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张白里透红的娃娃脸皮肤如婴儿幼滑,两条浓密的眉下长着一对散发着智慧光芒的大眼睛,如两汪纯净清澈的泉水。高挺的鼻梁使他显得十分神气。他的发型是个小平顶头,看上去非常精神帅气。身材有些偏矮,还瘦瘦的\',但你别以为他瘦就没的力气,他的力气可大了,能单手拎起6公斤的玉米呢,并且不费吹灰之力。他是我见过的最酷的男孩,当他穿上黄色的T恤衫和深灰色的牛仔裤时,那样子简直帅呆了!
陆怡恒不公是一位人见人爱的小帅哥,还是个对事物充满好奇的男孩。面对浩瀚的银河,他常常问自己,银河里真的有三五成群的鱼虾吗?也有葛洲坝那样的水力发电站吗?面对皎洁的明月,他又会时常问自己,嫦娥仙子在广寒宫中生活得好吗?玉兔还是经常在桂树下捣药吗?
陆怡恒还是个风趣幽默又调皮的小伙子。一天,郑老师让我们做测试卷,成绩一发下来,我们顿时傻了眼,全班除了张的妮全都考砸了,陆怡恒也不例外,只得了93分。郑老师十分生气,要揪他的耳朵,他一见就怕了,连忙边护住耳朵边一溜烟地跑下了讲台,一边跑还一边喊:“不,郑老师,不要”“哈哈哈!”顿时,教室里笑声如雷,同学们有的笑弯的腰,有的笑痛了肚子,还有的笑得使劲地敲桌拍凳,还一不小心从椅子上摔了下来爬都爬不起,郑老师也被他搞得哭笑不得,只有他自己十分委屈的样子,还不高兴地嘟囔了一句:“有什么好笑的嘛”。瞧,这就是他幽默又调皮的一面。
陆怡恒这个朋友如春雨般滋润了我的心灵,是我生命中的最好的伙伴。我们一起在成长中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宋金萍,从一年级起,我们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一块学习,一块玩耍,就连上厕所我们都要一块去。你要找不到她,只要找到我就行了;若找不着我,只要找着她准能找到我。
宋金萍比我矮一点,比我瘦一点。她留着长长的头发,总是扎着一条马尾辫,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可爱极了。月牙一样的眉毛下镶嵌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不时闪烁着智慧的光芒。瓜子型的脸蛋上有一张樱桃小嘴,显得很漂亮。
她喜欢穿粉红色的衣服。她爱好书法。老师经常夸奖她写的钢笔字有笔锋,很漂亮。可以说她写的字是全班最好的一个。还被选入了学校的书法兴趣小组。
她助人为乐。记得二年级时,我的脚跌伤了,下楼梯时我扶着扶梯,一步一步,小心翼翼走得很吃力。她走过来看见了,就主动上前一边拉着我的手搭在她的肩上,一边热情地说:“我来扶你走,菲菲,小心点。”平时她经常这样帮助别人。
她是我永远都是好朋友,我们互相关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我的朋友,有好几个。但是,如果要说我的好朋友的话,我就只有两个。一个是黄晨,一个是刘清琴。她们两个可以说是我的闺蜜,我们无论做什么,都是在一起的。我们天天一起玩,一起跑,一起跳,一起笑。甚至有人把我们称为“形影不离”!我也觉得我们“形影不离”。当然,是朋友都绝交过,我们也闹过绝交:
有一次,我下课的时候看见黄晨出去了,也没多在意。于是,我便去找其他班的同学玩了,黄晨看到后,有点吃醋,便写了一封信,当上课铃响了之后,我满是笑容的走进教室,发现柜子里有一张字条,里面还写着大大的“绝交”二字。顿时,我的心就像一盆冷水从头泼到脚,非常难过。过了好几天,黄晨都没有原谅我。终于,有一天,她问我:“我和刘清琴掉水里你救谁”?我毫不犹豫的回了句“你”。黄晨问我为什么,我说:“因为我把你当知己了”。
后来,黄晨慢慢地知道,我一直把她当闺蜜,便与我和好了。再也没有和我提过“绝交”这两个字。
我左手握着六个核桃右手拿笔写下了这个题目。
讲台上老班高谈阔论,无非是时间不等人,大家要珍惜时间云云。这些早被同学们倒背如流。但想想也没错,初二就这样稀里糊涂嘻嘻哈哈的过去了。
老班讲了个老掉牙的冷笑话却使全班哄堂大笑。我也只好象征性的随波逐流。唉,人真虚伪!我在想初三开学还能否与我的Ta相聚。
人的记忆力确实不怎么样,而且最悲催的是快乐的事消失的速度比光速还 快,那些伤心事想甩也甩不掉。过去所发生的种种几乎已退出了我的大脑程序,当然我并不是说我没有悲伤的回忆。初一的记忆离我远去,以至于我怀疑自己得了某种记忆消退症。不过还好,初二的记忆无比清晰。不管是八卦论还是曾经带头吃过的花瓣还是所信仰的神圣四叶草还是小打小闹。
