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要读一本好书,让自己与孩子们一同成长。于永正老师的为师之道《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是一本很接地气的教育名著,书中描述了于老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感悟,在教学活动中的偶得,但更多是于老师与学生之间发生的故事。读后,引发我在教育教学中的许多思考。
每个老师都有这样的愿望,做学生喜欢的教师。经验告诉我,作为老师,想让一部分学生喜欢你很容易,但是让所有的孩子都喜欢你真的很难。要做一位学生喜欢的老师,就要像于老师一样,必须具备教学上的智慧、教育中的智慧、同家长交流的智慧,以发展的眼光关注学生的未来,以博爱的胸怀面对全体学生。
于老师说,要让孩子喜欢你,必须做一个甘草似的教师,温和而宽厚,要真心的爱学生,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善待每一个学生。就要放下架子,把自己当做他们的朋友。把学生放在心上。以平等、博爱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生,教师的爱如同阳光一样能够温暖人,严而有爱、爱而从严,只要老师充满爱,学生们一定会喜欢。
于老师成功的秘密在于尊重学生。每个学生都希望自己是老师喜欢的学生,都不希望自己是老师“讨厌的人”,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于老师理解学生这一纯真的愿望,抓住这一“闪光点”。不论学生在什么情况下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不挖苦、讽刺、体罚学生,而是耐心地帮助学生认识错误、克服缺点,鼓励学生勇于战胜困难,激励学生努力进取。于老师并没有波澜壮阔的壮举,但就是这些近乎琐碎的平凡小事,却赢得了学生尊重和喜爱。
于老师最重要的教育智慧在于他能把课上得有意思。有意思,“轻松”来自哪里?轻松来自老师的举重若轻,于老师备课时,可能把课文钻得很深,想得很多,但到了课堂上,不会一股脑儿把备课所得“灌”给学生。于老师一定要研究学情,了解了学生的基础状况,深入浅出,举重若轻。于老师的课有意思还来自游戏,因为儿童的生活方式是游戏。所以,在于老师的课堂上,会时不时地与学生游戏一把,让学生积极参与其中,从中体会、感悟。于老师课堂轻松来自他的幽默,学生都喜欢幽默的老师,幽默的语言可以使知识变得浅显易懂,幽默的课堂使人精神轻松。
于老师语文教学可以概括为“五重”一一重情趣,重感悟,重积累,重迁移,重习惯,于老师的课有情有趣。在于老师的课堂上,学生没有紧张感,更没有恐惧感。学生在于老师的引领下,有滋有味地写字,有滋有味地朗读,有滋有味地表演,有滋有味地写作。于老师说,教学过程是师生双方的互动过程,情感因素在其中起着巨大的制约作用。于老师说不能干巴巴地教,不能冷冰冰地教。学生的情感世界空虚、精神家园荒芜,比知识贫乏更可十倍。
掩卷而思,为什么于老师会对语文教学能够如此高瞻远瞩?他既能跳出语文教学纵览全局,又能出神入化的融入其中,归根结底,我想还是缘于对语文教学的挚爱,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挚爱。由此我想,我们做老师的,只有像于永正老师那样成为学生喜欢的老师,至少要在学生的生命里留下什么,那就是留下语言,留下能力,留下情感,留下兴趣和习惯。
说起我最难忘的同学,那只然非我的同桌小昊莫属了。他长得略显稍微有点胖。看上去应该很强壮,可其实一点儿力气都没有,名副其实的虚胖。唉!真是枉费了他那一身的肥肉啊。他还很臭美,经常问别人:“我帅吗?”我在心里答:“衰!确实很衰!”
论品行,他在我的心中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双面人。他在家是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在学校,他就揭下“面具”露出了疯疯癫癫的真面目。好像缺了一根筋似的,做事不考虑后果,还时不时冒出一句令人捉摸不透的话。这也应该和他喜欢暴漫(江湖人称——暴走漫画)有关。
说起暴漫,他是一个已经超神的暴漫迷,据小道消息透露: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了。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看暴走漫画。上电脑课也在看。他的生活除了暴漫还是暴漫。你看,刚刚下课还无精打采、垂头丧气的。但只要有人跟他讨论暴走漫画,他立刻变得生龙活虎起来,喋喋不休地向你聊暴漫。看他这副样子,谁还敢说他刚刚还无精打采的。我在想他是不是能把暴漫当饭来吃。
小昊还是一个十足的开心果,我们经常会被他给逗笑,他还经常抽搐。那样子很是诡异。
一天,在给小昊改古诗词的练习,我发现了一个错别字马上要他改正。老师说错一个字重新默写。这时,他又露出他的阴险狡诈的一面了,他说:“反正老师也不知道,你直接让我过就行啦!”我乃正人君子是也,怎么会秉公徇私呢?我大公无私地否定了他的哀求。并让他重新默一遍。前几次他还乖乖配合,但我一次又一次地找到他的错别字。他终于忍受不住了,他启用了他的天赋技能“抽搐”他开始又哭又笑,还开始摇来摇去,最后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如果他嘴里再吐出一点白泡沫的话,那可真是一只离开了水的小鱼儿。他已经崩溃了,我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就让他草草过关了。唉!谁叫我心太软了。正当我放过他时,他又立刻变得生龙活虎。真拿他没办法!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令人又喜又愁的同学。只要提起他的名字,我就想起他那奸诈的笑容和那抽搐的样子,他应该是我命中的克星吧!
