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还在不停游荡,每一份回忆都是用心收藏。长大后,我们一起仰望,曾经的画面还是没赶上”
“我多想再见你,哪怕匆匆一眼就别离。路灯下昏黄的剪影,远走越漫长的林径,我多想再见你,至少玩笑话还能说起,街巷初次落叶的秋分,渐行渐远的我们,若一切都已云烟成雨,我能否变成淤泥,再一次沾染你。”
我知道,这些歌词,你们可能会讲,这不关于最熟悉的一个人啊,其实呢,我是用这些歌词去描写当和ta离别时的场景。
请问可以百合吗?我要和dss在一起。哈哈,开玩笑。我记得我原来写过好多关于她的文章,但还算是忍不住再写一篇。仔细算来,我们在一起玩了五年了,经常一起谈心,一起写东西,一起玩,互相诉说秘密之类的,哪怕中间还夹着一些人,我们都会互相体谅,毕竟谁都不想因为友谊而选择和这个人玩,伤害了另一个人。
讲真的,我们互相了解到连使一个眼色都知道是什么意思,在外面遇到事情之后,我第一个想到的人绝对是大苏苏,因为只有她能给我出一些可靠的主意和办法,她会想到事情的利与弊,这对于平时说话什么的从来不过脑的我有了很大的帮助,现在好一点了,终于知道如何说话了......
我是一个脾气很爆的人,脾气好不好完全看心情,我要是开心,我都能和低年级的同学玩,要是脾气差了,掀桌子砸凳子都是我的日常。也恰好是这样,我和苏苏也有了一个性格上的互补,我脾气爆的时候呢,她就什么都听我的,她不开心的时候,我就可以逗她开心......
我们的性格有的时候很相似,比如,我们都是孤独的人,几乎从来不依靠别人。特立独行,经常会做一些别人不了解的事,外表很热情,内心很冰冷。大苏苏和我都觉得,我喜欢你,笑。我不喜欢你,也笑。笑到你不知道是否是喜欢你还是讨厌你。
一丝任性,一份傲娇,一丝冷淡,一份幽默,嗯,这就是你啊,my dear闺蜜。
我最熟悉的人是我的爸爸了,因为他天天都会跟我在一起。
爸爸的个子很高,他有一头超油性的短发,这就是他每天起床后头发会变成“鸡窝”的原因了,爸爸戴着一副透明的眼镜,看起来很有文化、很斯文的样子。
要说起爸爸的爱好,那说到天都亮了也说不完。钓鱼、打球、看书、跑步......不过他最喜欢的就数跑步了,爸爸每天大清早就起来跑步,只要有人阻拦他,爸爸就要跟他“拼命”,哈哈!
爸爸的脾气也很随和,只是因为我有时候的淘气而发一点小脾气。他做什么事都很慢,所以我们出去旅游时老不爱带爸爸去。
爸爸还很勤劳,有一次爸爸带回来一条大财鱼,一进门就直往厨房奔去,我妈妈力气小,***不动大财鱼,所以只得由爸爸来。只见那条活蹦乱跳的财鱼,在爸爸的收拾下变得老老实实、服服帖帖,这“功夫”可是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怎么样?这样的爸爸还算称职吧?
我最熟悉的一个人莫过于汪老师了。
汪老师是那种靠才华名扬江湖,不论颜值的男人。他最有特色的是他的眼镜,搞不清楚到底是近视还是远视,不知道是不是眼镜架松了还是轴距不对,汪老师的眼镜就是一个谜。他一双犀利的眼睛就躲在这副眼镜后面关注着我们的一切。
汪老师上课时平均每说两句到三句话就要推一下眼镜。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只要一讲笑话眼睛就会眯成一条缝,和同学们一起开怀大笑。那时候他是亲切的。下课时放一首十分搞笑的《丑女七回头》。每次都逗得我们大笑不已!
