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红人”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
因此,“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
如今的文化圈,特别是大众文化圈,已经不再单纯。电影、电视、文学、音乐、传统艺术,这些领域中再精彩的节目也不可能如十几二十年前的“前辈”一样,几成所有中国人的集体记忆,而平民狂欢造就的网络红人更被许多人视为“一种喧嚣的泡沫”。这是多元的时代使然,并非人力可以扭转。在这片繁花似锦中,有人看厌了中伤和争吵而倍感失望,也有人因为有数不清的自由选择而如鱼得水。那么,网络红人和传统名人有什么不同,归根到底只是成名的平台不同。[1]网络红人分成三代:一、文字时代的网络红人;二、图文时代的网络红人;三、宽频时代的网络红人。
稚嫩的脸庞、满是汗水和泥浆的衣服、纯真的笑脸…近段时间,一个在工地打工的20岁重庆女孩的视频在网络上走红,女孩青春可爱的笑容和身后工地环境的巨大反差,让许多网友感到震惊和惋惜,也引发了大家的热议,有高达四五千的评论、20多万粉丝、3个粉丝群,成了当下网络红人,不少网友给女孩一个绰号,叫“最美工地女孩”。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早已和网络深度融合,“网红”已经越来越被公众熟知,近年从芙蓉姐姐、天仙妹妹、“国民老公”王思聪到被称为2016第一网红的papi酱的人气暴涨,各路“网红”也各显神通,似乎已成为一种流行文化。
我们不反对“网红”,但是在市场经济下,不少人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膨胀,片面追求自我价值和利益,淡化社会责任感。低俗、粗制滥造的网络文化也随之出现在人们视野中,如罗玉凤炒作、郭美美炫富、papi酱粗口等捏造炮制低俗内容。对专门别有用心想通过炒作来出名的人,我们应该自觉抵制!对负能量“网红”的幕后推手,我们应该强烈谴责!对那些传播负能量或者靠炒作来达到出名的目的并以此来谋取利益的人,更应该受到全民的唾弃!是他们不顾社会影响,不断突破道德底线制造垃圾舆论热点,把整个网络环境搞的乌烟瘴气,拉低了整个网络社会的道德水平!
“网红”要有内涵,更要有正能量。不是晒“豪车”,不是PS“长相”,不是假装“时尚”这些低级趣味的负能量,而是用自己最帅的“行为”,传递最美的正能量,如青岛市民为一名摔倒在路上的老人撑起雨伞避雨,并将老人保护在中间提醒车辆绕行,直到老人送上救护车;如杭州礼为奇预见路面塌陷果断处置,避免车毁人伤岗位上成了“世界网红”,不仅救了人,也为社会传递了正能量;如浙江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生石卓抱起即将做手术的小女孩,在温情大叔的安抚下从哭泣到情绪平静的过程,无数网友被感动,这暖暖的温情传递着正能量。
在喧嚣和浮躁的社会,“网红”应是正能量,让“真善美”培育我们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品质。我们的时代需要“网红们”是正能量,让“高尚颜值”美丽我们的世界,温暖我们的生活。让“网红”正能量传播文明,激励人心,弘扬道德,滋养人心、充实社会。
在21世纪互联网蓬勃发展的今天,网红已跃然成为“名人”的一种代名词,也成为了普通人博出名的一种新方式,不少人借此踏上了成名之路。但是有些人却靠着一些低俗的、不正当的手段借机上位。对此,我们应该说不,坚决抵制这种低俗“网红”。
防止低俗“网红”的形成,要求我们不通过低俗手段、不正当手段吸引群众目光,趁机上位成为网红。在现实社会中,有很多人为了成为网红,不择手段,力求自己出名,吸引群众目光,甚至不惜伤害自己、伤害他人,来满足群众的需求,借此使自己成为网红。像之前的“辣椒网红”,指的就是一名男青年大饮一大盆红辣椒汤,拍摄成视频发到网上,使自己成为轰动一时的“辣椒网红”,可在第二天,就传出了他被送往医院治疗的消息,原因就是因为他喝了太多的辣椒汤而导致胃溃疡。对于他的行为,我真的是不敢苟同,不惜伤害自己的身体就为了一个网红的称号,即使他因此而有经济利益的话,我也认为不值,什么都比不上自己的身体重要。而他会有这种行为,我认为也有一大部分是网红文化的部分低俗内容影响了他,导致他做了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故我认为成为网红要实事求是,不要靠一些低俗手段搏上位。
