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我的为师之道》一书是特级教师于永正先生的“封笔”之作。我认真拜读了这本书,正如于永正先生自己在书的前言中所说:“本书是我对自己从教五十多年的较为全面的总结。读者从中可以看出我的教育观、语文观、学生观,乃至于我的性格、为人和其他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书中的第五章《行无言之教》部分对我的触动颇深,受益颇多。
这一章的开篇便引用了老子的话:“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而其中的“不言之教”指的就是“身教”。身教的力量和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身教”无痕,而且于老师认为这种影响在小学阶段尤为显著。因此于老师说:“老师就是一本教科书——一本学生天天看的‘无字之书’。”
接着于老师指出作为一名语文老师,对学生潜移默化、影响深远 的“无言之教”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字。“当老师的(尤其是语文老师),能写一手好字,第一节课就能赢得学生的好感。” 于老师在书中说道:“我的老师和我的语文教学经验告诉我,写字的意义太大了,小学生要写好字。”于老师强调练字要成为教师备课的重要内容,每课要求学生写的字,自己必先照着字帖练;要板书的词语,也要练,力求让板书的字成为学生的“字帖”。要琢磨每个字的间架结构,看准每笔的起笔、落笔,不把每个字练好,不会善罢甘休。
二是朗读。于老师说自己备课除了练字,还练朗读,而且练朗读花的工夫比练字多得多。“朗读受朗读者智力、能力、感受力、表现力、道德情操、审美情趣的制约,所以教师要加强修养,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教师如能达到“见文生情”的朗读水平,即便不讲朗读技巧,只是一遍一遍地读给学生听,然后让学生一遍一遍地跟读,时间久了,学生的朗读水平也会自然而然地跟着提高。
三是作文。这本书,我几乎是一气呵成的,好几个夜晚,最享受的事就是静静的坐在书桌前拜读这本书,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的'小学生作文教学,平时,经常听到有语文老师说,语文教学,最难的就是作文教学,学生总是不肯动笔写文章,或者是没有素材,或者是语句不通顺,或者是字数写不多,各种各样的原因遏制了学生的写作***。我想,如果要做到像于老师那样亲自带着学生去校外体验生活,带学生去博物馆,去山上,去划船,去采花,这或许已经不符合我们现在的教育形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那么,他的另外几点做法还是可以借鉴的。于老师最让我佩服的是他每次要求学生习作的时候,自己都会写“下水文”有时候一个题目写好几篇下水文,自己站在学生的立场习作,只有通过写“下水文”,才能更好更有感受的去教好这篇习作,也更能亲近学生,并且,学生也喜欢阅读老师的习作,这样一来,师生共写的状态大大促进了学生的写作***。所以,一直以来,于老师都坚持写“下水文”。这不仅能提高自身的写作水平,而且能拉近与学生的距离,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
如今,我们的孩子或许已经会写记叙文,但如果要求写说明文,写报道,写海报,写转述,写照片说明这些生活中比较实用的文章,或许很多孩子都无法表达清楚,我想,我们依然可以借鉴于老师的做法,开展一堂实物展示课,让学生画海报,在海报上写清实物展示课的时间和地点以及纪律要求,在展示课中,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展示物品,然后让学生观察,讨论,最后自己挑选写报道或者物品说明,老师当场修改,学生可在一节课中学会写物品说明和报道,这样的课堂不但有意思还有效。
最后,写作命题也有一些小小的学问,第一,命题宜小不宜大。学校开完运动会,如不假思索地出一个《记我校春季运动会》,就大了。学生会不知从何写起。我们可以出一些小题目让学生写,如《记男子200米决赛》 《女子跳高趣事》 《开幕式》等等。第二,题目要有趣味性。写我和我的同桌,可以这样命题。《远亲不如近邻——我和我的同桌》 近朱者赤——我和我的同桌》 《井水不犯河水——我和我的同桌》等。第三,命题要让学生动情,激发学生的表达***。即将毕业的学生写自己的母校。可以这样命题。《老师,请记住我》 《请原谅我——写给我曾经的同桌》 《把母校看个够》 《母校的曲艺社》等。第四,命题要命到学生的心眼里去。写读书收获可以命题 《书——谢谢你》 《书——你是我的好知己》等。
