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浒传》这么一本讲述江湖好汉、手足情义的书中,正义、武艺高强的女性便成了稀物。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女汉子”仅仅只有三位而已。而我认为真正能配得上“女汉子”这一称号的只有“母夜叉”孙二娘。
梁山好汉中的三位女将可以说结局都并不怎么好。扈三娘红颜薄命,她要忍着***父、***夫之仇,被宋江乱点鸳鸯谱,使其行尸走肉般活着,她的心早已死去。顾大嫂虽然最后走上了经商之路,但施老并未交代她的生死命运,而且在梁山泊默默无闻的淡笔调描写也暗示了她并不出彩的一生。三女中我最欣赏的是孙二娘,在征方腊时的混乱***戮天堂中不慎被杜微的.飞刀取其首级,令不少读者扼腕叹息。可我认为她的命运比扈三娘的“心死”和顾大嫂的“死不了”要强。至少,她是死在了自己选择的征战***戳的道路上。她地壮星替阎王老儿收了这么多的性命,终究还是要“偿还”的吧。
为什么说孙二娘是三女中我最欣赏的一个呢?因为她不会隐忍!虽然一时的隐忍不能算坏事,说不定还能使其大获成功,但一旦隐忍成一种习惯、一种性格,那么这个人会是失败的,譬如逆来顺受的林冲。孙二娘说话做事从来都是一吐为快、干脆利落。太直爽的性格也会有很大的缺点,譬如做事鲁莽的李逵。但孙二娘的性格当中不失精明,而正是这一点精明让她不失谨慎。可惜的是,在长期***戮之中,她丢失了理性与谨慎,失去了谨慎,她就只是一台***人的机器,变得毫无女性之长。而再勇猛也猛不过男人,这时她就要被阎王老儿或说是施老给召回了。
如果说不隐忍、谨慎是她的本性使然,那她的一身义气就给她的个性魅力锦上添花了,即有“男子汉气概”,又不失“女人味”。她和张青因为拜把子兄弟武松的一句话就放弃祖辈家业,落草去了,真是干净利落,这一点也是我欣赏她的原因之一。她行事果断,从不犹豫不决,更不会被各种利益所左右,这是我十分佩服却做不到的地方。而“义气”是什么?义气很概念、很缥缈,很难用语言解释清楚,可是从孙二娘的实际例子就能感受到所谓“义气”的存在:其他好汉上梁山可以用四个字形容——“逼上梁山”,而孙二娘、张青夫妇却是“自上梁山”,是心甘情愿的。当时的武松也从没逼他俩一定要上山为寇,就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孙二娘自然是当机立断选择了前者。这种义气,即使作者不点明,相信读者心中一定也感受到了吧。
试着比较一下孙二娘和潘金莲,她们同为行者武松的嫂嫂(一位亲哥哥,一位结拜),两女年纪也相仿,也都有不逊常人的姿色。可两人的作为可以说是云泥之别了。如果说潘金莲是小家碧玉,那孙二娘就是大家闺秀。孙二娘的父亲是江湖老前辈,自
幼将她当作男儿来养,并没有像世俗家庭一样把女子锁进深闺,在那种年代培养出了一位女中豪杰。而潘金莲的父亲也不知为何把金莲指嫁给了武大郎。从某种意义上说,潘金莲从一出场就注定是一个悲剧。孙二娘性格泼辣,讲义气,注重的是精神;而潘金莲与之相反,注重的则是物质。如果潘金莲也像孙二娘一样懂义气为何、精神为何,那也就不会有之后的一系列事故,并成为女性耻辱的代名词了。
先不说孙二娘武艺过人,就她那做的人肉包子配上她那清脆又豪放不羁的话语足以让她成为经典。孙二娘嗜***成性,做人肉包子也只是小试牛刀,在沙场上才有她真正的用武之地。在梁山泊上,孙二娘夫妇二人在西山开着酒店迎宾打探消息,日子过得也十分惬意。然而,宋江招安后,好汉们被迫奔赴沙场,化身***戮机器,也满足了孙二娘的***人***。在战场上,孙二娘的人物个性得到了最大的张扬,但是如烟花般很快由灿烂归为死寂,地壮星陨落了……
孙二娘出现的回目远远不足宋江等人,但给世人的印象却很深。江湖上人称“母夜叉”,也就成了她独特的标识。“夜叉”其实在佛教中是一种能吃人的恶魔。一位女子就像能吃人的恶魔一般,在那个动荡的时代着实很有威慑力,光是名号就这么威风的一个女人在为人处事方面自然是“霸气”的代名词啊!她宛若一株带着尖刺的血色玫瑰,别样的魅力更使整个人物的形象深入人心了。
我最敬佩的人是我的妈妈。正是她那种关心家人的精神让我敬佩的。
