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第二条生命里,我会手拿望远镜,去进一步了解星系,比如天狼星、人马星、火星、水星……于是我了解到了天狼B星就相当于天狼星的守护神,天王星是瞑王星的卫星。
第三条生命里,我发现天文望远镜只难观察到几十种星球,如果能望远镜看得更远,望得更高,于是我拿着望远镜,把它放到了实验室里。第二天,我收拾好了行李包,向大森林走去,我先到了亚马逊河,乘着小船来到了河边,我准备寻找一些植物,这些植物能使望远镜望得更高、更远,可是今天的运气极差,竟遇上了长达15米的左右的亚马逊巨鳄,我拚命的划着桨,终于到了岸上,这地方不能久留,我只好乘飞机去神农架寻找,当我聚精会神的在神农架寻找植物时,突然有一只有人把手放在我的肩上,我回头一看,原来是野人,我才放下心来,我试着问他:“这儿有没有一种能治望远镜的神奇的植物,野人根本不知道天文望远镜是什么东西,但野人似乎听懂了我的意思,拿着一些植物放到了我的手上,然后像免子一样,飞也似的跑了。我十分高兴,并又乘着飞机回到了实验室,开始研究起望远镜来,最终,这种神奇的植物还真算灵验,天文望远镜真的能看得很远、很高了。
我的\'第四次生命又开始了,我准备寻找星球的各种规律。于是我发现了水星是距离太阳最近的行星,所以受到了太阳的引力也最大,它在轨道上比任何行星都跑得快,轨道速度为每秒钟48千米,比地球的轨道速度快18千米,水星里几乎没有大气层,在太阳的烘烤下,向阳面的温度高达430度,而背阳面的温度可以降到零下160度,昼夜温差将近600度,一边是“烈火”,一边是“深寒”,了解了这些后,我准备向着水星进发。
第五次生命里,我就准备实现我的愿望,进一步了解水星。我日夜站在观察站上,有一天,我用天文望远镜观察天空,发现水星自转很快,在通过激光测量距离后,我发现了水星自转一周就是水星的一天,一天竟然是地球的将近二个月,在水星的一年里,只能看到两次日出和两次日落,水星六天多就是地球的一年。
在我的第六次生命里,我准备设计一条卫星轨道航线,航线必须是最近的一条线路,以免浪费燃料,在我的整个一生中,我总是在不断地设计和修改航线。
我的第七条生命来了,我准备造一架取名为“信使号”的卫星,制造卫星需要太阳能板,还要给太阳能板充电,然后在非常清洁的环境下为“信使号”体检,再装上精制的各种零件,最后“信使号”完成测试,被吊装入火箭,火箭的助推器推出,“信使号”出发了,我们祝它旅途愉快!
在“信使号”升空后,我迎来了我的第八次生命,望着“信使号”的升空,我十分高兴,10个月后,我收到了“信使号”给我发来的第一条信息:水星表面像月亮表面一样,密密麻麻的环形山形成的麻子脸。又过了许多年的一天,我再次收到了“信使号”发来的信息,水星的两极红色的地方反射率极高,很可能是冰。
最终我终于迎来了我的最后一次生命,根据九次生命的经历,我用了一辈子的时间,写成了一部“天文经”一书,这时我已经九百岁了。
生活中,我十分酷爱天文学,我购买和收集了有关天文的各种书籍、资料,像张衡、祖冲之一样认真研究天文、地理,祖冲之曾经有破天狗吃月亮之谜,张衡夜夜观察星移变化,从中掌握了地震规律,为老百姓造福除灾。我要学习他们的精神,为民造福。我一直研究天文到了100岁,便迎来了我的第二次生命。
在我的第二条生命里,我会手拿望远镜,去进一步了解星系,比如天狼星、人马星、火星、水星……于是我了解到了天狼B星就相当于天狼星的守护神,天王星是瞑王星的卫星。
第三条生命里,我发现天文望远镜只难观察到几十种星球,如果能望远镜看得更远,望得更高,于是我拿着望远镜,把它放到了实验室里。第二天,我收拾好了行李包,向大森林走去,我先到了亚马逊河,乘着小船来到了河边,我准备寻找一些植物,这些植物能使望远镜望得更高、更远,可是今天的运气极差,竟遇上了长达15米的左右的亚马逊巨鳄,我拚命的划着桨,终于到了岸上,这地方不能久留,我只好乘飞机去神农架寻找,当我聚精会神的在神农架寻找植物时,突然有一只有人把手放在我的肩上,我回头一看,原来是野人,我才放下心来,我试着问他:“这儿有没有一种能治望远镜的神奇的植物?”野人根本不知道天文望远镜是什么东西,但野人似乎听懂了我的意思,拿着一些植物放到了我的手上,然后像免子一样,飞也似的跑了。我十分高兴,并又乘着飞机回到了实验室,开始研究起望远镜来,最终,这种神奇的植物还真算灵验,天文望远镜真的能看得很远、很高了。
