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学校离家有十几里。一次,爸爸走在学校的路上,他走到车站,心想坐车一定快,可又没拿钱。最后他还是坐上车,坐在车上,他很紧张,很怕买票的让他买票。心里好象有个小兔子七上八下。一会儿售票员问爸爸要钱,爸爸告诉他“我的钱放在学校了。”售票员就走了,不一会,车到了学校那一站我爸爸向学校跑去,生怕被捉住,进了学校教室冲窗口里看着车走了才放心了。
还有一次,爸爸有点饿了,他就偷了邻居家地里的玉米,不一会儿,突然,有人进来了,爸爸一看,是两个大孩子,他心想:“我打不过他们,我叫哥哥去。爸爸冲出去,把三个哥哥叫上,回到那家地里,和那俩个小孩打开了。
真是不打不相识,后来,爸爸跟那俩孩子一起到山上烤玉米,他们吃得津津有味。
真没想到,爸爸小时候比我还淘气!
五年前父母尚在北方的一座城市工作。一个春天的傍晚,我又独自站在河边一块草地上,仰望着被夕阳的余辉染成桔红色的天空,任思想在广阔的天地间自由飞翔。忽然耳边传来一声清脆的问候:“你好!”
我回头一看,只见一辆轮椅上坐着一位年纪比我大几岁的姑娘,手里捧着一本书,正朝着我笑:“你能帮我把那朵淡黄色的小花摘给我吗?”我顺着她的手指方向望去,只见一朵小黄花在风中摇曳着,“好吧!”我于是摘下来,递给了她。
“谢谢!”她高兴地说着,把那朵小黄花凑近嗅了嗅,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它夹在书中。她抬起了头,目光正好与我迷惑惊奇的眼光相触,于是她笑起来说:“你奇怪吗?其实一点也不奇怪,春天多么美,然而它很快会消逝,这小黄花能把春天留住,知道吗?我想把春天留住。”
好大的口气,好一个爱幻想的、浪漫的姑娘。我不由地笑起来。
几天后,我又去河边散步,发现原来属于我的“领土”——大柳树下的草地被人侵占了。会是谁?我走近一看,唔,又是她,她正出神地凝望着河水,膝上摊着一本银色封皮的书,是泰戈尔的(新月集。“你怎么也来这儿?”我提出疑问。她很快发现了我,朝我笑了笑:“就你能来吗?”说完她用手指着不远处的一幢楼,说:“我家就住那里,离这儿很近。”“你是刚搬来的.吧?”“嗯。”
接下来我们就着泰戈尔的《新月集》谈了起来,我们大家都很喜欢这位印度老诗人的诗。时间很快过去了,我们谈得很投机,直到天黑才回到家。
“你上哪里去了?”妈妈挺不满意地责备我,“就要了,不好好复习功课,到哪里疯去了?”“妈妈!”我打断了妈妈的话:“你知道新搬来的邻居吗?”“知道。”妈妈越发不满意了,“她爸就在我们单位,据她爸说她从小就是瘫痪的,从来没进过学校门,但她已把小学、初中、高中的课本都自学完了,现在正自学大学功课,哪像你……”我赶紧打断妈妈的话:“妈妈,你放心吧!这次考试我一定能考好,保你满意。”心里,顿时涌起了对那姑娘的敬慕之情。
以后我和她经常见面,因为我们都喜欢河边那片草地,于是我和她成了好朋友。她给我讲许多有趣的事,而我就把小花朵赠给她,“帮你把春天留住。”我开玩笑地说。
可是两个多月后的一天,我却懊丧地坐在河边草地上,这次考试我失败了,我无比丧气,无精打采。“不要这样,好吗?”她热切地望着我,“每一个人都会遭到失败的,餐如我。”她的眼光分明流露出一丝痛苦,“我天生就是残疾,可以说,刚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我遭到的就是失败,你不知道我曾经有多么懊丧,可我现在活得很好,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把春天留在心里了。”此时她的眼睛里重又充满了自信和喜悦。
“把春天留在心里。”我喃喃地重复她的话。“对,你看,春天已接近尾声,我是多么留恋春天啊!我虽然无法留住春天的花草。可我能把春天的根留在心里,那就是:希望、幻想、对生活的热爱,是它们使我战胜了懊丧和失败,快乐地活到现在。这,你也能做到。”
我仿佛重新认识了她,凝视着她微笑着的苍白的脸庞,心底一阵涌动。她的话是对的,她的话使我燃起了希望的火花。“对,留住春天!”我对自己说。
一天放学,因事路过一间幼儿园,我习惯地往里面望了望,一个熟悉的身影映人眼帘,唔,是她!她依旧坐着轮椅,膝上依然放着一本书,亲切地和孩子们说着话。从孩子们那天真愉快的笑脸上可以看出,他们是多么喜欢这位阿姨啊!
