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眼好像是被火烫着了似的,望见那人又弹开来,他拉过母亲,低声颤抖着说:“你看,那儿,就是那位绅士,我觉得他长得可像于勒了。”
“啊!如果真的是他……那你还不快过去瞧瞧?”母亲喃喃着为父亲整了整行头,将他推向那位正与侍者着交谈着的绅士。我也不禁想,那真是与我们阔别多年的于勒叔叔吗?这么多年不见,他又是否会记得我们一家人?
腥咸的海风将那位绅士的帽子向后掀了起来,那是一种苦涩的味道。站在他身后的父亲正巧接住了那顶帽子,便借机搭话。
“谢谢您,先生。”那位绅士转过身来,我看到他的额角有很深重的皱纹,想必经历过一段愁苦的日子。衣装打扮十分慎重,不像是粗制滥造的成品。
“啊!你真是于勒。怎么,不记得我了吗?”父亲的声音激动的都有些颤抖起来,他上下打量着自己多年未见的兄弟,紧握住对方的左手。
“菲利普?是你?”绅士的脸上并没有露出欢喜的神情,他将手抽回来,又转过头去望向了那映照着浅蓝色天空的水面,“我没有想到我们会在这里碰面。”
“看来你这些年过的还不错……”父亲搓了搓空荡荡的手,叹了一口气,“你要知道我们这十几年来可过的不怎么样啊。”说罢,他还用手揉了下眼角。
“哎,我当初的所作所为真是抱歉,这些钱你们先拿去添些新用品吧。”于勒叔叔从外衣的口袋里抽出十法郎递给父亲,而父亲摆手不肯接受。母亲在背后偷偷掐他的手臂,而他只是把母亲的手挥开了。
于勒叔叔又从口袋里取出20法郎跟之前的`十法郎叠在一起放在我父亲的手上,父亲眼里的喜悦简直要溢出来似的,连声夸赞着收下了钱。
“于勒啊,于勒,你真是一个好人。”
暑假中,我经同学的推荐知道了这本书——《长腿叔叔》。
在刚得知这本书的书名时,我便把这本书误认为是异类的书籍中。可当我翻看书本,开始阅读时,我便深深的沉浸在这书中,沉迷于主人公的单纯、率真、乐观、诚恳,对一切新鲜事物的好奇······
故事的主人公叫茱蒂,她原来的名字叫杰瑞莎,是孤儿院的李佩特太太给他选的名字。后来他自己给自己改了名字——茱蒂。
茱蒂从小就一直生活在孤儿院里,是她不得不负担起许多沉重的工作,不到普通女孩拥有的家庭乐趣。但是有一天,有一位好心的先生决定资助她上大学,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茱蒂心里十分感谢这先生,发自内心的坚持每一段时间写信给这位先生。由于这位先生不知何名,但是特别高,茱蒂便叫这位先生“长腿先生”。
茱蒂对外界的一切都十分感兴趣,对未知的事物充满了好奇。尽管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茱蒂也能从中找到乐趣。茱蒂为了能与他人沟通,便努力地读书,汲取知识。在每一封信中都与长腿先生分享自己大学生活的趣事与烦恼。茱蒂在信中无论自己的缺点还是优点都毫无保留的告诉长腿叔叔。
因为他把长腿叔叔当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珍惜这个亲人,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心中充满了感激。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年老的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那个水手的衣服不知补了多少次,脸上全是土,却也遮不住那些深沟般的皱纹,两位先生穿西服,胸前别着珠宝别针,手上戴着名表,与水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两个姐姐也想吃牡蛎,他们被这些高贵的吃法打动了,母亲怕花钱,但父亲却破例同意了。她带着两个姐姐像绅士走去。
我父亲好像突然兴奋起来,悄悄转过身走过来对母亲说:“你看那人像不像于勒,他身着华丽,他回来了。”
“好像是他,真的是于勒,于勒回来了。”
“没错,一定是他回来了,带回很多很多钱,让我们过上幸福的日子。”父亲说。
“可是,怎么办?我们怎样跟他说呢?我们以前对他那么差,天天骂他,还把他赶出家门,他不会报复我们,嘲笑我们吧?”母亲瞟了一眼姐姐的未婚夫,有些担心。
“于勒不是那样的人,我相信他会帮助我们的。”母亲似乎下定了决心,看向了我:“要不让若瑟夫去试探一下他吧?”
我只好向着那些人走去,他们的衣着竟是那样的华丽,使我抬不起头。但是一想到其中的一位大神是于勒,是我的叔叔,我又大胆起来。
我走到一位带帽的绅士面前又略显激动的语调问道:“请问您是于勒吗?”