抵制低俗“网红”的形成,需要我们不跟风,不支持,对此抱以拒绝的态度,强烈抨击这种低俗文化。现时人们为了这网红名头手段尽出,导致了网红文化的低俗性,而且这种势头还越来越旺。对此,我们应该强烈表明我们的态度,坚决扼制这种低俗文化的发展。比如之前的“王宝强马蓉事件”以及“林丹出轨”事件,这些由媒体爆发而出的明星绯闻事件,让这些明星成为一时的网红,在人们中广泛传播他们的事,而在这种传播中,不免有些素质低下的人将其进行了渲染和歪曲,导致后面出现了一些低俗行为,使他们身心受到了巨大的伤害,这是低俗文化出现的另一方面。对此如果我们不抱以侥幸的心理,盲目跟风支持,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所以我们应该坚决抵制这种低俗网红文化,不使其发展。
拒绝低俗“网红”的形成,需要我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学当正义网红,抵制低俗网红。网红有低俗的,自然也有正义的、阳光的,作为一名合格的文化传承者,我们自觉接受好的网红文化,拒绝低俗网红文化。如同前段时间的“暖心交警”网红,这类暖心交警叔叔在他负责的路段,帮助接送孩子进出学校,可谓贴心之至。对此,我们应该喜于接收这种阳光文化,将其转变为自己的一种模仿榜样。
低俗网红实不可取,我们做好自己应尽的本分、坚决抵制低俗“网红”,乐于接收阳光“网红”,让网红更加光明正大。
现如今,互联网已经深入到千家万户,成为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信息平台。然而,当频繁的与互联网接触以后,人们深刻得认识到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在让文化信息飞速传播的同时,也让一些有害信息在其中大行其道,甚为泛滥。
相比较于传统电视广播媒体,互联网在信息审核方面几乎是低门槛,无论什么人只要拥有一台电脑一根网线就能够参与其中,随意传播分享信息。而作为实体的人,在传统电视广播媒体当中往往可以涌现出许多名人明星,因为他们的出现经过了电视广播媒体的重重审核,因此这类名人明星往往具备较高的思想文化素养,在为人处事,德行体貌等方面都有一定水准。而互联网的新起,也造就了一些出名的人,这样因为网络而走红的人,被人们称之为网红。网红不同于传统媒体的名人明星,他们往往不具备较高的思想文化素养,往往是因为一些突发事件经过网友传播分享酝酿而变得有名气。
近年来,人们对于网红现象的讨论的很多,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网红的社会影响。一个网红的出现,究竟是对社会素养有提高,还是降低了社会道德水平,这都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与仔细看待的。在我看来,网红的出现看来是不可避免的,然而网红却必需要具备素养,因为既然红了有了名气,就要对社会负责,不能够作出有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这些年网红逐渐给人们形成了低俗的印象,可实际上在广大网民群体当中也不乏道德素养高的人。这就值得我们深刻反思,要积极弘扬正能量,摈弃一些凑热闹、肆意起哄的歪风邪气。
“网红”这个新兴职业代表了信息网络的发展,代表着时代的进步。但无下限的博关注来获取利益,让原本光鲜亮丽的职业染上了黑色。这种被沾染了的网红不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这种网红注定是会快速消亡于网络世界。只有带着正能量的网红,能真正给网民带来欢笑的网红才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
网红内容可以是积极参加慈善,或是运动,甚至可以仅仅是一杯下午茶。而不是整天的整容,炫富。这些没有丝毫营养价值的东西不知道任何人的关注,这些仅仅是大众茶余饭后的笑料不值得任何推广。
我支持正能量网红,我愿意为他们点赞。对于无下限的的博出位的网红,我只想说:人重在有羞耻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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