每当夜深人静人们还在睡觉的时候,妈妈早早就起床了,她去送报纸。挨家挨户,走街串巷,爬楼层,眯笑脸。当她回来时已是满头大汗,冬天也不例外。“七点了,快起来。”妈妈边叫我边为我做吃的边放好英语磁带。大约半小时后,她骑自行车送我上学。在路上,她让我在她背上用力写一些不熟悉的生字或单词,写轻了她判断不出对错。回去还有一堆锅碗,脏衣服等着她。还有去银行搞卫生的工作。妈妈都处理得井井有条。
特别是外婆生病住院的那几天,可把她忙坏了:不光送报,送我,洗衣,拖银行地,中午接我送我,还要做饭给阿婆送去。阿婆是治眼病,双眼被蒙住,都是妈妈侍候她生活。下午放学还来接我。又是拖地,监督写作业,做饭。
她边做边听音乐。然后给阿婆送去。有时表哥还等着妈妈来辅导呢。噢,我妈在中午送我上学后会美美地睡上一觉。
妈妈我爱您,我敬佩您。
我最敬佩的人不是资产数百亿的马云,不是家喻户晓的苹果手机公司的乔布斯,不是石油大王哈默,也不是创造微软公司的比尔·盖茨,而是我的“书虫”哥哥,因为他有热爱看书、专心致志的好品质。
我的哥哥很高,个子长到了一米八,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给人一看就感觉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出口成章的“香肠”嘴,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他那黝黑发亮的皮肤了,黑到什么程度呢,就像是在碳堆里打了几十个滚儿,又像是刚洗了个墨水澡。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放在他身上真是一点儿也不为过,读书好像是他的必修课。每当我去外婆家吃饭的时候,总是看见哥哥拿着一本砖头般厚的大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一会儿捧腹大笑,活像个财神;一会儿神情严肃,好像在国旗台上宣读誓言;一会儿眉头紧锁,好像吃了生姜一样辣,完全沉浸在书中丰富多彩的世界里。他好像一只书虫,兴高采烈地啃着书本;又像一条鱼儿,在书的海洋中畅游;还像一只鸟儿,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自由翱翔。
我说:“哥哥,我们去玩吧!”没想到他头也不抬一下,理也不理我,好像和他无关。我将声音提高了三倍,喊:“哥哥,走吧,我们去玩吧!”他仍然纹丝不动,好像一个木头人,坐在那里稳如泰山。我心中的小火苗终于变成了熊熊大火,使出自己的***手锏:狮吼功。“哥哥——我们去玩吧——!”突然,哥哥像弹簧一样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左手拿着书,喘着粗气,右手拍着胸脯说:“林博洋,你以后可不要那么‘河东狮吼’了,会吓死人的。”我心里嘀咕着:是你自己千呼不应,还怪我‘狮吼’呢!什么书那么好看啊!我走过去拿起书一看,差点儿没晕过去,竟是《物理和化学》。
这就是我的哥哥,一个拥有热爱读书、专心致志好品质的哥哥,怎么样,你喜欢他吗?
在社会中,有许许多多人坚持在岗位上默默地为我们服务着,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敬佩的人。我敬佩的有老师、警察、医生……但是我最敬佩的还是那辛勤劳动的清洁工。
清洁工有着一种勤劳的精神:天刚破晓,当淡青色的天空还镶着几颗稀落的残星时,他们便起床,手握最简单的工具——扫帚,在大街上的各个角落忙碌开了。是给我们的家园带来一份干净,一分美丽。
记得有一次,那是一个炙热的夏天,火红的太阳炙烤着大地,人们都快中暑了!小狗趴在地上伸出长长的舌头喘着粗气,好像在说真热啊!知了趴在树上有气无力的在说好热呀!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左手拿着迷你电风扇,右手拿着雪糕,一边吃一边吹风扇,但还是热得受不了。这时,我前面的路上有一位清洁工阿姨,她正在扫马路,天这么热,这位阿姨还在扫马路,要是我早就回家吹空调去了!我走过去问阿姨:“你怎么这么热还打扫卫生呢,怎么不回家呢?”“这是我的工作呀,我应该勤勤恳恳的做好我应该做的工作。这里这么脏,能不扫吗?”阿姨说。我又问:“阿姨,那你可以像其它的清洁工阿姨一样啊!到阴凉的地方去扫啊!”阿姨告诉我:“只要是自己的工作,无论多么艰难,多么辛苦,也一定要全力做好!”后来我边走边想,这位阿姨是为了我们创造美好城市环境才这样坚持工作的!
