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金在二十一岁时被诊断患有运动神经元疾病。医生预估他活不过三年,但意志力坚强的他,并没有因此向命运低头,反而立志要造福人群。十年一眨眼过去了。霍金依然活得自在。他不但在剑桥大学担任教授,更十分熟练地利用眼球的转动操作语音合成器,活出他不向病魔低头,继续悠游于浩瀚无际的物理世界里。三十年后,他出版有名的物理书《时间简史》,这本书振奋了世界,也造成了科学界的轰动。霍金告诉大家:只要努力不懈、坚持到底的做事,什么事做起来都能易如反掌、探囊取物。”
上帝既造就天才,也造就傻瓜,这不取决于天赋,完全是个人努力程度不同的结果。霍金的故事时时刻刻提醒我,成功与否取决于努力程度,而不是天赋。唯有努力才是成功的不二法门。他不屈不挠、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激发我的心智,他不但是我意志力的导师,更是阅读中最能启发我的好挚友!
有的人喜欢金灿灿的橘子,有的人喜欢有红又大的苹果,还有的人喜欢……但我和他们不一样,我更喜欢有着金黄色外衣的香蕉。
前天中午我放学回家,发现桌上有一大串香蕉,挤在一起,好像在商量什么事情。我轻轻掰下一根,仔细观察。它拥有一件金黄色外衣,上面还有一些黑色的斑点。凑上去闻闻,还带着一缕淡淡的清香,让人直咽口水。我小心地剥开它的外衣,这时的香蕉,好像一个穿着裙子的小姑娘。我咬了一口,凉凉的,软软的,再嚼嚼,甜甜的,还夹杂着先前的那股清香,好吃极了。
香蕉还有许多作用呢。它能帮助消化、能当饭吃,还能……啊,香蕉的作用实在是太多了!
说起关于香蕉的有趣事,那可是太多了。记得有一次,我拿着卷子回到家,发现窗台上有一大串香蕉,迫不及待地掰下一根剥开,一口咬下半个,含在嘴里慢慢品味起来。这时,妈妈从厨房里走出来,问:“卷子考了多少分啊?”因为嘴里还含着香蕉,所以我回答得含糊不清:“唔……好吃,嗯……”妈妈叹了口气:“唉,你这个小馋猫。算了,我还是自己看卷子吧。”
你们看了我的作文,觉得香蕉好吃吗?
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吃的水果是什么?那当然就是香蕉了。
记得我过六岁生日的时候,妈妈特意为我买了一大袋子香蕉作为礼物送给我,因为妈妈知道我平时最爱吃香蕉了。看着那些黄澄澄的香蕉,我的口水都流出来了,恨不得一口把它们吃完,才过瘾。
回到家,我连手都顾不上洗,就抓起一个香蕉,感觉凉凉的,滑滑的,像是一个弯弯的月牙,模样非常可爱,于是我急忙的把皮剥开了,里面的果肉白白的,实在是漂亮极了。果肉的外面还有许多白色的长条条,皮子里面还有一些棕色的条。果肉的中间是深黄色的,旁边是淡黄色的。我又忍不住闻了闻这个香蕉,一股甜味扑鼻而来。这时妈妈让我快点吃,于是我就尝了一口,啊,比吃了蜂蜜还要甜。
当我吃的还剩下一小半的时候,我就准备一下子把剩下的香蕉一口吃下去,于是,我用手猛的一捏,嘴一接,那么多的香蕉,就全部被我一下子给吃完了,差一点就被那些香蕉噎住了,好半天才喘过气,妈妈在旁边看见了我这个样子,笑了出来,我看见她笑了,不好意思的对妈妈说:“我下次再也不吃这么多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吃的水果,几乎每次看到它,我都缠着妈妈买上一点——香蕉。
明明是俗套到不行的霸道总裁与小妞的冤家爱情故事,看起来却那麽甜蜜有趣!因为已成中年怪大叔却仍有少年感的金城武依旧帅到无人能及!因为周冬雨宛如「阳光版安生」的创意主厨还是可爱到邋遢、迷糊都成闪光点。还因为电影丰富的色彩洋溢着温暖的画面,从生活细节渗透人物性格、累积情感,再以天马行空的想像力酝酿出两个怪咖古灵精怪的爱情样貌。就像片名:「喜欢你」,简单平常,没有深刻的道理,一如每天都要吃饭,但像霸道总裁一样吃一顿自己爱吃的饭,却能让心跳动不已。
「喜欢你」就是一个冤家路窄、吃逢敌手的爱情喜剧。情节简单俗套,胜在生活化的细节与对观众笑点的精准掌握。喜剧难就难在这里,掌握不好,就会让屏幕里外处处透著尴尬。在观影过程中,笑点自然流露,金城武略显用力的演出反倒挺贴合这个超有洁僻、泡面得分秒不差的`霸道总裁。与不讲逻辑、不按牌里出牌的周冬雨,恰好起了微妙的化学变化,很有CP感。
