与亲人的作文【三】

终于读完了这本书。

好像每年年底的时候才静的下心读书,这可真是有点糟糕呢。

读之前其实听过很多关于月亮与六便士的探讨,大家都在说关于理想与现实的选择。但其实我在读的过程中,看到的更多的关于人性的探讨。以前没有读过毛姆的书所以不是很了解他的写作特点。但在这本书里我看到的是矛盾。毛姆写人真的很厉害,寥寥几笔就活灵活现。斯朱兰,德克,人性的矛盾在他们身上体现的非常充分。斯朱兰极具绘画天赋,极具个性,直率洒脱——作为旁观者也许你会这么认为。但你若是与之亲近,而你只是我这般的俗人,你大概会觉得他自私冷漠不识趣,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抛家弃子,对德克的好忘恩负义。德克也同样如此,是的,作者笔下的他虽然绘画才能一般但是眼光独到,他很早或者说是最早发现斯朱兰是天才,同时他又很惜才,对斯朱兰照顾有加。可是德克的善良和同理心由于缺乏底线,让人忍不住看不起。从不同的侧面来看他们,他们的每一面好像都是人性的极端,当这些在同一个人身上体现出来,你会感到矛盾,但是很真实。天才与自私,善良与软弱,多希望不是这样的组合呀,可是偏偏人性就是复杂。而越是个性分明的人越体现出这种复杂。斯朱兰笔下的其他人物,比如斯朱兰夫人,布蓝琪以及大溪地的那些女人们,毛姆几笔就写出了她们的特点,有很多书友觉得是毛姆对女性有偏见。对此我保留我的意见,毕竟我不曾了解过毛姆和他的时代背景,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写作需要,是为了突出斯朱兰的人物特点。

书中关于斯朱兰作品的描写我有点get不到,我实在是艺术素养太低,见识太少,想象力又匮乏。希望自己以后多多增长见识多多接受艺术作品的熏陶,也许那个时候再来读这段会有不一样的感悟。书中大溪地的描写确确实实的让我羡慕了,仿佛桃花源一般,与我一直所幻想的地方几乎没有差别。大溪地于斯朱兰是归宿,不知我的归宿在哪里。更不知是否能够找到,是否有足够的个性去寻找。

可斯朱兰的后半生活的太纯粹了。我只是个平凡的普通人。

初三与亲人的作文【四】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课堂,灯下,少年轻声低吟。年少且无知的我们自然不知道,一步那一生。

我们确实不知道,但大洋彼岸的一个小小少年却懂。他选择了一条独特的路他想当总统。想当总统首先要当州长,想当州长得有财团支持,想要财团支持就必须出名。于是他开始闯荡好莱坞,然后名声大噪。他是硬汉施瓦辛格。他突破重重阻挠,与女友结婚。而他的女友正是肯尼迪的侄孙女。然后他的路途变得开阔而明亮他当选了加州州长。而州长的背后是他年少时的选择,当日看似轻狂的.梦想,如今却触手可及。这一步,他走得很坚决,这一仗,他打得很漂亮。选择是需要坚守的。

选择也意味着勇气。你敢不敢迈出那一步,你敢不敢坦然面对死神。那一年感动中国的人物,是吴斌。这个普普通通的大巴司机在那个平平凡凡的一天,在高速上遭遇飞来横祸。血从他的衣服中渗出,一滴,一滴。然而他选择了站起,强忍着痛楚停靠好车子,对乘客说,别慌。24个人因为他的选择得以活命,而他,永远倒下了。那一年多少人泪洒西湖,多少人扶着他的灵柩一路护送,面对突如其来的选择我们需要勇气,需要我们勇敢地站起来,说,别慌。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决定了不同的人生。有时候,那一步轻轻松松得迈过去了,历史却永远无法忘记。那一步迈错了,就万劫不复。那是19世纪末,徐世昌中了进士,假如他一直熬,熬到20xx年后也可掌一方生计。但他书生意气,不肯与世俗同流合污,直到半百仍是七品芝麻官。然后袁世凯找到了他,有意提携。徐世昌终于是抛开了清贵,开始削尖了脑袋往上钻,什么百姓生死,什么人间正道统统与他无关了。他成了那个汲汲钻营的老油条。他的选择让他遗臭万年,他的那一步迈错了,深渊就在后头。

我们的一步,我们自己选择。多少年后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际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那个灯下吟诗的少年,明天,你将会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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