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复习那年,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学校,曹勇是我最好的朋友。
那天下午,我们一起去办公室灌墨水。因为是放学时间,老师都不在。我们灌完墨水找纸擦钢笔的时候,在垃圾桶里发现一封信。一封擦红色墨水扔掉的,没拆封的信。
我们好奇,一封没拆开的信,为什么就这么扔掉了呢?于是我们把信打开了。展开信,一张绿色的五十元人民币平整的夹在信纸里。我们俩都呆住了。
信的大致内容是一个哥哥嘱咐妹妹好好学习,照顾好家里。哥哥在外当兵,一切都好,每月有一百元补贴,寄回五十元给妹妹补贴家用。
在一封扔进垃圾桶的信里发现五十元钱,我和曹勇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去告诉老师吗?可是擦了红墨水的信很明显是老师扔的,我们该如何跟老师解释这一切呢?商量了一下,我们决定先按照信封上的姓名和年级去初二三班看看。
到了初二三班,我们没有找到信的主人。她已经几天没来上学了。同学告诉了我们他家的大概地址。我们决定,把信送到她家去。
沿着大概的方向,边走边问。一个小时后,我们找到了女孩的家。在一个简陋的小土屋里,我们见到了女孩的爸爸。他说女孩去放牛了。我们把信交给他,本想说明原委,比如我们是怎么得到信的,怎么花了一个多小时找到他家的。但是对方明显很冷淡,没有想听我们说话的意思,况且,他灶膛里还生着火。
回来的路上我和曹勇都没说话。一直到上完晚自习,躺在床上后,曹勇才问我:你说我们该不该把那钱给他送去?走了两个小时,连口水都喝。
我没说话。后来我们也都没有再提这件事。
这些年,我经常会想起这件事。倒不是想曹勇问我该不该送的问题,而是在想,在我们拿到那封信和钱的时候,我们并没有纠结和犹豫,只想着把这封信还有信里的钱物归原主。可为什么我们花了两个小时,走了那么远的路,把信送到了,我们却不开心,甚至后悔当初该不该去送信呢?现在想想,原因很简单,我们送信还钱的行为,没有得到认可和我们期许的关注。我们送信还钱的思想很单纯:物归原主。可我们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无形中我们给自己制造了一种虚荣。我们拾金不昧,我们品德高尚,失主肯定会对我们大加赞赏,千恩万谢。正是这种虚荣心导致了后来的心理不平衡。也才有了后来该不该送信的疑虑。其实,那天晚上曹勇问我的时候我没有回答,因为我也没有答案,当时的我也在想着该不该这个问题。
事到如今,我庆幸我们当初的选择。那一天我明白了两个道理
物归原主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不要为了你的虚荣心而迷失了你的本真
寒假里,我写完了作业,觉得很无聊。正在这时,妈妈走了进来打扫房间,我看见妈妈辛苦的样子,想帮妈妈分担点家务,我想妈妈提出了这个意见,妈妈欣然的答应了。
我戴好了手套拿来聊抹布,提起了沉甸甸的水桶……当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做好了以后。还是打扫,我右手拿起扫把,左手拿起簸箕,右手奋力的往地上扫,把垃圾扫了一堆,扫到簸箕里。扫了两遍,把客厅扫地一尘不染,扫完了,把垃圾都放进了垃圾桶。扫地工作终于完成了。接下来是拖地,我拿拖把,把左手放在上面,把右手放在下面,用右手出力用左手扶持,使劲地拖。遇到脏的地方,涂上一点洗洁精,把拖把洗一洗,用力地多拖几遍,就干净了。我拖呀拖。从我的脸上流下了一大颗豆大的汗珠。妈妈一直在旁边为我打气加油,我越拖越来劲,也顾不上头上的汗珠。我坚信:坚持就是胜利,用自己的汗水劳动换来干净,会让我感受到快乐和成就感。终于在时间的流逝下,我打扫完了客厅。
我汗水不知流了多少,妈妈问我:自己打扫卫生是不是很快乐。我看着一尘不染的客厅,有一种成就感,觉得这个客厅因为我的劳动让变得干净,我心里乐滋滋的,充满喜悦。我感受到了妈妈干活的辛苦。我觉得搞卫生很有记念意义,也会使人感到快乐喜悦。希望大家多帮父母搞卫生。
我的童年就像五彩斑斓的梦,梦中记载了我一件件有意义的事,有令我难忘的,有令我开心的,也有令我后悔的。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最后一个单元时老师布置了一次体验"活动”自己选一件自己觉得最有意义的事,可以当一回盲人·聋哑人·残疾人,还可以当一回老师,当一天家长。我觉得当一回老师是很有意义。
星期六,我把邻居家的小伙伴叫到我家来,做我的学生,再找来一些书发给他们,再找来几条凳子,虽然我家没有黑板但还是有模有样的做起了老师。我咳嗽了几声,用清晰的语气说:“我们今天学习宋代诗人程颢写的《春日偶成》,跟我读一遍‘云淡风清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时人不识余新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我放下书,竟然看到他们竟然在自己玩自己的,并没有听我讲课,与是我对他们说:“你们谁学得好我就请谁吃棒棒糖。”话音刚落,他们个个坐得端端正正,一动也没动,认认真真的开始读了起来。
经过一天的当老师的经历,我的努力总算没白费,他们不仅会读了,会把整首诗背下来了,同时我也感受到了老师的辛苦。我要以优异的成绩来报答老师。
