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我为你骄傲,你太聪明了,你能在几百个人的当中取得第一名,而且你还可以做出很难的题目,你比第二名的分数还要多几十分。
你在课堂上能专心听讲,别人都不会的题目,你都可以做出来,老师提问题的时候,你总是第一个回答,当别人问你的时候,你还会耐心的、详细的给别人讲解。
你虽然成绩比较好,但是你从不骄傲自满还是会去努力的学习,仔细听老师讲课。严格要求自己,无时无刻不在学习,从不向苦难低头,遇到困难你总是第一个冲向前把困难解决。当你遇到自己也不会解的题的时候,你会千方百计的要去解决。遇到简单的题的时候,你总是会在那思考能写出多少种解题的方法。
当你有错误的时候,你会及时的发现错误并把它改正,再也不会犯这种错误了。
哥哥,你真是太厉害了,我真为你骄傲啊!
在我小学六年级生活中,有一个乐于助人的叔叔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那就是我对门的叔叔。他平时不爱说话,斯斯文文,却出了好几本书,我爸爸经常要我向叔叔学习。
叔叔业余时间喜欢种花,经常教我有关花的知识。有时送我们花肥、花苗,有时借几本有关花的书给我看。我后来才知道,这些都是他花钱买的。
以前,我们楼下的车经常乱停乱放,特别是外来车辆,就是看门的伯伯也无能为力。对门的叔叔看见了,便在楼下的柱子上写了几个大字,要求大家按各自车位停放,使车辆秩序好了一些。有一段时间,外来的客人经常走错楼层按错门铃。叔叔得知后,在每家门口各写上了门牌号。我们楼梯装了个防盗们,因为是对讲门铃,需要电源。要从谁家接呢?都没人说话。看大家没说话,叔叔就说:“从我家的电表接吧。”虽然电费由住户分摊,但叔叔的行动还是感动了大家。
我家对门的叔叔那乐于助人的高尚品质,让我敬佩不已。我为他是我的邻居而感到自豪!
我的爷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勤劳的他经常穿梭于田间,与庄稼为伴,与土地为友。即使现在房屋已经拆迁,家中已无一分地,但爷爷仍对种田津津乐道、回味无穷。
爷爷一辈子都爱种田,每年他收的粮食都是最多最好的,四周邻居都啧啧赞叹,投来羡慕的眼神。所以每年到了年底,爷爷的脸上总是笑开了花。
可要想种好田也不容易。记得那一年,田里闹虫害。爷爷每天起早贪黑往田里跑,连饭也顾不上吃,心里就只有他那几亩宝贝田。没有几天,爷爷就瘦了一圈,脸上的皱纹也越来越明显了。半个月过去了,田里的庄稼总算保住了,翠绿的叶子向爷爷绽开了笑脸,爷爷也在田里开怀地笑了。夕阳的余晖照在他脸上,照出一脸的沧桑,也照出一脸的满足。
还有一次,几个民工盯上了我家田里的蔬菜,每天晚上趁着田里没有人就来“收菜”。第二天一大早,爷爷风风火火地赶到田里,看到被毁坏的菜地,心里真是郁闷。中午他连饭也不吃了,坐在田里抽闷烟。有天晚上刚吃完晚饭,爷爷就宣布了一个决定:他要每天晚上去守着田,不让那帮民工有机可乘!说完爷爷转身就往田里跑,谁也拦不住。盯了几天,“收菜”的人是不来了,可爷爷却又瘦了,差点病倒。
爷爷做了一辈子的农民,他不认为当个农民丢脸,反而觉得靠劳动吃饭,光荣!爷爷,我真为你骄傲!
