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我最喜欢什么水果吗?对了,就是的草莓!
草莓有着通红而精致可爱的身体,它的身子是心形的,头上经常戴着一顶绿色的尖帽子。
草莓的味道酸酸甜甜的,只要吃一口,就会觉得清爽无比。我一见到草莓就会流“400米”的口水!我总是先小心地尝一点儿,然后一大口把整个草莓吃掉!这时,我感觉特别过瘾!但是,只吃一个有点儿太少了,所以我要把一大筐全吃完!
在我们家,我和妈妈是吃草莓的“大将”,经常你争我抢的,这个时候,妈妈就像一个小孩儿,我很讨厌,由于我抢不过她嘛。不过大多数时候妈妈会让我吃个够的!我们还发明了草莓的其他吃法,就是自己做“草莓奶昔”!草莓奶昔就是把酸奶和新鲜草莓搅拌在一起,可美味啦!
我喜欢草莓,不光是由于它好吃,还由于,我还有一个小名儿,就叫小草莓呢!
如果让我对草莓说一句话,我会对它说:“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如果让我对我不喜欢的水果比如梨说一句话,我会说:“我恨你,恨着你,就像老鼠恨猫咪!”
这就是我的最爱,你喜欢吗?
我最喜欢吃的水果是草莓。草莓摸起来有点扎,皮上像芝麻的东西是草莓的种子,草莓立起来象一朵开放的小花儿,倒过来则象一朵尚未开放的百合花;草莓是粉红色的,上面带着绿油油又小又精致的叶子,就象人工制作的一样,叶子的形状是上尖下圆,像一滴小水珠,也像梧桐树的叶子,只是小一点儿软一点儿;叶子的颜色象绿油油的农田,下面象倒过来的弧线;咬一口又酸又甜又香,里面中间红一点儿,两边是奶白带点黄色。
我之所以喜欢吃草莓,由于它的味道有酸有甜,粘点儿糖会更加美味,你和我一样喜欢吃草莓吗?
现在可不能这样了,再没有人在一旁看着我抢吃,替我受罪了。但我的洁癖依旧。一家人在一起吃饭看着尚且难受,更不用说出门的宴席应酬了。很早以前就听不惯别人吃面条的“呼呼”声,以前见有人端了面碗,用筷子夹一注面条放下,又翻动一次,又夹起一注放下,又翻动一次,如此往复数回,方才往口中送一注,然后又重复夹起、放下、翻动的程序。我见他这样吃,心里很难受。许是“洁癖”这种病,在我心里已很严重了,但又没有听说有什么方法可以医治。人总是要吃饭,一吃饭摸着筷子便不舒服。中国人为什么要发明筷子这种东西?最早饭馆里的筷子是插在竹筒里,放在饭桌上的。我那时小,每次随父亲在饭馆吃饭,我便要率先为自己精挑细选一双,这双筷子一定要竹筒里筷子头向上的;父亲却不在意,随便抽出一双便夹菜吃起来,似乎筷子干不干净与他的胃口没有关系。现在回想起来,很是崇拜父亲的“大度”,凡事都不在意。郑板桥说“难得糊涂”,大概就是这样了。我却偏偏“糊涂”不来,总要注意这些细枝末节。后来饭馆里改了,插在竹筒里的筷子一根根不再是“裸体”了,生意人出了新招,他们把筷子非常麻烦地一根根用纸套套了,插在筷筒里,摆放饭桌上。这也许是个进步,说明像我一样有“洁癖”的人不在少数。第一次使用这样的家什,我有些兴奋,纸套白净、清爽,想必套中竹筷亦如是。抽出一双,除下纸套,然而映入眼帘的却是竹筷上沾牢的、青青的菜渍。原来与自己的想象相去甚远,这还不如筒中的“裸体”竹筷,把它穿上“衣服”后,竟然还无法选择了。很佩服我们国人的智慧,竟想出这般高招。不久,纸套竹筷又进行了升级改良,变成了一剖为二的一次性筷子。初用时很爽,觉得干净,多用几回便考虑一个问题了:你一双、我一双,这木材制作的筷子用完便扔了;街上的饭馆鳞次栉比,该要用多少这样的木筷?中国人这么多,我们的森林资源不是已经很成问题么?听说前几年日本人从我国大批购进一次性筷子,不知道给了多少钱?想必不会少罢。我们有把“裸体”竹筷变成“纸套”竹筷的超人智慧,恐不至于把我们那点可怜的森林资源拿来贱卖了罢。
现在吃饭的方式、吃饭的地点改进了许多。大酒楼、大饭店如雨后春笋般的在城市里生长。我们在餐桌边一坐,也学了洋人在胸前围块黄布,接了服务生递过来的热毛巾擦擦手、擦擦嘴。我向来不喜欢那块“热毛巾”,因为知道许多人都用过它,所以,想象力丰富了的确是个恼人的事。再就是胸前那块黄布,我亦不喜,从不用它。我看电影里洋人们吃饭,领口处塞一餐巾类的东西,但他们是端坐自己的碗盘吃,全无站起来远方夹菜的麻烦。何况中国人还有站起来四处敬酒的秉习;如是,胸前挂块黄布满处走,甚是不雅。我们的有些习惯虽有了进步,但我们的大圆桌酒席没改,杯盘碗盏没改,筷子夹菜没改,我们的吃相还是依然如此。
一次搭乘别人的摩托车回家。那人有严重的口臭。车在飞驰,他却又不停的回头与我说话,口臭味熏得我很难受。到了家门口,他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顺便在我那儿把饭吃了。我一听,有些紧张,婉拒说,今日有事,改天罢。事后很觉对不住这位先生,他一定以为我很吝啬。我清楚自己的毛病。
看电视、电影里洋人们吃饭,很羡慕。长条桌,各自用着自己的杯盘、刀叉,清清静静的坐着吃。不用担心吃慢了会吃别人剩下的。幻想什么时候我们也把用餐方式改革一下,不用在大圆桌上铺张浪费,也能端着自己的碗盘,清静的吃口饭。有一次出公差,到别的单位。吃饭时间到了,满以为还是大圆桌酒席,走进餐厅一看,大喜;一人一个盛饭菜的分格式不锈钢盘,饭菜在大桌上,自己吃多少舀多少。一顿饭下来,浪费极少。一打听,原来是单位的后勤领导想了新办法,这样下来倒节省了不少开支。我心想,改的好!这么些年总算舒舒服服的吃了顿饭!