进影院前,听到前面两个女生在谈:金城武配周冬雨,好像老牛吃嫩草啊!我心里默默OS:拜托!是金城武耶!去哪找那麽帅的老牛?男神中的男神!是周冬雨赚到吧!难怪周冬雨说:能和这么好看的人拍戏,好开心!这也是我看「喜欢你」的感觉之一:人好看,戏好玩,情感甜,画面美。这么简单,却这么叫人喜欢!电影本身仍有缺点,四星,但瑕不掩瑜,好感度值得再加一星。这年头拍一个简单动人的爱情故事,反而变成一件不简单的事。或许因为现在人要的太多,想要丰富的爱情,希望爱情里什么都有,能满足自己所有的欲求,却忘了怎么发自心底去喜欢上一个人。
电影淡化了两人阶级的差距,甚至将差距变成趣点所在。将美食与爱情做了巧妙的结合。一个爱吃懂吃,另一个会做吃,还能满足对方挑剔的味蕾,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喜欢你,就从彼此都喜欢的部分开始。这世上最坚不可摧的情感是「懂得」,别人都不懂的,你懂;懂了,还珍惜;珍惜了,就会慢慢生出无可替代的感情。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就从不知不觉改变自己的习惯开始。
明明洁癖到不行,为了吃顿好吃的,猪窝狗窝都要去!吃饱喝足了,竟然还能在此安心睡去。坚决一个人吃饭不知何时变成了两人一起吃。当你开始把不习惯变成习惯,自己好像也在无意中被改变了。一个人可以喜欢吃好几个厨师的菜,但当厨师把独一无二的的情感放进菜肴里,那一道道的菜就不仅是菜了。喜欢你,就是为你做你爱吃的菜,且就是不允许你再同时喜欢吃两个厨师的菜。不管有没有道理,变得没来由的霸道,也是因为:喜欢你!
喜欢你,所有莫名奇妙的情绪自然都合理了。
河豚中毒那场脑洞大开的戏实在绝妙!甜蜜爆棚!所谓二人世界就是:只要我俩在雨中,就算全世界都是大晴天,也与我们无关。只要我俩一国,怪咖世界就是最好的世界。在雨里疯狂,在雨里大笑,在雨里胡言乱语,爱情就是不让我们淋湿的那把伞,也是现实世界里你看到的最美的夕阳。
喜欢你,喜欢到明明讨厌你却还是无法不在意你;喜欢你,喜欢到竟能无视你所有的缺点,什么个人原则、思考逻辑,在你面前全成无用之物。喜欢你,喜欢到明明特别普通的你,却成为我普通世界里最特别的存在。喜欢你,喜欢到谁都无可替代,慢慢就变成了简单的爱:只想和你一起吃饭,一起看你喜欢的风景,把你的习惯变成我的习惯,把我完美的世界变成有你的奇异世界。
其实,没有特别想说什么,只是单纯想表达对「喜欢你」的喜欢!喜欢连骂人都好看的金城武,喜欢笑起来阳光灿烂的周冬雨,喜欢两人之间纯真幼稚却美妙无比的化学反应!就像今日24.5度的气温:不冷不热,可以走在舒适的阳光里,也能宅在家中最明亮的角落里。
简单的爱情就像简单的生活,无法定义也不需选择,只要彼此真心喜欢,自然就会在一起。
星期二到了,中午,老师给我们发美味又好吃的香蕉吃。
香蕉的颜色金黄金黄的,形状弯弯的,像在小河里的小船,也像半空中的月芽。还像农民伯伯割草时手里挥舞的镰刀,还像小弟弟和小妹妹开心时微笑的`笑脸。香蕉皮被我们打开的时候,里面的瓤是白白的。这时,我们就能发现香蕉的皮里面也是白的,皮非常非常的薄。我们再把香蕉的瓤拿出来,香蕉片就像章鱼一样,我们不能把香蕉的皮随随便便的扔到地上,要把香蕉皮放进垃圾箱里。香蕉的瓤又甜又好吃,像弯弯的香蕉糖。
香蕉来源于欧洲。据说女生最喜欢吃香蕉了,因为女人吃香蕉会减肥。香蕉也是十大水果的第三名水果,香蕉大哥。
有一次,我随地扔香蕉皮绊倒了张心平。我看见了,连忙跑过去把张心平给扶了起来,我说:“对不起张心平,没摔着吧。”张心平说:“没关系,我没有事。”我把香蕉皮拿了起来,扔进了垃圾箱里面。爸爸妈妈给我香蕉的时候,我就会想到第一次吃香蕉的时候和我用香蕉皮给张心平给滑倒的一个小故事。
香蕉像很多种东西,又非常好吃世界上我最喜欢吃香蕉了。
——那一天
如果说,两个人的相逢,是前缘的注定。那么,我必是因前世在佛前千百次的祈祷,才换得那一日与你相遇。茫茫人海,于千万人之中,不早也不晚,就在那个界定不清冬与春的日子,你出现在我的世界,让我从那一刻起心里记住了一个可以惦念的名字。
那个日子,我的生命里有了你。曾经把那一天算作冬日,喜欢在朔风瑟瑟中怀想炉火的温暖,还曾经把那一天算作春天,喜欢聆听你的声音消融冰封的思念。其实,无论是哪个季节都改变不了那一天。那一天,已经跨越地域和时空,植根于我的心田,如一株永恒的玫瑰,开出无与伦比的香艳。历经岁月,沉淀在如歌的生命里。
