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又像一颗小树,他从地底聚集起许多生力,在冰雪下欠伸,在早春润湿的泥土中,勇敢快乐的破壳出来。
每个人自呱呱坠地便获得了属于自己的生命,便获得了一次在世间享受生活的机会。生命,一个多美好而脆弱的名词,对于我们,都要好好地珍惜,尊重自己的生命。
司马迁忍受宫刑,身体的残疾并未消磨他的意志,对于生命的许诺,他没有放弃,没有让他的生命从此委靡,而是以一部《史记》着就了千古绝唱,彰显了他对生命的'诺言。
当今社会之中,身残志坚更显示着一位残疾英雄的气概。《我是谢坤山》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本着作,而它的作者更令人敬佩不已。一次触电事故让他失去了双臂和一条腿,成为了一个“炭人”。如此遭遇在大家的眼里活着便是生不如死。而他却用自己的嘴练出一“嘴”好画。他值得人们尊敬,是因为他尊重了自己的生命。
海伦·凯勒更是大家从小便听说的一位女英雄。她双眼失明,我曾试着想象那样的生活会是怎样,却不敢相信。然而海伦却在那种条件下生活了一生,但不是痛苦,而是满足和快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曾震惊世界。有人怀疑过这是不是真的,但在证实后,有的只是佩服。因为她正在诠释着:尊重生命。
然而尊重生命不仅体现在对生命的珍爱,更体现在当危难时刻,英勇无畏的抉择。“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句彰显文天祥不畏强权,强烈的爱国心。他没有让生命在苟且偷安中贬低,而是在英勇的牺牲中尊重了生命!相比之下令人唾弃,遗臭万年的秦桧,和坤却在贪生怕死,爱财如命之中让生命变得毫无价值。
伦理即敬畏生命,珍爱生命,努力向上,让生命发出华光异彩。
现在,我们每天眼里都要过很多很多文字,很多文字像过眼烟云一样,不再有任何记忆,但是有的文字却总会在心里缠绕。比如今天,又看到了关于施韦泽的文章。不记得第一次是哪一年在什么地方看到过描写他的文章,只记得放下那些文字的时候,很多的感受在心里涌动着,搅拌着,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被他感动了。
施韦泽是1952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与其它的获奖者相比,好像不为人之,但是他奇特的经历更鲜为人之。我至今没有想清楚,是什么让他在三十岁的那年,为了去非洲学医,更不知道这漫长的八年里,有没有对他的信念发生过怀疑。我只知道,有一天他下课回到家,随手翻阅一份传教士协会期刊,有一个标题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刚果地方传教士之所需》,他从中得知了非洲传教士站迫切需要精通医术的传教士。放下那本期刊,他作出了决定:要去非洲当一名医生,而那时他已经获得了哲学博士,神学博士学位,并已经开始了自己的牧师生涯。整整八年,施韦泽从来没有动摇过,在他38岁那年,他获得了行医证和医学博士学位,在退出神职机构并辞去大学教职后,他和新婚妻子携带着药品和医疗设备,来到了非洲。
简陋的传教士站什么条件也没有,需要救治的人却挤满了小村庄,先是在空地里替人包扎伤口,后来用鸡棚里做临时诊所,条件艰苦,病人越来越多,有的病人从几百里外赶来,他的到来改变了当地人有病不能就医的状况,而有时他忙得连站都站不住,这一忙就忙了半年世纪。
