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我在选购书籍的时候,看到它的封面是那样的神秘——在两幢古风墨色的欧式建筑间,晨曦的光霭铺满辉映在并不宽敞的石头路的夹缝中。用一片辉煌亮开了这条青石板小道。黑墙的阴影无法吞噬那熠熠生辉的金色光芒延伸的力量。
而路上的行者,正是介于昨天与明天的行者。他穿越时间的约束,游历在各个城市间。用自己独特的思绪,记录了这一不同凡响的旅程。并抒写出了这部别具匠心的游记:《行者无疆》。
作者漫漫行程的游记,仿佛像我们打开了一扇引领人类通向新奇的大千世界的窗扉。因为之前从未企及而又渴望已久,不必为如何到达那远在天南地北的目的地而发愁。只需坦然的面对充裕的文字,我们想象的翅膀便已在不知不觉中舒展,不倦的飞往文字里的国度。
原来,贪婪的人性对于友谊的忠贞也不过是权势的囚徒。每每到了险恶的情势,那些自愿放弃道义的人,便一齐打击那个比较卓越出色却又被麻烦所困惑的人。这是他们的本能,本能的排除心中的堵塞与超越自己地位的隐患。那些见利忘义的人的生活,应该是岌岌可危了罢。难保哪天,自己所谓的挚友也重蹈覆辙——将自己出卖,至自己于万丈深渊。那样的生活,着实让他们虚妄的'人生疑云密布,险象迭生。
原来,宗教对人类的蒙惑,早已使得没有抵制力的民众们丧心病狂。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誉,为了维护自己的生活,为了获得责斥的快感……他们成了很多无耻暴行的参阅者和欢呼者。背信弃义的伙伴竟然成了自己悲苦命运的伪证人。他的良知何在?难道教皇的利益真的高于真正的事实。名誉的确是身外之物。可谁又会愿意被那些子虚乌有的谰言污蔑呢。
原来,无端陷于重围的人们是那样的粗鲁与野蛮。色彩注定带来无可避免的灾难。却不料,它会摧毁一个艺术创作者的下半生,并且积压了二十七年的冤案竟然依旧没有平反昭雪。他用自己所能描绘下的情景,将《夜巡》的艺术价值恢弘地淋漓尽致。可没有人懂得用心欣赏。他们携带着嘲弄的笑意,聚集在喧嚷街市的角落,并起用对他人遭殃的兴奋来微笑。那邪恶的微笑使他们成功的划清了自己与这副无价珍品的界限。因为,他们认为它给全城带来了莫大的耻辱。
原来,不听旁人的劝告,一意孤行却也能使人们看到了预期之外的景象。世界上不少故意的恬淡往往是一种掩饰性的表演,但奥斯陆不是。那里的历史原本是茫然的存在的。却因智者执着地透露,让历史“虏获”了诚实与尊重,让历史确切的痕迹不显得苍凉、寂寞,让历史不必无奈地凝冻于时光的流逝之中……正因为这样,历史才没有把奥斯陆给删除,并引来了极多的参观者。这或许便是诚实、恬然面对历史的“代价”——那里由此收获了深厚而斯文的文化内涵。
虽然旅程中的奇景异象总是最先给人以视觉上的冲击。但不难看出作者并不追求于乍看下新奇的震撼感、不图浓墨重彩的勾勒,而是往往不惜用犀利的笔触,记录下隐现于每一处景点背后的文化底蕴。
作者通过欣赏文化的眼光,对欧洲文明做出了史诗般的深度解读。每一篇游记篇幅不长,却总能给人以回味,咀嚼的空间。
行者,行走的人。无疆。杳无边际,颇有些“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的意思。孑然一人行走在夜路上,四顾悄然,天地相合,难辩边界与方位,陡然心下生出无限萧瑟。
余秋雨在自序中说:“花那么长时间考察了九十六座城市,还有哪一座城市有资格作终结?”的确,行者是狂烈热爱旅程的人。无论旅行多久,都会有意外的趣味。常人虽然无法体验,却也不妨去设想。
因为,我们可以成为思者——虔诚地去拜谒那些遥远而陌生的城市;不竭地去思索那些深邃而神秘的文化;狂热地去追逐那些沧桑而又光辉的岁月。