清洁工是千万劳动者的缩影,他们为社会默默的奉献自己,他们用劳动的双手创造了美好的生活。
我最敬佩的人是我的奶奶,因为她最、乐观。
几个月前,奶奶的右腿红肿化脓,伯伯和爸爸带着奶奶辗转了多家医院,查出了骨髓炎,并且很严重,医生一致建议,唯一的方法只有——截肢。什么是截肢,就是把腿锯掉!伯伯和爸爸手足无措,奶奶沉思了一会,忍着眼泪说:”听医生的,截肢吧,以后还能装假肢呢,一样可以行走“。我很难,奶奶在做这决定时,要有多么大的勇气。
手术完成的很成功。因为我要上学,没有办法陪在奶奶的身边,那几天,我的脑海里都是奶奶的影子,恨不得上飞到奶奶身边,陪伴她,安慰她。周末到了,坐在去医院的车上,我的心里想的都是安慰奶奶的话,想了一遍又一遍,改了一次又一次。
到了医院,我直奔奶奶的病房,还没到病房门口,忽然听到一阵欢快的笑声,我放慢了脚步,咦!好像有奶奶的笑声。我轻轻的推开病房的门,只见好几位阿姨和老奶奶围坐在奶奶的床边,她们谈笑风生。看见身体虚弱的奶奶,我强忍着,一路上想好的安慰奶奶的话竟然一句都说不出来。奶奶偷偷的用毯子遮住截肢的右腿,转过身向她的病友介绍起我:“这是我的孙女——孙雨喧,年年大班长、三好生,写字画画都很漂亮……”奶奶的病友告诉我:“奶奶现在都快成为骨科病房的快乐了,因为奶奶非常勇敢、乐观,从来都没有叫过一声痛,还鼓励我们勇敢的和病魔作斗争,刚才还和我们说笑话呢。”
奶奶抚摸着我的头,笑了笑,问我的学习情况,我轻轻的掀起奶奶腿上的毯子,看着空荡荡的右腿,我再也忍不住自己的眼泪了,“疼吗?”“有一点,不过奶奶忍得住。”看到奶奶这么勇敢、乐观,我不由得对奶奶充满了敬意。
奶奶,您是如此的坚强,我要向您保证,在今后的学习中,即使遇到再大的困难,我也要坚强,努力克服。奶奶,您是我最值得敬佩的人!
哥哥有着一张明星脸。他的眼睛是单眼皮的,跟周杰伦的小眼睛有几分神似。鼻子挺挺的,与潘玮柏的高鼻梁几乎一摸一样。嘴巴大一分则不好看,小一分则是樱桃小嘴,他的嘴巴不大不小,嘴唇薄薄的,言承旭的嘴巴跟哥哥的可像呢!哥哥的皮肤跟《原来是美男》中的张根锡一模一样,白白的。哥哥的身材可是好到无话可说。仅仅十三岁的他已经有一米七六的个子了,这使哥哥班里有许多女生都写情书给哥哥。
哥哥的房间里贴满了明星的海拔,有蔡依林、angelababy、飞轮海。我第一次进他房间时可惊呆了。他还说:“要不是妈妈不同意,客厅早就变成明星的海洋了。”哥哥还毫不吝啬展示着他的收藏。那里有无数张歌手专辑,无数张电影碟片,无数本娱乐杂志,无数张演唱会全记录的光盘。他最珍贵的收藏就是武艺的签名专辑了,那可是他寒假里去杭州快乐男声签唱会排二个小时的队排到的。要是问他看过几场演唱会,他会炫耀地说:“十个手指也数不完。”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追星族,我在心里感慨到。
早前,哥哥心中的'偶像是迈克尔·杰克逊。我不得不说,哥哥是块当明星的料。他在家里看迈克的MV,不知不觉就学会了太空步。看迈克的四十五度倾斜,不知不觉练会了六十度倾斜。在迈克去世的那天,他还流下了很少在他脸上显现的眼泪。他说:“自己以后一定要赚很多钱,买下迈克的维也纳梦幻庄园。”迈克在去世不久后,哥哥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亚洲舞后蔡依林。哥哥又开始学蔡依林的舞。他先学《日不落》、《特务J》、《花蝴蝶》,尝试了这些舞后,他觉得这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但在学《舞娘》时,小菜一碟就变成了难上加难,哥哥怎么都学不会,无奈之下只能放弃。但他又特别爱面子,问他为什么放弃,他只会无奈地答一句:“我这么高的个子,怎么适合跳那么娘的舞呢?”过了些日子,哥哥心中的偶像又从蔡依林转变到了贾斯汀·比伯。