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我看到脚下的空易拉罐,我会倒退五步,或者五步以上,然后以罗纳尔多射门的姿势将罐子踢出至少45米开外……
元宵那天晚上,我和Z出去玩。我们看焰火,看汽车,看人潮,看芸芸众生都仰起头来然后幻想如果是自己在空中爆炸了那该多好,虽然死得算不上壮烈,至少有个万众瞩目……谁会想到,在那样汹涌的人的潮水中,我会低头拣起一个空易拉罐,然后迈开步子一路挤人走到45米开外的垃圾桶将它扔掉。
Z异常尖锐地看着我说:你堕落了。
曾经
郭敬明听听音乐然后几小时就做了《六个梦》,而我听了音乐同样震撼同样感动可为什么再给我几十个小时我还是连一个“梦”都做不出……
曾经。多么残忍的词
曾经梦里总出现一个人,穿着长长的黑色风衣,像树那样站在雪地里,白雪的反光很微弱很微弱地照在他脸上,说不出的庄严,像远古的牧师,善良而沉默,总为人吟唱那些华美的祈祷。
我的生活平淡而无奇,每天总是一样,很有规律地生活:清晨上学、中午放学、傍晚放学、写作业、练琴……在别人看或许这种生活很乏味,但我觉得别有一番滋味。
在学校里,和同学们吵吵闹闹的,在学习上给自己树立一个目标,暗自较劲。每天与同学们小打小闹,总能发现一些趣事:一次和同学们在校外的小滩上吃麻辣串,碰巧我有瓶可乐放在桌上,结果被人拿去当醋了!和同学们开些幼稚的玩笑,同学们之间和和睦睦的,何尝不是一种享受。
在家里,写累了作业,练一会儿琴,换换脑子,也是一种休息。看看书,听听音乐,练练书法,调节调节自己,就不会为作业的数量感到烦恼。就这样,一天平静地过去了,充实而快乐。
生活就是这样,每天平静地生活,可仔细想想一天发生的事,总是快乐的。
我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说白了也就是一个平民小百姓。而我的生活是再平常不过了。从来到这个世界上至今为止算算也已经15个年头了,但是吧,说句真话,就咱那生活,真可谓是平淡无奇,就没有一件典型的。——够失败的吧!
儿时
我正坐在床上,专心的用积木修建着自己的城堡,经过一番艰苦努力之后,望着即将大功告成的宏伟建筑,我“咯咯咯……”笑出了声。“吃饭了,宝贝,吃饭了。”外屋的老妈做好了饭叫我,可是我有点不给面子,任凭老爸老妈怎么叫就不反应。爸妈一脸无奈,但又怕我饿着,就过来抱我,虽说我还没学会走路,但天生踢人的功夫可一点也不孬,光是一招“三十六式连环腿”就够老爸受的了,咳,怎么样?我够帅吧!
稍大时
我最最最舍不得离开那温暖的小窝——床。老妈为了叫我起床就用一个最通俗的方法说什么“太阳晒到屁股啦!”我却赖在被窝里就不起,管他什么太阳晒到哪儿了,不想起就是不起,还用清脆的童声唱上一句“说不起就不起,不起不起就不起!”好不容易起来了,又满屋乱窜,丝毫不珍惜老妈的劳动成果,只见地上行云流水般出现了一串黑印,老妈无奈的摇摇头。这时,只听“咚”一声,我已经重重的摔在地上,“哇”一声大哭起来,但是,只是一声,立马又没声音了,老妈以为我哭得背过气了呢,进屋一看,又好笑又生气,只见我正躺在地上打地铺,专心致志的抠一枚图钉抠得正起劲呢!唉!没办法!谁让老妈你要把我设计成这样呢?干吗不在肚里好好规划规划?
再大点
也许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上好几代是三国时期的赵云吧,所以,到了我这儿又旧情复发,恋三国。
每次吃饭也好,写作业也好,只要《三国演义》主题曲一响,我立刻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到电视前,有滋有味的看起来,我看电视的时候那叫个认真啊,天塌下来也不知道。看完以后,也不用老爸老妈催,自己又该干嘛干嘛去了。特自觉!所以,有时候老爸看三国总把声音弄得很低,而这时,我耳朵却特好使,好像安了扩音器似的,偏偏能听见。每次听到这个声音,总有一种别样的亲切感。你说我这不是旧情复发是什么?
还在长大
时光荏苒,从火红的炎炎夏日,到碧蓝的秋高气爽,从金黄的落叶满地,到雪白的冬雪纷飞……伴着不断变换的季节色彩,我的初中生活已过了半年。回首这段难忘的时光,我的眼前不断呈现出斑斓的五彩:
那激情飞扬的是烈烈的红!运动会上,我特别敬佩哪些有伤还去参加的同学。比如我们班的小茹,她的脚受伤了还去赛跑,为什么?她是为了我们班的荣誉,见到困难永不退缩!
