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有梦想才能有作为,有行动才能有成功。文学大师林语堂曾经说过:“梦无论怎样模糊,总潜伏在我们的心底,使我们的心境永远得不到宁静,直到这些梦想成为现实。”但想要使“这些梦想变为现实”,行动才是唯一的手段的保证。
我看到过许多名人的故事,他们小时侯都有自己的目标,我也知道,他们把目标分成一小段一小段来实现,最终,达到了梦想的高峰。但是,我始终没有找到梦想,直到今天,我读了《面对自己——有梦想才能有作为》这篇文章中的一个故事后,我才找到了自己的梦想。
一条小毛虫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慢慢爬行着。它在路上遇到一只蝗虫,蝗虫问它:“你要到哪里去?”毛毛虫边爬边回答:“我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在大山顶上看见了整个山谷。我喜欢梦中看到的情景,我要把它变为现实。”蝗虫很惊讶地说:“你烧糊涂了?还是脑子进水了?你怎么可能达到那个地方。你只是一条小毛虫耶!对你来说,一块石头就是高山,一个水坑就是无法逾越的障碍。”但小毛虫已经爬远了,根本没有理会蝗虫的话,继续前进。后来,蜘蛛、鼹鼠、青蛙和花朵都以同样的口吻劝小毛虫放弃这个打算。但小毛虫始终坚持向前爬行……终于,小毛虫精疲力尽,用最后的力气建成一个可以休息的小窝——蛹,就“死”了,动物们都来瞻仰这它,等到它们第二次来的时候,小毛虫贝壳状的蛹开始破裂,一只美丽的\'蝴蝶出现了!随着轻风吹拂,美丽的蝴蝶翩翩飞到了大山顶上……
这个美丽的传说,告诉我们一个人生哲理:人活在世界上,不能没有梦想;为了自己的梦想,要付出艰辛和努力。我找到了梦想——成为一名记者。我要努力,争取做最好的自己!
“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我那可爱的妈妈,已白发鬓鬓。”十几年来,是这首歌和唱首歌的美丽女人陪伴着我,不管是咫尺天涯,
我明白她一直住在我的心中。
我对她——我的妈妈,年轻时候的事全然不知,我是靠着几本厚厚的走进她的岁月。1990年的时候,她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孩子的世界纯真无邪,孩子的笑能驱散一冬的阴霾,将来我要教我的孩子读书识字。”原来,早在那个时候,她就已经开始了对我的陪伴,以文字的方式。
一岁多的我体弱多病,几乎一整年都躺在医院里,她说那时候的我脆弱的像只刚出生不久的猫,终日很倦的样子。每天吃什么吐什么,我呕吐的时候,她就一边拍着我的背,一边流泪。当我又一次的晕过去,妈妈说她就坐在我的床边,几天几夜寸步不离的守着我、陪伴着我。她说,她握着我的手,就是在守护我们俩个的世界。她就这样的陪伴着我,以眼泪的方式。
因为大人们的是是非非,我和妈妈必须分开居住,她只能去乞求幼儿园,让她在午休时与我见上一面。于是我成了第一个在午休时间被探视的孩子。在别的.小朋友睡午觉的时候,我和妈妈坐在滑梯上,妈妈给我剪指甲,中午的阳关洒在周身很温暖。而当大门关闭。妈妈走出去的时候,我在老师的怀里哭的撕心裂肺,同时已经对下次见面开始了漫长的等待。午后的两个小时,她不说话,就静静的陪着我,以剪指甲的方式。
而今,我早已比她高出半个头,会牵着我年轻美丽的母亲向全世界炫耀我的幸福。她的眼角虽然聚了些皱纹,但眼睛依然美丽;她的头上虽然生出了几缕白发,但秀发依旧动人,她在岁月的波澜里褪去了冲动和青涩,多了成熟的魅力,在我的眼里,她永远是无人可及的美女。因为我明白,她的苍老是因为我的成长,她的白发,她的皱纹,都是我的财富。这些都见证了那些或近在咫尺、或远在天涯的陪伴。
妈,我想牵着你的手,两个人去宇宙,没引力左右,月光映出你的温柔。就算全世界我也可以放弃,只是还有你,值得我去珍惜。我想你一直陪着我,地久天长,地老天荒!
