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雨疏风骤,桂花已然落了一地,其间还夹杂着几片落叶。我扫着扫着,阵风飘来,更吹落叶无数,缤纷的落叶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绿弧。哎呀!可都还是绿的呀!怎么就落了呢?我随手捡起一片,清晰的纹理显而可见,摸上去有些糙,但依旧翠绿。
我有些讶然一一惯性的思维中,树叶枯落时应该是黄的'呀,可眼前的它似乎拒绝枯黄。
叶落仍未枯。它从録芽长成一片叶子,不知经历多少风雨,才给这个世界送来一片绿色。直到生命的尽头,仍送给世界顽强的绿。到底是什么支撑着它绿到最后呢?也许,它就是海明威笔下,《老人与海》中的那位老人圣地亚哥。我摸着手中的绿叶,心想:它若能说话,我定要问它个究竟。
再次接触到它有点粗糙的表面,我仿佛想到了它碧绿的一生。它忍受了春天的虫蛀;抵挡了夏天的酷热;熬过了秋天“无边落木萧萧下”的哀愁;也承受了冬天“北风卷地白草折”的严寒这一刻,我不禁思绪飞扬。
叶犹如此,何况人乎?两千多年前,判轲受燕国太子所托,前去刺***秦王虽知不可为而为之,留下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虽败犹荣。十六世纪,西班牙现实主义作家塞万提斯,在一次海战中左手致残,后又蒙冤入狱,在多次失业中,写成了《堂吉诃德》,经典不朽。
再次望向手心中的绿叶,我仿佛明白了:“在人生的大道上荆棘丛生,唯有信念和忍耐可以开辟出康庄大道。”又飘来一阵风,吹起了落叶,我的心也被吹起阵阵涟漪。我更喜欢值周了,因为这一片片绿叶带给了我心灵的震撼。
一支蜡烛和一盏白炽灯共同住在主人家的卧室里,为他而服务。
可它们在主人家的待遇却大相径庭。白炽灯总能散发出耀眼的光芒,可以照亮整间房屋,因此,它处处受优待,被主人挂在高高的天花板上,身上的灯罩也总是被擦拭的透亮。而蜡烛其貌不扬,因为有白炽灯的存在,它常年被遗忘在窗台的角落里,身上布满了浮灰。
时间久了,它们就熟悉了。白炽灯高高在上,语气里一直带着骄傲,它其实从心底就看不起蜡烛,呵,快来瞧瞧我那可怜的蜡烛朋友,都在主人家呆了三年了,还没派上过几回用场,真没用。每当主人定期来帮它清洁时,它总这么暗暗想着。而蜡烛倒没有在意这些,还是愉快地和白炽灯谈着窗外的新鲜事。一天,白炽灯终于忍不住,对它冷嘲热讽道我说蜡烛啊,你一天天的啥事也没有,看着我一天天为主人照亮,你不觉得惭愧嘛!蜡烛没搭理它,过了半响,才开口道我既然存在,那就一定有我存在的道理,主人一定会有需要我的时候,我要在这里时刻待命。就算主人需要你,你恐怕也亮不了几个钟头吧,要知道,你燃烧的可是自己的身体啊,恐怕过不了多久,你的小命就没啦蜡烛没再说话,自己默默地想就算燃烧的是自己,可是我却能帮主人照亮啊,这难道不是一件令我感到光荣自豪的事吗?望着那滴滴清澈闪亮的蜡油从身上滴下的感觉,明明是极度快乐的'啊,真希望我也能被主人需要一次
当天晚上,主人家没有任何预兆的停了电,一时间,小孩的哭闹声,大人的惊呼声,还有狗受到惊吓后的叫声响遍了房屋。蜡烛!我还有根蜡烛放在窗台上,它在哪里!听到盼望已久的主人的呼唤,蜡烛立刻兴奋了起来,连棉花灯芯都在微微颤抖。谢天谢地,这蜡烛可帮了大忙了!主人高兴地自言自语道。
此时此刻,蜡烛正笔直的挺在桌子的正中央,集中精力使火苗燃烧地更旺,那明亮的烛火在黑暗中撑起了一个暖黄色的大光圈,它微笑地享受着蔓延至全身的股股暖意,幸福地喃喃自语这才是我一生最有意义的时刻,我的快乐,你们都不懂呀
早就听说了灵谷洞的美丽,事实是否如此?百闻不如一见,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哇,真漂亮!”已经有很多同学发出来啧啧赞叹,可见灵谷洞是多么美啊!这块石头,有点儿像青蛙,那块石头又有点儿像小鸟。五颜六色的灯光映照着这些石头,显得格外绚丽,看得我眼花缭乱。有的石头上有着各种各样、形态各异的图案。什么八仙过海啊,蟠龙花纹等等。我起初认为这些都是人雕刻出来的,但是听导游阿姨说这是几千万年前地壳变动而形成的。“啊!真不可思议!”我情不自禁地赞叹起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观赏灵谷洞之后,我们把野餐布铺在草地上,坐在上面,一边眺望远处的风景,一边吃着美味的食物,真是一举两得。“来来,尝尝我的零食。”“你也来吃一下我的饼干吧。”你听这温暖人心的话语,构成了一篇篇美妙乐章。
我们又踏上了旅程。这一次我们来到了风景如画的.油车水库。当我看见清澈的湖泊上青翠的山峰的时候,就想起了唐代大诗人刘禹锡的《望洞庭》。我忍不住大叫起来:“快看,快看!真是‘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啊!”呵,真有趣,想不到在这儿也能学语文呢!
