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作者的笔下,我惊喜的看到一片还没有被外界文明所侵扰的极荒僻壤。那里的人有本能的笑泪爱痛,完全展现出生命最原始的状态。正如她所说,在那样的地方,人不是主宰,只是自然界的一小部分。这应当才是世界的本来面目,才是宇宙间平衡有序的生命形态。那里的自然狂野直率,没有被城市文明所加工,生长在这样的天地间,或许她理所当然就被浸润出一副与天地浑然一体的性灵和情怀吧。他们不一定懂得文化是什么,但是他们对美和对美的表达却有着先天的自觉,而且这种自然而发的美比之经过文明浸染和艺术加工的美更具震撼力。即使你没有与他们共通的语言,也能产生文化的共鸣,而心生感动。
如果不是通过作者的文字,我无法想象在茫茫天地之间还有这样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一群寂寞而卑微的人,艰苦却欣欣向荣的生活着。我不能不赞美他们的隐忍、坚毅、乐观。但他们自己不这样认为,他们把上天降临自身的一切悲喜哀愁都看作理所应当,看作一切生命出现、存在、消忘过程中的常态,平静而无怨的接受。当然,他们之中也不乏一些对生活充满热望而对现实无比绝望的的人。他对认识世界、改变人生是有主动意识的,对过上富足、文明、温暖的生活是有愿望的,但却没有改变这种贫穷的能力。于是就形成了独特的一群——酒鬼。作者对这些人的描述总是奇妙而且诙谐,使他们的人性在固执、可爱中透出巨大的悲凉。我们笑过之后,实在不能不承认,他们除了用酒精来麻醉自己孤独的灵魂,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那些居住在她的四周,常常与她打交道的贫穷的原住民、孤独的游牧者也都有着形形色色、性格迥异的生活方式,有时他们甚至会因为十分荒诞的思维、怪异的僻好而做出令她无法忍受的举动。假设我们有一个或数个这样的邻居,肯定会天下大乱。而作者的眼晴却能透过她宽容的人格,去看待这些人,而且走进这些人的内心世界去认识、体谅他们。因为她自己也是这样寂寞无望。她把他们描述的滑稽有趣又可爱可亲,使你笑中带泪,为他们如此真实的活着,又活得那样寂寞、那样苦辛而感叹。
作者用乐观向上的姿态诠释了世界,实在值得我们去感受她那独特的见解。
人活着,就是要一种淳朴的感觉。不论一生有多贫穷,都要活得开心、快乐、满足,不要抱怨、伤感。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短暂而又漫长的,总会有离开的那一天。所以,不要有遗憾和不满,在眼轻轻闭上的时候,脑中浮现的都是美好和希望。懂得欣赏生活的美好,停一下,放松自己,生活就会晴空万里。
生活中,快乐其实就在身边。像书中的“蝗虫来了”一篇小文章,就充分的写出了穷人家的孩子的快乐。文章中的孩子,纯真,充满了好奇心。他们喜欢观察蝗虫,它们正好对称的翅膀,灵活的腿,敏感的须子,这一切是多么不可思议,而这,正是童真的美好。欣赏夕阳,感受大地的温热,太阳落下,一轮圆月当空照。抛掉烦恼,享受美好。人为何要有如此多的要求和愿望,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不愿意与外界交流分享快乐,这样做就只有一点,那就是永远的不快乐和不满足。人们常说:“知足常乐。”这句话人人都知道,而谁真正可以做到呢?用淳朴的眼睛欣赏世界,世界也会变得美丽。但我们总是太过虚荣,为了那远在天边的理想而奋斗一生。而其实,当你静下心来,看看夕阳的余晖,大海的波浪,鸟儿的飞翔,享受身边的一切,你就会觉得,这一切有什么值得你哭泣和悲伤?当你为了物质去追求的时候,停下来,享受生活,物质也变得没有那么重要。累了,就休息一下,受伤了,就等它愈合,停下奔波的脚步,品味近在咫尺的美好。而且,对于无法改变的事实,要欣然接受,不要与它做无谓的抗争。也许,仔细想想,它们也挺好。
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可爱美好的小文章,有袖珍兔不“袖珍”,金丝熊“小耗子”,慈祥的奶奶,善良的母亲,和他们之间微妙的爱。这些,都是贫穷但不低贱的好人,这些,都是幼稚但不缺乏美好的生活,我向往这种生活,但是,应该不会拥有。
