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去新华书店的英语作文(你是怎么去书店的英语作文)

我怎么去新华书店的英语作文(你是怎么去书店的英语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02-24 17:57:32
我怎么去新华书店的英语作文(你是怎么去书店的英语作文)

我怎么去新华书店的英语作文【一】

首先来说下故事情节:艾丽斯岛的书店老板A.J.费克里与他的前妻妮可,是大学同学,正攻读文学博士的A.J.费克里,因前妻妮可建议,在艾丽斯岛开了家书店。之后,怀有身孕的妮可在一次回岛驾车途中为了避让一头鹿,把车开进海里。书店老板在失去爱妻后从此一蹶不振。奈特利出版社的销售员阿米莉娅·洛曼(三十多岁,单身,多次相亲未果。第一次来小岛书店向书店老板A.J.费克里介绍书单推荐《迟暮花开》这本书时,书店老板是相当地排斥。之后因书店的一本价值不菲的书《帖木儿》被盗(《帖木儿》被前妻姐伊斯梅拿走,最后因书店老板治病需要大笔的钱,伊斯梅在兰比亚斯的帮助下,把《帖木儿》偷偷还给了书店老板。,晚上决定书店不锁门,以至于在书店里发现了一位叫玛雅的弃婴(女孩儿,生母是玛丽安·华莱士,与伊斯梅的丈夫丹尼尔·帕里什交往过生下来玛雅,而丹尼尔·帕里什始终不承认孩子是他的,因此之后伊斯梅与丹尼尔吵架发生车祸致伊斯梅身受重伤,丹尼尔死亡。。书店老板A.J.费克里自从收养了玛雅当了父亲后,书店老板从丧失爱妻妮可的痛苦中走了出来,前妻姐伊斯梅做玛雅的教母,艾丽斯岛警官兰比亚斯做玛雅的教父。在一次小玛雅出水痘生病时,照顾玛雅,重新拿起了奈特利女销售员阿米莉娅·洛曼推荐的《迟暮花开》看,并对此产生了某种共鸣,也因此,与阿米莉娅·洛曼有了共同语言,甚至为了阿米莉娅·洛曼而邀请《迟暮花开》作者利昂·弗里德曼来艾丽斯岛的小岛书店举办图书派对(阿米莉娅因此获知《迟暮花开》真正的作者是一个女人,名叫利昂诺拉·费利斯。,最终书店老板A.J.费克里与阿米莉娅·洛曼有情人终成眷属(正如《迟暮花开》写的不论在任何年龄,都有可能寻觅到伟大的爱情。。玛雅十四岁那年,一篇作文《海滩一日》写的.是想象自己的生母应有的样子与生活获得县里中学生作文大赛第三名。照理说,书店老板A.J.费克里有一个完美的妻子、完美的孩子、书店生意也不错应该是个完美的结局。岂料,到这里来了个转折(似乎是开了个《无尽的玩笑》。,书店老板A.J.费克里患了脑瘤,因此去世。故事的结局是,艾丽斯岛的小岛书店转让给伊斯梅与兰比亚斯经营,而阿米莉娅·洛曼带上玛雅离开艾丽斯岛过上新生活(阿米莉娅·洛曼辞去奈特利出版社销售员工作,在缅因州的一个大型零售商那里找到一份图书采购的工作。。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最喜欢的是莫属书店老板A.J.费克里与奈特利女销售员阿米莉娅·洛曼的一段爱情发展故事。引用书中一段话: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有一天,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会驱车上路。有一天,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会遇到他(她。你会被爱,因为你今生第一次真正不孤单。你会选择不再孤单下去。

我怎么去新华书店的英语作文【二】

A·J是在什么时候爱上艾米的?玛雅生了水痘,A·J守在女儿身旁,不得不从手边的一堆书里选一本,《迟暮花开》这本被搁置了四年的样书里掉出了阿米莉亚·洛曼的名片,A·J想起了那个奈特利出版社推销书目的姑娘,在第一次见面时给他极力推荐过这本书。

