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了《梵高奶奶的世界》,这是一本充满质朴和爱的亲情绘本,一段母与子的情感故事。在这本书里,我不仅被一位可爱纯朴的老人和她的画深深吸引,而且也被她的儿子深深感动着,朴实率性的文字透露出一个久居他乡的儿子心灵深处对母亲的爱,那份体贴、那份理解、那份歉疚……几次让我落泪。
读书间隙,我的脑际不时浮现出婆婆的身影,大概婆婆和梵高奶奶有些相似之处吧!我的婆婆和梵高奶奶一样,也是一个大半辈子生活在北方山区的老太太,和庄稼地打了一辈子交道。记得第一次去婆婆家是穿过小径、踩着翠绿、闻着花香走进家门的,梵高奶奶画里的房舍、田地、植物、动物在婆婆居住的地方似乎都能找到。婆婆勤快、善良、聪慧,尽管识不了多少字,但在家里村里却是一把好手,女民兵连长、接生员、妇女主任、村支部书记都干过。婆婆心灵手巧,做鞋、缝衣无所不精,闻名十里八乡。当年婆婆亲手缝制的嫁衣现在由我珍藏,针针脚脚,尽是灵巧。从婆婆身上我体会到,知识和智慧并不成正比。我总觉得要是给她备上颜料和画笔,她也能画出一手好画。
我和婆婆的亲密接触是从生宝宝开始的,孩子出生前一个月,婆婆就从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农村来到了省城,一手接过了帮我抚养宝宝的繁重任务。记得生孩子的时候临近春节,娘家人来不了,是婆婆含泪目送我进入手术室。剖腹产以后婆婆看我身体虚弱,月子里主动要求夜里搂宝宝睡觉。为了不打扰我休息,半夜给孩子喂奶粉,凌晨四五点钟再抱给我喂母乳,亲妈难以做到的事情婆婆做到了。从孩子出生到现在,我们没请过一天月嫂和钟点工。孩子爸在外地工作,每周末回来一次,大部分时间都是婆婆教我、帮我侍弄孩子。把屎把尿,洗衣喂饭,我们的生活忙碌而快乐。最让婆婆伤心的事就是宝宝不好好吃饭,每到这个时候,婆婆就坐沙发上抹眼泪,不思茶饭;一旦宝宝胃口大开,婆婆就会一连高兴好几天。由于婆婆的悉心照料,孩子一次也没有因为生病进过医院。
孩子两岁多了,我和婆婆也相处了两年有余,感情也日渐升温。婆婆对我的好甚至超过了亲妈,在我的心底,婆婆的角色早已转化为妈妈。婆婆没有女儿,她一直拿我当女儿待。周五晚等儿子回家大概是婆婆最幸福的时刻,婆婆总是早早地包好水饺,不时地透过窗户向楼下张望。尽管婆婆对儿子疼爱有加,但在我这个儿媳妇面前一点也看不出差别,好吃的总是先分给我。
婆婆性格内向,加上晕车甚至晕电梯,除了偶尔下楼哄宝宝玩玩,几乎从来不出去逛街,更别提买衣服了。婆婆生活节俭,就怕我们给她花钱,共处了这么长时间,还从没记得婆婆向我们要求过什么,给她的零花钱到年底经常是一分都不舍得花掉。每次给婆婆买衣服都得遭她数落,后来索性不敢跟她说实价。有一次陪婆婆镶了几颗烤瓷牙,老人家心疼的念叨了一个月。最让人受不了的是身体不舒服了也硬撑着不去医院,直到被我们发现硬逼着才去。
婆婆不但节俭,而且从不发火,说话办事总是先考虑别人,所以我们从来没有拌过嘴、红过脸,相处的日子充满了喜悦和欢笑。没事的时候,婆婆总会给我讲她以前的穷日子以及村子里发生过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她还会常常站在窗边静静地向外观望,她会第一时间告诉我哪家娶新媳妇了,哪家生小宝宝了(通过人家阳台上晾晒的衣服做出的推断),或者哪家有人去世了等等。每次我上班一走,家里就只剩下婆婆和一个呀呀学语的`小娃娃,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婆婆的孤独可谓分分秒秒。