星期五晚上,妈妈忙完事情,便高兴地对我说:“我们逛街去。半期考的.奖品还没给你呢!你想要什么?”我喜出望外,连忙说:“好呀,我们现在就去,我……我要买书。”“哟,怎么这回不买吃的啦?”妈妈感到奇怪,诧异地望着我。我边走边说:“我想了一下,因为吃的东西一下子就吃完了,而书呢?可以天天看,更有意义。”
一跨进书店,我便被琳琅满目的书籍所吸引,我先浏览了一下书名,然后捧起喜爱的书,贪婪地翻阅起来。妈妈见我爱不释手的样子,便说;“如果你要,可以多买几本。看完了,以后再买。”我一听,高兴得心花怒放,恨不得把所有的书都搬回家。我很快就看中了《爱丽丝漫游奇境》、《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两本书。
回家的路上,天空繁星点点,弯弯的月儿放射出皎洁的光芒。我抱着书,闻着淡淡的书香,仿佛凛冽的寒风中夹着丝丝的暧意,脚步也不觉轻快起来。
周末,我一有空便迫不及待地打开新书,聚精会神地看起来。看着看着,我仿佛跟爱丽丝交上了朋友,与她漫游美丽的奇境;与她一起走进了神奇、美妙的梦幻世界,结识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与她一齐经历怪诞、奇特的魔幻旅行,进入奇妙的地下世界和镜中世界……
这个周末,我沉浸在迷人的书海中,让我觉得格外愉悦、格外充实。我深深地感到,选择买书作为奖励是一件多么有意义的事。
春节前,妈妈突然很严肃地告诉我:“宝宝,你愿意跟我一起去看一个小哥哥吗?你愿意把你不用的书包给那个小哥哥吗?”我感到很奇怪,就答应了。
一大早,妈妈就把我喊醒了。我们带着妈妈买的新衣服,新铅笔盒和一个新书包就出发了。妈妈还带了一大碗的红烧肉。沿着蜿蜒的山路,我们乘车坐了很久很久。一路上,妈妈告诉我,小哥哥生活在一个很不幸的家庭。他的爸爸已经68岁了,他才8岁,他的妈妈是个弱智的妇女。每天上学,他都要走很远很远的山路。妈妈告诉我这个小哥哥这个新年最大的心愿就是吃上红烧肉。说到这里,妈妈的眼睛有点湿润了。
终于到了小哥哥的家。我看到了山上一座孤零零的房子。房子空荡荡的,很冷。那个小哥哥正在吃饭。他在吃一碗黄乎乎的稀饭。妈妈说那是番薯粥。妈妈马上把还带着热气的红烧肉放到小哥哥面前。他马上就吃了起来。我好奇地问他:你最大的心愿就是吃红烧肉吗?妈妈马上拉过我,叫我不要那么不礼貌。小哥哥一边吃饭,一边在看电视。他看的电视很奇怪,没有颜色。妈妈告诉我那是黑白电视机,我们早就淘汰了的那种。我就告诉小哥哥,欢迎他到我们家来看大电视。
接着妈妈把带来的东西都给了小哥哥,还留下了一些钱,叫哥哥好好读书。
回来的路上,妈妈问我学到了什么?我凑到妈妈耳朵旁,告诉妈妈,是不是你叫我象哥哥学习啊?妈妈告诉我说叫我学会珍惜和坚强。妈妈告诉我:送人玫瑰,手有余香。虽然我不大懂,但是我好象也明白了点什么。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真的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马上就要到春节了,今天下午,我写完作业后,闲着没事干。这时,妈妈说她要打扫卫生。我一听,顿时心血来潮,想帮妈妈干点活儿。
于是,我便对妈妈说:“妈妈,我帮你打扫卫生吧!”妈妈说:“也好,你可以,锻炼锻炼,我擦地面,你就擦电视机柜、写字台一类的吧!”这时,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拿起抹布浸湿后,就干了起来。
我先回到客厅里擦电视机柜、上面布满了灰尘,好像是敌军占领了一片土地。这时,我向它们发起了“进攻”,把那些“士兵”***的片甲不留,夺回“领地”。
接着,我又向茶几上的“敌军”进行“扫荡”。不一会儿,这些“敌军”就被我击溃了。
刚抹了一会儿,抹布就很脏了。我便来到水池边,把抹布洗净后,又继续干了起来。大约过了半小时,我已经把窗台、台灯、写字台、电视柜、茶几都擦遍了,这时,他们就像新的一般。手抹上去,一点灰土也没有,我跑到妈妈跟前,像妈妈汇报我的“战绩”。我还和妈妈合作,把家里的窗户都擦了一遍。虽然很累,但望着光亮可鉴的窗户,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今天,我总算为家里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
今年暑假,我和爸爸、妈妈到婆婆家,坐了一会儿,爸爸对我说:“走,我带你去做一件有意义的事!”
我们下了楼,马路上车来车往,自行车的“丁零”声、摩托车的“突突”声、公交车的“叭叭”声,交织在一起。爸爸拉着我的手来到锁金村社区,只见一群医生,坐在一排桌子后面,周围围了一些人,旁边一条横幅上面写着“中华骨髓库服务点”。爸爸接过一张登记表,再上面填着他的个人资料,我看着横幅上的"骨髓”二字,心里一阵阵害怕,我拉了拉爸爸问:“为什么要抽骨髓啊,那多疼啊!”。爸爸笑了笑:“傻丫头,是为了救白血病人啊,现在早就不抽骨髓了,而是捐献干细胞。”我又问:“什麽是干细胞呢?”爸爸挠挠头:“通俗的说吧,干细胞就是一种未成熟的细胞,能够再生人体的许多器官和功能,将他们输入白血病人体内,就能帮助他们恢复健康。”爸爸边和我说话,边填完了那张表,交给了医生,然后对我说:“回家吧”“啊?人家都在那边抽血,你怎么就好了?”“噢,我以前献过血,所有的血液资料医生那儿都有,所以不用化验了。”“那你什么时候捐献干细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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