我喜欢这本书,就是因为它的淳朴和淡淡的一抹乡情。再浓的咖啡,也不如清香的茉莉花茶……
从作者的笔下,我惊喜的看到一片还没有被外界文明所侵扰的极荒僻壤。那里的人有本能的笑泪爱痛,完全展现出生命最原始的状态。正如她所说,在那样的地方,人不是主宰,只是自然界的一小部分。
这应当才是世界的本来面目,才是宇宙间平衡有序的生命形态。那里的自然狂野直率,没有被城市文明所加工,生长在这样的天地间,或许她理所当然就被浸润出一副与天地浑然一体的性灵和情怀吧。他们不一定懂得文化是什么,但是他们对美和对美的表达却有着先天的自觉,而且这种自然而发的美比之经过文明浸染和艺术加工的美更具震撼力。即使你没有与他们共通的语言,也能产生文化的共鸣,而心生感动。
如果不是通过作者的文字,我无法想象在茫茫天地之间还有这样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一群寂寞而卑微的人,艰苦却欣欣向荣的生活着。我不能不赞美他们的隐忍、坚毅、乐观。但他们自己不这样认为,他们把上天降临自身的`一切悲喜哀愁都看作理所应当,看作一切生命出现、存在、消忘过程中的常态,平静而无怨的接受。当然,他们之中也不乏一些对生活充满热望而对现实无比绝望的的人。他对认识世界、改变人生是有主动意识的,对过上富足、文明、温暖的生活是有愿望的,但却没有改变这种贫穷的能力。于是就形成了独特的一群——酒鬼。
作者对这些人的描述总是奇妙而且诙谐,使他们的人性在固执、可爱中透出巨大的悲凉。我们笑过之后,实在不能不承认,他们除了用酒精来麻醉自己孤独的灵魂,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那些居住在她的四周,常常与她打交道的贫穷的原住民、孤独的游牧者也都有着形形色色、性格迥异的生活方式,有时他们甚至会因为十分荒诞的思维、怪异的僻好而做出令她无法忍受的举动。假设我们有一个或数个这样的邻居,肯定会天下大乱。
而作者的眼晴却能透过她宽容的人格,去看待这些人,而且走进这些人的内心世界去认识、体谅他们。因为她自己也是这样寂寞无望。她把他们描述的滑稽有趣又可爱可亲,使你笑中带泪,为他们如此真实的活着,又活得那样寂寞、那样苦辛而感叹。
作者用乐观向上的姿态诠释了世界,实在值得我们去感受她那独特的见解。
这本书是微博上喜爱的几个写手大力推荐的,看了下内容也是比较偏爱的,可没想到买回来后竟成了厕所读物,半天也没个结束。倒是这次中秋回成都,因为出租房里只有一台电视,所以大部分时间我就用来啃书,上次这样啃完的是《rework》,挺有意思的一本小书,真的可以称得上是小书,一章就是一页纸的内容配上一个有趣的插图,虽然会有浪费纸的感觉,但插图真的很有心思,而且内容也言简意赅,直扣中心,不浪费字。而《阿勒泰的角落》这本书,当然不是说有浪费字的意思,只是一大段一大段的描写,除了让我佩服文字描述能力之外,我好像沾惹不到一点浪漫情怀,全书让我最喜欢的是作者的母亲,在字里行间慢慢显现出的这位母亲,时而有孩子的稚气,时而有商人小小的奸诈,时而有一家之长的风范,总而言之,在书里是个什么都会的人,敬佩得不得了。
阿勒泰,地处北疆,去过新疆的人都知道,南边比北边富裕,而阿勒泰应当属于北疆中比较贫乏的地区。然而在这个地方,作者的一家跟随牧人的行走、居住,体验着千百年流转下来的游牧生活,看着千百年来形成的草原、戈壁滩的景色。这里,物资是匮乏的,但在作者的笔下的生活却是蓬勃旺盛的,虽然天气恶劣、环境恶劣,有无边的空旷和寂寞,但都能让人感受到美,生活的美。我总是想把这一切归功到作者的母亲身上,不知是否偏颇。作者其实应该也算是个任性多情而敏感的小姑娘吧,不然如何能感受这大自然的美妙和生活在大自然之中的人儿的美妙,然后写出来和和大家分享呢?
“还有一个两岁的小孩一直坐在我对面,绯红的脸蛋,蔚蓝色的大眼睛,静静的瞅着我。一连坐了两三个小时都保持着同一个姿势,动都不动一下,更别说哭闹了。
我大声说:谁的孩子?
没人回答。车厢里一篇鼾声。
我又问那孩子:爸爸是谁呢?