纳博科夫的小说读多了,她渐渐培养起一种戒备心,就像夜晚独行的人面对来人捂住自己的拎包。纳博科夫很喜欢玩一种让人难辨善恶的把戏,第一人称的叙述往往带有偏见,又或者是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合起伙来对第一人称有偏见,直至最后也没有定论,或许世界上本来就没有所谓善良的人,如果你想在纳博科夫的小说中看到棋盘上鲜明的黑白色,他会放弃你的。
由于缺乏一手资料,V只能通过自己的回忆、塞巴斯蒂安身边的人的谈话和他的文学作品来窥测他的内心,这是一部无法不带有偏见的传记性小说,但因为包含难得的人道暖流而使读者悦纳了所有的偏见,并自动选择了阵营。
这是首先应该从情感趣味上给予其感激的原因(书的最后一部分使她回忆起多年前在相山庙的痛苦和跪拜)(非常奇怪的,她从回忆里又生出文学性的预言,她能够创造出周遭香客围观她的目光和爷爷因为这些目光而对她产生的下意识的责备)。
纳博科夫在书中用不少的篇幅谈论生死。塞巴斯蒂安是一个在别人看来有些古怪的人,的作家,但塞巴斯蒂安本人对此甘之如饴,又或者说,他与他人的痛苦来自不同的维度。当塞巴斯蒂安发现自己有不同于常人的敏感(而不只是简单的青春期焦虑)时(他在处理世俗事物时意识总是开小差),只经历了非常短暂的困惑,就将之抛到脑后。他看待这个难题,就像兴高采烈看电影的小孩想到明天不得不上学,就像津津有味看小说的她想到一个月后不得不做一个截骨手术。
他并不自命不凡,也不故弄玄虚,他用一种消极和慵懒的无为模样来应对日常生活,这怀有极大的善意,然而他真正的痛苦,来自于荆棘丛生的美学之路。
这种态度极大地启发了她,“自我意识”不是某件华丽的衣裳,而是她的皮肤,不必展示它,也不必争取它,甚至感觉不到它存在,这是一种与对日常生活的无视截然相反的无视。
纳博科夫描述了因病痛而濒死的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思考生命的情感和哲学,就像即将乘船远行的人看着岸边挥动的手帕;第二个阶段是痛苦窒息了所有的思考和回忆,就像一个农夫使劲踢他的狗;第三个阶段是精疲力尽,对死亡不再感兴趣,就像大汗淋漓的男人们挤在一个三等车厢里打呼噜。
纳博科夫把时间和空间比作人类发明出来的作为谜语的谜语,而塞巴斯蒂安在死前已经猜出了那个“毋庸置疑的谜底”,V最后舟车劳顿去到塞巴斯蒂安所在的医院,也没能来及听到那个谜底。
虽然起了这样一个标题,可她也不确定这个“毋庸置疑的谜底”到底是什么,迄今为止她听过的最有说服力的答案是:生命没有意义。《月亮和六便士》里说人生就像一张波斯地毯,《存在与虚无》里说存在先于本质。这是最不拿腔拿调的勇敢的结论,倘若有人从中听出半分莫须有的悲伤,那都是一种装腔作势。
纳博科夫提到一种死亡的'吸引力:“人体的生长被认为是倒挂式的,犹如一滴悬垂的水珠,逐渐拉长,最后跌落,完全消失。”这令她想到博尔赫斯说“死亡就是水消失在水中。”随之大船起航,汽笛轰响,船上的人都活过来,太阳的金光还有五十英尺就要射达甲板,她立刻合上了帷幕。
纳博科夫对灵魂和来世也有着近乎唯物主义的看法,它们只是存在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只是一种相互模仿,这与反物质猜想(“孤独的电子”)和博尔赫斯的“重复”和“无限”类似。
世界上真正存在的是“一”(是“孤独的电子”,是博尔赫斯的“原型”,是道家的“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它包含着万事万物秩序的一致性,其他事物都是对“一”的重复,“毋庸置疑的谜底”就是这个“一”,它就藏在塞巴斯蒂安的《可疑的常春花》里,就藏在博尔赫斯的图书馆里,呼之欲出。
纳博科夫对爱情的看法也是如此,爱情是“一”的奇特性的倡导者,因为它先天具有排他性。爱情具有本质上的错误。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强调了教师以身示范在教育中的作用。大量的教育实践反复证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只有当教师(包括家长)的言行一致时,教育的效果最大。
于永正老师在教育过程中,处处以身示范,充分发挥着榜样的影响力。他无论何时何地,在面对学生的时候,总是将自己装扮的整整齐齐,在穿戴上一点也不随意;他无论是在黑板上板书还是给学生批改作业,字迹都工整认真,不敢有丝毫的潦草;他要求学生写作文,自己一定也跟着写下水作文,再“下水”中体悟写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给学生及时的指导和帮助;他犯了错误一定会当着学生的面承认,不掩饰不支吾;他和孩子一起活动,相关的工作一视同仁,大家一起来做,行动上不敢落后,而不仅仅是做一个指挥者;他备课认真仔细,一个字的书写,一段话的朗读,都反复推敲;他每天认真阅读报刊杂志,以便了解最新的社会动态,可以和学生进行互动和交流。当师生融为一体时,教育真的是一种幸福,教育真的会变得简单、轻松而有效。
于老师用一个个经典的教学实例,传递着他从教五十多年来一直在践行的为师之道,让我受益匪浅。五十多几年来,他在三尺讲台一直恪守着自己是一名教师的信念,那么对于我这么一个刚踏上讲台的新人,又有哪里可以不学习呢?