那青春勃发的是青翠的绿。清晨,当我步入学校的大门,从那一棵棵青翠的小树边漫步走过时,我看到,它们正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自由地生长着,一阵风吹过,它们便笑嘻嘻地摇摆开来,仿佛在开心地轻歌曼舞。有时,天上下起了蒙蒙细雨,树上的灰尘霎时间被荡涤干净,湿润得青翠欲滴,充满了生机。校园里的树是这样,我也是这样。在父母如阳光般的照耀下,在老师如雨露般滋润下,在同学们如清风般鼓励下,我像小树一般快乐地茁壮成长着!
寒星冷月,秋风尚带一抺凉意。伫立窗前,触碰秋夜浓稠,一丝悲凉……
“叮铃铃……,叮铃铃……”阳光下,窗前五色的风铃,在风中摇曳着。
“雨儿,你看落叶多美。”“是啊,好美啊……”耳畔,传来孩子纯真而童音,宛若风铃。
倏得一怔,亦是一个落叶归根的季节,你我牵手说笑;亦是一个落叶归根的季节,你我流泪离殇。
抽出书中我们的相片,像是一首歌,前奏是风铃,结尾……却在雾里。
你是否依然记得,那美丽的开始……
那天,海风轻抚,浪拍沙滩。我在看海,却看见了你——付羽。你也一个大转身,发现了我。你的脸,如我想象般诗意,唯美,眼中闪着自信的亮光。
沙滩上,我们肩并肩坐着,聊着默契:都爱蓝色,都爱文字,都爱看海亦爱看花;既欣赏“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的哲理,又喜爱“大江东去浪淘尽”的豪迈;我们居然同住一小区,我们居然同都爱秋之季节……
离别时,你送我一个五色的贝壳风铃,轻轻地说:“把风铃挂在窗前,它是我们友情的见证!”我小心翼翼地收好,视若珍宝。
此后的五年,我们交换秘密,共享心声;我们仰望星空,相互祝福;我们彼此玩笑,快乐追遂……一直以为,友情会持续,欢笑会永随。
然而——
“我看错你了!”看着用心写给她,却已被撕成碎片的书信,我怒不可遏:“既然你已将信撕碎,我们的友谊也就断了!”狠狠地跺脚,摔门而出,只留下一脸委屈、无助的你。
那夜,在空中几颗孤星下,我们都哭得很伤心。
第二天,你敲开了我家的门,没说什么,留下一封信,匆匆地离开……
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
张栋梁的歌虽然听觉上感觉明媚而阳光,可是今天才发现那些破碎的歌词是怎样隐藏得不留痕迹。
我并不孤单,可是这首歌却结结实实地抽打着我的灵魂,仿佛我有一种无法摆脱的罪恶。
朴慧兰很深沉地对我说:“你现在像一个正在蜕变的蛹,变化快得令人难以想象。我没想到文字可以很彻底地改变一个人,特别是你这样原本阳光而透彻的女孩子。”
也许吧。我微笑。她说得对,我原本是个很明朗的女孩子,我的烦恼可以在一个灿烂的早晨悄然淡出,我的眼泪也可以很快被拭去直至蒸发。但如今我渐渐觉得自己虚伪得可怕,不愿意去相信任何人,正如我不愿意给全英讲一段朝文语法。
买了一个很小很轻便的收音机,在晚上睡觉之前听上一段较为伤感的小说。主持人的嗓音很美很甜,有种催眠的韵味。其实我只是想让自己快些入睡,那些沉迷于感情的一段段的凄美小说并没有给予我太大的诱惑。
我开始不喜欢熟人的倾诉,我甚至觉得在收音机里陌生的声音更令人舒坦。李燕已经很少来电话了,以前聊得暗无天日的日子已经飘逝得很遥远。我还记得那天我走过去特别严肃地对她说,以后不要给我来电话了,我要很认真地学习了。转身走的时候隐约瞥见她的表情由愤怒变为失望再转化成伤感,跟变色龙似的。
在语言变得稀薄感情变得松散怀疑变得厚重的时候我们已经步履蹒跚地走到了感情的起点,既简单又陌生,只是在擦肩而过的瞬间那些尖锐的疼痛总会把眼眶添满,闪亮亮的。
不知道是什么冲动在运动会最为可怕的项目上填上了自己不曾出现过的名字,有时候在同学们不可置信的眼光中会突然地丧失掉信心,可是我却不能放弃,中考体育加试可不是闹着玩的,早些培养能力要比争面子更为理智。
已经很少上网,那些虚伪的文字,那些沉沦的灵魂。在彼此倾诉的快感中丧失自我的冒险与刺激。我已经麻木。毕竟我的时间已经不再是消磨的,而是节省争取的。
早晨慧兰突然对我说:“昨天我开你的邮箱看到了好多封邮件,你好象很长时间没有回的样子哦,别让他们等急了。”
我点点头,把她的手抓得更紧,像抓着一个即将失去即将冷却的情感一样。毕竟我已经失去了太多,更多的失去无疑会让我更加落寞。
想起来几个星期前馒头给我发来的邮件,里面有一句话说,黄昏下的表情通常都是落寞的,因为他们在沉思中蹂躏着自我。上帝只会嘲笑沉思的人,简单是这个世界唯一可以长久生存下去的潇洒。
我觉得现在的阶段名副其实是我的青春期,容易伤感容易哭泣容易把自己裹得不留半点缝隙。我匍匐于深秋与初冬的过度期时常不知所措。郭敬明说过一句话,过了这个七月,请让我离开,而我想说,过了这个阴冷的时期,请给我最明媚的阳光让我均匀呼吸。尘土掩盖了这个古老的城市/路人仓皇的面目狰狞而潮湿/恐惧的弥漫/眼泪的侵蚀/我们彼此错过华美的古诗/只因自己的未来愤怒地争执/明日的明日/是善良与邪恶的对恃/而我们只是嘲笑对方可怜的无知/在华丽的宫殿门口/为那份倔强龌龊的自私/忘却一段段/久远而深刻的往日