我的第四次生命又开始了,我准备寻找星球的各种规律。于是我发现了水星是距离太阳最近的行星,所以受到了太阳的引力也最大,它在轨道上比任何行星都跑得快,轨道速度为每秒钟48千米,比地球的轨道速度快18千米,水星里几乎没有大气层,在太阳的烘烤下,向阳面的温度高达430度,而背阳面的温度可以降到零下160度,昼夜温差将近600度,一边是“烈火”,一边是“深寒”,了解了这些后,我准备向着水星进发。
第五次生命里,我就准备实现我的愿望,进一步了解水星。我日夜站在观察站上,有一天,我用天文望远镜观察天空,发现水星自很快,在通过激光测量距离后,我发现了水星自一周就是水星的一天,一天竟然是地球的将近二个月,在水星的一年里,只能看到两次日出和两次日落,水星六天多就是地球的.一年。
在我的第六次生命里,我准备设计一条卫星轨道航线,航线必须是最近的一条线路,以免浪费燃料,在我的整个一生中,我总是在不断地设计和修改航线。
我的第七条生命来了,我准备造一架取名为“信使号”的卫星,制造卫星需要太阳能板,还要给太阳能板充电,然后在非常清洁的环境下为“信使号”体检,再装上精制的各种零件,最后“信使号”完成测试,被吊装入火箭,火箭的助推器推出,“信使号”出发了,我们祝它旅途愉快!
在“信使号”升空后,我迎来了我的第八次生命,望着“信使号”的升空,我十分高兴,10个月后,我收到了“信使号”给我发来的第一条信息:水星表面像月亮表面一样,密密麻麻的环形山形成的麻子脸。又过了许多年的一天,我再次收到了“信使号”发来的信息,水星的两极红色的地方反射率极高,很可能是冰。
最终我终于迎来了我的最后一次生命,根据八次生命的经历,我用了一辈子的时间,写成了一部“天文经”一书,这时我已经九百岁了。
每次与他相遇彼此都有点尴尬。每次也都是他先向我问好打声招呼,我才回声好。有时我干脆话也不说,羞涩的.一笑而过。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与他相遇总有种莫冥的感觉。也许是我有点内向,不太喜欢与别人讲话。但我始终觉得他跟之间有层隐形的隔阂。
他父母也与我爸妈熟识,我和他家经常往来,从我搬到这里,他们家一直是我家的邻居。他每天清晨都要读english,虽然有时有些不标准,但他却不那么在意。他似乎不在意别人的看法,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不久他考上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很久才回来一次。有时我在路上碰见了他,我有时也会憋出一句自伟哥哥好,他也笑脸相迎答声好。
不知过了多久,我发现他有些变化。有时他主动跟我道声好,这简单的一声好包含了很多东西。
有时我家的电脑有些故障,他也乐意来看看帮帮手。我觉得我与这个邻居的关系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变得好了许多。见面也不尴尬了。有时我碰到难题,不会写时,他也会点拨一下我。
不过有时我觉得他是个性格古怪的人。有时突然不跟我打招呼,还板起个脸吓死人,我对他有新增了一种恐惧。
一次我们楼的水管出了故障,他挺身而出,拿着钳子和一些工具利索的赶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他脸带自豪,我知道修好了。顿时由然而生一股敬意,发自内心的。
可以说我的成长中没有他就少了不少经历与意义。我与他可谓是“子为鱼,鱼为子”虽说他大我4,5岁,我跟他在一起却有种不知明的感觉,不会让人心里感到空虚或无趣。
海内存知己天崖若比邻。成长路上有你有我于是不寂寞。