秋高气爽,丹桂飘香。在这美好的秋天里,让我们一起记住这快乐的秋游之旅吧!
一开始看这个电视剧,只是偶然看到的,首先吸引我的是嘉乐,他只是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却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从人贩子手中逃跑了出来,也让我饶有兴致地看了下去。经历了一系列的故事后(废话少说,进入正题),嘉乐和他的爷爷王有才有一天去超市买东西结账时,有一个疯疯癫癫的女子错把她认成自己的老伴儿,就去了警察局报案,然后这个女子却一直纠缠着王有才,让他带她回家,于是就把她带回了家。可是他的儿媳妇陈薇薇和他的亲家母却数落他:不该管的闲事不要管,如果她是一个小偷,把家里的东西偷走了呢?如果她是一个人贩子,把孩子偷走了呢?立刻把人送回警察局。幸好这时警察局刚好找到了这个女子家人。但刚出警察局就有一个老人被撞在马路上,地上有一滩血,旁边的人有的就在说:上次啊,在马路边,我一个同志救了一个老太太,结果那老太太却讹上了他,幸好那条路有个监控,要不我那同志的'冤屈可就洗不清了。随后剩下的人都附和。王有才也想起儿媳妇和亲家母说的话:不该管的闲事不要管。于是他想走开,但嘉乐也是个有爱心的小孩子就说:爷爷,我们救救那个爷爷吧!他流了好多血。王有才心动了,然后把老人送进了医院,一家人的争吵又开始了。
救人这明明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品德,是应该被所有人赞颂的,可他救了人却遭到家人的不满,争吵,我们换个思维角度想一下,如果你被撞了躺在地上,没有人管你,没有人帮助你,你会怎么样?其实做好事只是举手之劳的事情,帮助了别人,也快乐了自己。不要把每个人都想的很坏,只要人们心中还有善心,社会道德就会拯救,社会美德就会复苏。
6岁的我,一步三蹦高。谁要说下棋,我却能一坐3小时,稳如泰山。《中小学生国际象棋入门》是我的启蒙老师。读它,解渴着呢,那书中的一个个棋法指要,如同一个个诱人的幻景让我着迷。饭忘了吃,觉不想睡,琢磨不出个一招半式的哪肯放书!那一次,我与爸爸叫了棋阵,连下3盘,结果3比0,我首战告捷。心里那个美劲别提了!再四下里一瞧,好家伙,左右邻里的人也都围上我叫好咧!妈妈最懂我,对我最好的奖励,莫过于给我买书。什么《国际象棋战法》、《国际象棋中残局经典》、《国际象棋经典》……好多好多,真是让人大饱眼福,大开胃口。于是我每天睡觉前都要看个够。想睡觉了,再把书往枕头底下一塞。第二天起来接着看。白天对着棋书摆棋谱,如果不下几着,心里就痒得难受。
功夫不负有心人。1996年初,我鼓足了勇气参加了市里的大赛。在斗智和斗法的较量中,对手筑成的堡垒竟不攻自破,而我却初生牛犊不怕虎,终于拿下冠军,抱着奖品“大锅”和一本荣誉证书满载而归。从此人们都叫我“小棋迷”。记者问我:“你这么小就获此殊荣,有啥妙诀吗?”我说“那还不是书赐予我的最佳奖赏!”
也许是嗜书如宝感动了上苍,让我的天资迸发出智慧的火花,给我指点迷津,教我聪颖,也许这就是我读书的一得之乐吧。
我还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已经读二三年级的书了。在我的眼里,书就是春天,书就是仙境。因此它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去采撷,去拍摄。每天中午15分钟,妈妈先帮我识记10个字,每天晚上30分钟又强化认读10个词,这已成为我快节奏读书的习惯了。可这一点点哪里够?我还到《华罗庚难题解答分析》中去寻找精亮的“种子”,在《中小学语文总复习》中摘取茁壮的“幼芽”。双休日最能派上用场:《全唐诗》要背两首,《水浒》、《西游记》要读三五页,《安徒生童话选》还要读一两个童话故事。要读的书多的是,倘若不这样,心里反倒觉得缺点什么,空荡荡的。就这样,知识的小溪源源不断地流入我记忆的脑海!因此人们又叫我“小书迷”。
。我连连破格参加了二、四年级的期末,跳级为五年级学生。我的成绩还跻身于区前15名呢。在市里的三科联赛中一举荣获一等奖,而且还是我校第一个一等奖!我开心地为自己叫好,“真的好棒!”是的,读书真是一种享受:它给我心灵嵌上最美的光环,让我拥有自信,拥有超前的胆识。读书还是一种诚实的劳动,一种宝贵的品格。
当我仅用一半的时间完成了小学6年的学业,以优异的成绩升入中学的时候,我突然感到沉甸甸的,我将怎样拜读又一本厚厚的重重的“春”之书呢?我将去尝试的“超越自我”“创造新我”该是一条怎样的路呢?我的心在涌动,在感奋,虽然我才11岁,但我还需要读太多太多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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