生活,就像是一部电影,丰富多彩的生活是由一个个精彩的小镜头组成的。我热爱生活,也热爱那一个个小镜头,它们使我受到教育,得到启迪。然而,我偏爱学校里的那一个个小镜头。
清晨,学校的大门敞开了,各个年级的学生争先恐后的涌进了学校。短头发的,长头发的,剃平头的,剪西装头的,穿运动鞋的,穿皮鞋的;宽敞的学校似乎显得拥挤了些。学校里***动了一阵之后,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只能听见同学们朗朗读书的声音。
中午放学,校门外面一双双粗糙的手,细腻的手,宽大的手,纤细的手,一对对大眼睛,小眼睛,架眼睛的眼睛都在等着自己的孩子放学。那些不用家长接的孩子们蹦蹦跳跳地跑出了校门,尽情地嬉戏。
中午上学的时候,同学们从家里,托管里走了出来。一些孩子还没有睡醒,揉着自己的眼睛,一些孩子迫不及待地从家里跑出来,是为了能在其他同学回到教室之前先到教室。下午一点40的时候,已经有很多同学在校门口等待了。两点的时候,校门打开,学生们又是争相恐后地涌进学校。
下午放学了,一天的学习结束了,同学们排着整齐的队伍走出了校门。
简单的生活中充满了快乐,不是吗?
《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我的为师之道》一书是特级教师于永正先生的“封笔”之作。我认真拜读了这本书,正如于永正先生自己在书的前言中所说:“本书是我对自己从教五十多年的较为全面的总结。读者从中可以看出我的教育观、语文观、学生观,乃至于我的性格、为人和其他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书中的第五章《行无言之教》部分对我的触动颇深,受益颇多。
这一章的开篇便引用了老子的话:“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而其中的“不言之教”指的就是“身教”。身教的力量和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身教”无痕,而且于老师认为这种影响在小学阶段尤为显著。因此于老师说:“老师就是一本教科书——一本学生天天看的‘无字之书’。”
接着于老师指出作为一名语文老师,对学生潜移默化、影响深远 的“无言之教”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字。“当老师的(尤其是语文老师),能写一手好字,第一节课就能赢得学生的好感。” 于老师在书中说道:“我的老师和我的语文教学经验告诉我,写字的意义太大了,小学生要写好字。”于老师强调练字要成为教师备课的重要内容,每课要求学生写的字,自己必先照着字帖练;要板书的词语,也要练,力求让板书的字成为学生的“字帖”。要琢磨每个字的间架结构,看准每笔的起笔、落笔,不把每个字练好,不会善罢甘休。
二是朗读。于老师说自己备课除了练字,还练朗读,而且练朗读花的工夫比练字多得多。“朗读受朗读者智力、能力、感受力、表现力、道德情操、审美情趣的制约,所以教师要加强修养,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教师如能达到“见文生情”的朗读水平,即便不讲朗读技巧,只是一遍一遍地读给学生听,然后让学生一遍一遍地跟读,时间久了,学生的朗读水平也会自然而然地跟着提高。
三是作文。这本书,我几乎是一气呵成的,好几个夜晚,最享受的事就是静静的坐在书桌前拜读这本书,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的小学生作文教学,平时,经常听到有语文老师说,语文教学,最难的就是作文教学,学生总是不肯动笔写文章,或者是没有素材,或者是语句不通顺,或者是字数写不多,各种各样的原因遏制了学生的写作***。我想,如果要做到像于老师那样亲自带着学生去校外体验生活,带学生去博物馆,去山上,去划船,去采花,这或许已经不符合我们现在的教育形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那么,他的另外几点做法还是可以借鉴的。于老师最让我佩服的是他每次要求学生习作的时候,自己都会写“下水文”有时候一个题目写好几篇下水文,自己站在学生的立场习作,只有通过写“下水文”,才能更好更有感受的去教好这篇习作,也更能亲近学生,并且,学生也喜欢阅读老师的习作,这样一来,师生共写的状态大大促进了学生的写作***。所以,一直以来,于老师都坚持写“下水文”。这不仅能提高自身的写作水平,而且能拉近与学生的距离,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
