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了小学时代,让我跨进中学大门。这让我又一次鼓起信心面对……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我早早的起床了,窗外那喧闹的喇叭声犹如喜鹊叫喳喳,我知道这将是一个好的一天。
到了教室,我坐到自己的位置上,等待着老师的到来。老师终于来了,我打开书本,准备着上新课。老师却说:“同学们,今天我们选班干部,想好的同学请下午到我的办公室告诉我。”我心想,假如我当上了班长,即可以锻炼我自己的办事能力,也可以督促我的学习。
中午,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觉得只要有这份勇气向老师说,也是我的一种进步,于是,我拿出手机,发了短信给老师:“老师,我想当班长!”我犹豫了一下,到底发还是不发,但我还是鼓起勇气,向老师发送了自己的真实想法。
下午,老师来了,我知道老师是要宣布选班干部的结果,但我做好了心理准备,不管老师选不选我,这也是对我勇气的一种考验;选上了说明老师相信我;没选上,也说明了我是一个有勇气的人!
老师宣布:班长——(我觉得这一秒好长、好长)吴-忆-莲同学。
激动的泪水在我眼里徘徊,心里却是说不出的一种喜悦……
其实,一个人的成功与否是在于那几秒钟做出的决定,如果你有了这份勇气可能对你终生受益,如果你就在那几秒没有这份勇气,可能你这一生也不会成功!
我的梦想是当一名舞蹈家,站在舞台上跳出优美的舞步,是多么美好啊!
每当我看到那些舞者在舞台上跳出优美的步伐,展示他们熟练的基本功,是多美好啊!有时我在想:要是我能像他们一样,在舞台上跳舞,跳到精彩的地方,台下的观众还会给你掌声来鼓励你,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虽然我知道,那一些精美的舞蹈是要付出汗水的,那一些熟练的基本功时要经过磨难的。但我不管经过多少次磨难,我都不会放弃的,因为站在舞台上去表演是我的梦想。
假如我是语文老师,面对台下无数双渴求知识的眼睛,我会说:“让我们为共同的目标努力!
我首先要在课堂教学上下工夫,使学生上好每一堂课。我要让学生跨上想象的骏马,在知识的跑道上赛跑,让他们带着问题去思考。让他们质疑问难,谁的见解有新意,我就带头为他鼓掌。我还会让学生找不会说话的“老师”字典帮忙,使他们养成课前预习的好习惯。
最使学生头疼的问题就是写作文。有的同学一碰到写作文就抓耳挠腮、绞尽脑汁,总是不得要领。假如我是语文老师,就要改革作文教学。写作文离不开生活。我要带学生去广阔的天地。春天,我会带他们去春游、采野花;夏天,我会带他学习方法们去游泳;秋天,我会带他们去看落叶,低垂的麦穗;冬天,我会带他们欣赏雪景,堆雪人,打雪仗。课间,我会和学生谈心、做游戏,亲如朋友。
我要让学生和书交朋友,热爱书,使他们懂得“爱书吧,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我每天会少布置作业,保证学生的阅读时间。
假如我是语文老师,我会做得让每个家长满意。
小时候,奶奶常在大榕树下对我说:"上小学后,一定要好好学习,成为少先队员,长大为祖国效力."当时,天真的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上小学后,多少次,我曾在明朗的夜空下,喃喃地祈祷着早日能成为少先队员.多少次,我曾思考为什么奶奶要我成为少先队组织中的一员?后来,我在上学的路上,看到了一位少先队员大哥哥正在劝说两位争吵得不可开交的小弟弟.她身上那快红布在阳光的照耀下特别迷人.从那刻起,我便下定决心,也要戴上它.读三年级时,大姐姐们为我戴上了红布,这也许是我们的缘分,是我们相识的开始吧!那瞬间,我知道了它有一个神圣的名字-红领巾.
自从戴上它后,我便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了.每天早晨,我戴着它一起上学,微风拂过,鲜艳的红领巾随风飘扬,它像明亮的路灯指引着我走向成功的那端.记得有一次,打扫卫生时,我负责捡地上细小的灰尘,正当我捡起小纸屑时,看见远处有团黏糊糊的东西.仔细一看,原来是有人随地乱吐口香糖,时间久了,口香糖便粘在地面上了.看到这种令人作呕的口香糖,我转过头不理睬.突然,我看见胸前的红领巾似乎显得格外得暗淡,我不禁自言自语道;"我不能这么轻易地放弃."我便回头,鼓足了勇气,捡起口香糖,虽说令人看不下去,但身为少先队员的我必须这么做.突然,红领巾又重新发出耀眼的光芒.
红领巾,多么有诗意的名字,它是昂首高吭的雄鸡-唤醒心灵的冷漠,给大地带
如果我有一对翅膀,我会想象像鸟一样自由飞翔。我会飞过绿草,飞过高楼大厦,飞入美丽的森林和小鸟一起快乐的街舞,快乐的生活..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飞到的世界观点的屋顶。看看一望无际的海鸥;看到驰骋在草原上的马;水稻显而易见的;看世界到底有多美!
