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昔日号称“日不落”帝国的英国被美利坚取代时,你想过原因吗?当昔日庞大的斯柯达现在***的时候,你想过为什么吗?当昔日销量第一、无人能敌的诺基亚渐渐地退出潮流时,你想过为何吗?我想过。
他们昔日庞大,对手不服,努力赶超,知道他们被击败时,却没有去竞争,他们服输了,真正地被淘汰了。我们也是一样,要去竞争,及时落后也不服输,否则,被淘汰之日不过指日可待而已。因此,我们要秉着“去竞争,不服输”的精神,奋斗。
斯柯达、诺基亚没有去竞争,渐渐脱离了市场,他们的停滞不前只是给了自己喘息的机会,却成就了别人的超越。反之,以前被他们踩在脚下的奥林巴斯、三星却在努力竞争,他们没有服输,是他们“去竞争,不服输”精神成就了自己受世人瞩目的丰功伟业。世界就是如此,优胜劣汰,倘若他们及时落后也不去竞争,结局必然也是被淘汰的。所以,这种精神之于团体,乃至个人都是意义非凡的。只有秉持这种精神,我们才会有所进步,才有可能击败对手。
回归到正处于学生时代的我们,难道不一样吗?面对堆积成山的课本和试卷,我们会叫苦喊累,而那些正为自己未来拼搏的人已经在埋头苦干了;当我们天未亮就起床时,也许我们觉得这已经很早了,细心一看才知道他们才熬了一夜;当我们读一份报纸、看完一本有意义的书时,也许我们会认为自己知识渊博、见识远大,和他们一比,才知道自己真是难以望其项背啊!也许我们已经觉得自己很努力,但是比自己聪明的人更努力。他们秉着这份精神,及时暂时不及别人,也不服输,他们去竞争,在为自己理想的未来奋斗。如果我们甘于现状,及时领先于人,也终会被超越了;若是已经落后于人,现在奋斗尚可望其项背,若到了望尘莫及的一天,怕是后悔莫及吧?只有秉着这份精神,我们才不会为之后悔。
所以,难道我们就不应该秉着“去竞争,不服输”的精神,为自己的未来而奋斗吗?
现在的你,有这样的精神吗?
一、目前网络不正当的竞争的表现形式。
在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中不正当竞争都普遍存在着,尤其是近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生存和发展创造更大空间。20xx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如下要求,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中,要重点打击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使用网络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部门要严厉打击。
(一)比较老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作假模仿制作的行为。网络中在域名和网页设计上的假冒仿冒行是其主要表现。尤其是对他人或类似的知名产品,注册商标和企业名称注册为域名,这样很容易造成误导。
2.虚假宣传行为。广告业在网络的支持下有了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与此同时,虚假广告的飞速发展。与传统广告相比,网络广告具有低成本,快速传输和监管困难等等的.特点,结合中国相关的法律规范,这样相对开放的互联网在日益猖獗的虚假广告宣传下造成了很多的不良影响。
3.商业秘密侵权行为。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利用国际信息网络和电子邮件的普及,以及各种工业用各种手段获取商业利益情况下,模糊的虚拟市场使商业秘密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的人利用互联网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泄露、自己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也可以算成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应由法律调整和规范。
(二)新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
1.域名抢注的不公平竞争。因为域名在网络领域的识别、排他性、唯一性,其法律性质类似于商标,因此,它已成为唯一识别一个特定的组织和个人在互联网的标志。
2.用户在使用的无意当中,流氓软件就会安装到用户的电脑,用户的计算机的正常运行程序就被损坏了。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知识产权中起保护的作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可以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因为它有更大的灵活性比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律,所以可以弥补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单方面的不足。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提供额外的保护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扮演一个额外的和互补的保护功能,并能促进知识产权法律的不断完善与改进。
可以使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保护知识产权法律的原因,首先,各种权利等受到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版权,商标,专利,最终,主要表现为一种经济利益,密切接触的竞争,法律的功能上的一致性。第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知识产权法提供额外的保护,因为除了少量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规则,同时,法律原则的一般条款和条件能够知识产权法所未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提供额外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律。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促进知识产权法的持续改进目前,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的国际条约都会存在着不断拓宽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范围的趋势。面对竞争中产生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各国的立法和国际条约都迅速的作出了反应。目前的中国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条款仍然是非常有限的,许多监管的必要性和传统知识产权法律很难控制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补充和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扩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法律。
三、对完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建议。
在互联网环境下,伴随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不正当竞争的网络表现形式种样繁多,其现有立法似乎已无法应对当前复杂的局势。由此看出,我国法律规制网络不合法竞争行为,应重点从立法进行全面的把握和制衡,司法和执法方面发挥其执行效用。我国当前虽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网络立法,但是对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仍然存在不足。
