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阳光刺眼,热浪阵阵,行人稀少。
是去年夏天,我还住在平房里。外面天气十分炎热,从窗户向外望,看不见一个人影,连站着的树,挺着的草都有些驼背,无精打采似在打盹。这种天气,谁会出门呢?反正我是躺在空调房里看书。
突然,远远传来了喇叭声,仔细听--“收破烂:纸箱、饮料瓶、易拉罐……”我赶紧跑出家门,刚出空调房,有些不适应,阳光的强度让我睁不开眼。急忙叫住坐在三轮车里的那个人。他下车走近,我才看清,他是个拾荒老人,头发并不黑了,一块块的白吞噬着仅剩的沧桑的黑,一身衣服快磨破了,泛着灰旧的蓝。老人的皮肤已经晒成了黝黑色,明显的皱纹一条条爬在他的脸上,看他踩纸盒,捆扎的动作不大利索,我不禁脱口而出:“爷爷,您这么大岁数了,怎么还在收破烂?”老人头也不抬,边踩瓶子边说:“干事习惯了,闲着不就吃儿女白饭了?人都要有价值。”是浓浓的合肥口音,语言朴实。
太阳光越来越猛,我站着都不住地流汗,更别说老人了,衣服已经湿透,看着都能拧出水来。我跑回屋拿了把蒲扇,先给自己扇扇,再给忙碌着的老人扇扇。他终于抬头,忙说“谢谢”,又继续低头捆扎。好不容易忙完,老人困难地直起腰,干裂的嘴唇吐出几个字:“有水吗?”我赶紧回家用不锈钢杯子倒了一大杯冰水,顺手抓了几片西瓜、几块糖。出去看时,老人拿着一个掉了漆,已经生锈的铁杯子,说:“我有杯子,要水就行。”我说:“这杯子就送您了,还有西瓜和糖,您要不进我家休息会儿?”老人很感谢,要把那些废品的钱先给我,我没有零钱,就让老人先等着,我去拿硬币。拿了钱再出门,已不见三轮车,只是我永远没有忘记,那个大不锈钢杯子下,压着二十元钱,杯口小心的架着几片西瓜,几块糖躺在旁边。阳光依旧热烈,通过杯子折射出的光线,不刺眼,很耀眼。
那是我见过最美的光,最美的人。
我最敬佩的人是我的爷爷。
冬天,爷爷常常戴着一顶大棉帽,穿着旧军衣。圆溜溜的眼睛闪烁着慈祥的光芒;红润的脸上有几道细细的皱纹。他的脸上总带着微笑,让人觉得他是那么和蔼可亲。爷爷是一名中医,在家乡那一带,他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人,人们亲切地叫他“何氏”。
李大婶是有名的贫苦人家,她的三个儿子都外出打工,平时也不曾给她寄来生活费。有一次,李大婶病了,孤独的李大婶便请爷爷看病。爷爷了解大婶的症状以后就煎制了一些中药亲自送到大婶家,还真诚地说:“你家这么穷,药费就免了吧。”大婶听了热泪盈眶,说:“谢谢您,您真是菩萨心肠啊!”
爷爷不但同情贫苦人民,而且坚持上山采药品尝。他常常在日记本上记载药效及副作用。爸爸劝爷爷:“您年纪这么大了,上山太危险了。”可爷爷摆摆手说:“不要紧的。我记载的这些日记,有我的特效偏方,以后你们可以拿几十本回家学习了解。”
爷爷常常研读一些医学书籍,还说:“活到老,学到老。”可是,我亲爱的爷爷,您还没来得及等到我好好领会您的话,就与世长辞了。当听到这个消息时,我如同晴天霹雳,后悔莫及,我多么后悔没有好好珍惜和爷爷在一起的时光啊!
亲爱的爷爷,您虽然已经离开了人世,但您的言行深深影响着我,引导着我。您同情贫苦人民,医德高尚,坚持不懈的品质,使我一想起您,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我最敬佩的人不是资产数百亿的马云,不是家喻户晓的苹果手机公司的乔布斯,不是石油大王哈默,也不是创造微软公司的比尔·盖茨,而是我的“书虫”哥哥,因为他有热爱看书、专心致志的好品质。
我的哥哥很高,个子长到了一米八,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给人一看就感觉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出口成章的“香肠”嘴,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他那黝黑发亮的皮肤了,黑到什么程度呢,就像是在碳堆里打了几十个滚儿,又像是刚洗了个墨水澡。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放在他身上真是一点儿也不为过,读书好像是他的必修课。每当我去外婆家吃饭的时候,总是看见哥哥拿着一本砖头般厚的大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一会儿捧腹大笑,活像个财神;一会儿神情严肃,好像在国旗台上宣读誓言;一会儿眉头紧锁,好像吃了生姜一样辣,完全沉浸在书中丰富多彩的世界里。他好像一只书虫,兴高采烈地啃着书本;又像一条鱼儿,在书的海洋中畅游;还像一只鸟儿,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自由翱翔。
我说:“哥哥,我们去玩吧!”没想到他头也不抬一下,理也不理我,好像和他无关。我将声音提高了三倍,喊:“哥哥,走吧,我们去玩吧!”他仍然纹丝不动,好像一个木头人,坐在那里稳如泰山。我心中的小火苗终于变成了熊熊大火,使出自己的***手锏:狮吼功。“哥哥——我们去玩吧——!”突然,哥哥像弹簧一样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左手拿着书,喘着粗气,右手拍着胸脯说:“林博洋,你以后可不要那么‘河东狮吼’了,会吓死人的。”我心里嘀咕着:是你自己千呼不应,还怪我‘狮吼’呢!什么书那么好看啊!我走过去拿起书一看,差点儿没晕过去,竟是《物理和化学》。
这就是我的哥哥,一个拥有热爱读书、专心致志好品质的哥哥,怎么样,你喜欢他吗?
