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那天,妈妈带我到射阳的一个部队去参观无人驾驶的飞机。
一到那儿,我就看到几位解放军叔叔抬出一架比玩具大一点的飞机,可它比玩具飞机沉多了,好象是铁做的。飞机被放到了一块空地上,这时,三位解放军叔叔走过来,一位拿着遥控器,一位操作笔记本电脑,还有一位用望远境观察飞机。
不一会儿,随着“轰”的一声,顿时间飞机上天了,火箭助飞器也随着落了下来。飞机在我们头顶上空飞旋,快看不见的时候,我看见离我不远的地面上有一架小型雷达在转,我发现它转的方向和飞机在天上的方向是一致的,我觉得很奇怪,就去看看遥控器和电脑操作的情况,原来遥控器怎么指挥飞机就怎么飞行,你看,让它抬头就抬头,让它拐弯就拐弯,电脑上还能立即反映出来,真神奇!
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也能操纵这个无人机,那该多好啊!
耍笑了这么半天,也该说点正经的。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性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阳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捅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性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精致的美人,是那种摸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性,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靡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性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性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爱电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性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惕醒。
据说犯罪是人类的原始***,所以如福尔摩斯般的刑侦人员也梦想着有朝一日犯一次高效率的罪。而当他这个梦想最终实现时,小福同志握着精致光亮的作案工具的手也不禁微微颤抖。
不过相比于柯南道尔,他的同胞兼同行阿加莎女士写起犯罪来更加地迷人而优雅。英国人那种古怪的性情在她的笔下转化为一种精细的变态。那些鲜血淋漓的故事在她讲来,沉稳而缓慢,带着英国的雾气,阴冷潮湿,慢慢地在你周围弥漫。
阿加莎的作品中,除去题材本身就偏灵异而非罪案的《死亡之犬》,最让人毛骨悚然的,也最让人惊叹于犯罪的精巧迷人的,就是这部《无人生还》了吧。
《无人生还》的故事正如阿加莎所最擅长的那种,一群人因为某种原因被困在一个地方,谁也出不去,而凶手就在其中,人一个个死去,未知的恐惧紧紧相逼。后来的金田一、柯南之类不过都是从阿加莎这里学到了这种手法。在这个故事中,十个人分别受邀来到一座孤岛度假,但很快的,他们发现这是一场阴谋。在一卷播放的录像带里,一个陌生的声音历数每个人的罪行,表示要一个个***掉这些人来洗涤罪恶。可是这时孤岛与外面的联络方式已经完全切断,没有人出得去也没有人进得来。凶手一定就在他们之中,于是猜疑、合作、愤恨、抱怨,人在面临绝境时的种种开始本能地上演。而随着一首诡异的歌谣,十个人陆续地以童谣中所唱的方式死去,而每死一个人,放置在客厅中的十个小瓷人就消失一个,恐怖就这样蔓延开来。十人中最后剩下的女教师枪***了一个同伴后,在精神恍惚仿佛看见了已死了的人,最终上吊自***了,但很显然,她不是那个凶手:她打开门……倒抽了一口凉气……那是什么悬挂在天花板的钩子上?一条结好了活扣的绳套?还有一把椅子摆在下面,一把能一脚踢开的椅子……这就是雨果要她做的……当然也是那首诗的最后一行。“一个也上吊,十个小印第安孩子全都命归西天……”小瓷人从她手里掉下,它滚动了几下,撞碎在壁炉边。维拉机械地向前走去。这才是结局——这就是那只冰冷的湿手(当然是西里尔的手)曾经触到她喉咙的地方……“你能游到那块礁石去,西里尔……”这是谋***——多么简单的谋***。可是以后你永远也忘记不了……她登上椅子,眼睛像梦游者似地茫然凝视着前方……她把绳套套在自己脖子上。雨果在那里注视着她,看着她走上这条她命中注定的道路。
她踢开了椅子……
当警察到达这个孤岛时,只发现了一首诡异的歌谣与十具按歌谣方式死去的尸体,也没有任何人离开过这座孤岛的痕迹。读到这儿迷题似乎变得不可解,可是阿加莎却依旧泰然自若地给了整个故事一个合理的解释。
如果说柯南道尔身上有着英国人认真而可爱的一面,那么阿加莎笔下的故事则表现了英国人的另一面。在柯南道尔的笔下,这个世界是清晰明亮的所有的犯罪都是可以破解的,这个世界是值得信任的,而阿加莎笔下,这个世界则多了太多的不确定,真正让人恐惧的,不是死亡,而是无限的未知。在阿加莎的故事里,你会忽然理解为何古板严肃的英国会有吸血鬼的故事,会有那么多的古堡传说。那是一种在伦敦的大雾里时隐时现的潜在***,正如开膛手杰克夜行于街头时所挟的那把明亮锋利的手术刀。
①什么是间谍?刺探敌方消息的人被称为“间谍”。间谍不仅要搞到情报,最要紧的是能将情报传递出去。古代的邮驿、烽火台虽能传递情报,但这并不能满足所有间谍活动。为此,古人想了很多办法,明人何守法的《投笔肤谈》就有“封鸽代谍”的记载,利用鸽子来传递情报。但鸽子要驯养,一般间谍是不用的。于是,古人发明了不需驯养的“鸽子”——纸鸢,作为间谍情报传递工具。
②纸鸢是什么?就是大家会玩爱玩的风筝,“鹞子”“木鸢”“飞鸢”就是它的俗称了。
③纸鸢相当于最原始的“无人侦察机”,其造价极低。而在纸鸢出现之前,古人早就设计了一款“无人侦察机”——木鹊,这也许是人类最早的飞行器。据《墨子·鲁问》记载:“公输子削竹木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木鹊无需空中加油就能飞行72小时,这是现代高科技的无人侦察机也无法做到的。可惜,这种技术早已失传。
④纸鸢发明于公元前的汉初,距今也有2000多年了,发明人是西汉开国功臣、淮阴侯韩信。韩信是怎么想到发明纸鸢的?原来当时列侯陈豨(xī)造汉高祖刘邦的反,韩信与陈豨勾结,制作纸鸢作为里应外合的信号。这也是最早用纸鸢来传递情报的实例。
⑤纸鸢,制作简单,控制方便,一经发明,便在军事、间谍活动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南北朝时期的“侯景之乱”中,被叛军侯景围困在都城建邺(今南京)台城内的梁太子萧纲,便是用纸鸢传递情报搬来救兵,解了垓下之围的。
⑥纸鸢也相当有实用性,可以飞得高,即便被敌方发现,也奈何不了。唐朝魏博节度使田悦起兵谋反,围攻临洺城。守将张伾(pī)遂放纸鸢与朝廷援军取得了联系。当时田悦虽发现了飘过营房上空的.纸鸢,也知道是城内传递军情,赶紧找来“善射者”,但纸鸢飞得“高百余丈”,根本无法射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扬长而去”。
1.结合选文,请你说说纸鸢作为“无人侦察机”的独特之处有哪些?(4分)
2.选文第④段中画线句子说明了什么?(2分)
3.选文第③段中“纸鸢相当于是最原始的无人侦察机”中的“相当于”一词不能删掉的理由是什么?(2分)
参考答案:
1.①造价成本极低②制作简单③方便控制④有实用性每点1分,共4分
2.说明发明纸鸢的原因。(或纸鸢是用来传递情报的。) 2分
3.示例:如去掉,纸鸢就成了最原始的无人侦察机,而在纸鸢出现之前,就已经出现了木鹊,这与事实不符,所以,不能去掉。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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