阿米莉亚一年来艾丽丝岛三次,主要是推荐出版社的季度书目,四年来见面的次数不过十多次,就是普通的甲方和乙方。但因为《迟暮花开》,A·J改变了自己对阅读书籍的认知,他忍不住给阿米莉亚打了个电话,邀请她再次来岛上推销书目的的时候吃一次午饭。

在《白鲸》主题餐厅,两个对阅读有着共同喜好的成年人越聊越开心。当A·J知道阿米利亚的朋友们都昵称她艾米,又知道她已经有个海军男朋友的时候,作者没有描述A·J心酸的那一瞬间,但却转而开始描写A·J开始忙碌,他把奈特利出版社所有书单上的书都读了一遍,每读完一本都给艾米发邮件写写自己的看法,就像所有陷入爱情里的男人做的一样,一点都不浪漫。

古龙说: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瞬,友谊才会越久越醇!

连好友兰比亚斯和女儿玛雅都看得出来A·J喜欢上了艾米,他开始大量订奈特利出版社的书,只为了能找到借口和艾米聊天。陷入爱情里的男人都是傻瓜,听到艾米的男友打来的电话,告知艾米扭伤了脚,不能来岛上推销冬季书目的时候,A·J想了个蹩脚的借口,大冬天的带着玛雅去朴茨茅斯看植物编制的大象,可惜冬天公园不开放,被拉来当驾驶员的兰比亚斯自觉带玛雅去逛博物馆,给A·J一个单独和艾米相处的机会!

“生活中每一桩糟糕事,几乎都是时机不当的结果,每件好事,都是时机恰到好处的结果。”兰比亚斯对A·J说,仔细想想,这句话有很深的哲理,东西方的哲学家们都喜爱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当你爱上一个人,或许是一见钟情,仿佛前世积攒的姻缘让你们今生注定要遇见,或许是相处多时,却在某一个瞬间,因为某件不起眼的小事心动,从此让你魂牵梦绕。

书友群里有个朋友说,读完《岛上书店》无感,也有朋友说,很喜欢,因为阅历的不同,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同,也许爱情也是一样,有的人喜欢惊天动地,有的人却喜欢平淡安静!有的书高潮迭起,惊险刺激,有的书却只是娓娓道来,像一弯小溪。

春夏秋冬、梅兰竹菊,或热烈,或奔放,或雅淡,或素净,各有喜好,在千万人中遇见你,或只瞬间交集,或能一路同行,或只来得及擦肩而过,就要等来世相遇!

我们的故事,或许是个短篇小说,又或许是个中篇或长篇,也有可能只是短短一句,甚至只有一个省略号,但对每个人的内心,足以铭记一生!

我怎么去新华书店的英语作文【三】

人有了两个性别,就要冥冥中将两个人连在一起,用老人们的神秘学来讲,那都是命中注定的,谁也改变不了的。希望月下老人不要发脾气,将红线乱接,否则就要天下大乱了。

用单身人自己话说,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可如果反过来说的话,就是一个人没饭吃,全家饿肚子。不过,倒是有了家庭后,一个人做饭,全家人吃饱,这吃饭的问题不用全家齐上阵的。一个人吃饱简单,如果想要吃好的话,那就困难了,一个人的饭,也没人管你吃的好不好,倒是那些小饭店挺喜欢单身的,可以给他们送营业额的。

既然世界是两口子的,那么,就应该找一个人生的伴侣,给自己多一个牵挂的对象,也多了一个牵挂你的人。在某个时期流行过一段时间的丁克家庭,现在却没有了丁克的`说法了,也许当年的丁克家庭食言了,或者正在后悔呢,年轻时的天不怕地不怕的,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会悔悟的,可是不要用后悔来悔悟。