我喜欢她是因为她很聪明。
比如说,以前爸爸总把前一
天吃剩的饭菜热一下当做早餐。
妈妈看见了,就经常上网查看。
从那以后,我们家就天天有美味早餐吃啦!美味的三明治,韩国风味的紫菜包饭和大酱汤,还有中国传统风味的馄饨和形态各异的花样馒头。这早餐真可谓是花样繁多呀!从此,早餐成了我一天最期待的事了!
妈妈的聪明不但表现在学做美食上,还表现在对我学习的指导上。很多家长都领着自己的孩子东奔西跑地赶着去上课外班,就像大明星赶场似地。可是我妈妈却认为把时间耽误在路上是很不明智的`。娜娜根据我的学习情况给我制定这样一个学习方案:每天在我写完作业以后,利用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完成吹长笛、读英语、读书、练字。这样既能巩固学过的知识和技能,还能有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这样就可以劳逸结合了!这可真是个不错的主意,我很受益。
你们说,这样的妈妈谁能不喜欢呢?
初一:姜雯馨
大年初二,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一起去草莓园摘草莓。
来到草莓园,只见这里人山人海,十几个草莓棚前站满了人。我们先到管理员叔叔那儿拿了两个编制得很好看的篮子。管理员叔叔说:“进大棚不要钱,草莓三十元一斤,在里面可以随便吃。”听到“可以随便吃“五个字,我高兴得活蹦乱跳。爷爷见状,连忙拉住我说:“斯文点儿,斯文点儿。”
进到草莓棚里,只见遍地都是草莓。有的三五个凑成一堆,有的孤零零的一个,还有的像两个亲密的朋友挨在一起。我发现了一个非常可爱的草莓,全身红亮亮的,身上还有许多芝麻粒似的籽儿。它倒挂在草莓茎上,顶部尖,底部圆,在底部还衬着一个绿色的裙边。草莓的形状很多,有的草莓像圆球,有的像脚丫,有的像鸡心,还有一些形状说也说不出来,见也没见过。我指着满地红星星一样的草莓对大家说:“快吃,快吃,多吃点儿,反正可以随便吃!”
妈妈看了看周围,瞪了我一眼:“把你的嗓门放低点儿,行吗?”我把开始看到的那个鲜红的草莓摘下来,迫不及待地放进嘴里,哇,味道美极了!又酸又甜,比超市里买的草莓好吃多了。我在草莓棚里专挑又红又大的草莓吃,从来没见过这么多新鲜的草莓,我是大吃特吃,过过吃草莓的瘾!
直到实在是吃不下了,我才开始帮大人摘草莓。我们一共摘了两小篮草莓,出大棚时一称,七斤,一共二百一十元,算二百。今天真开心,回家歇歇还可以接着吃
不知什么时候,妈妈用相机给我拍许多照片,基本上都是我在草莓棚里吃草莓情形。有一张相片被大家评为最佳摄影,我左手一个草莓,右手一个草莓,嘴里还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个草莓。一看到这张照片,我都会哈哈大笑。
真希望下次还能去吃草莓。
爸爸个子不高,只有1米60厘米,属于典型的“三等残废”。他长着一张方脸,短短的寸头,眉毛很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活象一对稀世珍宝,鼻子中等高度,嘴巴不大不小。他平时爱穿一件短衬衫和一条运动短裤,嘿!你别说,看上去还挺有几分帅气哩!
在我们家里,爸爸是一家之长,大事儿他说了算,我们公认的他是老大,妈妈老二,我就不用说了,理所当然的老三喽!不过,我自己的事儿可是我自己做主的。我们经常互相帮助,家庭关系非常融洽,充满民主、平等的气氛。
爸爸十分关心我的学习,每天放学回家都督促我认真完成家庭作业,还要帮我仔细检查,遇到不懂的或者是难题,他会耐心地跟我讲解,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寻找答案。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一道又一道的难题被我们攻克。很多时候妈妈也会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
另外,爸爸还非常关心我的身体和生活,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我们经常一起做游戏、玩耍、运动等等,使我的身体棒棒的,生活丰富多采、其乐无穷。
啊!我真幸运,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更为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好爸爸,我为他而自豪,我们是真正的“天下第一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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