似水的日子/载着凝重的物质生活呼啸奔驰/金钱与名利的诱惑/弥漫于整个大地的灵魂/生命掌控着生命的生死/我们带着偏激的疑问/始终未能领悟/友情早已消逝在某年某月某个温柔的黄昏
小学时一直向往着初中,总觉得到了初中将会有一个全新的开始,可以学习到更多的课程,特别是是我最爱的历史。
记得刚上初一那会,对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充满了新鲜感,新的老师,新的同学,新的知识。温暖的阳光洒在教室里,九月的金风透过窗户吹了进来,我坐在教室里,认真地享受着学习带给我的欢乐。地理老师带领我们环游南半球北半球,穿过赤道又回到了中国;历史老师带领我们来到了历史长河的那一端,河姆渡人,半坡人,商鞅变法,挟天子以令诸侯……一大堆新鲜的字眼出现在我的眼前。
到了初二,同学之间都很有默契了。自习课上,后排的同学有说有笑,前排的同学窃窃私语,班长突然走上讲台,大叫了一声“安静”,班里安静了下来,可不一会又故态复萌了。这时后排的同学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他抬头望了望对面那栋楼的窗户(可通过反射观察到老师的办公室),不好,班主任来了,他立刻小小声说道“小唐来了,小唐来了。”这时班里鸦雀无声,总算是逃过一劫了。话说后排的那位同学,他始终是我们的线人,早晨抄作业的那些同学可要多仰仗他了,他每天早晨算好时间,便站在门口,时刻观察着班主任的到来。结果有一次,班主任便在班上说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每天早晨有人趴在门口看我有没有来,你们这是有多想我呢?”这时我们都一齐将目光投向那人,他笑着低下了头。初二的趣事有很多,每当回忆起初二2班的那群同学心里都会暖洋洋的。
坦白的说,在我读完慕容余华的力作《我们生活的年代》之后,心情着实受到了不小的震慑和抑郁。我震慑于十年的生活经历竟能将昔日的同窗好友,折磨成如今各怀心事与愧疚的行尸走肉。然而我更抑郁于我们生活的年代同时竟也变如此的猝然与可怕。难道金钱与利益真的已成为这个时代的主题了吗?当然我想每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对这个问题都应该是持否定的,我始终相信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年代里,人们之间纯洁的情感是不会被任何隐晦的事物所取缔的。生命总缺少不了真诚与感动,生活也同样缺少不了博爱与宽容。
我想这也是此书要告诉我们的一个很重要的道理,所以作者才能以自己真实的情感与灵魂的投入,仅用三十五万字写完了这几个年轻人的十年历程。其中有梦想,有坎坷,有反抗,亦有背叛与欺骗,尔虞我诈与勾心斗角年的40个季节,浓缩了这群年轻人的悲欢故事。十年的时间可以造就年轻梦想中的一切,同时亦可改变或摧毁这一切。从袁浩东不屈服于命运,在偌大的北京城打拼着自己的梦想。到激烈的社会竞争和日益浮躁甚至偏激的心态,致使他跨出了道德的底线,成为了公司的“告密者”,间接害死了赵家乐的父亲。袁浩东虽然得到了足够实现他梦想的一大笔钱,却失去了最爱的女人林紫云与再婚妻子杨依蕾。两个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一个离开,一个离世,才使得他明白钱不是万能的,它买不回浓郁的亲情和过往的快乐。袁浩东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做出的事情,必然要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最使我记忆犹新的是改过后的袁浩东,一头银发的独自一人在狭小的办公室里吃着方便面,我想此时他一定非常渴望吃一顿紫云亲手做的饺子吧!
小说的另一个男主人公赵家乐,是一个没有远大的目标与理想,但却是把亲情与友情看得比生命都重要的人。他常说:“我这个人没有什么很大的人生目标,最大的快乐,就是和朋友在一起”。他常常会把“仗义”这个词挂在嘴边上,对袁浩东等人的友情成了他生命的支撑。甚至到得知间接害死父亲的“告密者”,竟然是昔日他曾认为可以一起出生入死的好友袁浩东的时候。他的眼里只剩下了偏执和仇恨,纯洁澄澈的心灵被蒙遮多年之久。不过自己的入狱,叶玉芬的不幸离世与年幼的豆豆失去了母亲,郭洋港的冷漠仇视与为爱苦等四年的女友江小荷,赵家乐同样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