更难能可贵的就是,这一位医生从来没有停止过哲学思考,在他最疲倦的时候,脑海之中突然闪现一个新词:敬畏生命。他意识到了,这解决了一直折磨他的问题。他认为,过去的价值体系只关注与他人的关系是不完全的,所以会缺乏向善的.原动力,只有立足于“敬畏生命”这一观点,我们才能与这个世界的其他生命建立一种灵性的,人性的关系。
对于韦施泽我始终怀着敬仰之情,是他敬畏生命的灵性感动着我们。如果说白求恩,德兰修女用自己的职业拯救生命,而韦施泽让自己学习能为生命服务的新职业,怀着一种敬畏生命的虔诚,用自己的一生解释了这一灵性关系的意义。
很多人都在追求自由,而真正的自由是在规则中才能追求到的。
没有规则,交通便不能通畅;没有规则,学校便不是学习的场所;没有规则,国家便难有和谐;没有规则,世界将会是一片混乱。
不能将书私自带出图书馆,是哈佛图书馆的规则。尽管在图书馆遇难后归还已成珍稀的书,但是毕竟之前无视图书馆里的规则,开除出校就是必须的了。
一个人不管到哪里,不管做什么事情;不管你是身居要职,还是普通百姓;不管你是出于无意,还是出于善意,都得敬畏规则,唯有敬畏规则才能共建和谐。
敬畏规则,就是敬畏自己。
规则既然制定了,便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去遵守,没有人有特权。不能在公共场所说脏话、扔垃圾,这是公共环境的规则。从呀呀学语小孩到耄耋老人都得遵守这些规则。能够遵守这些规则,也被认为是有道德之人。然而,却有人无视这些规则,逆规则而行。随处吐痰,随手扔垃圾,更有甚者随处大小便。脏了环境事小,丢掉自己的形象,丢了周围人的脸事大,更何况这是对公共规则的轻视,就像伸出手狠抽自己的脸似地,那点难得的人的尊严都丢没了。在这里,敬畏公共环境的规则,便是敬畏我们自己。
敬畏规则,就是敬畏生命。
这里得说说“中国式过马路”。说实在话,说“中国式过马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心里是很不舒服的。但这是必须面对的一个事实。中国式过马路已经成了许多中国人的一种习惯,长久以来,这种习惯凌驾于交通规则之上,只要想过马路,就当斑马线和红绿灯不存在,更当过往车辆不存在,想过就过。这些人是否想到十字路口的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因为什么,是否想过,在斑马线处的'斑斑血迹是因为什么,那公路上被抛出十几米的行人尸首是因为什么。那都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无视红绿灯,随便横穿马路的缘由啊。在这里,漠视交通规则,就是漠视自己的生命,敬畏交通规则,就是敬畏自己的生命啊。
敬畏规则,就是敬畏人类自己。
天行健,地势坤,这是天地自然的法则,所有草木虫鱼皆在遵守自然的规则。只有人,肆意的搜刮,无情的破坏;这还不够,还对大气任意排放有害气体,对河流任意排放有害污水,对泥土任意丢弃有害物体。这不,全球气候变暖了,各城市被雾霾肆虐了,热带雨林锐减了,土地大片沙漠化了,生物大量灭绝了,人类也将慢慢失去可以生活的家园了。请问,这是为什么啊?这是人类自己不遵守大自然法则换来的恶果。敬畏大自然法则就是敬畏人类自己啊。
现在警醒还来得及。那城乡清洁工程的实施,就是想让我们每一个人在公共环境中重拾自己的尊严;那酒驾处罚和不听红绿灯指示乱过马路的处罚措施,就是想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意识到要敬畏规则珍惜生命;那大量的植树造林不就是为我们人类自己赎罪的一大举措吗?