一条命,就可以专门应付现实的生活。苦命的丹麦王子说过:既有肉身,就注定要承受与生俱来的千般惊扰。现代人最烦的一件事,莫过于办手续;办手续最烦的一面莫过于填表格。表格愈大愈好填,但要整理和收存,却愈小愈方便。表格是机关发的,当然力求其小,于是申请人得在四根牙签就塞满了的细长格子里,填下自己的地址。许多人的地址都是节外生枝,街外有巷,巷中有弄,门牌还有几号之几,不知怎么填得进去。这时填表人真希望自己是神,能把须弥纳入芥子,或者只要在格中填上两个字:“天堂”。一张表填完,又来一张,上面还有密密麻麻的各条说明,必须皱眉细阅。至于照片、印章,以及各种证件的号码,更是缺一不可。于是半条命已去了,剩下的半条勉强可以用来回信和开会,假如你找得到相关的来信,受得了邻座的烟熏。
一条命,有心留在台北的.老宅,陪伴父亲和岳母。父亲年逾九十,右眼失明,左眼不清。他原是最外倾好动的人,喜欢与乡亲契阔谈宴,现在却坐困在半昧不明的寂寞世界里,出不得门,只能追忆冥隔了二十七年的亡妻,怀念分散在外地的子媳和孙女。岳母也已过了八十,五年前断腿至今,步履不再稳便,却能勉力以蹒跚之身,照顾旁边的朦胧之人。她原是我的姨母,家母亡故以来,她便迁来同住,主持失去了主妇之家的琐务,对我的殷殷照拂,情如半母,使我常常感念天无绝人之路,我失去了母亲,神却再补我一个。
一条命,用来做丈夫和爸爸。世界上大概很少全职的丈夫,男人忙于外务,做这件事不过是兼差。女人做妻子,往往却是专职。女人填表,可以自称“主妇”(housewife,却从未见过男人自称“主夫”(househusband。一个人有好太太,必定是天意,这样的神恩应该细加体会,切勿视为当然。我觉得自己做丈夫比做爸爸要称职一点,原因正是有个好太太。做母亲的既然那么能干而又负责,做父亲的也就乐得“垂拱而治”了。所以我家实行的是总理制,我只是合照上那位俨然的元首。四个女儿天各一方,负责通信、打电话的是母亲,做父亲的总是在忙别的事情,只在心底默默怀念着她们。
一条命,用来做朋友。中国的“旧男人”做丈夫虽然只是兼职,但是做起朋友来却是专任。妻子如果成全丈夫,让他仗义疏财,去做一个漂亮的朋友,“江湖人称小孟尝”,便能赢得贤名。这种有友无妻的作风,“新男人”当然不取。不过新男人也不能遗世独立,不交朋友。要表现得“够朋友”,就得有闲、有钱,才能近悦远来。穷忙的人怎敢放手去交游?我不算太穷,却穷于时间,在“够朋友”上面只敢维持低姿态,大半仅是应战。跟身边的朋友打完消耗战,再无余力和远方的朋友隔海越洲,维持庞大的通讯网了。演成近交而不远攻的局面,虽云目光如豆,却也由于鞭长莫及。
一条命,用来读书。世界上的书太多了,古人的书尚未读通三卷两帙,今人的书又汹涌而来,将人淹没。谁要是能把朋友题赠的大著通通读完,在斯文圈里就称得上是圣人了。有人读书,是纵情任性地乱读,只读自己喜欢的书,也能成为名士。有人呢是苦心孤诣地精读,只读名门正派的书,立志成为通儒。我呢,论狂放不敢做名士,论修养不够做通儒,有点不上不下。要是我不写作,就可以规规矩矩地治学;或者不教书,就可以痛痛快快地读书。
假如有一条命专供读书,当然就无所谓了。书要教得好,也要全力以赴,不能随便。老师考学生,毕竟范围有限,题目有形。学生考老师,往往无限又无形。上课之前要备课,下课之后要阅卷,这一切都还有限。倒是在教室以外和学生闲谈问答之间,更能发挥“人师”之功,在“教”外施“化”。常言“名师出高徒”,未必尽然。老师太有名了,便忙于外务,席不暇暖,怎能即之也温?倒是有一些老师“博学而无所成名”,能经常与学生接触,产生实效。
另一条命应该完全用来写作。台湾的作家极少是专业,大半另有正职。我的正职是教书,幸而所教与所写颇有相通之处,不至于互相排斥。以前在台湾,我日间教英文,夜间写中文,颇能并行不悖。后来在香港,我日间教三十年代文学,夜间写八十年代文学,也可以各行其是。不过艺术是需要全神投入的活动,没有一位兼职然而认真的艺术家不把艺术放在主位。鲁本斯任荷兰驻西班牙大使,每天下午在御花园里作画。一位侍臣在园中走过,说道:“哟,外交家有时也画几张画消遣呢。”鲁本斯答道:“错了,艺术家有时为了消遣,也办点外交。”陆游诗云:“看渠胸次隘宇宙,惜哉千万不一施。空回英概入笔墨,生民清庙非唐诗。向令天开太宗业,马周遇合非公谁?后世但作诗人看,使我抚几空嗟咨。”陆游认为杜甫之才应立功,而不应仅仅立言,看法和鲁本斯正好相反。我赞成鲁本斯的看法,认为立言已足自豪。鲁本斯所以传后,是由于他的艺术,不是他的外交。