如果有来生,就让我们还在那一日相遇,我会在你耳边轻声说,遇见你,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相逢……
——那句话
一份真缘,一世执著。没有承诺,也不需约定,仅此一句,我用一生的时间来记得、来守护、来珍惜。我愿意,只为那一句话,将我的心交付与你,为自己选择今生今世无悔的笃诚。
如果有来生,在苍茫的人海中,请记得,我和你相逢相认的解语还是那句话……
——那颗心
如若我的生命这一刻停止。那么,恰恰我的生命分有两部分。一半时光用于等候那一日与你相遇;而另一半用于记取那一日与你相遇。
因为遇到你,心有了所依,因为牵挂你,心有了所系。
岁月变迁,生命里的.千缠万绕都随风散去,铭刻于心的还是那一点解不开的情结。云卷云舒,花开花落,改变不了今生无语的心事,只待来生用千万次的祈祷换得一颗心的轮回。
佛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因有果,那我就在心中种下一粒期盼的种子等待来生为你的到来而开花。
不知道永远有多远,只知道穿梭于过去、现在和未来,那颗心,未染纤尘,一如从前,变更的只是似水流年……
如果有来生,我们一定会再相逢,我会在我最美丽的时光遇见你……
在这个世界上,能找到一位懂你欣赏你的人不容易。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个密码,就看能否找到打开它的那个人。喜好一样,又旗鼓相当,你的每一处好,他都懂,并挑剔地欣赏着,赞美着,享受着。这,很难得。
一位精彩的厨师与一位挑剔的食客,他们在某种意义上是心有灵犀的,惺惺相惜。他懂她做的食物,鸡蛋里面的墨鱼汁代表着“逃跑”,意即结束的意思,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于是,他不再点餐。她会意,笑了。
就像他说的,吃饭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就像洗澡一样。但最后,他却愿意,为她留出一个位置,他要与她一起吃饭。当她再傻傻地追问你喜不喜欢我时,隔着玻璃门,他瞪大眼睛懊恼又无可奈何地大声朝她吼,“我已经没有办法选择我到底喜欢不喜欢你!”傻子都明白了,他喜欢她到了他自己都无法选择不喜欢她的地步。
他,有身份,有地位,有头脑,有money,他说,这个世界上无外乎有三种人,卖猪的,买猪的,猪。他无疑是最聪明的那一个,而她,是猪一样的笨蛋。但,爱情来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对于他来说,就是最特别的那一个,他们身份悬殊巨大,她是最不可能出现在他生命里的那一个,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最后,和父亲的一餐饭,一席话,使他明白不是他不愿意和别人一起吃饭,而是没有一个爱他的人愿意和他这样一个“讨厌”的人一起吃饭。明白了父亲的“可怜”之后,他的眉宇间露出了一丝幸福的欣喜,他已经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最后的最后,俩人一起坐在阳台上看夕阳的画面又一次戳中了我的泪点。赖上她,在她家吃饭、沙发上睡觉时,他说,“你家的窗帘遮光性可不好。”“是吗,嗨,我喜欢太阳,喜欢每天看着夕阳落下去的画面,但每天的这个时候我却是最忙的。”她之前无意中说过的一句话,他记得。并找到了这个看夕阳绝佳的位置,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带她来这里看夕阳。
真心爱一个人,就是她(他说的每一句话你都会记得,并在有机会的情况下,努力去实现。
笑了,又哭了,哭了又笑了,一部好看的喜剧爱情片。
从影院出来,时间尚早,月光尚好,眼角的泪痕尚在,甜甜蜜蜜的感觉盈绕指尖,于是,与爱人去街心小花园一坐。树影婆娑的月光下,拾阶而下,我的高跟鞋,细细的小腿,裙裾投射的影子,一晃一晃,如晕开的湖水给人一种温馨美好的感觉,而这影子的旁边始终有另外一个影子的陪伴,生活,就这样平淡从容美好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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