署期到了,我要回老家——南方一座滨海城市避著。临走前,我和她在旧地分别。她赠给我一朵小黄花,道了声:
“珍惜生活。”她的眼眸里,似乎有一种难言的苦涩。我赶忙说:“大姐,我很快就会回来的。我家乡有很多美丽的小黄花,回来时,我一定带来送给你。”她默默地点了点头,许久才挤出两个字:“谢谢……”
我走后的一个月,突然收到妈妈的来信,信中说:“锋儿,邻居那位姑娘得的是晚期癌症,想不到在前天晚上,病情突然恶化。临终前,她颇抖地抬起右手,吃力地拿起一朵花,说:‘春天过去了,但春天还会再来……’”我的视线模糊了,我不愿再读下去……我伤心地哭着,我怎么也想不到那一次分别竟成永诀!
一晃五年过去了,我深深怀念那一段岁月。在这五年的生活中,我遇到不少困难,但我一想起那朵“小黄花”,就增加了不少勇气。我想,不管未来路有多长,困难有多大,那朵淡黄色的小花都会永远闪亮在眼前,它将成为我生活异站中特有的风景线,永存我心。
可我哪会死心,趁妈妈不在家,出去买菜,我就又来到浴室,准备再次练习游泳,这次我会比上次更加小心,我搬来一个板凳,放在浴缸前,我想这次不至于在滑倒吧。我爬上板凳,然后又优雅地跳入水中,就像电视里的跳水运动员那样。在水中,我身子微微向前倾斜,准备游泳,但因为我个子矮,在倾斜的时候,不慎掉入了水里,我喊了一声“救命”,正好我的“万能”妈又跑到浴室里来救我,幸好妈妈懂得一些急救的'方法。她双手用力按着我的胸部,然后,我的嘴就像喷泉一样“咕嘟咕嘟”地往外冒水。这两次都多亏了我的妈妈,不然,我还在天堂游泳呢!
《好小子——童年故事》讲述的是达尔自己童年的故事,书中记录着许许多多作者五六十年都难以忘怀的童年往事:有一些事让人痛苦,有一些事很滑稽,有一些事叫人不愉快……我深深的喜爱这本书,这本书写的不是伟人事迹,不是深奥的哲理,没有离奇曲折的环节,但故事贴近我们的生活,使我倍感亲切。如果你问我为什么喜爱这本书,我想这就是理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如今站在你面前一脸严肃的老师和家长也不例外,他们都有调皮的日子。
罗尔德。达尔的童年和我们一样疯癫。他妈妈生了那么多孩子,只有达尔一个男生。他非常喜欢和朋友们去糖果店买各种糖,然后被伙伴们吓唬自己喜欢的糖是老鼠血做的。他小时候还长了一个增殖腺,医生把它切下来时,达尔还以为医生掏空了他的脑子。
达尔还很形象地描写了他的老师。在那个年代,师德普遍不怎么样,所以达尔的老师普遍超凶,甚至碰到了不讲理的老师,还有要求苛刻的博者。
这本书看起来性质很像自传,可达尔偏不叫它自传。自传通常是枯燥的叙事。
讲一个人如何创造了怎么怎么伟大的东西,他又是如何如何努力的。可天性幽默的达尔怎么甘心让自己的自传变得枯燥呢?读他的自传,你会情不自禁地大笑,或者情不自禁地皱起眉头。这种感觉和看主角是了不起的大人物或者魔法师的冒险小说截然不同。
冒险小说带给我们的`是惊叹了不起的主角的能力和不可思议地场景和怪物,像坐过山车一样。可达尔的自传给我们带来的更多的是一种共鸣。我们在看到达尔的事后,是不是想小时候有过这样的事或者遇到过这样的人?这种力量是有魔力的,会让你想把这本书读上一遍又一遍,并把它分享给你的亲朋好友听。
不难发现,达尔的自传都很激动人心。当然,没有冒险小说那么强烈,但会让你想把它一口气读完。你很想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但又不想跳过一个章节。读到最精彩的部分,都可以让人激动得跳起来了。这跟达尔的作品为什么幽默是一个道理————因为达尔热爱冒险,刚好这又是他的自传,当然充斥着刺激的故事啦。
仔细想想,达尔的幽默故事是有些刺激。可不是有意找的话是很难觉察到的:一是因为达尔的语调给人感觉是像开玩笑的一样,二是他的语调相对温和,所以他的小说小孩喜欢看,大人也感兴趣。
虽然罗尔德。达尔已经去世,可他的故事——包括他的”自传”里的酸甜苦辣都会被人们牢记在心间,并且仍旧风靡全球,给孩子们和大人们带来心灵的触动和经久不息的笑声。
——题记
昨天带儿子回宾居老家看望父母,小镇的四方街旁边有条弯曲而狭长的石板小巷(当地人称呼它牛角巷),走过这条小巷,仿佛穿越了“时间隧道”又回到了我的童年时光。在这条小巷的深处曾经有一个小书摊,小书摊的老板就是儿时的我。
