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很旧的蓝色布书包,几乎洗成白色的了。它每天陪着我上学,陪伴我回家,陪伴我做作业,我们在一起渡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它忠实地为我服务,是我亲密的伙伴。
有一次,我把书包当武器和同学们打游击战。我抢起书包向对方砸去,突然书包带子断了,书包飞了出去,掉到沟边,又滚进了水沟里。我把它从沟里拿出来时,只见它满身污泥,污水一滴一滴往下掉。啊!书包哭了!泪珠直往下掉,好像哭丧的脸在说;“我什么地方对不起你?你为什么这样对待我?”尽管它摔的这样惨,可它怀里的书籍、本子、文具一点也没损坏,没有弄脏。我心里又惭愧又悔恨。
我赶快跑回家,把它洗刷的干干净净。在请妈妈把带子缝好。从此,我再也不拿书包当武器了。
好有一次,调皮的妹妹把我的书包藏起来了,我翻箱倒柜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急得我满头大汗,真想哭了。心里不住地唠念:“书包啊书包,你在哪儿呀?你可丢不得呀…”后来,妹妹悄悄地把书包拿出来,我眼睛一亮,一下跑过去,一把包住书包,紧紧地搂在怀里,亲了亲,说:“我的宝贝,你可回来了,可把我急死了…。”一滴热泪悄悄地流到了书包上。
岁月的流逝,冲淡了它原有的颜色;时间的推移,磨损了它的边角。但它忠于职守,保护我的书籍和文具仍痴心依旧无怨无悔……
时间如流水般从我的身边悄悄流过,似乎只是一眨眼工夫,我已经待过十几间不同的教室。这些教室里的面孔也如走马灯似的变换着,教室不同,同学各异,但我的位置却始终是固定的——教室里最后一排。我十几年如一日地和我的同桌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上,聆听着老师的谆谆教导,旁观着同窗的进退浮沉。
幼时无忧,从不觉光阴宝贵。上小学时,我钟情于教室最后一排的位置,原因很简单——离老师远。当时的同桌家里开了个小超市,于是书包里总少不了各种零食。记得那时上课时,他总是两眼直直地盯着老师,双手则偷偷地选取着书包中的各种零食。这哥们儿性格好,带着各种零食一定要与我分享。我们吃到忘情处,便是老师捉拿时。有时老师会故意趁他塞得满嘴鼓胀时,点他回答问题。他那涨红了脸鼓着腮帮子一句话也说不出的尴尬样儿,我至今记忆犹新。我的这位同桌是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大概觉得学个加减乘除能对付账目便足矣,于是其小学毕业后就不再读书,接管了自家的超市,如今整天忙着收钱找钱进货卖货。
随着年龄增长,我步入了初中,也渐渐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的含义。
初中时,我仍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主要是因为身高的原因。同桌是一位帅气的男生,他爱穿一件浅蓝细格的衬衫,袖口轻轻挽起,简洁中略带时尚。他总是穿着九分裤,爱在阳光下甩动他那长长的“秀发”。他左耳上有颗闪闪发光的耳钉,这使他帅气中又增添了一丝不羁的成分。他极有女生缘,可一到上课时,他便不再是那个阳光帅气的“男神”,只见他手臂斜撑着尖而瘦的下巴,眼神忧郁地望着窗外,时不时发出一声轻叹,摇身一变成了“忧郁小王子”。我的这位同桌总认为:时间跑得那么快,跟不上还不如歇歇。其实,时间对谁都是一样的速度,即使追赶不上,也不该放纵自己让自己成为时间的弃儿。对我的劝告,他总是不理不睬或是一口回绝:你不也和我差不多?我一时语塞。从此彼此相安无事,就这样度过了初中。
高中时的我还是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回的同桌“颜值”欠缺,戴着眼镜,满脸的青春痘,头发“雀巢”似的乱。第一眼见到他,他正捧着本书,眉头紧蹙,不时地用笔在书上圈圈画画——看来是个学霸。平时,我沿袭着小学养成的习惯,嚼着零食上课。老师都没说什么,他却在课下讲起了大道理:“首先,坐在最后一排是老师对你的信任;其次,你这样浪费的是自己的上课时间……”我厌烦地打断了他的唠叨,出去晃荡了。他仍在那儿小声地嘟哝:“少年不管,流光如箭,因循不觉韶光换哪。”
月考结束,全线溃败的我寻思着如何躲过这一劫,而同桌却早已收起了骄人的成绩单,继续埋头苦读。我双手托着腮帮子,盯着他出神,他突然抬起头来:“别看了,好好学习吧,你都发呆多长时间了!”我认真地点点头,打开了桌上的书本……
男儿奋发贵趁时,莫待萧萧两鬓丝。我从我的这几位同桌身上悟出了一个道理:只有吝啬地对待时间,时间才会慷慨地对待你。
我有许多漂亮的书包,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妈妈买的那个小书包了。
我的书包是粉红色的,上面有一只可爱的小熊维尼,它有两只小耳朵,一个玲珑的小鼻子,两个水灵灵的大眼睛。全身都是土黄色的,身穿一件红色上衣,手里有一个望远镜,好像在观赏风景哩!维尼熊身边还有两只小蝴蝶,粉红色的翅膀,真是可爱极了!
我的书包功能可大了,它可是我小小的知识宝库,我每天都会把我要看的书放进它的大肚子里,无论多沉它都能挺得住。的大肚子里躺着语文书。数学书。英语书。文具盒……等十一位“家庭成员”还有字典。词典……等工具书,你看,它的肚子很大吧!
我的书包还有很多做用呢!你看,我每天背着它去上学。有一次,课堂作业里有一个字我不会写,好心的书包朋友说:“小主人,我可是你的.知识宝库,你来翻翻我肚子里的书吧!说不定能找到这个字呢!”我翻翻书,终于找到了这个字,我对书包朋友说了声:“谢谢。”
我爱你,粉红色的书包朋友。
我的同桌谢尚煜是一个全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奇葩。
人送外号“谢尚包子”,并不是因为他长得像包子,(相反,他长的像根葱)而是因为他非常喜欢吃包子,因此嘴里长年散发着一股包子味。
一次自习课上,我无聊地翻看着书,突然瞥见谢尚煜在玩他的素描专用橡皮(这是一种可以随便变形的橡皮),他一下子把橡皮掰成两段,不停地捏啊、揉啊……不一会儿一个“饺子”出现在他的手里!
我顿时惊呆了被他的奇葩深深地给折服了。最无语的是他居然露出两颗他的招牌大暴牙,自恋地捧着“饺子”说:“哈哈哈哈,我这是太有才了!”然后兴高采烈地向前后排展示了一下他的“饺子”。看着他的奇葩举动,我不由得脑袋上掉下三根黑线。
不一会儿,谢尚煜同学又拿出他的品德书,在上面潜心创作了起来。三分钟后,我又欣赏到了他的伟大创作——
品德书上本来幸福、正常的一家人,五官被他改得简直和他自己一样奇葩。下一页的一部电影封面上的人物鼻子下出现了两行鼻血,眼睛无语地往上斜着。旁边还配上了一段文字:史上最猥琐的电影……
怎么样?我的同桌够奇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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