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小虎队》系列丛书。
这本书主要讲得是三个智慧少年,坚毅如虎的碧吉,精明如虎的路克,勇猛如虎的帕克里克。他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组成了“冒险小虎队”。他们知难而进,无所畏惧,闯入了一个又一个的危险地带,留下了一个个精彩的故事。
这套系列丛书记叙的情节紧张、精彩、生动、逼真。当我看到小虎们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为他们捏了一把汗;当我看到他们为了看清事情的真相而奋不顾身时,我被他们的勇敢,不畏惧而感动。看完后,好像自己也成了故事中的一员,就像小虎队的好帮手一样,帮他们分析案情,为他们出谋划策。我最喜欢路克,因为他有一个百宝箱,在关键时刻总能派上用场。在超级成长版冒险小虎队的书中,还附着魔镜、小虎解密卡、暗语破译卡和定位搜索卡。每次遇到紧急关头,他们总能帮助解难。使我感到了全新的体验,好奇心得到了满足。
这套书使我的观察力、想象力和判断力得到了提高。既是我放松心情的\'好伙伴,又能从中学到知识。我喜欢《冒险小虎队》这本书。
我追喜欢的一本书是《中国名人成长故事》。里面有:孔子,鲁班,孟轲,韩信,匡衡,张衡,李白,岳飞。等人物。
其中我最喜欢岳飞。因为岳飞报效祖国,还勤学苦练。岳飞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在他出生只有几天的时候,家乡发了大水,洪水吞没了整个村庄,全村人随水一起飘走,岳飞妈妈急中生智,抱着岳飞跳进一个水缸里。就这样,水缸随水不停的漂。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岳飞母子飘到了麒麟村。这个村里一个王明的员外救了岳飞母子。就因为他家这样艰苦,上不起学,从小立志,投师学武艺,后来他长大报效祖国,成为民族英雄。我也想喝岳飞一样报效祖国。
读了这本书是我感到了做什么事都不是随便就能成功,也要经过勤学苦练,才能成功。
印象中我所拥有的第一本书大概就是在幼儿园时所订的各种各样的绘图杂志。我的童年还很快乐,温馨而具童话色彩。
至今为止,在家里放着的“名义上”就是我的书的,就有满满两大书柜,另外还有几个封口纸箱。其中包括我这快十年上学生涯所用的课本,还有各种各样的童话书、故事书、科普书……当然,也包括还没来得及拆封的新书。
现在想来,“我的第一本书”还是很适合我的。毕竟当时年龄还那么小,认识的字不够多,总是睁大眼睛盯着那些五颜六色的画儿年,也可以大致明白故事的意思。但有一次的经历,令我到现在还会偶尔想起,接着扬起了微笑。
清楚记得那天是学校刚发杂志的第一天,老师们也都千叮咛万嘱咐,“同学们一定要爱护自己的书哦!”我如获至宝一样紧接着它。连翻看都要捏着一个角轻轻地向上提,再慢慢地放下。我很要好的一位朋友,她特别想看看,但她自己没有订,于是我们俩紧紧地坐在一起,四目盯在画儿上。可就在一瞬间的时间里,她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胳膊压在上面,却猛地一翻页,我的书“嘶”地就岔开了一道一掌宽的口子。我惊呆了,她也窘迫极了,一下子两人的眼里就盛满了泪花。其实我当时很委屈,但看到了她我却说了句自己都没有想到的话:“没关系的,你别哭了,书还会再发。”回家后,爸爸帮我粘好了那本书,可我却再也没翻起过它。
我的那位好朋友,自从上了初中后便再没相见,只是偶尔想起互相寒暄,那份纯真也只是踏实地找了个角落永存。但至于那本书,或许是在那几个纸箱中的一层里,永运地沉睡了吧。
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系列中的《保姆狗的阴谋》。
这本书讲的是“笑猫”和她的三个小狗朋友:“地包天”、“保姆狗老头”、“牧羊犬帅仔”之间发生的故事。
“保姆狗老头”是“牧羊犬帅仔”的保姆狗,是他把“牧羊犬帅仔”带大的,所以“牧羊犬帅仔”一直对他有深深的依恋和信任。可是当“帅仔”长大之后,“帅仔”变得越来越美丽,主人渐渐地不喜欢“保姆狗”了,“保姆狗”就嫉妒“帅仔”,想方设法地除掉“帅仔”。保姆狗的阴谋被“笑猫”和“地包天”发现了,于是他们之间发生了一件件离奇的事情。最后“保姆狗”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一次陷害“帅仔”的\'车祸中,他自己被车撞死了。这本书的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语言生动、幽默,是一本很好的书,我很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非洲草原历险记》。它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它的作者是韩国人洪在彻和吴炫。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多利和蒙志在非洲草原上探险的事,既非常好玩又可以给我们带来许多知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草原上如何制造兵器、胳膊和腿骨折了怎么办、在草原上如何取水。我建议多读这种能学到科学知识的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从幼儿成长到少年,十几年的时间里我看过不少的书。现在让我回想看过的第一本书,还真是什么都不记得了。大概是画报之类的小人书吧。可要是说起我记事以来的第一部书—第一本给予我快乐和梦幻的书,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它的名字—倒不是什么古典名著,而是一本幼稚又普通的图画书--《睡美人》。
这本书是爸爸买给我的。他常年在外的工作,不常回家。有一年过年时,他买来了这本书当作新年礼物送给我,刚买回书的那几个夜晚,向所有慈爱的父亲一样,爸爸和我并肩躺在床上,一起欣赏一个公主的美好故事。爸爸用低沉宽厚的嗓音讲述着睡美人的故事,时而提高时而悄然的声音让我深陷其中,也让我动用了我所有的想象力为这个故事添加色彩。从此,我就深深喜欢上了这本书,也喜欢上了童话。
上小学后,我遇见了她—一个和我一样喜欢童话的女孩。我们很快成为了好朋友,一起分享我们的童话故事,要一起为童话里的故事添加传奇色彩,也一起编织着属于我们的童话幻想。她说她向往《海的女儿》中那变幻莫测的广阔海举,想要在长大以后去那里。说话时他的眼睛亮亮的,在明亮的阳光中散发着期冀的光芒。我想了想,说我喜欢《睡美人》中悠远神秘的茂密森林,以后要去那里探险。在她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我自己红扑扑的脸颊,还带着一丝不好意思的笑容。在布满阳光的教室里,我们拉勾定下了一个约定:以后一起去大海边看人鱼,也一起去森林找公主。
可是后来我没能遵守和她的约定,转了学校,也再联系不上她。记得我走的那天,她追着我把我送到了火车站。以往灵动的大眼睛里盛满了忧伤和泪水,能言善语的嘴巴紧抿着,说不出来一句话。火车开动时我看见她冲我摇动着手中那本《海的女儿》,我明白她是想告诉我不要忘了那个约定,也不要忘了我们的童话故事。下车时我看见了爸爸的身影,我扑过去,张开攥着的手,把手中的《睡美人》递给他。爸爸一边抱住我一边笑说道,他的小公主来了。从那时起,我一下子感觉到,童话这种有些“幼稚”的书将会伴我很久很久。
现在当我看到《童年》里“阿廖沙与同学争论童话书是最好看的书”那一节时,忍不住想起了我的那本《睡美人》,我儿时与爸爸为数不多的美好回忆中最让我留恋的那一段,还是我和她那个略显幼稚的\'约定。从《睡美人》这本小小的书里,我得到的不仅仅是一个美丽的故事,更是我与爸爸、与她的一段美好回忆,以及一次长达十几年的快乐、梦幻之旅—我相信这次旅行还远不止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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