如今,我们的孩子或许已经会写记叙文,但如果要求写说明文,写报道,写海报,写转述,写照片说明这些生活中比较实用的文章,或许很多孩子都无法表达清楚,我想,我们依然可以借鉴于老师的做法,开展一堂实物展示课,让学生画海报,在海报上写清实物展示课的时间和地点以及纪律要求,在展示课中,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展示物品,然后让学生观察,讨论,最后自己挑选写报道或者物品说明,老师当场修改,学生可在一节课中学会写物品说明和报道,这样的课堂不但有意思还有效。
最后,写作命题也有一些小小的学问,第一,命题宜小不宜大。学校开完运动会,如不假思索地出一个《记我校春季运动会》,就大了。学生会不知从何写起。我们可以出一些小题目让学生写,如《记男子200米决赛》 《女子跳高趣事》 《开幕式》等等。第二,题目要有趣味性。写我和我的同桌,可以这样命题。《远亲不如近邻——我和我的同桌》 近朱者赤——我和我的同桌》 《井水不犯河水——我和我的同桌》等。第三,命题要让学生动情,激发学生的表达***。即将毕业的学生写自己的.母校。可以这样命题。《老师,请记住我》 《请原谅我——写给我曾经的同桌》 《把母校看个够》 《母校的曲艺社》等。第四,命题要命到学生的心眼里去。写读书收获可以命题 《书——谢谢你》 《书——你是我的好知己》等。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小事情发生,但是,又有谁会想到,一件小事,竟然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品德问题!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日下午,我刚从一个同学家出来,打算乘公交车回家,便在车站等车。只间一位衣衫褴褛的老爷爷从不远处走来,也像是要乘公交车。那位老爷爷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拿着鼓鼓的包袱,时不时弯下腰去捶肩膀。等了差不多五分钟,车子来了!我凭着自己小巧玲珑的小身体,赶紧上车找了一个位子坐下来。但我还想看看老爷爷,我就从窗户口往下望,眼前的一幕让我感到十分的气愤:老爷爷在人群拥挤的车站口,只见一位叔叔用那双充满力气的手拦住了他,而自己却脚一跨,让自己先上车,再把有力的手放开,让老爷爷上!车子开动了,就像我渐渐消了气。我看老爷爷手扶在栏杆上,累了,便轻轻把身子靠着栏杆,我就觉得老爷爷也许是因为老了,有些力不从心了,我还小,我把座位让给他吧!我从座位上一走开,老爷爷便走过来,但我又看见了一个人——那个让自己先上车的叔叔。他穿著名牌西装,时不时把手揣兜里,像在装酷,装有钱。他又再次把老爷爷拦住,自己坐到了我刚刚让座的座位上。老爷爷也气,便走过去与他争辩,但那位叔叔好像要用尽全身力气一样,把“肮脏”的脚踩到老爷爷“纯洁”的脚上。老爷爷满脸发青,手不停地颤抖着,眉毛竖了起来,皱纹好像又多了好几条……我看看叔叔,他从口袋拿出一张纸巾,用上吃奶的力气擦着他那所谓的名牌鞋子,像要把鞋擦得发亮似的。擦完之后,又用手掸了掸,又用命令的口吻对着疼痛万分的老爷爷说道:“死老头,滚到一边去,脏死了!!!”看到这里,终点站到了,我摇了摇头头,下了车,不知道老爷爷最后会怎么样,会有好心人帮助他吗?会怎么样,只是一个谜……
生活中小镜头哪都有,只要你仔细的去发现,一个人的品质,往往也会显露在一件微小的事情当中,例如说车站事件。小事情,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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