今天,我心血来潮,拿起了放在书柜上一两年没有读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啊,我真羡慕哈利·波特呀,可以去魔法学校上学,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讲了恶魔头伏地魔***死了哈利的父母,却***不死仅有一岁的小哈利,这时,伏地魔消失了,哈利也被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神神秘秘地送到了他的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他姨夫家没有少受过欺凌,这样度过了十年的痛苦的生活。他的房间便是那位于楼梯下面的又暗又小、布满灰尘的碗橱。他的那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表哥混世魔王达力和他的伙伴皮尔更是对哈利拳脚相加。十年来,没有人对哈利有过好感,没有人给他过过生日,更只是以为哈利是一个怪胎,
但是,在他的第十一个生日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使他的命运发生了天大的变化,无数只猫头鹰带来的无数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院。
在霍格沃茨里,哈利不仅找到了他最好的伙伴,而且学会了魔法,学会了飞行,并起着他名叫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比赛。后来,哈利又神奇地得到了一件魔法衣,并干出了一件大事。
J.K.罗林,她从24岁就开始创造“哈利·波特”系列。她一开始时是在家旁边的咖啡馆里把哈利波特的故事写在一张张小纸片上,不过,她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小说一出版就备受瞩目好评如潮。
这个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的地方有谁不向往,有谁不期待有谁不期待,有谁不喜欢呢?啊,我真羡慕哈利呀,要是我也能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那该多好呀。
《包氏父子》是我在第八届校信通获得阅读之星的奖品—张天翼作品精选里的另一个故事。读后换位思考,收益匪浅。
一个忠厚老实的勤劳中年男子老包,把自己一生的期望全都寄托在了儿子小包身上!虽然自己生活艰苦,清贫,却从没让自己的儿子吃过苦!忠厚的他居然去偷也一定要让他儿子体面。老包把儿子奉若少爷,百依百顺,以为儿子能够有出息,好让他下半辈子可以享清福。自己省吃俭用没关系!可是,小包又把父亲当奴隶。认为这样无能的父亲耽误了他。最后换来的是什么?不过是一个个梦想的破灭罢了,当小包因为做了太多违反校规的事被开除时,老包被吓傻了,富于幻想的父亲老包的支柱倒了……
故事没有离奇的情节,平平淡淡的。可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却入木三分。老包一件穿了几年的旧棉袍,一双破棉鞋。小包一件青布棉袍,一双锃亮的皮鞋,油亮的头发。反差极大的衣着,把包氏父子俩的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
是一种什么样的爱让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无私奉献?也许只有亲情才能有这样的力量。同样的望子成龙永远是当今父母对子女的期盼。已经记不清爸爸妈妈为我付出了多少,只记得他们那同样沉甸甸的期盼!我不是一个好儿子,因为爸爸妈妈对我的期盼和付出总是比得到的回报要多的多,至少现在是!每当看到爸爸妈妈为我操心,我后悔以前的不懂事。未来的日子,我总是希望能多做一些让你们高兴的事,多做一件,你们就少为我操一份心!