我的朋友不算少,但圈子却极小。再加上我刁蛮任性容易得罪人的臭脾气, 好朋友没几个。放眼全班,除了那五个人以外很难有人包容我的任性毒舌。娴妈,童妈,小青子,小艳子,傲爷。没错,我爱Ta们。
傲爷是我们六个人中年龄最小的,但却最大谱,不过头脑却是极好的。娴妈是我最爱的人,我是互相倾诉的垃圾桶。小青子绝对是女强人,我曾无数次想过她将来叱咤商业界的样子,不过再霸气也是女生。童妈呢,其实是帅哥一枚啦,他也是我们这几个人中唯一一个恋爱且经过老班棒打鸳鸯还不离不弃的专一男。还有小艳子,她是一个自私却又极爱哭的静若处子动如疯兔的标准才女。
曾经有将近一个学期的时间与傲爷同桌。我发誓那是我这辈子最最最悲痛 欲绝的事情。说实话老班实行自由选位政策,我大力支持。只是当初头脑一热上了贼船。整个冬天,不但没有暖气,还要受尽傲爷的折磨。当然每次的战争是傲爷挑起,以我的胜利结束。熬夜长得很Q,很萌,绝对对得起他的年龄。身材那叫一个苗条啊,我看了都超自卑的!我们唯一的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毒舌,骂人不带脏字儿。这是种艺术。傲爷和我每时每刻都在互讽吵架,有我们的\'地方就没有安宁。临放假,我对他感叹以后不能和斗嘴的日子该怎么办。他竟然说没他的日子我肯定会很滋润。我以为他良心发现了就客气的回了一句,是啊,你也一样吧。可傲爷这货使劲点头,恩恩恩恩有一大批的追求者呢!哦我晕!
和娴妈认识两年了,从初一开始。她是转学生,一开始我们便是同桌。后来又分开了,再后来阴差阳错又坐到了一起,最后我们分在了一个班中。娴妈很是奇怪。有时很可爱,可爱的想让人揍一顿,太不符合她的性格。也许她唯一的可爱基因也被我扼***了。有时她是人来疯,有时则像一个忧郁的诗人。我们最喜欢的课是周五下午的体育课,因为每节体育课都是自由活动。我俩经常一前一后或并肩沿着操场走,冬天数数鸟窝,夏天看杨柳飘飘。恶作剧是我们的最爱。一次娴妈遇到了一只可怜的气息奄奄的天牛。娴妈很伤心的说,天你哥哥快死了,我们把它入葬吧。我说,好啊好啊。于是,我亲自挖了一个坑,娴妈亲手小心翼翼的把它放进去,一脸严肃,双手合十。我在旁边虔诚地刻上了“天牛哥哥之墓”。即使我们明明看到了天牛哥哥的四肢还在不停的晃动。后来,小艳子一直说我们太邪恶。
童妈是我哥。呵呵,辈分有点乱,不过这是事实。和童妈认识的时间最长,从小学到现在。我可以骄傲地说,我是看着我哥长大的。在这别人都尊称我为大哥的年代,只有童妈“妹啊,妹啊”的叫。我说叫那么亲干嘛,不怕嫂子生气啊。还有我不得不补充下,嫂子也叫我哥。看出来我有多么德高望重了吧。童妈是我欺负的最厉害的一个。每次傲爷惹我生气后,我就把一张纸撕得粉粉碎,然后一股脑塞给童妈。我知道童妈是不会生气的,童妈每次都会说我没欺负我是应该滴。这也是我叫他童妈的原因。没错,他拥有每个妈妈都有的温柔,大度。童妈自认为他自己很帅,傲爷也这样说。我说认识你这么多年我怎么没发现呢。不过你背影很帅,笑起来很帅。我会给你发个最佳背影奖。
小青子是我的最佳拍档,老班的心腹,我们班的卧底。她是纪律委员却有着班长的实权。每节自习课都提着老班的“尚方宝剑”来回巡逻,弄得全班跟犯人似的。课上归课上,课下小青子是闹得最疯的人之一,神马班级纪律早抛到九霄云外了。我觉得我和小青子是心有灵犀的。在这个听风就是雨小道消息漫天飞的时代,学习一样特殊技能是很重要的。我和小青子在商量大事时,更多的是眼神交流,而90%的时候是没错的。这几天有人在追她,长得那叫个不堪入目。小青子当然要拒绝。但我没想到大姐大的小青子却不敢直接找他抑或在绝情点儿。小青子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说你不了解我吗,我会那么绝情的。自己不快乐干嘛要强求。小青子是信任我的,但她始终不敢直言面对,其实她也是个小女生。
小艳子是我的现任同桌,绝对绝的才女。小燕子爱哭,是众所周知的。她的泪腺超发达,但自从跟了我以后,我的正能量传播给了她。从一周哭三次,一次哭十分钟以上变成了一周一两次,也不会大滴大滴地掉眼泪了。不过我听说眼泪可以滋润皮肤,怪不得小艳子那么漂亮呢。有一阵子,我看了兰玉的婚纱,美翻了。于是乎自己笨手笨脚地画了几套,让小艳子评一下。后来我们花了整节政治课谈论自己心目中的婚纱,从伴娘到捧花就是没有新郎。幸亏韩女士(政治老师)没发现我们在做白日梦,否则就出大糗了。小艳子认为四叶草是神圣的,每次大扫除都要拉着我去找四叶草。每次我在前面找小艳子就在我走过的地方喊有四叶草,我回头一看果然是。后来我总结了一个规律,就算把四叶草放在我面前,我也不会看出它有四片叶子。什么四叶草,迷信罢了!