漫步在威尼斯城边的亚得里亚海摊上,行走在布拉格卡夫卡故居前的小港中,凝望着滑铁卢山上威武的雄狮,伫立在布伦海姆庄园的丘吉尔铜像前。追随历史的车辙,触摸岁月的痕迹,见证时间的历程。其实,我只翻开了一本余秋雨的《行者无疆》。
《行者无疆》讲述的其实是“两个半岛间的故事”。从欧洲最南端的亚平宁半岛直到冰天雪地的纳维亚半岛,中间走过了庞贝古城在熔岩的吞噬下的冲天火焰,穿过西斯廷教堂中米开朗琪罗的壁画下的厅堂,远眺格拉纳达阿尔罕布拉宫夕阳下的轮廓,一直走到里斯本罗卡角“大地在此结束,沧海由此开始”碑门前。南欧历史的长河之中流淌着地中海的水,闲散的生活造就了一切辉煌的文化,但却未能抵挡住维苏威的烈焰,未能挽救战火中西斯廷的辉煌,未能保住摩尔人在比利牛斯山以南的江山社稷,直到人们受够了天灾与战火,从罗卡角远航去寻找东方的世界。
初次看《行者无疆》应该是在高中,不过那时候的心境和现在却迥然不同了,现在看《行者无疆》比原来多了更多的对她的理解。它就好像是一个母亲,将她的旅途向你娓娓道来,让你如亲身体验在欧洲的旅途一般,好像你就身在其中,品味着罗马的伟大建筑,欣赏着意大利的艺术雕塑,触摸着欧洲式的浪漫。百度百科是这样介绍《行者无疆》这本书的:“行者独步于遥远的狂野,素昧平生的位置,遭遇处处的难题,只因为一个执着的信念,敢于把世界上任何一片土地都放在脚下,为后来人度步出一望无垠的疆土。”的确,能够放下自己原来的一切,去探索未知的领域,前面是什么,会遭遇什么,一切都是未知,其实这本来就是一个境界。反观现在,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暂时离开自己的地位、生活,抛开金钱、美色的干扰,以一个人的身份去探索对于自己未知的东西,在探索中寻找快乐,在探索中使自己的知识得到升华,这的确是一种很超脱的精神。
作者来到庞贝古城废墟,那些曾是世界繁华中心的地方,庞贝古城被火山灰掩埋,距现在已经将近两千年了。这么多年下来,即便从来没有遇见过火山爆发的城市也都变成了废墟,的确。然后却有一种震撼穿过一千九百多年的时间直达我们身上,那就是人类群体在毫无预知的情况下集体死亡,整个城市霎时毁灭。不管这个人贫穷还是富贵,地位显赫或者低微,全部无法逃遁,如果你以旁观者的身份看到这些话,是否会有一些沉思呢,会不会有时惊醒突然发现人生就是仙窟千载,黄粱一梦。
“人体模壳”就是火山灰掩埋的人们最后留下来的硬壳,就像琥珀,不知当时的人们是否想到过,自己最终会像琥珀一样留存于世。而我们旁观者,是否有沧海一粟的感慨的确我们应该快乐的过自己的生活,不应该为太多的琐事干扰自己的心境。古时候有李白“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千古诗句,让人们及时享乐,有时候我在想这种思想是不是过于消极,人生应该努力的前行,不停的向下一个目标迈进,而不应该停留一处,留恋此处的美好风景。但是我现在却有了怀疑,我们的生命在时间的长河里只是不眨眼的一个小点,认认真真的享受好目前的生活。当我跟一个朋友说我的想法时,他跟我说,你太不上进了。这句话我想了很久,的确一个上进心,压着多少各种各样的人,不满足于现在的生活,每天早起晚归或者说是勾心斗角的往上面爬,他的生活快乐吗?“上进”这个词难道没有一定的其他味道,因为上进离多聚少,因为上进抛弃家庭,因为上进整天身心疲惫,这样的生活和农民的生活有什么自豪之处?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家庭的孩子,从小就开始在地里干活,一家人在地里一边把着草一面嬉笑聊天,是我小时候一段美好的回忆,我的父母过的都很快乐,像海子那样,也像一个孩子,整个天地都是自己的父母,都在包容自己,这样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很多人向往的呢?