这次,哥哥不练舞蹈,练他的歌。《BABY》是比伯的成名曲,哥哥就先练比伯的这首歌。前面部分对于英语还不错的哥哥来说已经有了一些难度,但还能克服,后面的RAP,可就难倒了哥哥。最后,哥哥还是克服不了语言的障碍。现在,他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万人迷周杰伦。周杰伦的歌和舞,哥哥掌握得如鱼得水。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不久之后,这个追星族哥哥一定会再次换偶像的,我真期待哥哥的下一个偶像。
我想对哥哥说:“追星不是一件坏事,可耽误了学习可不好。”但哥哥不需要这样的话语提醒,他的成绩一直是班里数一数二的。希望哥哥能成为下一代新生偶像。
《水浒》中有这样一个人物,他敢说敢做,有情有义,浑身黑,两眼红,猜猜他是谁?没错,他就是李逵。他闯过不少祸,惹过许多麻烦,还有些没头没脑、毛毛躁躁地把娘给弄没了,但他的心却是梁山伯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最单纯的,仅凭这一点,我都不禁要为他鼓掌。
大家还记得他第一次出现在书中的情形吗?“这黑汉子是谁?”“莫不是山东及时雨黑宋江?”那时的他,完全就像一个不识体面的孩子,冲着他的义士哥哥叫黑汉子,还口无遮拦的直呼其名,这看似很不懂礼节,其实也不正是那份童言无忌吗!从最初便好像已经奠定了基础,他只拜宋公明,只服宋公明,正如他自己说的:“生时伏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个小鬼!”都说宋江有义气,李逵不也是一个肝胆相照的好兄弟吗?
“武松打虎”一直是大家津津乐道的故事,其实李逵也不比他差。“黑旋风沂岭***四虎”,一读这标题,想必大家已经感受到了那磅礴的气势了吧。那舞动的朴刀仅仅是威猛吗?他使尽“平生气力”,这里面有多少后悔和苦痛啊!他掘土将母亲埋葬时大哭了一场,他的眼睛在流泪,心也在淌血啊!武松是醉后打虎,这说明酒的确能使人徒增信心,可它只是蒙蔽了人的意识;只有李逵与他娘之间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才是真实、汹涌的。读至这里,我的心也仿佛在同他一起呐喊与流泪。
“李逵抢将入去,提起斧头,便望罗真人脑门上劈将下来,砍到在云床上。李逵再仔细看时,连那道冠儿劈作两半,一颗头直砍到项下。”这便是让我印象极深的“李逵斧劈罗真人”。在很多同学看来,这段中李逵的性子可以说是鲁莽到了极点,但在我眼中,这些也都在情理之中。是李逵个人的过失,让柴进失陷高唐州,他心无城府,只是单纯的想请回公孙胜救出柴进,也正因为如此,他把敬重之人的性命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为此甚至可以不择手段,可在这同时,他就完全不把其他人乃至自己的生命放在眼里了。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可爱又可恨的人物啊!
“负荆请罪”在李逵身上也上演过一回。军令状在上,他倒也丝毫不害怕,听了燕青劝告,负着荆杖就在忠义堂上请罪。看到这里时,我却是忍俊不禁。即使是粗大的李逵,也会有害羞的一面,在众人面前,“只见黑旋风脱得赤条条地,背上负着一把荆杖,跪在堂前,低着头,口里不做一声。”真叫人哭笑不得啊!
鲁莽行事也罢,直率天真也罢,相信黑旋风李逵这颗天***星在璀璨的天空中将永远散发出独特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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