起初,她是空虚混沌而黑暗。你说要有光,就有了光,而光是好的,所以光和暗就分开了。光叫做白天,暗叫做夜晚,所以就有了夜晚,有了白天,有了天空,有了徒弟,有了大海。
——《美丽新世界》
总有一个地方,能让你饱尝温情;总有一个地方,能让你停下脚步停歇;总有一个地方,不论你走多远,始终走不出它的怀抱,因为故乡就在你的心底……
哪一种欢乐能扫却心中淡淡的乡愁,哪一份恬静能沉淀内心的躁动,哪一泓清泉能抹平望不见的丝丝哀痛。或许在梦里,那水乡之处,在深深的水底,在幽远的水心头——我找到了,是那久违的乡水,柔得让人心醉的乡水,它毫无声息的流淌着,水面显出淡淡的涟漪。水中时而溶着寒气,像被澄清过似的,深色皆沉在水底。或从树隙里望着断断续续的乡水,每层浪尖都映着太阳的光。
在我心中,浓得是那一望无际的蓝天,淡得是那清亮的水。没有比这天和水更亲切的了。
在故乡,向远处望去,周围全是起伏的山。阴天时,灰蒙蒙的;晴天时,常青的松树布满山间,一看便是阳光下无限延伸的浓绿。一道没有边的绿连着绿,隐隐地裹着薄雾,拥着雨下的太阳。
在我看来,深秋树木枯黄时的山显得愈发的美。一眼望去,整片的红色和金黄,给故乡增添了无限美感。
雪花带着我的忧思飞向故乡。故乡的雪花总是纷纷扬扬,铺天盖地的,屋前屋后,立满了一树树冰花。飞絮般的雪,把故乡冬天的萧条全都宽容的藏起,变成了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无穷无尽的大雪把故乡飘得亲切,飘得安详。田野里,小径上,屋顶上,院子里,全都是白茫茫的'一片。周围一片寂静,唯有幕天席地、蔚为壮观的大雪把故乡抚摸成一片辉煌的浩白。
故乡的雪,那么洁白,那么义无反顾,它们跨过喧嚣与烦乱,越过浮华与虚空。
人们说,故乡的男人外刚内柔,女人外柔内刚。在我的印象中,故乡的人总是特别亲切,不论是对外人还是熟人,他们都很热情。儿时经常看到年轻的*们在碧绿的水边洗涤全家老小的衣服,时不时地嬉笑一阵,水里倒映出她们的身影,也倒映出她们的笑脸。一大群孩子经常在田野里,乡间小道上嬉戏打闹,也为家乡平添了几分情趣。
故乡的人是故乡最美的一道风景。家乡风景美,人更美。
这地方,它的山水,它的花草树木,它的桥梁,它的子民,时刻叫我惦念!
这地方,它的纯朴,它的温情,它的纯净,它的风采,都值得我情有独钟!
14岁的少女苏菲在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一封没有贴邮票,也没有写寄信人名字的信。苏菲不断收到艾伯特的信,因为他的问题使世界像谜团一样在她眼前展开。后来在艾伯特的指导下,苏菲从哲学的摇篮,从雅典出发对苏格拉底和树立的哲学有了初步的了解。她在文艺复兴时期这一课主要认识了罗盘、火器和印刷术这三大发明和它们的作用……苏菲运用了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的知识,想要解开这些谜团。可是,事实和真相比她所想的更加怪异、更加离奇。
刚拿到书的时候,我随便翻了以下,整本书都是字,连一幅插图也没有。我心想:这本书怎么可能在欧洲畅销三百万册呢,不看就知道,一定很枯燥。但花时间看的时候,发现书中的话就像动画片一样展示在我的眼前,很多部分我看了一遍又看一遍。在看到苏菲进入少校的小木屋时,我很奇怪一个少校的房子干嘛要建在那么远的地方;在看到汉密士开口祝席德生日快乐时,我感觉非常不可思议;在看到席德的爸爸知道女儿在监视他却仍然给她买东西时,我十分感动,尽管他是一个少校。
《苏菲的世界》这本书既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让我认识了很多哲学家。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哲学家苏格拉底。苏格拉底是第一个在雅典诞生的伟大哲学家,他和他的两位传人都在雅典生活和工作。他或许是整个哲学史上最神秘难解的人物,他死后很快就被誉为许多哲学派的始祖。虽然他长得很丑,但是非常的和蔼可亲。我之所以认为他是一个很好的哲学家,是因为柏拉图是他的学生,也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
《苏菲的世界》既是智慧的世界,同时也是梦的世界。