合上书,却没有合拢我的思绪。作者走了几万里的路,当然不只是为了写这本书,更不会是为了欣赏异国风情,单纯的了解他乡文化。看完整本书,我脑中似乎留下了什么。中国的五千年历史是所有中国人引以为荣的资本,但有时候欧洲迟到的文明却值得我们仰望。例如:中国倡导“中庸之道”几千年,但至今还经常为“非此即彼”的极端思想互损互耗,反倒是欧洲文明能把古典传统和现代创新、个人自由、社会公德融会贯通。五千年积淀下来的文化固然珍贵,但祖先们留给我们的应该是基础,而非枷锁。如果老鹰在挣得一片天空后,就在一个地方徒劳的盘旋,那么它只能累死在过去的荣誉中。那一片天空可以成为它炫耀的资本,但继续搏击长空才是它继续强大的唯一选择。
相同的道理,从高中到大学,通过高考,我赢得了一片天空。但我的旅程还远未结束,我也相信我的天空也远不止这些。大学是我的一个起点,而绝非终点。余秋雨在自序中说:“花那么长时间考察了九十六座城市,还有哪一座有资格作终结?”我又何尝不是呢,在人生中有哪一个终点算得上终点呢?
这部书的结语,作者这样说:“结语不是结论,任何真正的旅途都不会有结论”。他讲完路上的种种见闻后,只是一声轻轻地苦笑。他说:“一连讲了那么多地方,一定夹杂着太多的错,但即便把所有的错加起来,也抵不过一个事实:我们对欧洲的了解,远远超于欧洲对中国。”
作者漫漫行程的游记,仿佛像我们打开了一扇引领人类通向新奇得打千世界的窗扉。因为之前从未企及而又渴望已久,不必为如何到达那远在天南地北的目的地而发愁。只需坦然的面对充裕的文字,我们想象的翅膀便已在不知不觉中舒展,不倦的飞往文字里的国度。
从书中让我们知道了:原来,贪婪的人性对于友谊的忠贞也不过是权势的囚徒。每每到了险恶的情势,那些自愿放弃道义的人,便一起打击那个比较卓越出色却又被麻烦所困惑的人。这是他们的本能,本能的排除心中的堵塞与超于自己地位的隐患。那些见利忘义的人的生活,应该是岌岌可危了吧。原来,宗教对人类的蒙惑,早已使得没有抵制力的民众们丧心病狂。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誉,为了维护自己的生活,为了获得责斥的快感。他们成了很多暴行的参阅者和欢呼者。原来,无。端限于重围的人是那样的粗鲁和野蛮。色彩注定带来无可避免的灾难。却不料,它会摧毁一个艺术创作者的下半生,并且积压了二十七年的冤案竟然依旧没有平凡昭雪。他用自己所能描绘下的情景,将《夜巡》的艺术价值恢弘地淋漓尽致。原来不听旁人的劝告,一意孤行地却也能使人们看到了预期之外的景象。世界上不少故意的恬谈往往是一种掩饰性的表演,但奥斯陆不是。
虽然旅程中的奇异景象总是最先给人以视觉的冲击,但不难看出,作者并不追求于乍看下新奇的震撼感,不图浓墨重彩的勾勒,而是往往不惜用犀利的笔触,记录下隐现于每一处景点背后的文化底蕴。
行者无疆,思者亦无疆。
整体上来讲前半段的悬念非常好,就是到了后半段开始胡扯了,甚至***死自己卧底的那一段戏份还有幕后牵扯的东西太多,后面几集的内容都可以再拍详细一点
剧情发展——片头很吸引眼球,再到中间的高潮 最后的不动声色烂尾