一条命,专门用来旅行。我认为没有人不喜欢到处去看看:多看他人,多阅他乡,不但可以认识世界,亦可以认识自己。有人旅行是乘豪华邮轮,谢灵运再世大概也会如此。有人背负行囊,翻山越岭。有人骑自行车环游天下。这些都令我羡慕。我所优为的,却是驾车长征,去看天涯海角。我的太太比我更爱旅行,所以夫妻两人正好互作旅伴,这一点只怕徐霞客也要艳羡。不过徐霞客是大旅行家、大探险家,我们,只是浅游而已。
最后还剩一条命,用来从从容容地过日子,看花开花谢,人往人来,并不特别要追求什么,也不被“截止日期”所追迫。
我养了一只小蜗牛。我给它取名“慢吞吞”。
“慢吞吞”的壳是土黄色的,上面还有黑色的斑点,像穿了一件豹纹外套。它头上有两对触角,都是黑色的,一对长,一对短,像无线电信号接收器。长触角上有“黑珍珠”似的“眼睛”——其实只是一种感官。而短触角上什么都没有。
“慢吞吞”在我写作业的十分钟里,它才走了5厘米,估计是它最快的速度了。它可没有脚,它们是用腹部来行走的,我叫它“腹足”。它爬过的地方还会留下一条长长的`黏液。
“慢吞吞”不仅走路慢,而且吃东西也很慢。我在饲养盒里放了一片指甲盖大小的菜叶,它要花上两天的时间才能吃完。
每天放学回家,我都会看见“慢吞吞”的“家里”一团糟。那又黑又细的“便便”到处都是。我只好乖乖地把这脏东西清理掉,给它一个干净的环境。
看,这就是我养的“慢吞吞”。我很喜欢这可爱的小动物。
“开饭了,开饭了,香香的菜出炉喽!”“……”“唉,我嗓子都要喊破了,你却无动于衷,把我的话当作耳边风。”亲爱的小读者,你肯定以为是我的妈妈在叫我吃饭呢!No,no,no。要是真这样想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我可没有这样的坏习惯哦。到底是什么情况呢?淡定,请读者们别激动,下面就由我来揭晓答案吧。那个蛮不讲理的家伙就是……我家的“宝贝”——“极速蜗牛”!
大家瞧瞧,我给家里的“极速蜗牛”上了一盘菠菜,它竟一口都不吃,真不识抬举。不过,这事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给它们吃点青菜不就得了。但我心里仍然臭骂:“哼,这个挑食的家伙。给你吃又甜又嫩的菠菜还不够,非要吃我最心爱的青菜……”真是恨得我牙痒痒。
就在我把青菜放在他眼前的一刹那,不知是蜗牛发现了青菜,还是闻到了青菜那“盛气凌人”的味道,只见蜗牛的头立马从壳里冒了出来。紧接着,它就“飞”到菜叶中间,立马啃了一个小洞,之后,用自己的小嘴巴开始狼吞虎咽,沿着顺时针一圈一圈开始大嚼特嚼起来。
我准备趁机“偷袭”,便悄悄地凑向前去。大家肯定都以为我会被蜗牛发现了吧?嘻嘻,蜗牛总不能三心两用,一边吃青菜,一边来探察“敌情”吧!不过,令我意外的是,它竟然一点都没有防范意识,还在继续“埋头苦干”。看来啊,我家的蜗牛爱青菜,就像老鼠爱大米一样。好了我们言归正传,瞧!我家的“极速蜗牛”,怪不得叫“极速蜗牛”,不仅爬得快,而且吃东西也快——一会儿,就把青菜叶子吃成了“马蜂窝”。不过我不准备给它拿新的菜叶——谁叫它刚才做了一件“名不副实”的“坏”事呢。
不愧是我家的“极速蜗牛”,长着一对活灵活现的“顺风耳”,一对能够识破妖魔鬼怪伪装的“火眼金睛”(不过不包括我这个聪明鬼哦!),还有着“绿巨人”般的身高和体重——对于小蚂蚁来说!蜗牛的体型很奇怪,头上长着一对细而长的触角,触角的顶端才是它那只有“一微米”大小的眼睛!它的大脑袋下面就是腹部,上面背着一间小小的房子,被人们称之为蜗牛的家。哦,对了,请大家提防一下,有一些“无家可归”的蜗牛,它们可不是“脱壳蜗牛”,而是令人发指的“鼻涕虫”。“咦?盒子里面怎么变得这么模糊?”我疑惑不解。“蜗牛爬行过的地方,怎么粘有那么多模糊的东西呢?”我拿出一只已经报废了的筷子,放到那儿模糊而透明的液体上戳了几下:竟然是粘糊糊的。后来,我查了教科书才知道:蜗牛的足上有一种腺体,叫做足腺。足腺能分泌出一种很粘的物体帮助它爬行,所以它爬过的地方,都留有足腺分泌出来的粘液痕迹。
这就是我们家可爱的“极速蜗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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