两个人在一起需要爱,爱是什么?也许许多人都不知道爱是什么,只是挂在嘴边,遇到自己爱的人,却让爱意外的事情给阻隔了。两个人的爱容易在一起,但是,两个家庭爱在一起却很难。

《岛上书店》的爱情故事,就像那座岛一般,孤独的两个人,成功的几率会大一些的,这不是我们传统文化里的爱情观,虽然我们吃这美范儿的食物,穿着美范儿的时装,但是这个爱情观却印在骨子里,无法改变,至少现在还是这样的。

对于美范儿的爱情,也不能像整容般的去模仿的,即使那些感觉受到美范儿影响很深的人,回到自己的那个村子里,一切还是要按照祖训来的。难道这爱情的观念受文化的影响这么大吗?看着身边的孩子,等他们长大的时候,这爱情会是延续着现在还是会出现他们世代的新爱情呢?

我怎么去新华书店的英语作文【四】

我是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最喜欢看书,尤其是小说。这不,今天我又缠着妈妈陪我去买书。妈妈被我缠的没办法了,只好答应。

我一路上,眉开眼笑,而妈妈呢,表情有点无奈。到了新华书店门口,我旋风般冲进新华书店。啊,人好多啊,暑假就是不一样!我来到小说书前,那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小说,我左看看,右看看,恨不得把全部都买下来。最后,我忍痛割爱的选了2本书,一本叫什么《鬼马小女生》,另外一本叫《同桌冤家》。再到里面看看,哇,迷宫啊,可是妈妈不让买的,算了。再过去,呵呵,小虎队啊,我立刻在里面挑了一本没看过的《被遗忘的土牢》,要知道,这小虎队很好看的,我非常喜欢。小虎队的旁边,摆着小樱桃漫画。我也是很喜欢的,我就挑了一本《人小鬼大》看了起来,我很快就被里面的情节逗的笑了。突然,我想起来我是来这买书的,不是看书的,我连忙合上书,去付款。这时,妈妈走过来说:“干什么,买这么多的书!”我吐了吐舌头:“没办法,谁叫这些书这么好看啊!”妈妈见说不过我,就同意了。我高兴地抱着一大堆书往外走,心情真的很愉快,有这么多好看的书等着我呢,哈哈!

一回到家,我就拿出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那感觉真的是好极了!

我爱图书!

我怎么去新华书店的英语作文【五】

今天是星期天,天气晴朗,妈妈带我去逛书店。

我们来到新开张的鞍山书店。走进大厅,里面亮堂堂的,给人一种豪华舒适的感觉。书店分上下两楼,底楼有文具超市、音响光碟、电子产品等五个售品部。二楼则是各类书籍,什么文学名着、当代小说啊,什么天文、地理、建筑、军事啊,应有尽有。

我早已迫不及待了,就三步并着两步,一溜烟儿跑上楼,找到“文学名着”和“自然科技”书柜,翻阅起我喜欢的书来。我看看这本,又翻翻那本,虽说书又多又精彩,可反而让我拿不定主意了。有的文字太深,有的篇幅太长。忽然,我眼前一亮,一套装帧精美的探险小说《哈尔与罗杰历险记》映入我的眼帘,它仿佛在对我说:“嘿!储圣杰,快逛我吧!快逛呀!”我仔细地瞧了瞧,觉得真不错。这套书共有14本,什么《亚马孙探险》、《南海奇遇》、《海底寻宝》、《勇探火山口》……这些引人入胜的名字和封面上动人逼真的图画,让人看了也从心底里喜欢。我拿起第一本就看了起来,那生动的语言,惊险的情节,深深吸引着我,我像着了魔似的站在那里。不知不觉半小时过去了,我还在痴痴地看着,连脚都不觉得酸。

正当我看得入迷时,不知谁在背后说了句:“咦?这小孩在这里看了半个多小时了,到底是逛还是不逛呀?”这句话使我如梦初醒。我一看,妈妈已不在身边,她在另外的书柜旁看着书呢。我忙对营业员说:“逛的,逛的。”于是去把妈妈叫过来,付了书款。