必须要要说的就是,开头第一集里的第一个镜头张力十足,枪战部分用高速摄影机拍摄,再逐格慢放,有美国大片即视感。我承认我是被开头的这一个场景吸引到了(但是没想到居然最后一集才出现!!,之后剧情回溯到9个月前,阿钉作为卧底潜伏到爆seed身边,希望找到失去联系的其他卧底。随着剧情的发展,微博上也掀起一股“猜猜谁是卧底”的风潮,卓sir,Kobe,爆seed,欢喜哥,林希微,谁都有可能是,谁都有可能不是,网友们猜来猜去的过程固然有趣,但是看到最后事实证明,编剧脑洞太大已经补不上了,片子的悬念本来玩的很棒,但后来难免有些做作,坑越挖越大,后来已经完全不符合逻辑了。只能说是虎头蛇尾,还有就是感情线太多,剧情的分配问题从,爆seed,阿钉,卓sir绝对是主角,这一点在剧里也体现的非常好,但让我抓狂的是黑帮方面的戏份,本来被认为是目标人物的欢喜哥戏份已经很多了,但是他后面还有四位金主“宋先生”集团,“宋先生”背后还有终极大Boss前保安局局长钱瑞安,编剧明显弱化了这些黑帮大鳄的实力,短短几集的时间内就全部瓦解了,在情在理都说不过去,金主的背后还有金主,黑警的背后还有黑警,
演员及人物,林峰是个非常有吸引力的演员,在这个看脸的世界里,吸引了不少粉丝
《使徒行者》是沿袭了苗侨伟和佘诗曼主演的《使徒行者》电视剧版的剧情,并且依然启用了佘诗曼和许绍雄这个“旧班底组合”,除了这个旧班底的组合之外,其他的人物实际上都是新创的人物,在原始剧情的基础上也加入了大量的“寻找卧底”戏码,使整个故事的看点更多。香港警匪片的三元素这部电影都具备了,那就是:卧底、兄弟、情仇。虽然看似套路,但是不乏亮点,可以说是今年暑期档中最让人意外的一部作品。
没看过《使徒行者》电视剧版,所以在初看这部电影名字的时候,始终在猜测片名的含义。有人说这片名是有含义的,在基督教中,使徒的意思是肩负着特殊使命的门徒;在佛教中,行者是指出家而未剃度的佛教徒。不知道这个片名到底是不是此意,但总觉得有点儿深意,片中的卧底确实是肩负着打击坏人的职责,和维护正义的使命。片名的内涵度堪称本片的一大亮点。
看完《使徒行者》的时候不禁想到了电影的又名完全可以称之为《谁是卧底》。整部电影的.人物设定都非常有意思,比如说谁能想到有着过命交情的兄弟俩居然是对立的身份?多次频繁的剧情神反转,令每个人的真实身份成谜,尤其是古天乐和张家辉,很长时间内,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卧底是一直困扰着观众的难题。种种困惑伴随着复杂的剧情,把观众的胃口也吊到了极致,反转剧情多到数不清楚,可见编剧的脑洞是巨大的。
片头就是从佘诗曼遭遇追***开始的,飙车和枪战的场面比比皆是,全片呈现出了一种大片的既视感,并且较好地吸纳了香港枪战片的精髓,另外整部电影的节奏很赞,一直呈现出一种紧张的状态中,令人欲罢不能。演员之中,张家辉和古天乐的戏特别足,而二人也是资深的实力派演员,对于角色的变幻和情感上的反转表演手到擒来,于是两人无论是并肩作战还是反目对峙,都格外张力十足,“爱”恨交织、相爱相***的复杂兄弟情构成了全片的最大看点。
更令人惊喜的,作为一部动作犯罪片,《使徒行者》也不乏搞笑的桥段和感动的桥段。片中文戏和武戏的无缝衔接做得悄无声息,观众时而被激烈的动作戏和犯罪戏吸引,时而因为片中的生离死别而感动的泪如雨下,能够把文武戏做到完美的兼顾也是难得。张家辉等众多好戏之人倾情演绎,多个人物之间关系错综复杂,不断反转的剧情堪称一波三折,关于到底谁才是卧底的悬念更是引人入胜,不看到最后谁也无法猜测到几位主人公的最终命运到底如何。故而当终于看到大结局时,令人不禁感叹这部电影是名副其实的“意料之外”,血雨腥风之后,虽然正义最终还是得到了伸张,坏人也都分别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好人也未必能就此开心相拥。这样的故事固然令人唏嘘,但从编剧角度而言,这便是不落俗套的惊喜。所以这部《使徒行者》非常值得一看!