第一,加快制定相关网络立法,推动网络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备。修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补充一般条款及其兜底条款,增加惩罚性赔偿,吸收商业模式专利和商标淡化制度,调整其满足当前我国网络经济进步趋势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权威发布竞争法的典型案例,指导其他地方法院的实践。当遇见商标权、版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时候可以把相关法律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相互配合起来,协调处理,尤其是在互联网环境下,行为属性和侵犯对象,需要结合法律与综合的来处理,确定法律监管的范围,适用于重叠部分的协调处理。所以,不公平竞争,给运营商带来损失的同时,也将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但在网络环境中,也不容易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注意起来都不容易,因此,借助消费者的权益受损的同时,使侵害人赔偿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积极赔偿消费者。
第二,设立具有独立地位的专门执法机构,明确界定行政职权的范围使其无“执法空白”区域,增加研发网络技术专门设备和引进专业人才的投入,实施变通的执法监管手段。世界上很多国家都设立了专门的执法机构,这些国家的竞争法相对比较发达和完善,这些机构监管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比如说德国联邦卡特尔局。我国可以借鉴模仿的做法,建立一个特殊的执法机构,机构里面设置不同的部门,明确规定每个部门的职权,分别负责处理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不同区域。
四、结语。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规定的遵循商业道德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这种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首先就违背了,同时也给我国相关法律的适用加大了难度提出了挑战,使得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制约。如果不管它的发展必然会对网络交易安全造成伤害,最终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将受到限制。所以,目前我们必须要充分了解不公平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通过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以保证网络的健康正常发展、维护网络经济利益的运营商。然后修改和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时加强网络的监管不当行为是十分必要的行为。本文从网络监管的角度来说明的主要形式的不公平竞争行为,同时笔者也希望我国监管部门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从立法、司法、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公民意识等方面全方位构建规制体系。同时,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不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在未来也会出现新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与时俱进,在发现问题的过程中不断的解决问题,这样的研究才会符合实践的需求。
[参考文献]
[1]白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D].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xx.
[2]金莲花。论网络环境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D].延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xx.
[3]张晶,王影。浅析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J].法制与经济,20xx.
[4]孙文俊。网络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问题研究[D].兰州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xx.
[5]范长军,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xx:56-57.
本人自愿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学院、班级:考生签名(附带学号和身份证号:
序号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签名123
年 月 日班级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本人承诺以上数据的真实有效。 签字处:
钢琴大师格拉芙曼对于中国琴童和家长的评价是太过于强调竞争,尤其是第一。我认为争第一并没有错,错的是中国人的唯第一论。不应以第一论英雄。
格拉芙曼大师之所以有如此感慨,是因为争第一这种追求精神在中国人手机变了质。争做第一要求我们多努力,多获得知识与技术等,丰富自身。而如今的争第一,完全追求虚名,其他人的努力与进步无法得到认可,只因为不是第一;他掩盖了许多可贵的人和事,只因为不是第一。追求第一,不可置否,这是我们必须要有的奋斗精神,是促使我们进步和发展的动力。但是追求第一不能忽略了其他,完全以第一论英雄反而会使我们整体落后,毕竟社会靠的是大家一起努力发展,这不是一个第一所能达到的。应追求第一,但更应该注重整体所取得的成就,所获得的进步。
格拉芙曼还提到了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会不自觉地强调这种观念。这说明了争第一已成为传统而且深入人心,而不是在朝夕之间形成的。过分的追求第一反而会使自己在生活上,精神上有很大的负担。
追求第一,其中一个深层原因便是攀比,才使我们不自觉地强调这种观念。而仅是因为攀比而追求第一的,才使得如格拉芙曼大师这一类人所不认可。攀比心理在政治学中是一种病态的价值观,这种心理让人不顾自身地与别人争,从而获得一丝精神上的.满足。也就是老话说的“死要面子活受罪”。我们的争第一虽然还不至于如此,但始终坚持攀比性第一的话,离那种境地也不远了。
我们不能放弃追求第一,但也不能以第一论英雄。追求使我们奋斗,奋斗使我们进步。不因为攀比而争第一,不在注重唯第一论,而是在追求第一中取得进步,就算未获得第一,但所取得的进步能被认可,那真是皆大欢喜了。
那样的理想竞争不会很遥远。在今年的里约奥运会中,洪荒少女傅园慧,就是用她的纯真与真性情,教会了很多人竞争的道理,动摇了中国人的唯金论传统,更是感染了许多国外友人,在各大媒体都有报道。虽然她没能得金,但取得个人最好成绩的她取得的铜牌,也广泛被认可与支持。这让许多专家意外,而后欣慰:理想竞争不为传统观念所禁锢,我们会越来越强大。