汪老师不高不矮,就是有点胖。但他的胖是因为学得的太多了,脑子里装不下了才被迫放到肚子里的,汪老师肚子里估计都是墨水,所以他走路不快,这也许是因为学问太多,压着身体了吧!生怕墨水晃悠出来吧。
汪老师很严格:不要求考高,但要求考到录取线。所以老师书上这一是易考题,那一题是必考题,生怕我们的在小升初的哪一道题不会,丢分而考不进重点中学。一说到考试,汪老师的眉头都似乎要打结,他太关心我们啊。
我熟悉的人有很多,柴怡帆、汪雨涵、续建铭……其中我最熟悉的要数柴怡帆了。
她的皮肤雪白雪白的,像白雪公主一样美丽,身材又高又苗条,鸭蛋脸,柳叶眉,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下面,长着一个微微翘起的小鼻子。她的小嘴很会说话,好多人都喜欢和她一起玩。
她非常幽默,总能化悲为喜。有一次,我正在玩,突然,不知谁踩了一下我的脚。我“哇”地一声哭了,边哭边跑回自己的座位,坐了下去。踩我脚的同学一个劲儿的说对不起,但我并不理会,眼泪仍像断了线的珠子。同学们只好去找柴怡帆,柴怡帆来了,她一会儿扮演猪八戒,一会儿扮演我妈妈。终于我破涕为笑了。
她的爱好是画画。一次美术课上,老师教我们画孙悟空,全班只有柴怡帆听得最认真,当同学们看到画时都说她画的栩栩如生。
不过她有时也会跟人斤斤计较。有一次我借她一块儿橡皮,她就整天像一个跟屁虫似的,整天跟在我后面要那块橡皮。
她写的字非常好,每次老师表扬总会有她的名字。这可是让我很羡慕啊。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柴怡帆也不例外,她的缺点是爱插嘴。有一次老师提问问题,同学们都端端正正地举手坐好,等待老师的提问,只有柴怡帆大叫了起来“老师,我、我”老师说她什么都好,就是爱插嘴。
这就是她,你喜欢她吗?
他,高高的个子,瘦长的身影,鞋子总是一尘不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戴着一副黑色边框的眼镜,手指间总夹着一支烟,连同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肯定让你印象深刻。没错,他就是我的爸爸。
在家中,爸爸是我再熟悉不过的人了,就像熟悉我自己一样。他所有的举动,我都摸得一清二楚,尤其是那些抽烟的把戏。
一天晚上,我回到家,一进门就闻到了烟味,直冲鼻孔!这老爸,趁我不在,又玩花样了!我可不能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放过他!得抓他个现行!我放下手中的袋子,连忙捂住鼻子,慢慢地朝着洗手间走去。
我轻轻地推开门,果然不出我所料,只见爸爸一手拿着手机,一手夹着香烟,用食指和中指夹住香烟,闭上眼睛,嘴巴撮住香烟,深深地吸一口,好像要把什么都吞进肚里去似的。如此悠哉悠哉地抽着,时不时就像天上的神仙一样吞云吐雾!
我皱着眉头,迈着大步走了进去,一把夺过爸爸手中的香烟扔掉。“爸爸,不是说好了吗?不抽烟的!”
爸爸一脸的尴尬,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拍了拍我的背:“没事!就一根,你先出去吧!”边说边把我往外推。“你必须说到做到!”“行、行、行!”
过了一会儿,我透过门隙一看,只见爸爸又从裤兜里掏出一支烟抽了起来。
要想禁烟,须从根源下手。我二话不说,把爸爸所有的香烟都找出来。摸摸爸爸的衣袋,有烟,掏出来;翻翻爸爸的公文包,有烟,拿出来……我就不信,我把这些烟都“消灭”了,你还能再抽?
爸爸从洗手间出来了,他准备再抽一支时发现香烟不见了:“儿子!你又把我的香烟放哪了?”
爸爸左转右转,翻了沙发垫子,趴下身子搜寻了床底,连阳台的花盘也不放过,找遍了他知道了的所有地方,他挠了挠头:“唉?我的香烟会在哪儿呢?”听他这么叨念着,看他一副焦急的样子,我暗自窃喜:别费力了,我可是专门把香烟藏到了一个连齐天大圣都找不到的地方!想在我眼皮子底下抽烟!白日做梦!
这就是我的爸爸,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在我生活中有许多熟悉的人:亲戚、家人、朋友、同学、邻居。然而我最熟悉的人是我的同桌——余耀。
他今年十岁,个子不高,皮肤黝黑发亮,一头乌黑的短发闪闪发亮,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里,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在学校课间休息时,余耀经常会做一些搞笑的事情、讲一些幽默的故事,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成了同学们的“开心果”。学习上,乐于助人也是他的一大特点,他在数学方面,学习知识比较连贯、思考问题时思路清晰。我有时弄不清楚的数学难题,总会向他请教。他总是热心为我讲,直到我听懂为止;在语文方面,我学的好一些,他来向我提问,我会把解题的思路交给他。学习中,我们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学习之外,余耀还喜欢练跆拳道。你可别看他小小年纪,练习跆拳道已经有5、6年时间了,他不仅学得认真,而且还肯吃苦耐劳、奋力拼搏,在2013年少年儿童跆拳道“锦标赛”比赛中,获得了第五名的好成绩。记得有一次,我和同学一起去观看他练跆拳道。只听见耳边传来呼喊声,原来是他们在进行热身活动。只见余耀把腿举到齐腰的高度,一伸一缩的准备着。热身运动完毕后,大家都精神抖擞地开始了踢板训练。顿时,场馆里响起一阵阵断断续续敲打声,不一会儿,轮到余耀出场时,只见他两眼放光,气势汹汹,摆弄架势,使劲往一踢腿,动作是那么有力、那么规范,连教练看见了他训练这么认真、刻苦,都还不停地表扬着他。