当暮色悄然降临的时候,不远处袅袅升起一缕炊烟,安然地与天空相吻。从那一刻开始,人们已结束了一天的劳作,开始了与家人齐聚的闲适。
这已是我的记忆。离开家乡很长时间了,我已渐渐忘记他们熟悉的音容笑貌,忘记了炊烟的模样和香气。
一天正奋笔疾书,心里莫名地想起很久没给外公外婆打电话了,特别想他们。我竟情不自禁地拨通了那个熟悉而陌生的号码。电话那边传来外公惊喜的声音,他关切地问我最近的生活情况。声音有点嘈杂,我可以想像这时人们都已在回家的路上,我仿佛可以看到有点模糊的炊烟升起,想起了与好友在屋前玩“跳房子”这一游戏的光景。“都很好。”我只能简短地说一句,因为此时已经泪流满面了。
我决定回家乡看看我的外公外婆以及那久违的炊烟。
车开得很快,我没来得及回想家乡的景象便在车站下车了。顿时我有一种惶恐的感觉。还好,扛着锄头的老伯伯向我咧开嘴笑,白白的牙齿闪现了一种健康的美,心情便舒坦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左顾右盼,寻找记忆深处的炊烟。但它仿佛被哈利波特施了隐身术般,不见踪影。走得很久很慢,明明很短的路,却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我有些失望,觉得自己与家乡与炊烟已失去了往日的默契。
天色很快便暗了下来。我便快步向家走去。忽然,整个人打了一个颤,便定在了那儿。眼前,是一缕淡淡的炊烟,带着点儿谷黄色,以一种淡定的姿态,悠然向上升起。有微风吹拂过,一种真切的味道充斥着鼻腔,我感到一股厚实的温暖,是家乡的味道。
这一刻开始,我的心与家乡紧紧地贴合在一切,我知道,它一直都在。
我张开手臂,向家跑去。而那炊烟,像一朵不知名的花,淡淡地绽放,风一吹,甜蜜的花粉散溢在心田。
从那一刻开始,我知道,心中的家乡会永远存在,像炊烟一般的真实,充满心中的每一个角落,走过生命的每一步旅程。
从小就很喜欢洋娃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却不知不觉的忘却了它们和它们陪我的日子……
——题记
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每天上学,都会路过一个很漂亮的大玻璃橱窗,除了漂亮的大人们穿的衣服外,在一个很显眼的地方还有一个大大的粉红色的兔子……头大大的歪着脑袋,眼睛大大的,穿着粉红色的背带裤,粉红色的舌头还吐出来笑,好可爱!可是……我买不起。但是每天上学时,还是会停下脚步来看它几眼。
六年级下学期时,有个叔叔送给我一个洋娃娃,那是我所有玩具里最大的一只,也是我认为最可爱的一只。
可是,我马上就是初中生了,我不再需要不会说话,也不会陪我玩的娃娃了!我有很多朋友,同学,他们会陪伴我!所以,我把娃娃都放在了衣柜的最底层。
成长是不是必须伴随着烦恼一起呢?我换下了以前爱穿的连衣裙,穿上流行的牛仔裤,T血,留着长发,任风吹拂着。在烈日下和同学们有说有笑,有打有闹的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不知道现在的穿着,现在的行为,是否是自己喜欢的和想要的。管它呢!反正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换上宽大的牛仔裤,去掉身上那些奇怪的装饰品,我换上可爱的小睡裙,红底小斑点,沿边缀着些蕾丝花边,我光着脚丫子在地板上走来走去,一转身,目光落在柜子里其中的一个洋娃娃身上,此时才发觉自己竟然和它穿的一样……
突然开始怀恋小时候抱着洋娃娃睡觉的日子了,那么简单的蓝的透明的天空!
我穿着那件曾经最爱的粉红色背带裤,顶着烈日站在那块大大的玻璃橱窗面前。
穿红色背带裤的兔子,伸出它红色的舌头,对着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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