不以成败论高低,不以第一论英雄。在追求第一中取得进步,在取得进步中获得认可,在获得认可中造福未来。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成本制度”),于20xx 年1 月1日起施行。认真学习和贯彻成本制度,是当前广大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贯彻实施成本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既是企业的一项重要会计工作,也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贯彻、实施成本制度是规范和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对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施成本制度,有利于加强企业成本管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企业由传统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和开拓经营型转变,客观上需要建立起既能计算产品实际成本又能实现成本控制和成本预测决策,既能满足宏观成本管理要求又能满足企业内部管理要求的成本核算模式。成本制度结合了市场经济新发展和企业管理新需要。贯彻实施好成本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提高产品成本信息质量,有助于企业开展绩效考评、成本决策、经营决策等管理活动。
(二)实施成本制度,有利于企业应对“反倾销”随着我国企业产品出口贸易的迅速发展,国际社会特别是欧美国家藉产品成本问题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案件急剧增加,中国已经连续多年成为全球首位被反倾销对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如何应对反倾销的挑战,并尽可能地规避其带来的风险已成为当务之急。会计信息在反倾销提起、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应诉过程中,起着基础性作用。特别是产品成本的核算方法,是确定被调查产品倾销存在与否的重要依据。规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成本信息质量,是企业有效应对反倾销的重要举措。因此,制定成本制度是谋求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制度基础,对于贯彻实施中央“走出去”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三)实施成本制度,有利于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我国从50 年代到80 年代期间陆续颁布了《国营工业企业统一成本计算规程》《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等企业成本会计核算的规范。随着会计改革的深入,在90 年代先后发布了13 个行业会计制度,在20xx 年《企业会计制度》印发后配套制定了12个行业核算办法,不断规范、改进企业成本核算。20xx 年《企业会计准则》发布后,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实现了国际趋同。但是,无论是准则还是制度,都没有具体涉及成本费用的计算方法、归集和分配等内容,而这些内容往往会影响财务报告中存货成本和营业成本等信息的准确性。因此,进一步规范产品成本核算,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是推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企业会计准则》的持续平稳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四)实施成本制度,有利于管理会计体系建设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入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愈来愈取决于自身的管理水平。大力推进管理会计的研究和运用,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防范企业风险、增加企业价值等方面为各级决策者提供强有力的决策支持,已成为各界的广泛共识和一致呼声。然而,一段时期以来会计标准建设,考虑外部投资者、社会公众和外部审计较多,而服务企业内部管理决策不够,应当同时从出资人角度研究会计问题,切实加强管理会计工作。成本制度本身即是管理会计的重要内容,也为探索建立我国管理会计体系积累经验。
二、成本制度求实创新,可行有为成本制度共五章五十三条,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衔接两大体系,体现两个结合,实现三大突破。
(一)衔接两大体系两大体系,即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和管理会计体系。目前,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并在企业全面实施,管理会计体系已成为今后会计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方向。一方面,成本制度与企业会计标准体系保持了衔接,有机整合了企业会计标准中关于产品成本核算的零散内容,例如存货会计准则关于产品加工成本的内容,建造合同会计准则关于工程施工成本的内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中关于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摊销和折旧的内容,职工薪酬会计准则中关于应计入产品成本的人工费用的要素范畴。同时,由于以上规定相对较为原则,不够具体,不能满足企业进行产品成本核算的需要,成本制度在整合的基础上,还进一步规范了产品成本核算对象、核算项目和范围以及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建立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操作性规范。另一方面,成本制度与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进程保持了衔接,突出体现了企业内部管理对产品成本核算多维度、多层次的需要,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内部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和项目,并在此基础上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同时,适度加入作业成本法等,为管理会计体系的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
(二)体现两个结合一是与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的需求相结合。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是财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成本制度贯穿了这一要求。成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统一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标准,有力规范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行为,保证了成本信息的真实完整。同时,行业不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特点不同,但从成本核算流程及归集、分配、结转的方法看,又具普遍规律,成本制度准确把握了这一规律,从核算对象、范围、项目、归集、分配、结转、报告入手,系统整合了分散在具体会计准则、专业核算办法等会计准则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保证了成本制度科学可行。另外,随着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方式逐步由传统的手工记账向信息化转变,为进一步提高产品成本核算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充分发挥产品成本核算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基础性作用,成本制度明确要求企业充分利用ERP等现代信息技术,切实加强内部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体现了会计信息化的发展方向。