敬畏规则,是我们每一个人必须做到的。
求知得瞳孔放飞彩色得希望,着方黑色得沃土注满流连,赫然印着“怀着敬畏之心,做自己相做得事”
小溪敬畏江河,于是超越大山得阻隔;种子敬畏春风,于是超越泥土得禁锢;蝴蝶敬畏鲜花,于是超越蚕蛹得封闭;思想敬畏自由,于是超越桎梏的束缚……
纵观古今历史,多少英雄豪杰,怀着一颗敬畏之心,在前行之路上奋斗不懈。司马迁被处宫刑。生,遭受世人的白眼;死,无颜面对已逝的的宗族,他的挫折足以放大内心痛苦郁郁而终,但怀着对历史的敬畏,他坚持下来了,由一介匍匐于地的殿臣立成一个为民写史的华夏史官,《史记》永表后世。史铁生失去双腿。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遭到如此打击,活着已没了多大的意义。但怀着对生命的敬畏,他用坚强的双手推着自己的轮椅走上了一条春暖花开的道路,一条充满希望的道路。贝多芬双耳失聪。被放逐在无声的世界中的日子,使他绝望,但怀着对音乐的敬畏,他毅然竖起另外两只激情的耳朵,倾听着生命音乐的壮烈与伟然,《命运交响曲》将永远回响在人们的耳际。
在人生的冬季,正是怀着一颗敬畏之心,他们用自己孤单的臂膀,抗住了苦难,抗住了寂寞,擎起了希望的燃烧盛火,均得以丹心永驻,青史留名。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没有敬畏之心,为所欲为,那社会将何等不堪,何等混乱。拥有一颗敬畏之心,对先哲们的敬畏,对文化的敬畏,对道德的敬畏,将使我们的灵魂得到升华,从而拥有一个神性的灵魂,超越的灵魂,丰富而高远的灵魂。
宠辱皆忘,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忘天上云卷云舒,向太阳挥一挥手,拥有一颗敬畏的心,一个敬畏的灵魂,勇敢地飞上高空接受风雨雷电的洗礼,向人生的高空展翅飞翔。
敬畏,是人性当中最杰出的胸怀。心怀敬畏,才会在人世间不卑不亢,自在淡然,让灵魂慢慢舒展,使美丽缓缓绽放。
虽谈敬畏,我们却常常对于某些事物只存畏,何来敬意。诚怀敬意,重视一切事物的价值与意义,本来就是一项难能可贵的事情,更何况在这个人生浮沉皆变数的时代。于是我们在大多数时候,毫无敬意理所应当地享用着事物的一切,这怎么不叫人痛心流泪。甚至于无敬无畏,只有凭人乱说的满纸诺言。敬不是空谈,不是气概;畏不是软弱,不是害怕。敬畏是敬仰,是膜拜,心怀敬畏是勇者的特质。李白劝慰友人,高喊“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是敬畏自然的神奇;苏子叹沧海一粟,是敬畏生命的浩渺。博观约取,由此观之,敬畏是一种人生的智慧,只有心怀敬畏的人,才会得到身边人的认可以及某种机缘的垂青。
敬畏自然,是世间生灵共存,人类社会长久发展的必需;敬畏经典,是对一个民族,一个时代记忆的文化传承,对人类文明的固守;敬畏才能,是在社会竞争中赢得人才与事业的资本。年轻意气风发的汉武帝对天下才士的以礼相待,正是一种敬畏的体现。敬畏,使得天下贤才感受到武帝渴望才士的胸怀,使得王朝之外的广大国家反敬畏于这个王朝的气量,能让天下归心,万朝来服。这是一个君主的敬畏,是一个民族内部永不磨灭的光芒。
相反,当失去敬畏之心时,也意味着生存亦不久矣。始皇一统天下不久,便大兴土木,肆意挥霍,到了二世是更加残暴奢侈,却还想着千秋万载,世代延续,,不顾苍生疾苦,以至于水覆行舟,这是没有敬畏之心的悲剧。孔子仁爱,老子无为,墨子尚贤,万钢畏法度,他们都不曾否定敬畏的重要性。历史以泣血的事实为我们镌刻下敬畏的必要。古时如此,今朝亦矣。现代社会的竞争愈发残酷,时代的特征积累着其的血腥,将和善淹没在殷红之中。所以和善才更弥足珍贵。而和善的本质是敬畏。
敬畏是一朵绽放在心间的花,摇曳着一茎恬然淡泊;敬畏,是一首云淡风轻的小诗,点染着一段厚重平实。敬畏,更是一种智慧,它能够让一个开放多元的对于一个渺小的灵魂产生令人惊叹的敬意,甚至于改变一种行业或者整个世界的走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题记
人类作为蓝色星球上智力最高的动物,逐渐地成为了这漂泊在浩瀚宇宙中孤零零小岛上的主宰,掌握着任何其他物种的生***大权。
人有时候比饕餮更加贪婪。动物美丽的皮毛,人类用它裹着自己孱弱的身躯;动物强壮的身体,人类用它填满自己臃肿的肥肠。人类更可以厚颜无耻的把有益于自己的昆虫称为益虫,而没有办法让人类榨取的昆虫便被划分到害虫的行列。每年人类都会大刀阔斧地消灭这些所谓的害虫。可是它们也是生活在这个星球的一份子,它们也是这里的主人。可事实却像旧社会的大地主强行强占了农民们的.土地,还要受害者为他们干苦力。稍稍造成点损失,农民便会遭到灭顶之灾。
人是霸道的强盗!明火执仗的行凶者!假如动物们穿你的皮,吃你的肉,不知道还会有人把生命视如草芥吗?