“沙沙沙……”看着窗外细如牛毛般的春雨,我的\'思绪不觉回到那一天,想到了那个人
那天,天下着雨,一些同学看着窗外的雨眉头紧锁。中午还艳阳高照,谁也没想到下午由晴阴,放学竟下起雨来。可是,我却因祸得福般庆幸前几天把雨衣忘在了学校没带回家,丢三落四的习惯还帮了我大忙。
“丁铃铃”放学了,我披起雨衣就往外冲,我在密密的细雨中走着。啊!那不是我们班的李期吗!她是我们班离家最远的同学,这样密集的细雨回到家衣服肯定会全都湿透的。嗯,对了,干脆我把雨衣借给她吧!可我是男生啊?借给她万一被几个爱胡说八道的人知道了我该怎么办?这样肯定会招来很多流言蜚语!还是算了?还是……正在这犹豫不决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声音在后方说:“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何必为难!”听了这意味深长的话,我没有多想,飞快赶上李其,把雨衣塞到她手中说:“你家太远了,把雨衣给你用吧。”“那你怎么办?”李其腼腆地说。“我家就在前面不远处,一会儿就到了。”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我把雨衣塞到他手里迅速离开了。
等我回过头来寻找刚才提醒我的人,那人的身影正好走过街道的角处,一眼不见了。我迅速朝前追去,想要弄清楚这个人是谁!追到街道的角处,我蓦然发现,竟然是“他”——我的“仇人”张浩明!我惊呆了,因为一次矛盾我在学校很久没有和他说过话了,他居然不计前嫌,主动与我说话。
张浩明也没有带伞,过街道的角处,他正在一个店铺门前躲雨,他看到我惊鄂的样子又主动发话了:“谢谢你帮助同学,我们以前的矛盾你也别计较了,大家都是好同学。”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因为我明白,我跟张浩明以前的“矛盾”其实是我不对,只是碍于面子一直没有勇气承认自己的错误,反而还与同学“记仇”,今天张浩明的做法真使我无地自容。
这一生,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在角处遇到的他。从此以后,我跟同学和朋友关系都处理相当好;这也是我人生的折点。
“叮铃铃——”清脆悦耳的下课铃响了起来,这是一首交响乐,那么动听。那时,我上三年级,倪凯弘刚转到我们班,虽然对他的调皮早有耳闻,而我却不以为然。数学老师迈着轻盈的步伐走进教室。杨老师捏起一根粉笔,在黑板上写出两道乘法题。倪凯弘就趁老师背身写题的空隙,站起身来,光明正大地做着小动作,使同学们都捂着嘴巴偷笑。
“哇!好大胆啊。”我不得不惊叹,总算见识到他传闻已久的调皮了。看看他的同桌,乖乖地坐在那儿,专心致志地望着黑板,与心不在焉的他真是天壤之别。之后老师请两位同学上去讲台做题,杨老师则在一边指正、讲解:“大家看,五五二 十五,往十位进二,对。”边说边打了一个红勾。这时一声响亮的“错”平地而起。“谁说的.?”杨老师要抓住捣乱分子
倪凯弘霍地站起来:“老师,您不是教我们四舍五入吗?那个二不够五,要舍去,不能进到十位。”声音洪亮,掷地有声。同学们早已捧腹大笑,连转动的电风扇仿佛也笑得转得飞快。
杨老师却没有那么好的心情,火冒三丈地问:“那这个二去那儿?”“死了。”倪凯弘面不改色心不跳,自信满满地回答。阳光也忍不住笑意,晒得更加猛烈了。杨老师的头发都竖了起来,但显然不是因为高兴。“你给我站到后面去。”杨老师怒不可遏。倪凯弘却没事儿人一样:“好,我会乖乖地在后面好好听课的。”杨老师被气得说不出话来了。我不禁自言自语:“倪凯弘,你的调皮给我们这堂课带来了欢乐哦。”
下课后,同学们议论纷纷:“没想到倪凯弘这么调皮呀。”倪凯弘啊倪凯弘,你什么时候能把“调皮大王”这顶帽子摘掉呢?
冯立一直保持着这样一个习惯,每读完100本书,就要写一篇总结性的文章,从一个主题入手,或谈谈读书所得,或谈谈阅读技巧,最后还要为这100本书评选出一个前10名的最佳榜单。已是历史系博士二年级的他已经完成了第17个100本读书计划,仔细算一下,相当于一年读200多本书,平均三天读两本。这样的速度,恐怕绝大多数人都是望尘莫及的,更别提长期的坚持了。
在想象中,这样一个读书大神不仅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还有可能有些“呆气”。然而在咖啡馆见面时,他与所有普通的清华同学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有些胖,笑眯眯的,若非要说有什么不同,大概是他身上有一种少见的自信,有点像老北京的侃爷,仿佛见惯一切随时都能说个不停。他几乎可以轻快流畅地回答所有抛出的问题,对人名非常敏感,对读书时间和数量有着精准的记忆,对陌生人的好奇也早有准备,唯独在提及女朋友的时候才从一个分享会的模式中走出来。“我和我女朋友就是在甘阳老师办的一个学术夏令营上认识的”,这是他第一次露出腼腆而放松的笑容,提醒着大家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生。
谈及读书的缘起,也似乎有些普通。只是觉得大学过了一年有些荒废,想看看能读多少书,冯立很轻松地说,没想到大四上学期就提前完成了三年读完300本书的目标,一读就停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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