逛到了一套喜欢的书,我捧着它,忙催着妈妈回家了。一路上,我真比吃奶油蛋糕还开心,觉得逛书店的味道真好。

我怎么去新华书店的英语作文【六】

妈妈今天终于有时间陪我一起逛书店了,我非常高兴,催着妈妈赶紧带我去新华书店。

我们先去借书。借书的地方在三楼,三楼除了借书的地方以外,其他地方摆满了适合我这个年龄段看的书。我欢呼一声,开启发动机猛地蹿了过去。啊哈,这里不愧是新华书店,光“儿童读物”这一类别就有数个书架。书,我来了。

我用紫外线眼迅速扫描面前的这个书架,结果很快出来了。报告:此书架主要包括儿童版四大名著和童话。结论:此书架大部分都已读过,建议放弃此目标,转向下一目标。

我走向另一个书架,这上面虽然也是童话书,但很多都是新书,我还没读过。“嗯,这本不错,就选你了!”我挑中了一本名叫《古堡里的小飞人》的书,因为我觉得这本书肯定很有意思。

转到这个书架的另一面,我的目光又被另一本书所吸引——《时间之箭》。从书名判断,这应该是我喜欢的科幻类书籍,大略翻翻里面内容,写得不错,于是第二本选定。

最终我选了三本书:《古堡里的小飞人》、《时间之箭》以及《我用知识打败你》。正准备结账时,我忽然想起来发的漂流书还有一个续集,于是我赶紧去找这本书。碰巧大厅里有一个检索书的机器,我输入书名,按照上面说的地方去找,却没找到。问书店管理人员后,我们又重新跑上三楼,最后搞明白了:这本书已经退回去了。

虽然没拿到那本漂流书续集有点遗憾,但是还是买到了几本书,所以我还是挺高兴的。

我怎么去新华书店的英语作文【七】

现在沈阳的新华书店规模大、功能全、数量多,大小书店星罗棋布,遍布全市的大街小巷,人们购书非常方便,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消费需求。但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沈阳,新华书店屈指可数,人们想买本书往往要走十来里路。

记得当时沈阳最大的新华书店坐落在太原街,是市一级的书店,再有就是区一级书店。沈阳区新华书店在中街附近,也就是现在的荟华楼对面;皇姑区新华书店在北行南边,位于长江街与岐山路交汇处的东北角;大东区新华书店在小津桥路北,大东区政府西侧;铁西区新华书店在兴华街上,与和平影剧院毗邻;和平区不愧为沈阳的文化区,除了太原街新华书店外,区内还有马路湾新华书店、北市新华书店,在西塔东边还有一家朝鲜族书店。从上世纪70年代初到90年代初,这些书店都是我经常光顾的地方,那里留下了我渴望文化、渴望知识的足迹,我的上千册书藉都是在这些地方购买的。

我当时不论是买书还是杂志,都会在扉页上写下“购于XX新华书店或报刊门市部”字样,并记下年月日。上周在家整理书藉刊物,看着那扉页上的字迹,往事如烟,涌上心头,一幕一幕,如在眼前……

我买的第一本书是《人造地球卫星》。1970年4月24日,我国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发射成功,中国是继美国和前苏联之后,第三个发射人造地球卫星的国家,用当时的话讲是大长了中国人民的志气,大灭了帝国主义、修正主义的威风。当收音机里播放卫星传回的《东方红》乐曲时,年少的我和父母一样沉浸在自豪的喜悦中。当时我在沈河区团结路第二小学读四年级,那天放学后我去三角地附近的百货商店买作文本,偶然看见了那本《人造地球卫星》小册子,我让服务员拿给我,我翻了翻,非常想买,一看定价两角五分钱,我兜里就两角钱,即使不买作文本也不够,只好作罢。晚上和母亲要钱说想买本书,母亲听说是买课外书就没给我钱,我很失望,闷闷不乐。父亲看在眼里,没有说什么,趁母亲去井院投洗衣服的空隙,父亲问我买什么书,我如实说了,父亲未加思索就从兜里掏出三角钱给了我。次日,我去百货商店买书,书竟卖完了。我只好赶到离家最近的北市场新华书店,如愿以偿地买到了书,从这本书里我了解了地球,知道了什么是卫星,对太阳系也有了一个粗浅的认识。书店里琳琅满目的书燃起了我强烈的求知***。