刚刚看完使徒大结局。最近几年港剧大结局有个特点,在规定时间内释出大量信息和片段,一下让我们像赶火车一样,很匆忙,很累。也许,是我们对结局太期待,太希望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演绎,可惜,我们不是编剧和导演,只能被动的接受。比如,多数人希望卓Sir通过破获大案件,抓获大罪犯而继续升职,达到警队的更高位置,然后破获更多案件,抓到更多罪犯;又或者爆Seed和钉姐抓到钱瑞安后马上在一起,而不是等三年后偶遇。我们有太多的创意,可是结局只有一个。还好,是个Happy Ending.没有引起一片***乱和骂声。这年代,拍个好剧太难了。
整体来说,使徒是个非常不错的剧。现在的TVB非常擅长警匪剧,卧底剧更是专家级。能够以这剧作为我回归港剧生活的礼物,真的是很幸运,让我再次燃起关注港剧的热情。只要看,总会看到好的。只要继续等待,总会遇到适合自己的。话中有话,你能看懂吧?
好吧,谈谈我喜欢的使徒人物。首当其冲,不是人气超高的卓Sir,虽然三哥的表演真的是太棒了!各位观众,答案揭晓,欢喜哥。从他出现,到剧情的发展,我始终认为欢喜哥是最符合现实社会的,是我学习的榜样。哦?你一定会问:“莫非你想成为个坏人?”。如果你这么想,说明你没有理解我的'意思,还有没有看明白欢喜哥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我喜欢他的心思缜密,深谋远虑,喜欢他的笑呵呵,喜欢他的狡诈。当然,我还是会做个好人,可不能像他那样,未达目的,不择手段。其实,当你仔细看使徒,你会发现只有欢喜哥是属于这个时代的,其它人都有些太过完美。我更希望通过看剧来找到可以促进自己成长的人物,而不是让自己生活在幻想中,去达到完美,因为我知道,人越想完美越容易脱离实际,越容易迷幻自己。
欢喜哥,木虱,郭Sir,都是很现实的人物。他们优点和缺点都很明显,想要的也都明确。做人最重要是知道自己真正想得到什么,成为什么样的人。也许你想成为卓Sir那样的人,但很难,因为很难存在。
我越来越现实,这样很好。至于是变好还是变坏,我相信自己可以主宰,现在这个社会,做好人比做坏人难,难也要坚持。
再难也要坚持,和卧底精神很像。都有巨大痛苦,需要忍受着孤独,需要坚持和鼓励。
谁是我喜欢的剧中卧底?这次我选择Kobe.他是五个中最痛苦的。面对着喜欢的人,却不知该怎么办,是进是退?有苦说不出,有爱不敢说的感受,我也有。理解万岁,加油!Kobe.题外话,编剧是不是湖人队拥趸?希望寄语给同样遭遇困境的Kobe Bryant?Anyway,送去祝福,给每一个Kobe!
五个卧底,找卧底。这次TVB是要将卧底桥段演绎到极致啊。完全可以改名为卧底风云。喜欢以寻找卧底为主线之一的方式,TVB终于想明白自己差在哪儿,还是我很久之前说的“创意”。现在的观众很挑剔,因为看得多了,全世界的剧,很容易对比。难为剧作者,创新太艰难了。不创新?等着挨骂吧。观众是自私和自由的,不喜欢绝不留情。
看过使徒,在想一个问题,到底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有人回答,无非是得到自己想要的。如果真是这样,那结局时,钱瑞安阐述的“贪婪论”确实很有道理。贪让人们改变,追求更好的生活。Greedy is Good.看过华尔街的都铭记这句经典。我们要不要更贪些?我不知道,但我在思考,钱说的未必是错的。
人的一生可遇到的机会不多,能否抓住还是另一回事,所以,面对诱惑,难免动心。人没有错,错的是这个世界的安排。让不想错的人看见和得到他们本来不想要或者要了也没用的。所谓的贪婪,贪到最后,又有什么用?多少是多?哪里是止境?
自己的人生,自己要好好过,珍惜。
我有些羡慕爆Seed钉姐的爱情,又渴望卓Sir欢喜哥的智慧冷静。一部剧能留给自己些向前进取的动力,足够了。
人生能有多少知己?能有多少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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