假如我有一双翅膀,我想变成一个善良的天使,帮助有困难问题的人,让他们都感受到我们温暖学生就在自己身边。
亲情源于血缘,血缘凝就亲情。人世间,依赖血缘纽带,常常演绎出一个个可歌可泣亦喜亦悲的亲情故事。
在某尘土飞扬的建筑工地上,一批新的建筑物将奠基而起,然而还有一间破旧的小屋孤立地支撑在那里。在一般人眼里,或许认为这是难以拔掉的“钉子户”。可是有谁知道,这“钉子户”的背后却有一段悲凉的故事:户主是一对老夫妻,他们唯一的儿子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弱智儿,经常离家出走,十天半月回来一趟。可是这一次却外出了两个多月没有回来了,老两口心急如焚,进退两难。不迁吧,又影响工地的建设进度,迁吧,又担心傻儿子回家找不着爹娘。最后,破屋还是动迁了。从此以后,在这建筑工地的东头和西头各伫立一个老人,伴随着隆隆的机器声,踮着脚尖期盼那久未归来的傻儿子,任凭尘土扑面,风吹雨淋。
某城市大地震后,人们清理废墟时惊异地发现,不少婴幼儿还活着――在母亲弓着的血肉之躯下活着;一位年愈半百的母亲,在儿子患尿毒症急需一颗肾脏时,毅然请求医师取出她的一颗肾脏……
这就是亲情,这就是人世间至善至美的亲情。她在那牵肠挂肚的惦记中,在那圣洁无私的呵护中,在那无怨无悔的奉献中。拥有这样的亲情,会使我们风雨人生变得风光怡人,使多舛的世界充满温馨。
亲情,与生俱有,源于血缘,但又不囿于血缘。岁月的洗礼,会显现亲情的浓淡;物欲的考验,会证明亲情的真假。
最真挚的亲情不因远离而疏远,不因久别而淡漠,离久越远,亲情弥足珍贵。
当物欲占据心灵时,亲情也会被物欲玷污和践踏。
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她叫“亲情”。每个人一生下来就自然拥有而习以为常,有时,我们在不经意中就失落了这与生俱有的宝贵财富。拥有亲情的人生是完美的,没有亲情的人生是残缺的,而拥有亲情却不珍爱的人生是遗憾的人生,更是可悲的人生。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曾经想做的事,却因为一点点的小原因,或是维持的人脉关系又不敢做的。这些事我回首了一下,每一件都有点后悔,后悔曾经的软弱。这是我人性的缺失,我的个性便是那种随和的,不希望因为一点点的小事,因为我的感受而使惹得对方不开心。我可以说是一个胆怯的人,我也明白了我为什么那么的崇拜胡歌。
我也明白了我为什么那么的崇拜胡歌。我认为是胡歌身上有我身上没有的性格吧?人总是对自己没有的东西,保持的崇拜与期望。日子一天天的过,我也一天天的将感受压在自己的心底,我没有对他表达过我的感受,从来没有。我已疏远了他,已不了解他了,曾经在一起的快乐都成了往事。往事总是那么的不堪回首,我难道注定不是一个洒脱的人吗?在现代的社会,我们的生活质量都在提高,我爱中国,不如说成我爱的是古中国。现在的中国全然没有古时候的一切情感,爱情消失了,友情夹杂了利益,有时候亲情在金钱的利诱下都显得那么的可笑!这是我们想要的吗?这是我们热爱的中国吗?每每想到这些,都有一种生不逢时的感受油然而生。
多么的怀念古时候竹林七贤饮酒赋诗的日子,那是一种快乐,洒脱的快乐,千金不换的快乐。嵇康,我是那么的崇拜你,崇拜你的放荡不羁,渴望你潇洒,为了表达自己的感受,当丢掉了自己性命的那一刻仍旧无悔。我认为我做不到那种无悔,我的愿望很简单,就是当我化作一抔黄土时,不会因自己的小心谨慎而感到悲愤;不会因失去朋友而感到难过;不会因没有童年而伤心。这就足够了,我认为这是每一个有感情的人必有的情感吧?发表自己的感受吧!
拿出勇气难吗?不难!有没有过因为愤怒而去表达自己的感受,勇气就是那时的写照。至于感受,我认为我要勇于发表,我知道了我不发表憋在心中的话,我会更加的难受,我不想做中庸之辈,我不想做他人的前传或是续集!我想做的是我自己,逍遥的自己,洒脱的自己,直言不讳的自己。表达自己的感受是不受年龄的限制,不受人物的限制,不受世俗的限制。我就是我,不是别人我更不需要那种我压抑自己的感受而维持的累人关系,那种关系我受不了。我会努力的完成蜕变,蜕变成我自己,羽化成心中那个完美的王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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