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漂亮的小兔台灯,它是我得了三等奖的奖品。
它有两只长长的耳朵,是白色的,头是白色的,有两只像黑宝石似的眼睛,身体是粉色的,有一个圆形的白肚皮,还带着一个粉色的发卡,背上还有半圆形的开关,我摁了一下它,台灯亮了。
从此,小兔台灯每天都和我一起写作业,它陪我的时间长了,好像它学会说话了:我考了100分给小兔抬灯看,小兔抬灯好像说:主人棒棒哒,好好学习,再去考一个100分,我也帮你我。伤心的时候,小兔台灯在安慰我,给我讲笑话,让我开心。
有一次,我想用它,可是我摁了它一下,它没有开,我想它应该没电了,我去给它充电,可是充了一下午的电,它还是没亮。这时,爸爸看见了,给我修好了台灯,我开心极了。
我喜欢小兔台灯,我会珍惜、爱护它,让它干干净净。
我有一个小闹钟,它是我过生日时同学送给我的。
它有黄色边框,里面有黑色的数字,和指针。还有两个耳朵,指针门不分日夜地跑着为我报时,从没问我要回报。
它每天为我报时,让我早睡早起,不管我睡得多沉,它都会把我叫醒,让我起床,它就像我的朋友一样,给我报时,为我服务。
记得有一次,我妈妈的手机没有电了,没叫我起床,而我的闹钟把我叫了起来,从那以后我和闹钟成了最要好的朋友。我还记得我的作业特别多,写了很久很久,睡晚了,早上小闹钟却没有响,我第二天迟到了,才知道它坏了,于是我把我让爷爷把修好了。
这就是我的小闹钟,它是我的朋友,它陪我成长,我很喜欢它。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我有一个可爱的毛绒小狗,我非常喜欢它,它是我的爸爸给我从超市抓来的。
它的身上只有红色,黄色和白色。戴着一顶帽子,上面的图案是一条金的龙在云彩间飞翔,好看极了。它还有一双大大的亮晶晶的眼睛,像一个黑宝石。下面有一个小小的鼻子,像一个小爱心一样。它的小嘴里伸出一个小舌头,好像饿了,在向你要东西吃呢!小狗还穿着一件衣服,上面画了一个金元宝,上面写着旺财两个大字,我就把旺财作为它的名字。
它是用布料和棉花做成的,摸起来软绵绵的。我害怕或睡觉时它就会陪着我,和我说悄悄话,我难过时,它就会让我开心,我也会告诉它我的小秘密。
有一次考试,我没有认真复习,考试后也没有认真检查,结果我没有考好,心里非常难过,这时我看见了旺财于是抱起它,对它说了这件事情,旺财用童真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在说:主人,别难过了,这次考试只是一次练习,要吸取教训,争取期末考试考高分。我听了觉得很有道理,把旺财放在书桌上看着我,然后就开始复习了。
我的玩具小狗陪伴我成长,我一定要爱护它,它虽然没有生命,但它给我快乐,我爱我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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