小时候我最喜欢去外婆家玩,因为外公喜欢看书,他经常会去县城的新华书店买回几本小人书(又称连环画,用线条勾画出黑白图画并配有简短文字描述,有巴掌那么大小,便于携带)看,等外公看完之后,他拗不过我的央求就只得送给我看了。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那个物质和精神文化都匮乏的年代,手里能拥有一本小人书是很稀罕的,你也就多了一份在小伙伴们面前炫耀的资本,它会让你赢得好人缘。一两年下来我居然积攒了有五十多本小人书,这些小人书里有外公最爱看的《水浒传》、《三国演义》、《岳家小将》等,也有我们小孩子爱看的《西游记》、《少林寺》、《平原枪声》等。这些小人书我已经翻阅了很多遍,丢在箱子里觉得怪可惜,于是在小学三年级暑假的某一天我作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决定到街上摆一个小书摊,把这些小人书租给其他小朋友看,摆小书摊的目的基于两个考虑,一是让更多的小朋友分享到小人书所带来的乐趣,二是顺便可以挣到一些零花钱。说干就干,于是在一个赶集的街天我的小书摊正式营业了。
那天早早的吃过午饭,我就把家里所有的小人书整整齐齐的放到小背篓里,然后背着小背篓来到街上,把摊位选择在相对背静不拥挤但人流量较大的那条石板小巷,这条小巷在当时很有名气,在八十年代初期常常有很多人聚在那里进行手表、自行车的二手交易,听说更早的时候还有人在那里倒卖粮票什么的呢。
小巷深处一户人家屋檐下的台阶位置正适合摆小书摊,我用一张塑料布铺在地上,然后把那些小人书整整齐齐的摆放在上面,我则坐在旁边收钱,看一本小人书一般收费两分钱,厚一点的收三分钱一本,彩色的漫画书如《葫芦兄弟》、《恐龙特级克塞号》等则收费五分钱一本。这样,我的小书摊算是正式开张了。那天生意出奇的火爆,原以为小人书嘛只有小孩子才会来租看,没想到很多路过的大人也会停下脚步蹲在小书摊前看得津津有味,有的是来赶集约好在那等人(那个时候不像现在有手机,不方便联系),他们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顺便租一两本小人书来看。这么说来,我的小书摊不仅起到乡村文化传播的作用,对某些人来说还起到了联络站的作用啊。工作第一天,居然挣到了一块多钱,一块钱在那个年代可不算小数目呀,心里真是美滋滋的。但由于那天只是我一个人独自去摆小书摊,看书的人又比较多,因疏忽大意有一本小人书不见了,被人偷了,心里不免有些心疼,所以在后来我又请妹妹来我的小书摊“打工”帮忙照看,挣的钱除付给妹妹“工资”后,大部份交给父母替我保管起来,一小部分用于购买新的小人书用于扩大经营小书摊,一小部分则作为自己的零花钱。
我的小书摊除非遇到刮风下雨天不出摊外,每逢赶集天都按时摆摊的,有时候偶尔去晚了还会有些小朋友在那里眼巴巴的等着呢。我的小书摊规模最大的时候小人书差不多有一百本左右,而且书的种类还比较丰富,有历史故事、武打、战斗故事、神话、童话故事、科幻等,有时候遇到一本精彩好看的小人书还要排队一个等一个的看呢。
暑假结束的时候,我竟然靠这个小书摊攒够了我的学费,这让我很有成就感。现在回想童年往事,忽然有点儿感慨:我原来是很会做生意的嘛。一直认为自己当个小小的公务员是最适合不过的了,毕竟端的是铁饭碗。自认为人愚钝,不善交际,更不会看人脸色,做事有点古板,做生意肯定不成功。此刻忆起往事,忽然觉得是不是看扁了自己呢?假如出来闯荡,会不会也能创出一番事业?呵呵,不想了,还是为这段童年趣事骄傲着吧。
这个小书摊就这样一直摆到我小学毕业。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小人书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如今,在街上早已看不到小书摊了,就连书店也不再卖小人书了,网吧和电子游戏室的喧闹代替了曾经辉煌过的小书摊。以前的孩子,在小人书的世界里憧憬着我们的未来;现在的孩子,却在凶***和暴力充斥的电脑游戏中游戏着他们的童年。是的,小人书是不幸的,它终究无法逃脱衰亡的历史,这也许是时代进步的缘故吧。
今天,我又回到了这里,小巷里所有的房屋、石板路、摆书摊的台阶都没有任何变化,唯一缺憾的是没有了先前的喧闹,不见了当年的小书摊,当年摆摊的小老板此刻虽然站在这里,却已是为人夫、为人父了。当年来小书摊看书的小读者们,你可曾怀念过这个小书摊呢?莫名的非常期曾经属于这里的所有时光能一下子全部回来,如果可以,让我重回那个时光中的任何一天,一天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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