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我知道我的邻居是一个失去双臂的老爷爷。每次看到老爷爷,他的脸上都是挂着笑容的。一开始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他没有双手还没么的开心。
我怀着好奇地走到老爷爷身旁,问老爷爷为什么脸上总是挂着笑容。老爷爷告诉我说,虽然一次不幸的经历夺去了我的双臂,但是它并不会让我失去对生活的希望,更不会让我失去对美好的向往。因为生命赋予我的不仅仅只有双手,我还有一颗永远积极,永远向着阳光的心。
邻居的老爷爷是个残疾人,他的双手被车祸无情地夺去了,他凭着坚强的意志活着,丝毫没有服输的精神。因为老爷爷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
春天来了,小区的绿地上花繁叶茂,鸟语花香,蝴蝶像一位舞蹈家一样翩翩起舞,老爷爷坐在轮椅上欣赏着这美景。许久,他回到家里,用口叼起画夹轻轻地放在地上,左脚按在画板上,右脚夹起笔,在洁白的纸上灵活地画起来,很快,一副栩栩如生的杰作就画好了,画上的花五彩缤纷,像一把大花伞,蝴蝶在五颜六色的花上快乐的飞舞着,小草探出了头,犹如一位害羞的小姑娘,画中的情景宛如真的一样,如果你看了,赞赏的词一定会从你的嘴里滔滔不绝地涌出来。时间一天天过去了,老爷爷不间断地坚持着。后来,他经过不断努力,开办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画展,展室里摆放了各种各样,栩栩如生的画,每一张画都映照出老爷爷辛勤的汗水和坚强的意志。
从老爷爷身上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无论你是否拥有健全的体魄,只要永不放弃,就一定能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缤纷世界,只要身残志不残,就一定能创造出一个个奇迹。
我喜欢看一些抗日影片,如《闪闪的红星》、《地道战》、《地雷战》、《亮剑》、《小兵张嘎》等,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兵张嘎》,尤其是里边的主人公——张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今年暑假里,有机会我又看了一遍,我深深地被嘎子的机智和勇敢所吸引,被嘎子热爱祖国,宁死不屈的`精神所感动。
《小兵张嘎》这部影片主要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生活在冀中白洋淀的小男孩张嘎与唯一的亲人奶奶相依为命。为了掩护在家养伤的八路军侦察连长钟亮,奶奶英勇地牺牲在日军的刺刀下,而钟亮也被敌人抓走了。为了替奶奶报仇、救出老钟叔,嘎子历经艰辛,找到了八路军,当上了一名小侦察员的故事。
真是闻名如见其人!影片中的嘎子是多么可爱呀!嘎气十足!在路上,他误把罗金保当汉奸,虽然闹出了笑话,但显示了他的执着!与胖墩打架,犯了错误,罗队长关他禁闭,只要他承认错误即可,可是嘎子拗着头就是不说话。多可爱的嘎子!看到这里,我不禁为他鼓掌!
嘎子又是多么机智勇敢啊!他和胖墩,乐乐等结成了儿童团,他们与日本人斗志斗勇。在一次战斗中,嘎子的奶奶牺牲了,这使嘎子更加痛恨日本鬼子。为了报仇,嘎子偷偷地溜进鬼子司令部,看见有日本人要骑摩托车走,他就找来两个钉子,将摩托车的轮胎给放了气,又将两个钉子放进了鬼子的车座上,那几个日本人没注意,坐在了钉子上疼得哇哇大叫,车子没开多远就翻了。看到这儿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为嘎子的机灵感到高兴。嘎子在鬼子司令部左跑右拐,一会儿爬到树上,一会钻在车底下,探出了白洋淀的内奸,搞的鬼子司令部鸡犬不宁。嘎子真勇敢!
在《小兵张嘎》这部电影里,我也看到了日本鬼子的凶残,他们在中国的土地上烧***抢掠,横行霸道。在他们的枪口下,多少老百姓被无辜***害,这些日本鬼子真是可恨至极!
当看到八路特派员被鬼子抓住时,我的心一下子就揪起来了,两眼紧紧地盯着电视。残暴的鬼子严刑拷打特派员。特派员宁死不屈,最后被鬼子迫害致死,光荣牺牲了。我的心情顿时变得很沉重:正是因为这些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才换来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练好本领。
《小兵张嘎》这部影片不仅丰富了我的假期生活,更使我认识到我们应该牢记历史,勿忘国耻,努力学习,振兴中华。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处处以嘎子为榜样,从嘎子身上汲取更多更丰富的养分,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我的家乡在河北省尚义县,那里风景优美,物产丰富,是个可爱的地方。
家乡四季分明,春天总是在温暖中带着一丝寒意才悄悄的来到。每到四五月份,小草才从地下探出头来透气,农民伯伯也只有在谷雨前后才开始种瓜点豆。
夏天,天气酷热,树木长得更加茂盛,远远望去,山就象绿色的海洋。知了不停的叫着:仿佛在说:热死了,热死了。
秋天,凉风习习,早晚温度差别很大。我听爸爸说过一句谚语:早穿皮袄午穿纱,抱住火炉吃西瓜。真的是很有意思。田野里仿佛变成了金色的海洋,农民伯伯在收一些粮食:有土豆、小麦、还有我们这的特产莜麦。
家乡的冬天是我最喜欢的。虽然寒风吹在脸上象刀割一样的疼,但是我喜欢下雪,因为下雪后我就可以和小朋友们在一起堆雪人、打雪仗了。每个人的脸上、身上全沾满了雪花,开心极了。
我的家乡还很穷,但我爱我的家乡,我要从小好好学习,争取长大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把家乡建设的更加富裕、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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