俗话说:文如其人。读曾国藩的家书,好像听见他在耳边娓娓道来,看不到丝毫厚黑、狡诈,也不会觉得他是一个政治家。家书从曾国藩由翰林院庶吉士初授官职到去世前不久,跨越近三十年。除了思想渐趋成熟外,他的志趣仍然和少年读书时一样,始终以读书人自居,这决定了他对周围事物的看法,也成为他一生成功的基石。他在信中表述的对为学、作文、历史等等的认识,有很多经验值得后人学习,按现在的话说,即是他有非常好的学习方法和领悟能力。他科举出身,却深得教育大义,更加强调灵活大气、坚挺的文风。他在家书中对自己官场得失谈的较少,而始终牵挂在心的是少年时学习的误区,如字体、天文等,这几乎成为他一生的遗憾。同时,他官学并举,胸怀大略,时时刻刻警戒自己:做官清廉、做人谦逊、做事勤劳。对弟弟、儿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功夫力透纸背,非一般官宦人家所能及。
感受最深的,是他作为过来人对以前每个阶段读书方法和效果的总结。他的方法积极向上,深得儒家精神熏陶。开始认为自己学术修养已经可以了,可是准备写书时又认识到基础不扎实、涉及面窄,还远远没有达到总结前人经验后再提炼的地步。他讲究做人与作文融会贯通,特别强调读书的意会和对人的教化作用,教导儿子“自古圣贤豪杰、文人才士,其志事不同,而其豁达光明之胸大略相同。以诗言之,必先有豁达光明之识,而后有恬然冲融之趣”,“人之气质,由于天生,本难改变,惟读书则可变化气质”,“于陶诗之识度不能领会,试取其诗反复读之,若能窥其胸襟之广大,寄托之遥深,则知此公于圣贤豪杰皆已登堂入室”。对科举考试,他评论道:只有文丑而侥幸者,断无文佳而埋没者;针对弟弟们的考试失利,建议他们从自身找问题,到主考官面前说情。他总结了为学初始阶段模仿和积累的必要,“收效较速,取径较便”。对于通用学习方法,他谈到“看生书宜求速,温旧书宜求熟,习字宜有恒,作文宜苦思”。读经之法在于“耐”字,一句不通,不看下句;读史之法“莫妙于设身处地,每看一处,如我便于当时之人酬酢笑语于其间”。他感叹少年十五、六岁是人生长、读书的关键时期,自己到三十岁时方悟出文理之意,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引以为重的知识。
除了读书习字之外,曾国藩也提到了修身养性、处理人际关系等方面。姑且不论他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是非功过,仅从个人角度来看,历史上轰轰烈烈、建功立名的人物能做到功成而退、善始善终的人少之又少。而在晚清动荡的政局下,他以汉族耕读人家出身的背景,能做到官居一品,爵至封侯,不仅需要足够的能力和魄力,更需要洞悉人生和社会的方方面面,这些可以从曾氏家书中窥见一斑。他在位居高官时仍能以朴实的观念教育儿子,“陈岱云姻伯之子,比尔仅长一岁,以其无父无母家渐清贫,遂尔勤苦好学,少年成名。尔幸托祖父余荫,衣食丰适,宽然无虑,遂尔酣豢佚乐,不复以读书立身为事”。在大儿子23岁时,指出“今年二十三岁,全靠尔自己发愤,父兄师长不能为力”;对小儿子则指出“生长富贵,但闻谀颂之言,不闻督责鄙笑之语,故文理浅陋而不自知。处境太顺,无困横激发之时,难期其长进”。他在京城权倾朝野,却规劝家人不要自高自大,插手地方政事。对同为高官的弟弟,他谈到“纵人以巧诈来,我仍以浑含应之,以诚愚应之。久之,则人之意也消;若钩心斗角,相迎相距,则报复无已时耳”;“未有钱多而子弟不骄者。吾兄弟欲为先人留遗泽,为后人惜余福,除却勤俭二字,别无做法”,“此时家门极盛,处处皆行得通。一旦失势,炎凉之态处处使人难堪。故不如预为之地,不见不闻之为愈也”,“吾辈在自修处求强则可,在胜人处求强则不可”。从这些言语里可以感受到他的坦诚大度和坚毅稳重,这些绝不是所谓厚黑,完全是积极向上的认识和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和现代社会卡耐基、拿破仑·希尔等的成功学如出一辙。读曾氏家书一个重要的收获就在于能让读者直接与他对话,有助于纠正社会上某些观念的误导。
午后,天气十分的闷热……
看样子窗外又要下雨了,雨水淋湿了夏日的心情,也淋湿了一些人的文字,读着带雨惺的文字,冥冥之中,觉得总会有一份湿重感在心头,我把这份心情紧紧地攥在手心,那黏在手心的细雨,就像是恋人的眼泪,仿佛让人不忍使之轻易的滑落!
这一刻,我居然也有了这样的心情。不知道自己从哪里入手,自己到哪里来,又到哪里去,心里徘徊起来,这夏日的雨果真就是无情之物,说来边来,说去则去吗?