“什么于勒?对不起,小朋友,我不叫于勒,想必你应该是认错了。”他的语气很委婉,我却感觉一个晴天霹雳。
“如果你要找人的话,最好问一下船长。”绅士指了一下不远处一个正在品酒的人。
我正要说不用了,不远处的船长却站了起来,朝着旁边那个衣衫褴褛的人挥了挥手。
“找于勒是吧?于勒过来!”
在船上,我们散步的时候,看见一位富翁,他穿得很好,父亲想和他交朋友,说不定晚餐就他请了,当父亲靠近富翁的时候紧张的神色一下子放松了,他眉开眼笑的,向丰收的农民,只见父亲兴冲冲地向我们跑来,说:这富翁很眼熟,怎么这么想与勒?母亲露出惊讶的表情:那富翁就是那流氓哦不就是那于勒弟弟?母亲将信将疑地问着。错不了就是他,没想到他真的发达了。
父母急忙跑过去叫了一声于勒,只见那富翁四处张望,不用迟疑了,那就是我的叔叔于勒。富翁满脸惊讶,说:请问你们两位是?你们认识我吗?:我是你哥哥菲利普,难道你不认识我了吗?父亲激动地回答道。富翁气愤地说:我自己都不知道现在哥哥在哪里了?你怎么可能是我的哥哥?最近冒充我哥哥的人有很多,都是为了我的百万家产而来的,我怎么知道你真的是我的哥哥呢?你有什么证据吗?只见父亲无奈的摇了摇头,富翁的保安站了出来说:再不走我可要打110了!这时母亲随口说了一句:我早就知道这个小赤佬是不会对我们好的!正当我们要离开的时候,富翁叫道:请等等,你们肯定是我的亲人了,因为以前我的嫂子就是这么骂我的!只见父亲冲上去抱住了于勒,两个人顿时泪流满面。只见于勒叔叔拿出一叠钱说:这是你借我的钱,利息也全都在这里了,这可比存在银行里实惠的多了!以后我们谁也不欠谁了。就像我们当初赶走于勒一样,于勒也无情的把我们给轰走了。那时我们也富了一小会儿,但不久因为我们好吃懒做,不节省,钱又花光了,又回到了以前窘迫艰苦的生活了。
以前,我一直不明白幸福的真谛,直到读过《长腿叔叔》此书。文中的茱蒂自从离开孤儿院,被好心的“长脚叔叔”送去上大学,便觉得自已十分幸运,十分幸福。
《长腿叔叔》记载了茱蒂给史密斯先生写的82封信。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她的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事,她写出了对生命的理解。茱蒂在信中一直称那个资助她上大学的神秘理事为“长腿叔叔”——只因她瞥见好心人被车灯拉长的身影。这一特殊的称呼使史密斯先生仿佛成了她的亲人。而事实上,茱蒂把“长腿叔叔”当作了一个亲人,一个唯一能倾诉、能沟通的亲人。
史密斯理事认为乔若莎(原名)写的《蓝色的星期三》十分好,所以决定资助其上大学,并将其培养成一位作家。而唯一的条件是她每个月必须写一封信给他,并在信中汇报学习情况,并且不会回复。而茱蒂并没有把写信当作一项工作来履行,而是通过信把自已对长腿叔叔心灵的感激倾诉了出来。
在精彩纷呈的四年大学生活中,茱蒂结识了一个对一切都感到快乐的女孩子莎莉;一个目空一切、零花钱似乎永远花不完的贵族女孩茱利亚;一位英俊、谈吐不凡的杰维少爷。一次偶然的机会,杰维少爷与茱蒂相遇了,此后,他们一直有来往,两人彼此爱着对方。
当杰维·平莱顿向茱蒂求婚时,她却拒绝了。茱蒂觉得自已身份卑微,配不上平莱顿家庭的骄傲——杰维先生。而杰维却误以为她爱上莎莉的哥哥——吉米·麦克白,因此离去了。杰维只身一个人前去加拿大打猎,不幸得了肺炎,卧床不起。茱蒂得知后,碾转不安,在信中把心中的忧郁全写了出来。“长腿叔叔”出人意料地回了茱蒂一封信,并邀请她去和他见面。没想到“长腿叔叔”竟然是杰维少爷——杰维·平莱顿·史密斯。
读完此书,我慢慢品味咀嚼着书中的内容。它令我回味无穷,也使我明白:我们生活在21世纪的人真的很幸福,父母给了我们这么多,我们应该知足并好好珍惜这一草一木,每一寸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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