你有多久没有听过蝉叫鸟鸣了呢?也许它们没日没夜的歌唱惹恼了没有心情的你。可是,你知道吗?蝉要在又黑又冷又湿的泥土里辛苦四年,才能换来一个月在阳光下的欢唱。这难道不值得人去敬畏吗?它虽然渺小,但他并不卑微!因为它懂得生命最深刻的意义,它不会浪费每一个瞬间去争取欢唱的机会。而自诩清高的人类呢?有的却像行尸走肉一样的活着,成为这个世界的寄生虫,这才是真正的卑微!
别小看地上的一只蚂蚁,如果它和你一样高大,它可以把卡车轻松举起;别轻视天上的一只小鸟,如果它有害人之心,它可以与庞大的飞机同归于尽!
敬畏生命,别让蝉声鸟鸣鱼越以后只存在于我们的诗句中,而是存在于我们的身边!
也许没人会喜欢老鼠、蚊子之类的生物,不仅因为它们外表丑陋,不仅因为它们外表丑陋,更因为很早很早以前它们就被人类认定是有害的。我以前也很讨厌他们,可是,自从我读了一篇文章之后,对这所谓的有害动物的看法就变了。
那篇文章中说:“上高中的作者用开水烫了来家里偷吃食物的老鼠,过了几个月后,作者惊奇的发现那只大老鼠是怀了孕的,仍然腆个大肚子,动作迟钝的在地上寻觅着食物。”
读完后,我被老鼠母亲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同时也为作者的做法陷入了沉思。那只老鼠在受了重伤之后仍坚持活了下来,保护了自己的孩子。老鼠是弱小的,但它仍然顽强地向人类——比它强大无数倍的高级动物反抗,因为生命赋予了它最后一点活下去勇气与力量,就是让它努力继续活下去,保护自己的孩子!生命无所谓高贵与卑微,每一种生物都只有一次生命,死了一只白天鹅和死了一只小麻雀,从生命意义上讲没有什么区别,有的只是人类对它们的看法不同而已。
其实,万物本没有益害之分。那些“害虫”,只是按照自己的本能去生活,它没有威胁过任
何人——至少不是有意的。每一种生物都有它们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意义,一切生命都是以其自身的智慧生活在这个“万类霜天竞自由”的环境中的。是人类,一种自以为很聪明的动物,自始至终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去评判别的动物。对人类有益的,便被大加赞美,加以保护。一旦人类认为哪生物对自己的利益造成了伤害,那么,这种生物便了有害的,被人类无情的***戮。但是,人类有没有想过,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随意的扼***另一种生物的生命。当人类用开水去烫老鼠的时候,老鼠也会感到疼,它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也许有些人会我的看法不屑一顾,但是,我却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要敬畏生命。作为一个享受生命的人,我不禁也要向这只备受摧残而顽强地争取生命的小小生灵致以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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