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形形色色的水果中,我最喜欢吃草莓了。它穿着一身红衣服,全身上下长满了“豆豆”。
把小巧玲珑的草莓放入口中,轻轻嚼动,那粉色的汁液伴随着鲜嫩的果肉,在嘴里有一种甜滋滋酸溜溜凉爽爽的美妙感觉。
草莓的果肉包含了多种维生素,胡萝卜素、葡萄糖、蛋白质,、钙铁磷等。所以人们又叫它“美容果”!草莓又叫洋莓,原产于南美洲,它喜欢温暖的气候,不耐寒冷。春末夏初的时候是草莓丰收的日子。这时候,草莓园里是一片果实累累,叶绿果红。
第一次吃草莓,是我和妈妈一起上街去买的。在回家的路上,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纸袋,那鲜红的果肉直让我垂涎欲滴。突然,我发现有许多黑糊糊的东西粘在草莓上,我用了很多办法也没能够把那些小东西弄下来。最后,我叫来了妈妈帮助我,妈妈听了后,哈哈大笑说:“那些小黑点是草莓的种子啊!”我听了这才恍然大悟。
瞧!这就是我最喜欢吃的水果了——草莓!
在商店里,我看见过各种各样的三明治,也吃过很多。我想;我吃的三明治都是商店买来的,那何不自己做一个呢!
说做就做是我的脾气,于是我到超市进行了一次集体大采购,我买的东西有:切片面包,火腿肠,鸡蛋和番茄酱。准备回家制作。
回到家,我走进厨房,按照说明书开始做了起来。首先,我拿来火腿肠并把它切成了一片一片的,只要切6到8片就可以了,在把切好的火腿肠放到盘子里备用。接着就是煎鸡蛋的过程了,这可是一个重要的工序,煎的时间长了鸡蛋就会糊,煎的时间短了又会不脆。我在锅里倒了一点油,把火打开,等油热了把鸡蛋打进锅里,只听到“哧”的一声,鸡蛋下锅了,我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虚惊一场啊。我正想把鸡蛋翻过来,我却停住了,生怕油贱起来。这时妈妈说;“佳佳你不用怕,你只要轻轻的把鸡蛋翻过来就好了。”我按照妈妈说的做,顺利的把鸡蛋翻了个面。过了一会儿在妈妈的帮助下我把鸡蛋煎好了,然后又用剩余的油来炒香肠,这样才能把香肠煎的更香。最后我就要开始平装三明治了,先把两片切片面包涂上番茄酱,然后把准备好的鸡蛋和相场夹在两片面包的中间,最后组合好的三明治放进微波炉烤1 分钟,一个完整的爱心三明治就完成了。
吃着我自己做的三明治就是不一样的,因为这是我的劳动果实,以后我做给我的同学和老师吃,一起来分享劳动的成果。
我最喜欢吃草莓了,它又香又甜,长得好像一位亭亭玉立的小姑娘。每当我肚子里的小馋虫在呼唤草莓时,我就会问妈妈要10元钱,飞奔向卖草莓的小摊子,跟它来一场甜蜜的约会。
这不,刚吃完中饭的我,馋虫又催促我了。妈妈没办法,只好应允了。来到商店门口,门前已是一条“长龙”。周围站满了贪吃的人们,人们搓着手,眼中射出贪婪的目光,见到草莓,我也垂涎三尺。
终于,“草莓”不负有心人,我买到了仅剩的一盒草莓。
我看着这红通通、水灵灵的“小姑娘,”怎么也不忍心下嘴,但我禁不住甜蜜的.诱惑,还是拣起一个又大又红的“小胖子”,一口把它给吞了下去。草莓的味道在我舌尖上弥漫开来,舌尖的味蕾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再来一颗!”真好吃!草莓在我的舌尖上跳着欢乐的华尔兹,我整个人也随之摇摆起来,在甜蜜的约会中沉醉了。我捏住它的“头”,再将“头”拔去,我又吃了一个,我就这么和“草莓小姐”一直约会到它不再“理”我为止。
我越来越爱吃草莓,瞧!馋虫又饿了!
在我爱吃的.水果中,草莓是我的最爱,现在正是草莓成熟的时节,我每天都可以大饱口福啰!
草莓小姐戴着一顶小巧可爱的绿色太阳帽,身穿一件大红袍,红袍上镶满了无数颗珍珠,活像个新娘。她们的体形大多数像陀螺,也有的像山峰,还有少数可能是营养过剩,长成了双胞胎。
新鲜的草莓看上去娇艳欲滴,闻起来香气扑鼻,吃起来柔软多汁,轻轻咬一口,哇!酸甜的果汁就会流出来,一直流到我的心里,真是无比清爽。吃过草莓的小朋友有没有注意过,草莓褪去大红袍,就会露出粉色的皮肤,再往里面,就会变得洁白无暇,看着,就让人垂涎三尺了。
草莓不但长得可爱,味道可口,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对人身体很有益处,有水果皇后的美称。所以我很喜欢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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