上中学后,我用节省下来的零花钱,在北市新华书店陆续买了《宇宙的秘密》等自然科学读物。当时再版发行了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总共有十六七册。想拥有这套丛书成了我的梦想,但全买下来得六七块钱,父母肯定是舍不得的。那时学校遵照***“学生以学为主,兼学别样”的指示精神,经常组织学生参加学工务农劳动。1974年暑假,学校让我们来到小北关街附近的红旗开关厂劳动,厂里每天给我们补助6角钱,这使我们的劳动热情格外高涨,一个月的辛勤劳动,我挣了18块钱。用现在的时髦话讲应该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桶金”。我用这笔钱给父母买了两盒牡丹牌香烟,剩余的17块钱全部买了书。我首先想买的是买《十万个为什么》,我冒着酷热来到北市书店,但没有整套的,只好有哪册买哪册了。我又赶到太原街书店,拾遗补缺又配上了几册,但还是不全,为了配成套,我中午饭也没吃,饿着肚子一咬牙,花一角钱乘环路电车来到了中街书店,也许是我的执著感动了上天,缺的那几册这里竟全有,真让我喜出望外,当即开票付款,服务员帮我把书捆扎起来,我就乐得屁颠屁颠地回家了。这套书的阅读,拓展了我的眼界,也扩大了我的知识面,我没事就给同学出问题,最后还是我自问自答,让同学对我刮目相看,有人还给我起个绰号“万事通”。这年在我加入共青团的审查会上,班主任王老师对我的评价是“爱读书,知识面宽。”

1978年春,我来到沈阳市第一住宅建筑公司,当了一名建筑工人。同我一起入厂的青工学会了吸烟,还经常和老师傅们出去喝酒,但我有点不随乡入俗,显得有点另类,即不吸烟,也不喝酒,而是把钱省下来买书。班组里有位1974年入厂的青工叫潘英华,还有一位下乡返城的知青李月来,我们仨儿都爱读书、爱文学,成了工段里的文学青年。工余和午休时,我们就在一起交流读书。遇到雨休或下班后,我们就结伴来到附近的书店转转,往往都不会空手而归。尤其是发了薪水后,咱仨儿每人都会买三四本书,我的那些中外文学名著大都是这个时期买的。当时再版的中外文学名著都是畅销书,常常供不应求。1979年夏天,我们来到亚洲电影院对面的朱剪炉工地施工,为了第一时间买到新出版的书,咱仨儿几乎天天去中街新华书店,一来二去竟和卖文学类书藉的胖大姐成了朋友,后来胖大姐不但向我们通报最近要有什么新书上架的信息,还把对我们想买的书留下来,有了这个“后门”,我们买书就方便多了。我的《复活》、《红与黑》、《高老头》、《巴黎圣母院》都是在胖大姐的关照下购得的。现在想起来对胖大姐还心怀感激之情。那些年工地在哪里,工地附近的新华书店就会留下我们的足迹。高尔基说书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阶梯上留下了我们向上攀登的足迹,我们无怨无悔,有趣有乐!

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图书市场的放开,书刊批发市场的成立,大大小小的书店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沈城,买书难的现象已经不复存在。从那以后新华书店去的确实少了,但我对她的感情依然如故,时间抹不去记忆,凝结在知识里的书店情结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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