走进不惑之年,我想,自己能经得起这下雨的洗刷,而且一定能!
一个人的心情,总是和天气的变化脱不了干系的。如在夏日被雨水淋湿了的文字,似乎没有忧伤,更多是在葱绿的生命中给予了一份生活的期待,不信,我们把目光投向大地,看看那些正在插秧的农人,看看在田间喷药的乡人,听听从远处传来的歌喉,他们一个个在雨中淋着,像诗人般,在这淅淅沥沥的夏雨里捕捉灵感;又像是一个个画家,在田野里写生泼墨。雨水淋过他们的头顶,雨滴连同汗水渗进他们的额头,就像是那甜甜的乳汁注入他们的心怀!我为他们写字,无非是借着一份夏雨的心情而已!
多少次想起,这份记忆总是沉甸甸的;多少次润笔,这份情怀总是如在眼前。我们的梦可以被这夏日的大雨冲走,但是,看看身后一排排绿色的禾苗,居然发现,被冲走的梦化成一条条彩虹,悬挂在天际,和大地的绿意相互映衬,形成一副绝美的图案,于是,我才想自己怎么会流连忘返的将文字留在哪里的缘故——美的至极。
前天在回乡路上我再次看到这一幕,到达村里的路口,我拿着行李下车,走入眼帘的是一片碧绿,禾苗高出地面许多,嫩嫩的绿意,在枝头摇曳。乡人正在地里干活,身后背着喷药的农具,仿佛是猎人,正在在田间专注着寻找猎物……
伫立在村口,我极目四望,远处的,近处的,再一次映入我的眼帘。天空刚下过一场大雨,刮着凉意,让人嗅觉到一股农药的刺激味。不过,这并没影响这乡下的风景。乡人在干活,麻雀在田间嬉闹,叽叽喳喳的,不时的打破这乡村田地的静谧。而跟在干活乡人身后小狗似乎也不敢示弱,仿佛在讨好主人,还不时的去追击田间的小鸟,但是,乡人深怕小狗伤害到这嫩绿的幼苗,不时地对小狗进行吆喝,小狗乖乖的,如犯了错误的孩子,跑在主人的身后,只好跟在乡人身后慢慢的走着,我的心被这一幕触动!
这样的风景对于乡人而言或许常常遇到,可是于我而言,这何尝不是一个收获,对于乡人收获了一份劳作的幸福,而我收获的则是一篇绝美的记忆。我时常将文字搁浅在乡下,有人会说我念旧,可是,正是那片静谧的土地,唤起我生命的风帆!寂寞的时候,我就会想起田间亲人的嘱托,孤独的时候,我就哼起家乡的小曲。这就是这片土地在我心中的位置。
人在路上,必然要遭遇无数次相遇,有些人是你看了就忘记的风景,而一些人,则在你心里生根发芽,让你记起。这就是人的旅行,谁让我们走在这来来往往的路上呢?
我一直相信,在这世界上,有一种感情是可以沁骨的,不属于风花雪月,更不属于地老天荒,但却可以穿越岁月的经络,抵过世间万千的暖。而让自己久久的牵念!
这乡间的一切,便给与了我这样的感觉。我不能不把自己心里的一角留出来,正如我们不能不将自己心中的爱留给红尘……
陶醉在这乡下的情景中,我再一次因为这次相遇而落笔,在这里,我如这田间的小幼苗那样,曾经遐思,渴望自己快快长大,走向蓝天。而这一天很快来到,自从中学读书走出来居然我就成为了这里的一个过客,远走的时候被父母惦记着,过节日的时候,被同伴在嘴里念叨着,都说,我羽毛丰满,在远处飞翔,可是,哪里知道,我没有一刻,心思不在这块热恋的土地上。我回忆着哪里的一切,一如是在寂寞的冬日里给自己加着热!
这片土地给了我生命,更给了我一个广阔的世界,在这里,我能看到真诚的笑意,在这里我能听到真切的细语,在这里,我能找到真实的自己!
故乡,您是我一生写不尽字的土地,又一次回乡,再一次把这心思写在文字里!只念您永远是我生命那头的一道独好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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