曾有那么一个人,在我高兴时,与我分享;当我伤心时,予我抚慰。就是这么一个人,陪我度过小学5年的生活。蓦然回首,才觉得这原来是一段挥之不去的美好回忆!
她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张樱桃般的小嘴。她的笑容是那么自然;她的小酒窝使她显得那么漂亮;她的小脾气让她觉得自己更有个性。其实,她最大的特点就是乐于助人。她,就是我们班的音乐课代表——侯婉婷。
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夏天,一天上学,妈妈说:“我给你2元钱,你中午去买火烧吃!”我立刻答应了。到了学校,发现2元钱不见了,我那时是心急如焚,心想:怎么办呢?完了完了!脸上的汗珠一颗一颗的往下流。唉!连汗珠都欺负我,我一边找一边擦脸上的汗,可是,怎么也找不着。侯婉婷看见了,关心地问:“怎么了?”
“我……我……”“别支支吾吾的,快说,怎么了?”“我……我妈妈给我的2元弄丢了。”她立刻从书包里拿出2元,使劲往我手里塞,我把钱塞回她手里。我俩争执了好久,她说:“你拿着,以后我向你借的时候后你再借给我,ok?”“那好吧,我不客气了!”看见了吧!
随着光阴荏苒,我对此事的记忆已逐渐模糊,但我终身不忘的是——那个同学。她永远都在我心中!
记得上学期期末的时候,第二天就要期末考试了,我却病倒了。老师在讲台上讲课,我在课桌前捂着头,有气无力地爬在桌子上,这时,老师关切地问我:“王家兴,你怎么了?”我无力地说:“老师,我难受的不行,头痛!”老师又问:“你能受得了吗?要不回宿舍往吧!”“老师明天就要考试了,我能挺的住。”到了下课,老师还是让徐福元同学送我回宿舍。
那天正是冬季,天气很冷,就连不怕冷的老师们也都披上了羽绒服。
在回宿舍的路上,徐福元硬是要把他的`衣服给我穿上,我怎么也推辞不掉,最好还是给我披上了他的外套,他挠了挠头,用手揉了一下鼻子笑了。瞬间心头涌上了一股感激与辛酸……别看徐福元平日学习一般,但对别人非常友善,所以人缘一直不错。
回到宿舍,我躺在床上非常难受,正在这时,又是徐福元,他拿着一版药片送到了我的受里,这时又一股感激涌上心头……他帮我倒了一杯水,放在床头,等我喝完了药,他就匆匆忙忙的回班里上自习了。我也随之睡着了。
等我晕晕沉沉的醒来,发现床头旁有一个饭盒,饭盒上有一张小字条,上面写着:“饭,我帮你打回来了,小心点,别下床——徐福元。”顿时感激的泪水夺眶而出。看着这个饭盒,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徐福元,他的学习不怎么好,我曾经还看不起他,但是今天,他的举动,使我从新熟悉了他,他让我很感动,由于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他是我学习的榜样,也是我终身难忘的好朋友。
六年了,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就这样,2190天轮回,我即将与我朝夕相处的同学们、老师们说再见。斗转星移,我最不能忘记的就是我的同学,他们各有特点。
清梅,她是一个可爱的女孩,相貌平凡,并不引人注意,一头波浪卷头发。她总是没有什么自信,所以,总是很羡慕我自信满满。她是一个很孝顺的女孩,记得有一次,她父亲生病了,她为了父亲而请假,却被我们认为是她生病了。希望你能自信一点,丑小鸭也会有变成天鹅的那一天。
家韵,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漂亮、温柔、可爱、活泼,成绩也不错。我们简直就是亲姐妹哦,她私下叫我姐姐,我就叫她妹妹或韵韵。
谢金伟,我的终极死党兼好友。他高佻、帅气,但神经线搭错位置,总爱和大家说一些捧腹的笑话。跟我吵起来,三天三夜都停不了,我们就这样磨嘴皮子,最终以我的耍赖告终。
李菲,我的死党兼老乡。“我帅得被人砍。”,他的经典口头禅,但他确实挺帅的,成绩优异,也高大,但现在即将转走了。我们吵架,总爱“抄家伙”指着对方骂,一下普通话、一下广东话、一下又家乡话,不吵赢誓不罢休!最后以我的失败告一段落,但我们还是乐此不疲的继续吵。
同学,一个美好的名词,一个美好的回忆,一个令人遐想的名词。他们就像我行进的沙滩上的一颗颗美丽的贝壳,是我在通往罗马路上的一盏盏明灯,好舍不得,尽管有许多争吵,但这是友谊中的调味料,有了争吵才有快乐,难忘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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