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噪音扰民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市政府立即责成xx区政府核处,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接到来信反映后,区环保局于20xx年6月6日针对该公司作业时产生的噪声污染进行了现场专项检查,
一、基本情况
重庆首溪建材有限公司位于xx区万古镇曹家村*组,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事建材材料混凝土生产及销售。检查当日,该公司正在生产。现场生产线、堆料场物料全封闭,生产废水不外排。该公司在生产时料场有噪声产生,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采取了的隔音降噪措施,并通过了区环保局竣工验收。但由于该公司距离附近居民较近,夜间生产时的'车辆等产生的噪声对周边住户有一定影响。
该公司办有工商、税务等手续,办有排污许可证(20xx.9.1—20xx.8.31渝(足环排证(声〔20xx〕058号,排放时间为8:00—22:00,噪声限值为60分贝。
二、处理情况
责令该厂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噪声排放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夜间10点后严禁开展生产作业。
区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以减轻该公司作业时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通观整个合同内容,存在严重的不平等现象。模糊条款和霸王条款都存在,业主违约要交付总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而在同等条件下开发商违约却只付总房款万分之0.5的违约金;关于收房时房屋达到的标准规定过于模糊,地下室安装门和单元房门的对讲机都没有在合同中规定,开发商解释说既然合同没有规定那他们理解就是没有,但我们业主理解附件对于主体工程来说就象上衣和扣子的关系,我们不可能买一件没有口子的上衣。
投诉人:张先生
投诉时间:20xx-10-28 16:51:23
投诉内容:
投诉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20xx年9月23日于重庆龙华实业集团众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处购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速腾轿车一辆。因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装有耦合杆式后悬架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给投诉人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安全隐患,特向贵委投诉。
20xx年10月17日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宣布召回563,605辆一汽-大众新速腾,召回方案为在受影响的车辆后悬架纵臂上安装金属衬板。从召回公告中对加装金属衬板的作用来分析,“在车辆后轴纵臂上安装金属衬板”这一相当于给汽车“打补丁”的召回措施,并不能根本解决后悬架断裂问题,不能彻底消除后悬架断裂所带来的不安全风险。
20xx年10月24日大众在媒体沟通会上又明确表示为新速腾后悬架纵臂加装金属衬板是目前最理想的解决方式,并不建议更换悬挂,因为可能带来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如果加装金属衬板不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且又不能更换***悬挂,大众又没有其他解决办法有效消除后悬架断裂风险,就应当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采取退车的方式彻底消除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大众官方统计搭载耦合杆式后悬架的新速腾车共计563,605台,受侵害的消费者人数众多,符合该条规定的由消费者协会提起诉讼的条件,因此,特请求贵协会向被投诉人提起诉讼。
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生产的装配有耦合杆式后悬架的速腾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具有危害驾乘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风险,严重侵犯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第四十七条,向贵协会进行投诉,望贵协会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相关职责,切实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消费者协会
投诉人:张xx
二〇xx年十月二十八日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