这就是他,我的同学――余耀,一个热爱学习、乐于助人、热爱运动的男孩。
我最熟悉的的人就是我的班主任赵秀菊老师。老师已经快四十岁了,她穿着朴素,从来都不穿名牌,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卷发,尤其是她那大大的眼睛,就像一面镜子时时刻刻都能看透我们的心灵,不管我们做错了什么都会被她发现‘老师平时跟每个人谈话的时候,总是面带微笑,语气都那么温柔,嘴角两边还有两个大酒窝。
我觉得特别幸运,因为她既是我的班主任老师又是我的老姨,老姨在家里非常疼爱我,有什么好吃的都想着给我留一份。记得有一次,老姨带我去公园玩,我只顾疯玩,身上被蚊子叮了好几个包,老一一看,赶紧把她的大纱巾给我,回到家赶紧给我抹上药膏,我一看老姨身上却被咬了好多包,我心里真是感动极了。
别看老姨在家那么疼我,可是到了学校,她就变成了严厉的老师。有一次我因为马虎把一道极简单的题做错了,老师把我叫到走廊,很严肃地批评了我一顿,她说:“马虎是学习的最大天敌,不仅仅是学习,做任何事情都马虎不得,这既是一种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学子成果的不尊重。”老师的话我一直牢牢地记在心里,在我的学习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老师还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她的语文课讲得生动有趣,同学们都喜欢听,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她讲的《三个儿子》那一课,老师让同学们分别扮演了课文中的三个儿子,还让同学们点评三个儿子的做法,是同学们在快乐的课堂里,学会了许多知识,也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初夏。但是,他的音容笑貌就像放电影一样挥之不去。我只记得他很爱笑,一笑起来。会露出一口很整齐的白牙。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看奥特曼和练习普通话。在记忆的长河中,它是那么亮,那么亮。
在院子里,一个偶然间,我和他结成了好兄弟,经常在茶余饭后谈论奥特曼,模仿奥特曼。他在我面前常常以大哥哥的.身份跟我说话,我总是一笑了之,不跟他计较。可有一天,我明白了——他的的确确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哥哥。
那一天,天高云淡,阳光温和地洒满大地。真是个好天气呀!我情不自禁地感叹道。于是换上鞋,下楼去。因为我新买了一套奥特曼的光盘,想找他炫耀一翻。不料他已经在楼下等我了。我一见他,脱口就说:“嘿,兄弟,我买了一套新光盘,那个奥特曼可帅了!”说完我双手交叉,做出了一个发激光的姿势。他眼红了,满脸堆笑地说:“兄弟,借给我看看吧!”“看可以,看完后得完璧归赵,不然的话”,我做出一个怪兽吃人的动作,我俩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起来。然后心领神会的伸出小拇指,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变了你就是怪兽。我们又笑了,并且让笑声尽可能的达到了最极限。
风儿也来凑热闹了,它把我们的笑声带到了很远很远……
“他就这样,就这样发激光的”。我做了一个酷酷的姿势。“干啥呢,干啥呢”,一个野孩子一边甩手,一边凶巴巴的过来了。他的动作和模样使我想起了两个字——霸道。野孩子凶神恶煞,两颗黄色的大门牙挣扎着从嘴里蹦出来,很讨厌的样子。他发话了:“我是你们的老大,你们刚才说什么,让我也乐一乐。不然,给我小心!”他攥着脏兮兮的拳头,“小心这个,快说,你们的老大正等着呢!五——四——三——二——一,”见状,我有点怕这个野孩子了,可是他完全无视这个“光杆司令”。“光杆司令”火了,挥着有力的拳头,一步一步的向我逼近。突然,“司令”一个箭步冲上来,一把抓住我的衣领,狞笑着,说:“你——来讲”。他死死的拽着我,吓得我脸色大变。就在这电光石火之间,我的兄弟像一头发怒的小牛,冲向野孩子。俗话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光杆司令”见状也惧怕起来。说时迟那时快,他用力抓住“司令”,把他逼到墙边。就这么几下“光杆司令”被摆平了。“以后不准再欺负人!”我在一旁看得热血沸腾,真想立马冲上去,打他个落花流水,哭爹叫娘。但是他阻止了我,对那野孩子厉声喝道:“走,快走!”“司令”连滚带爬狼狈地跑了。我们俩露出了绅士般的笑容,又谈起了奥特曼。唉,这一对难兄难弟。
几个月后,他爸爸因为工作调动,搬走了。我目送着他,看着汽车越来越远,只剩下了滚滚的烟尘。
虽然这件事已过去多年,但我仍记忆犹新。是啊,朋友之间的情谊是永远都抹不掉的。我的耳边仿佛又听到了那熟悉的声音,我的脑海中又浮现离别的场景,我们勾着手,轻轻的地说着“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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