他的蓝眼睛一眨都不眨的望着我。
我想摸摸他的手凉不凉,谁知刚伸出手,他便连忙展开双臂向我倾身过来,要让我抱。真让人心疼。这孩子身子小小软软的,刚一抱在怀里,小脑袋一歪,就靠着我的臂弯睡着了。一路上我动都不敢动弹一下,怕惊扰了怀中小人安静而孤独的梦境。”
这是最后一章的最后一段话,读完我发现我的嘴角上翘而不自知,是了,我想到曾今也有一个小人儿靠着我的臂弯。他一直哭,要找妈妈,我便抱着他找妈妈,我一直记着那小小软软孩子,温暖极了。结尾的这一刹,我想,我和作者的心是那么的贴近。
最后,当然我不免俗的很想去阿勒泰走走,看一看作者笔下的那些人事物,只是不知道能否受得住恶劣的环境,对此虽有些汗颜却也无能为力。
最近想去的地方很多,特别是想去我所爱所崇敬的那些历史人物的墓地上走走,想去宣帝杜陵去看看那“故剑情深”“南园遗爱”的深情,还有文天祥还有明朝那些事儿里的很多人。可是我这脑袋似乎也记不住那么多名字,那些名字我还能去追忆,这就是为什么我赶着趟的要写这篇文章的原因。记下来吧:
西安是一定要去的,且不说我喜爱的唐王朝,还有很多很多的那些人,那些故事。“功名竟在长安道”,长安长安,念着念着全身上下就不自已的荡漾出一种情怀,这个地方怎能错过。当然,还想去敦煌,看一看那些壁画,为的是当年离家去国在这里一刀一笔刻下美丽佛像的壁画师,当年他们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来到这里,完成这些美丽的让后人敬仰的佛像壁画呢?还有洛阳、开封,数不完呢。
甚是喜欢《阿勒泰的角落》,平实的语言,言之有物,如实地记载,乐观的生活态度,就像有一个朋友娓娓道来。很遗憾没有抽出一个完整的时间一口气翻完,陆陆续续见缝插针的几章几章地往前挪。这样的书适合在一个闲适的下午,配一杯茶,合一首慵懒的音乐,才不会辜负。
角落是主持人的作业,看着各位爆的猛料,八地兴高采烈,我心里很是惆怅。从来就是一个敞亮的人,顺顺利利,水到渠成,没有什么犄角旮旯呀?眼见作业大限已到,猛然想起五月回家乡武汉的重重感叹,好吧!就这个了。
也许有人会说这回家和角落有什么关系?这完全源自于在异乡珠海定居后,每次回武汉的感觉,就会越来越觉得自己是个生在武汉长在武汉的异乡人,家乡变的太快,翻天覆地,颇有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之感,我时常恍惚我是否在这个城市存在过,儿时对于这所城市的记忆只能放在角落里封存。
小学时最喜欢在外面过早,过早是武汉人早餐的形式,那时还用粮票呢!我隐约记得是一张粮票再加几张毛票,吃的丰富呀!香口热辣的热干面配桂花味的糊米酒,软糯粘牙的豆皮,油澄澄又香又脆的油条,大炉子里炕的烧饼,炸地酥脆的油饼,还有煎饺,苕面窝……,每天不重样的吃,味道好,份量大,实在!早上吃的满足,一天的心情就会特别好!这些味道沉在我的味蕾中深深地记忆下来。现在每次回武汉第一件事情就是盼着过早,可遗憾的是再也找不回原来的正宗的味道。有一次偶然在珠海街道上遇到一家打着热干面旗号的小店,本不作任何期待,点了一碗,一入口,就是那个让我千思百转的味道,只觉得眼睛里热热的。食物能铭记某个时刻,我懂了。
初中高中时,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我会经过一间小小的书店,虽然只有50平方米但总是被学生们挤得满当当地,拿一本书我是被挤进去,又被弹出来,今天的书店可没有当年的它那么豪气。为什么这么火爆?因为书店里只卖言情小说和武打小说,这可是老师和家长的头号大敌呀!所以只能偷着看。在这个书店里我认识了亦舒,她告诉我“女人不能美则美矣,然却毫无灵魂”,认识了岑凯伦,给了我最初的关于穿衣搭配的美学知识,认识了金庸的江湖,了解了什么是谈谈情说说爱!在大学时书店被网吧代替了,有了电脑谁还会去借书看呢?有时我会想,那些和我一起挤书店的孩子们现在在哪儿?会不会和我一样想起它。
儿时最好的女同学,现在已经失了联系,但当时感情真是好,好到什么程度呢?我们上学一起走,放学一起回家,时常会你先把我送回家了,我再把你送回家,然后再送回去。(她家住在一幢红色的房子里,是很多家串着一个走廊的那种,父母早早离异,和几个年长的姐姐住在一起,完全没有大人的管束,父母只提供经济支持,什么事情自己作主,自己搞定。这在当时我们小屁孩的眼里可牛了,再加上她长得漂亮,乎闪闪的大眼睛,全班的男生都迷她,女生都喜欢她。我和她时常腻在一起,在她们家流连。夏天时,她们家的外墙上会爬满爬墙虎,冬天屋檐下会挂一串串的冰柱。这次回去,我特意去了那幢房子,大门口挂着条幅“早拆早搬新房,早搬早选房”武汉誓要旧貌换新颜的节奏,似乎一切旧的老的存在都是不合理的。我知道下次我再回来,这幢房子将不复存在,只能是我少年时代的一个回忆。
角落是回忆最好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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