“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浓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这就是来自《水浒》的他——武松。
武松自小行武,武艺高强,嫉恶如仇,行侠仗义,爱打抱不平。刚猛不屈是他刚烈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他的英雄本色;满腔热血构成了一个传奇英雄人物。如果用三个字概括武松的性格,那就是力、勇、智。这三个字既是武松行侠仗义的特点,又是武松打抱不平的写照,力、勇、智使武松的形象栩栩如生、有血有肉、深入人心。
武松力大无穷。在景阳冈,他独自一人赤手空拳对战一只老虎。只见武松先是一闪,再是一躲,摸清老虎“一掀,一扑,一剪”的套路。等那老虎复翻身回来,武松一棒,二跳,三拎,把那老虎按将下来。见那老虎挣扎,他便往老虎脸上乱踢。又见那老虎咆哮,一边用左手揪住顶花皮,一边用铁锤般的右拳击向老虎,打得老虎眼鼻口中鲜血四溅。
武松勇敢无畏。为了亲情不顾三七二十一闯入酒楼,左手拎着人头,右手拔出尖刀,往那西门庆脸上一扔,吓得西门庆魂飞魄散。***兄之仇,不共戴天,武松怎会饶过西门庆,他一钻,一带,一提,一抓,便把西门庆扔下楼去,又纵身一跃,跳下楼,手起刀落,剁下西门庆的头。
别看武松只是一介武夫,他的智却不容小觑,在十字坡孙二娘的黑店,他从馒头中便看出异样,当其他两人因为饥渴喝了放入的酒时,武松却临危不乱,偷偷把酒往角落一倒,假装晕倒,等孙二娘一过来,就立即翻身而起,将孙二娘绊倒在地。
从景阳冈打虎,我们见识了一个力大如牛的武松;从斗***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到血溅鸳鸯楼,我们见识了一个嫉恶如仇、秉性刚烈、勇敢无畏的武松;从大闹飞云浦到智打孙二娘黑店,我们更见识了一个有勇有谋的武松。
这就是武松,一个武艺高强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智勇双全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嫉恶如仇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一个敢作敢当的好汉;
这就是武松,我心中的英雄好汉。
《水浒》中有这样一个人物,他敢说敢做,有情有义,浑身黑,两眼红,猜猜他是谁?没错,他就是李逵。他闯过不少祸,惹过许多麻烦,还有些没头没脑、毛毛躁躁地把娘给弄没了,但他的心却是梁山伯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最单纯的,仅凭这一点,我都不禁要为他鼓掌。
大家还记得他第一次出现在书中的情形吗?“这黑汉子是谁?”“莫不是山东及时雨黑宋江?”那时的他,完全就像一个不识体面的孩子,冲着他的义士哥哥叫黑汉子,还口无遮拦的直呼其名,这看似很不懂礼节,其实也不正是那份童言无忌吗!从最初便好像已经奠定了基础,他只拜宋公明,只服宋公明,正如他自己说的:“生时伏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个小鬼!”都说宋江有义气,李逵不也是一个肝胆相照的好兄弟吗?
“武松打虎”一直是大家津津乐道的故事,其实李逵也不比他差。“黑旋风沂岭***四虎”,一读这标题,想必大家已经感受到了那磅礴的气势了吧。那舞动的朴刀仅仅是威猛吗?他使尽“平生气力”,这里面有多少后悔和苦痛啊!他掘土将母亲埋葬时大哭了一场,他的眼睛在流泪,心也在淌血啊!武松是醉后打虎,这说明酒的确能使人徒增信心,可它只是蒙蔽了人的意识;只有李逵与他娘之间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才是真实、汹涌的。读至这里,我的心也仿佛在同他一起呐喊与流泪。
“李逵抢将入去,提起斧头,便望罗真人脑门上劈将下来,砍到在云床上。李逵再仔细看时,连那道冠儿劈作两半,一颗头直砍到项下。”这便是让我印象极深的“李逵斧劈罗真人”。在很多同学看来,这段中李逵的性子可以说是鲁莽到了极点,但在我眼中,这些也都在情理之中。是李逵个人的过失,让柴进失陷高唐州,他心无城府,只是单纯的想请回公孙胜救出柴进,也正因为如此,他把敬重之人的性命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为此甚至可以不择手段,可在这同时,他就完全不把其他人乃至自己的生命放在眼里了。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可爱又可恨的人物啊!
“负荆请罪”在李逵身上也上演过一回。军令状在上,他倒也丝毫不害怕,听了燕青劝告,负着荆杖就在忠义堂上请罪。看到这里时,我却是忍俊不禁。即使是粗大的李逵,也会有害羞的一面,在众人面前,“只见黑旋风脱得赤条条地,背上负着一把荆杖,跪在堂前,低着头,口里不做一声。”真叫人哭笑不得啊!
鲁莽行事也罢,直率天真也罢,相信黑旋风李逵这颗天***星在璀璨的天空中将永远散发出独特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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