娴妈,童妈,小青子,小艳子,傲爷。我爱的初二的那些人。尽管我们三天一大闹,两天一小闹,尽管某人很臭屁不承认这是友情。但就是这些人陪我结束了初二生涯。
这就是我的初二。
这就是我的Ta们。
走路的姿势文雅;呷汤的\'时候没有声音;她绝对听妈妈的话;每天的日程总是循规蹈矩;坐着的时候不驼背;笑的时候永远不露出大门牙;不到迫不得已从来不狂奔……她的优点太多太多,恐怕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她最好的朋友——我——为此永远感到苦恼。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疯丫头”,每天不“疯”到5点坚决不回家;总是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吃饭是会发出“惊天地,泣鬼神”的响声;坐没坐像,站没站像;只有我那一张天真烂漫的笑脸能为我挽回一点面子。凡是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可爱。但是可爱有什么用?这年头不讲究可爱,讲究成熟、美丽的淑女了。
我有了这个朋友,便吃了不少苦头。有她,父母老师就有了比较的对象。的确,一只丑小鸭和一只白天鹅,区别太明显了嘛!在家吃饭时,妈妈总是说:“你呀,把嘴闭好,别发出那么大的响声,没事多学学人家杨某某,瞧瞧人家,吃饭那么文雅,你和人家比呀,差远喽!……”上学时,妈妈嘱咐我:“记住喽,东西别忘带,一定要在进校门前把红领巾戴好,在学校别疯玩,上课要举手发言,不要随便插嘴,中午早点回来,别在路上贪玩,要向杨某某学习,如果你也像杨某某一样省心,那妈妈不知道要多活多少年。……”到了学校,我的耳朵也不能清净,一下课,老师便唠叨开了:“鲁月,你呀,学习很好,综合发展也很好,但是我希望你在行动方面注意一点。你看人家杨某某,学习虽然比你差一点,但人家在这方面很注意,人家培养的很好。哎,你别捂耳朵,如果你在这方面和人家杨某某那么好,那你就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孩子了。……”就这样,一天就在父母老师的轮流“轰炸”中结束了。
不过,她也让我着实炫耀了一番。那时,她被少儿频道选中去当演员,下了课,我们都围在她身边七嘴八舌地问这问那。她抵挡不过,就让我来帮她应付,她自己以上厕所的谎言溜走了。而我呢?则没有辜负“广大观众”对我的淑女朋友的热爱,把她的老底都揭了:她睡觉时有什么姿势;她喜欢什么颜色;她每天晚上几点睡觉;以及她上幼儿园时把被子尿湿了几回都说了出来。那时的我们是多么天真烂漫啊!
现在,我转学了,但是我与我的淑女朋友依然保持着联系。我亲爱的淑女,祝你越活越美丽,越活越有魅
我有一个朋友,他长得又高又瘦,爱交朋友,爱好运动,喜欢看科幻电影,他的名字叫闫亮。最近我又给他起了个新名字“食蚕怪”。想知道为什么吗?让我来慢慢告诉你吧。
闫亮家里养了很多蚕,大概有上千只吧。有一次,我去他家玩,看到一个房间里放了很多鞋盒,每个鞋盒里都有很多蚕。他说每天都会有蚕宝宝出生,他们家都快变成养蚕基地了。可是他的妈妈却很烦恼,总想把这些蚕扔掉,可是他就是不同意。
最近我在上学的路上发现了许多桑叶,所以想跟闫亮要几只蚕来养一养。哪知道他家的蚕却不见了!那么多蚕怎么突然就不见了呢?我觉得很奇怪。后来一再追问才知道,那么多的蚕被朋友吃掉了。听到这消息我真的惊呆了,我不明白蚕怎么能吃呢?我查了资料才知道,原来蚕蛹富含丰富的蛋白质和多种氨基酸,是体弱、病后、老人和妇女产后的高级营养补品。
尽管蚕的营养价值很高,可是要亲口吃掉自己养的蚕,还是让我难以接受。朋友真是个可怕的“食蚕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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