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三年级开始,就一直是同一个同桌。虽然每天过得都一样,但他总能给我带来不同的乐趣。
三年级的一天,我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出去跟我的伙伴疯,而是和朋友们在教室里讨论问题。突然,我的同桌凑了进来问:“呦!几个小姐在谈什么呀?”我看了他一样,说:“难道你不怕自己考不好吗?今天就要发卷了。”
“啊!我好怕怕呀!”同桌一边做着害怕的动作,还一边笑着说:“你还怕你考不好?你不要总担心。我能考及格就不错了。”我冷冷地说:“你是你,我是我,我就像考高分怎么了?”看着恼羞成怒的我,同桌神秘地说:“我听别人说我们班上只有两个考一百的。”我一听,紧张极了,心想:只有两个一百,我肯定没有了。同桌看见我垂头丧气的表情,便说:“我敢肯定你能考一百。”我听了,有些疑惑地问:“你看过?”“没看过,”他说,“但我肯定你是一百。”
发试卷了,我仔细地听着每一个名字。终于报到我了,老师用慈祥的声音喊道:“王梦玉,一百。”场下立刻传来一阵掌声,我害羞地走了上去,在我领试卷的时候,我隐约看见了在拼命鼓掌的同桌。我回到座位上,同桌向我祝贺道:“恭喜你啊!又是一百。”这时老师叫到了他的名字:“鑫,不及格。”同桌慢慢地走向了讲台,领了试卷。他并没有伤心,而是乐观地说:“嘿,我的乌鸦嘴怎么这么灵?下次我也说自己考一百,说不定真的一百了呢!”
这就是我乐观的同桌,因为有了他,才让我的生活更精彩。
我的同学,一个胖胖的女孩。她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虽然不大,但很有神;一张小小的嘴巴,笑起来像月牙一样。她非常爱撒娇。她是谁?她是我的同桌——朱静琪。
她是一个变音“小公主”,每唱一首歌,她都能唱出不同的腔调来,比如《因为刚好遇见你》她唱起来声音时高时低,表情丰富,跟李玉刚有的一拼。
她还有一个爱好——画画。她的画一级棒,每次作业都得星,据说家里的画画本都有五十多本了,你说她厉害不厉害。
他还是小干部,是数学组长。她每天帮助老师收作业,每次给老师送作业都有小奖品,我好羡慕呀!
她还是《我的世界》的大亨,简直是了如指掌,据说她已经玩了六年,每一次大战,她都没有缺席过。
这就是我的同桌,优秀的同桌,羡慕吧?
我在上一年级下学期时,妈妈给我买了一个新书包。当时我拿着新书包,左看看,右看看,总舍不得放下,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我太喜欢这个书包了。
我的书包穿着一件紫色的外衣,正面的图案是穿着华丽衣服的白雪公主和她的姐妹们,面带笑容可爱极了,书包一共有两个宽阔的袋子,旁边还带着两个小兜兜,可以放水杯和随身带的餐巾纸等。第一个袋子里分两层,分别放的是我每天做的作业、试卷、本子。第二个袋子里分三层分别放的是我所有各门功课的课本合我心爱的文具盒,按分类去装,摆放的井井有条,用什么书很容易拿到。书包上面有一个伸缩拉杆,下面有四个小轮子和支撑柱,就像行李箱,但比行李箱更精致,在书包背后的上方有两根背带。平路时,我把拉杆拉出来,通过拉杆我拉着书包轻快的往前走。上楼梯时,我又把拉杆压下去,用背带把书包背起来走。我的书包外观新颖美观,使用方便,好看极了。
我每天上学,书包陪伴着我,为我服务,我要爱护好它。书包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学习上的助手,我爱我的书包。
我的同桌是孟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我觉得他是一个功课很好的人。
孟凯他的眉毛淡淡的,看起来很漂亮;他的牙齿白 白的,感觉亮晶晶的;他的体型瘦瘦矮矮的,非常可爱;他的皮肤有点黑黑的像巧克力一样,这样的他给人很棒的感觉,再加上他很有礼貌,坐姿很端正,说话的声音很轻也很亲切,笑容像天使一般,所以他的人缘很好,大家都想和他做朋友。
虽然我和他相处的日子不多,可是我很高兴我能和他坐在一起,我希望之后我能和他变成好朋友,更希望可以跟他好好相处,还希望四年级可以坐在一起。