二是与目前行之有效的规定和做法相结合。从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沿革来看,1992 年以前,我国成本会计采用完全成本法来核算产品成本,即将制造成本和非制造成本中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都计入产品成本。在完全成本法下,企业通过产量来调节利润的空间较大,也不利于正确计算当期损益。1992 年以后通过会计改革,依据国际惯例采用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即:企业归集一定期间内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制造成本,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标准分配计入相应的产品,非制造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从当期损益中直接扣除。制造成本法作为一种普遍的核算办法,一直稳定使用至今。为此,在成本制度的制定过程中,继承《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行业核算办法的精髓,充分体现我国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做法,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对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进行改革和发展。同时,在制度体例设计方面,以目前成本核算较为典型和完备的制造业为蓝本,明确成本核算的总体要求和一般原则,同时又立足其他行业的实践基础,充分体现了行业特点。
(三)实现三大突破
一是建立制造业和非制造业企业统一适用的产品成本核算体系,兼顾制度的普遍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我国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且其产品结构复杂繁多,成本核算方法和程序较为典型、成熟。长期以来,无论是企业会计准则制度还是成本会计教科书,通常以制造企业为蓝本做出相关规定或论述。但是,随着非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日益扩大,以及现代企业集团多领域、跨行业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及其产品成本核算的日益复杂化,农业、采矿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等非制造业的产品成本信息在企业管理中变得日益重要。制定统一适用于制造业和非制造业的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成本制度以“制造业”为蓝本,明确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总体要求和一般原则。企业通常情况下应当据此进行产品成本核算。同时,成本制度还兼顾其他行业特点作出了有关规定,除已经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应当比照成本制度中类似行业的企业进行产品成本核算。
二是科学、系统划分行业类别。以国民经济分类标准划分的20 大类行业为基础,并结合财政部以往发布的行业会计制度和核算办法所涉及的13 个行业,科学、系统地整合划分了11 个行业类别。第一,基本上覆盖了以往发布的行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核算办法所涉及的行业范围,保持政策必要的延续性;第二,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基本一致,确保成本制度行业划分的科学性,便于企业理解和操作;第三,涵盖了国民经济分类中的主要类型,不但包括制造业、农业等传统产业,还包括了交通运输、信息传输、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有关生活性服务业,确保成本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具备广泛适用性;第四,考虑到金融保险业的企业在业务流程、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特点,规定其不适用这次发布的成本制度。
三是适度引入现代企业成本核算的新实践,发挥成本信息在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成本核算是成本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同时,成本管理又为成本核算的不断完善提供了方向和环境。但是,传统的成本核算方法难以满足实务中成本管理的新需要。例如,企业在进行定价决策时,需要掌握特定产品的成本信息;在进行生产流程优化决策时,需要掌握各个生产步骤的成本信息;在进行营销决策时,需要掌握特定订单或客户的产品成本信息。为此,成本制度规定,企业可以按照“多维度”“多层次”的管理需求进行产品成本核算。又如,随着IT技术的发展,企业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来管理经营与生产,是产品成本核算和管理的趋势。作业成本法作为管理会计的重要内容之一,适时予以引入,将有助于引导企业将产品成本核算与成本信息的分析和应用结合起来,促进企业降本增效。调研显示,目前信息传输、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有关企业,已经具备了较好的作业成本法操作基础和成功实践。成本制度据此作出了适度规定。
三、统筹规划,确保成本制度实施的高质有效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
由于成本制度涉及面广、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成本制度的培训工作必须加强。财政部门应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成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财政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和优势,为企业顺利实施成本制度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今年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二是加强沟通和协调。制度施行后,财政部门要及时了解制度对企业业绩、持续发展、社会经济生活等方面的影响,尽可能较全面地掌握执行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抓住重点,深入研究,为完善成本制度提供基础的信息。三是强化支撑,提高效率。企业应当根据成本制度,对其现有的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升级和改进,全面满足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需要。通过推进企业会计信息化,既有利于规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内部会计工作效率。四是强化服务,助推发展。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代理机构等专业机构,应紧紧抓住贯彻实施成本制度的有利时机,帮助企业夯实成本管理基础工作,加强企业成本核算,确保企业成本信息真实完整,助力企业管理升级,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并通过卓有成效的服务,实现自我做强做大。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