时间如流水般从我的身边悄悄流过,似乎只是一眨眼工夫,我已经待过十几间不同的教室。这些教室里的面孔也如走马灯似的变换着,教室不同,同学各异,但我的位置却始终是固定的——教室里最后一排。我十几年如一日地和我的同桌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上,聆听着老师的谆谆教导,旁观着同窗的进退浮沉。
幼时无忧,从不觉光阴宝贵。上小学时,我钟情于教室最后一排的位置,原因很简单——离老师远。当时的同桌家里开了个小超市,于是书包里总少不了各种零食。记得那时上课时,他总是两眼直直地盯着老师,双手则偷偷地选取着书包中的各种零食。这哥们儿性格好,带着各种零食一定要与我分享。我们吃到忘情处,便是老师捉拿时。有时老师会故意趁他塞得满嘴鼓胀时,点他回答问题。他那涨红了脸鼓着腮帮子一句话也说不出的尴尬样儿,我至今记忆犹新。我的这位同桌是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大概觉得学个加减乘除能对付账目便足矣,于是其小学毕业后就不再读书,接管了自家的超市,如今整天忙着收钱找钱进货卖货。
随着年龄增长,我步入了初中,也渐渐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的含义。
初中时,我仍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主要是因为身高的原因。同桌是一位帅气的男生,他爱穿一件浅蓝细格的衬衫,袖口轻轻挽起,简洁中略带时尚。他总是穿着九分裤,爱在阳光下甩动他那长长的“秀发”。他左耳上有颗闪闪发光的耳钉,这使他帅气中又增添了一丝不羁的成分。他极有女生缘,可一到上课时,他便不再是那个阳光帅气的“男神”,只见他手臂斜撑着尖而瘦的下巴,眼神忧郁地望着窗外,时不时发出一声轻叹,摇身一变成了“忧郁小王子”。我的这位同桌总认为:时间跑得那么快,跟不上还不如歇歇。其实,时间对谁都是一样的速度,即使追赶不上,也不该放纵自己让自己成为时间的弃儿。对我的劝告,他总是不理不睬或是一口回绝:你不也和我差不多?我一时语塞。从此彼此相安无事,就这样度过了初中。
高中时的我还是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回的同桌“颜值”欠缺,戴着眼镜,满脸的青春痘,头发“雀巢”似的乱。第一眼见到他,他正捧着本书,眉头紧蹙,不时地用笔在书上圈圈画画——看来是个学霸。平时,我沿袭着小学养成的习惯,嚼着零食上课。老师都没说什么,他却在课下讲起了大道理:“首先,坐在最后一排是老师对你的信任;其次,你这样浪费的是自己的上课时间……”我厌烦地打断了他的唠叨,出去晃荡了。他仍在那儿小声地嘟哝:“少年不管,流光如箭,因循不觉韶光换哪。”
月考结束,全线溃败的我寻思着如何躲过这一劫,而同桌却早已收起了骄人的成绩单,继续埋头苦读。我双手托着腮帮子,盯着他出神,他突然抬起头来:“别看了,好好学习吧,你都发呆多长时间了!”我认真地点点头,打开了桌上的书本……
男儿奋发贵趁时,莫待萧萧两鬓丝。我从我的这几位同桌身上悟出了一个道理:只有吝啬地对待时间,时间才会慷慨地对待你。
我的同桌谢尚煜是一个全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奇葩。
人送外号“谢尚包子”,并不是因为他长得像包子,(相反,他长的像根葱)而是因为他非常喜欢吃包子,因此嘴里长年散发着一股包子味。
一次自习课上,我无聊地翻看着书,突然瞥见谢尚煜在玩他的素描专用橡皮(这是一种可以随便变形的橡皮),他一下子把橡皮掰成两段,不停地捏啊、揉啊……不一会儿一个“饺子”出现在他的手里!
我顿时惊呆了被他的奇葩深深地给折服了。最无语的是他居然露出两颗他的招牌大暴牙,自恋地捧着“饺子”说:“哈哈哈哈,我这是太有才了!”然后兴高采烈地向前后排展示了一下他的“饺子”。看着他的奇葩举动,我不由得脑袋上掉下三根黑线。
不一会儿,谢尚煜同学又拿出他的品德书,在上面潜心创作了起来。三分钟后,我又欣赏到了他的伟大创作——
品德书上本来幸福、正常的一家人,五官被他改得简直和他自己一样奇葩。下一页的一部电影封面上的人物鼻子下出现了两行鼻血,眼睛无语地往上斜着。旁边还配上了一段文字:史上最猥琐的电影……
怎么样?我的同桌够奇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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